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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2月-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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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在手心里,小心地呵护。
  但它终究要离去,有一天,我会为再也写不出有着私奔气息的小说而悲伤。与此同时,我将看到自己的轰然老去。对于私奔的念念不忘。其实是一种对衰老的反抗。它注定失败,却至少可以证明,生命曾经这样旺盛。
  4
  记得一些电影中私奔的画面。
  邦妮和克莱德。一九三零年代的雌雄大盗。跛脚的男人想偷母亲的汽车,女孩非但没有制止,几句交谈之后,便与他一起上路。从此亡命天涯。路途中不停地换车,抢劫银行。在爱情结束之前,掐断生命。阳光下相视一笑,被警察打成色子。
  遇见一九六七女神。把头顶染成瓜皮色的日本男子为了心仪的汽车,雪铁龙一九六七女神,千里迢迢来到澳洲。遇到了红发盲女。他们开车上路,寻找汽车真正的主人。澳洲广袤的草原上,艳红的汽车在公路上飞奔。那样大片的美,不能够被人信服。在一家古老的旅馆里,男人教女孩跳舞,女孩的红发让人不安,宛如壁炉里乱窜的火苗。日本男子开车的时候,女孩忽然让男人闭上眼睛,倾听昆虫撞在车子挡风玻璃上发出的死亡的声音。男子不敢。
  我心狂野。没有尽头的公路,敞篷汽车。穿蛇皮夹克的男子,深旷的眼神。金发姑娘的网眼袜。光线晦暗的汽车旅馆。白床单及烟头。
  失乐园。凛子和久木。饮毒酒而亡的男女。在雪地里抱在一起。二人平静地回顾人生:凛子:七岁时,在莲花池迷路,夕阳西下,我孤单一人;
  久木:九岁时,父亲买给我一双棒球手套,我高兴地戴着它睡着了。
  凛子:十四岁时,第一次穿上丝袜,双脚在低腰皮鞋里滑动。
  久木:十七岁时,肯尼迪总统被暗杀,我在电视机旁呆住了。
  凛子:二十五岁时,给家人安排结婚,婚礼当日刚好遇上台风。
  久木:二十七岁时,女儿出生,工作太忙,连医院也没有去。
  凛子:三十八岁的夏天,我遇到你,我们相爱了。
  久木:五十岁时,我第一次为一个女人着迷。
  凛子:三十八岁的冬天,我与你一起。
  久木:永远一起。
  5
  两个人,靠那么近,长久地靠那么近,生命粘连,血液交融,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气味,腥腻甜美。浓度之重,不似人间。在出游的异乡夜晚,我之所以那样难过,是因为觉得就要闻到那种气味了,只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我沮丧地哭起来。
  责任编辑 李 平
  衣说
  马小淘
  挑剔的皮毛
  我喜欢毛茸茸的动物,总觉得带着那一身温暖的动物憨态可掬,有点不知人间险恶的单纯。而动物的皮毛到了人身上,就凌厉起来,散发另外的气息。当皮毛变做皮草成衣,常常褪去了松垮的憨,摇身一变显露出妖冶雍容,穿着它的女人总显得高贵冷艳。当然,搭配得不好也显得憨,比动物还憨,会出现某小品中说的“全村狗都撵她”的效果。冬日的北方街头,这种拙劣装束比比皆是,总是有勇气可嘉者以最粗鄙也最生动的方式解释着雪上加霜的含义。
  妈妈在穿着上是动物保护主义者,她不穿皮毛。同时她也是霸权主义者,自己不穿也不允许我穿。虽说我对皮草本身没多大兴趣,可是凡被强制禁止的总容易勾起人更深切甜蜜的兴趣,并且我对动物保护的认识十分模糊,不知道是所有动物都不能杀,还是只有濒临灭绝的不能杀。我绝对不会凶残地披上藏羚羊变成的“沙图什”披肩,但或许会十分伪善地穿起其他皮毛,心里故作平静地想,这就是生物链,这就是强者的权力。说到底还是不能完全摆脱华丽衣裳的吸引,不敢说今后自己舍得永远不碰那份张扬桀骜的美。
  总觉得穿皮草的女人是强势独立的,皮肤外多加一层动物皮毛,仿佛添加了动物的野性,有个温暖的皮毛风雨同舟,心里也一下子多了些厚实的安全感。身着皮草,即使沉默寡言,也让人不敢忽视,就像主宰了那动物的命运一样,亦应该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活得很用力。
  时常想到白先勇在《永远的尹雪艳》中精到传神的描写,一件皮毛,轻易勾勒出尹雪艳的清冷狡黠优雅光鲜。“每当盛宴华筵,无论在场的贵人名媛,穿着紫貂,围着火狸,当尹雪艳披着她那件翻领束腰的银狐大氅,像一阵三月的微风,轻盈盈地闪进来时,全场的人都好像给这阵风熏中了一般,总是情不自禁地向她迎过来。”皮毛外套的不同,昭示着内心的差异,永远得体又永远出挑,尹雪艳的质感、色彩悄然从那大氅中飘出来。这个银狐般精明的女子,当然懂得如何在庸脂俗粉中脱颖而出,恰到好处地让自己周身闪烁着鬼魅迷离的气息,让人心驰神往欲罢不能。她简直就是一只看透了自己命运的狐狸,对这世间一切都了如指掌游刃有余。她是柔的,却是百炼成钢的柔,滴水不漏的柔,奇峰突起的柔,勇往直前的柔,毒药的柔,水井的柔。我总是怀疑午夜时分潜入她的房间会看见她精心的画皮,目光陶醉而专注,内心没有一点彷徨也从来不会绝望。她是尘世中太醒目的女子,不衰老、不动情,冷眼旁观他者的起伏跌荡,安之若素看别人意乱情迷,在这无精打采的人间保持着活色生香的无动于衷。
  像个解不开的悬念,透着隐约的不祥,尹雪艳是千锤百炼出深山的凛然女子,即使穿皮毛亦不会让人觉得温暖。她是冷的,冷酷、冷艳、冷血。她谁也不爱,包括她自己。她没有破绽,不露痕迹,似早已绝尘地超脱,却总路路畅通巧过情关,一手好牌永远不输。这个谙熟人间烟火的女子,偏生着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素白的衣服里裹着难测的心机,让人见了就不由自主。
  冷漠势利的内心,脱俗清丽的外表,她并不善良多情,难用道德衡量,却露不出哪怕一丁点的恶俗。骨子里的尹雪艳就是一只危险的小兽,带着妖孽的美丽,让人寒毛竖起。皮毛于她,是强干内心的合适外化,是锦上添花。而若不是尹雪艳这优质“锦”,恐怕用皮毛添“花”也必然吃力。说了这么多,却原来还是那个残酷的道理——美女穿什么都好看,而旁的不过是丑人多作怪。皮毛如此。其他亦八九不离十。
  情流水袖
  有个朋友说,在北京最著名的夜总会,陪酒女郎都穿职业装,其中最受欢迎的两套是护士装和警察制服。这只是闲聊中随意的一句,我亦无从查证它是否真实,却觉得多少有点意思。如若陪酒女都像香港电影里那样,抹着俗艳的口红,半袒着胸部,穿着将将遮住屁股的紧身短裙,倒也真没什么撩人之处,还真是一脸严肃的警察姐姐护士妹妹,身着严谨制服忽然露出点似有似无的笑容,更让人把持不住。太裸露的性感是小性感,饿虎扑食般,有路人皆知的直接目的。倒是欲说还休的包裹,性感到骨子里,有敲山震虎的意味深长,又含蓄得可进可退。想那红袖添香的女子亦需要一个秀美的袖子,倘若穿着吊带袒露着晒得古铜的臂膀,这香添得也便缺乏了浪漫的意味,只剩无趣的动作了。
  喜欢京剧是这几年的事情,小时候每到父母在看戏,我便百无聊赖地呆在一旁,只记得那满脸的油彩和光鲜的衣裳,觉得满目繁华,却看不懂人情冷暖生死离合。长大了越来越喜欢,却也始终停留在喜欢的程度,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是容易被形式吸引的,十几岁时就容易倾心于“表现主义”的男孩,不介意是不是华而不实。对京剧,十分外行,听不出腔调的优劣,看不透表演的艰苦味道,总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更关注眼神、身段和繁复的行头。胡须、翎子、蟒、褶、盔头,这些夸张精致的装饰古雅、神秘,有自成符号的象征,又贯着含蓄、内敛的东方气质。最迷恋旦角袖端的水袖,小小一块白绸子挥舞出万千色彩,默然舞动却百媚横生。有限水袖,无限深情,收放间,爱恨情仇都藏在袖中,举手投足中,寻常女子也飘然若仙。安静时的端庄秀美,舞动时的羽衣翩跹,像一颗适时滴落的眼泪,将女人心事自然抖落,胜过千言万语的唏嘘慨叹。
  戏里的才子佳人,常常爱得死去活来,不畏生死。用现代的表达方式,定是飞机大炮火箭轮船,让男女主人公出生入死后来一场血脉贲张的激情戏。我们总是忙碌的,所以即使谈及情感也简单直接怕回合太多。而京戏是慢的,繁琐秀气不厌其烦,带着从容不迫的贵族气。从不见京戏里有一个拥抱一个亲吻,时空、动作的虚拟中,极少道具的演员站在极少变化的舞台,却带来排山倒海的情绪,生生能拽出观众的喝彩与眼泪来。我没有多少看京戏的经验,可还是记得,小时候看《白蛇传》的时候,当伤心欲绝的白娘子水袖舞动时,我的心已经接近翻江倒海,特别想把那个法海拽下台去惩治一番。素不喜欢血泪控诉的悲愤剧情,却总是惦记见识下《荒山泪》,只因听说其中有近两百个花样繁多的水袖舞式。我痴了,为了并不解门道的水袖。荡气回肠的生死,肝肠寸断的分别,世态变迁的冷暖,也不过是纤纤玉手与飘飘水袖几个配合。一个挥袖的告别。可能是流年数载的分别;一个搭袖的拥抱,可能是悲怆故事的开端;一个以袖掩面的哭泣。可能就是一场让人心碎的悲伤。缠绵、痴迷、悲愤、慌乱、留恋,任何一种纤细的情绪都可从袖口流淌而出。那水袖就是藏在演员身上变幻的云朵,带着一种魔力,带人深入到剧情的风浪之中。
  形式带动内容的美,舞动得行云流水,常让我忘乎所以。某些时刻,我有些恍惚地以为,自己便是那身着水袖的女子,将细密心事掩藏在层叠袖口下,心事百转千回,面容云淡风轻,只是手臂掩饰不住心情,让那些情绪在不露声色中静静流淌。
  水袖水袖,确如一弘曲水在臂腕之间,收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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