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时春秋与孟中秋叹着气,准备回车里的时候,枪声就响了起来。时春秋很机警,枪声一响他立刻躲到吉普车后面,孟中秋却慢了半拍,倒在了血泊里。
当然反应最快的还是孟凡,虽然他距离汽车最远,但他的速度却很快,他一把抱住童梦谣,飞奔到了吉普车后面。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突袭而来的子弹还是击在了孟凡的后背上,当然,如果不救童梦谣,孟凡肯定是不会被子弹击中的。
虽然子弹击不穿光明铠甲的防护,但巨大的冲击力还是让孟凡感觉到后背火辣辣的痛。
“孟凡,孟凡,你没事吧!”孟凡是猛冲到吉普车后边的,所以冲到时他往前一扑,将童梦谣压在了身体下边,他用身体挡住了射向童梦谣的子弹,使童梦谣误以为他受了重伤。
“不用这么大声!老子活得好好地呢?”童梦谣的叫声震得孟凡耳朵疼,所以孟凡立刻出声回应,让她不要再叫唤了。
童梦谣的眼泪几乎都下来了,见孟凡没事,她激动得抱住了孟凡的脖子,她身上特有的女性气息刺激得孟凡色心大起,孟凡不禁心道:“听这枪声就知道偷袭的人不在少数,他妈的,今天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闯过这一关呢,这小娘们老子救了这么多次了,就算今天死了也得先占点便宜再说,要不就亏大发了。”
孟凡用唯一的一只手抱住童梦谣的头,把嘴贴上去狂吻起来。开始时童梦谣还挣扎着反抗,双手在不停的推着他的胸口,慢慢地似乎也渐入佳境,放松下来。
童梦谣嘴巴里有一丝甜丝丝的很清凉的味道,她的舌头柔软光滑,当和孟凡的舌头搅在一起的时候,孟凡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热血狂涌,老二明显翘了起来。
“真没想到,耳边还响着炒豆一样的枪声,老子还能在这里这么享受,老二还照样能翘起来。”
当枪声接近尾声的时候,孟凡与童梦谣的激吻自然也结束了。“坏蛋,小人,流氓作风,乘机占人家便宜,不过大哥,你该刷刷牙了,嘴巴里都有味了。”童梦谣嗔怪道。
“呵呵!这就要怪你了,快把口香糖交出来,有好东西得大家分享。”孟凡已经感觉到童梦谣的嘴里有一股口香糖的清凉味道,立刻向她索要。
“坏蛋,亲完人家又来要人家的东西。”童梦谣无奈地拿出一块,自己狠狠地咬下一半,另一半扔到了孟凡嘴里,“就这一块了,一人一半吧!”
“小气鬼,一块糖还分一半,你难道不明白,吃到我嘴里回头甜在你心里的道理。”
“贫嘴!”
枪声既然停了,那么偷袭的人就该粉墨登场了,果然有人开始喊话:“车里的人听着,我们是末日霸王帮属下第一装甲师,我是师长史在金,你们已经被我们包围了,识相的就快点出来投降,敢说一个不字,老子把你们打成筛子。”
“死在今,好难听的名字,老子就成全了你,让你死在今天。”孟凡冷冷地想。
末世霸王帮第一装甲师师长史在金刚喊完话,谭雅的声音就从吉普警用车的扩音器里飘了出来:“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警察,所有人听着,所谓的末世霸王帮是一个涉黑性质的非法组织,我劝你们快快放下武器,否则……”
枪声立即再次响起,打断了谭雅听起来很庄严的喊话。
孟中秋就倒在离孟凡他们四、五米远的地方,全身除了防弹背心保护的地方,到处都是弹孔,头已经被打烂了,白花花的脑浆混合着鲜红的血流了一地。就是这个像老大哥一样的警察,两分钟前还轻松地向孟凡他们介绍着平安镇的情况,现在却变成了一堆还有余温的碎肉。
孟凡的表情很平静,童梦谣也没有像小女生那样尖叫,表面上看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其实却不是,她没有孟凡那样的实力,却和孟凡一样见惯了死亡。
孟凡还在理智地考虑着问题:从孟中秋被打烂的身体,可以看出两个问题,一是对方没有像龙赛飞那样的狙击高手,否则一枪命中,完全不需要浪费那么多的子弹,二是对方肯定是一群亡命之徒,绝不会是像天教那样严密有序的组织,因为大的组织肯定不会像他们这样在一个已经死去的尸体身上浪费子弹,他们似乎痛恨警察,所以才会把怒火撒在一个警察尸体上。
“有什么好主意,时队长?”孟凡笑问,也亏他还能笑得出来。
“对方显然比我们枪多,硬打我们肯定吃亏,只能尽量与他们周旋,想办法上车逃走。”
“这跟没说一样。”孟凡心道。
“我看上车逃走的可能性也不大,对方既然能炸断桥,就一样可以堵住路,我倒有一个不太好的办法。”孟凡显然认为桥是这群人炸断的,他们守候在这里,肯定也是为了打劫去北山县的幸存者。
“什么办法?”童梦谣和时春秋几乎同时开口问道。
“嘿嘿!投降呗!”
“切,我以为是什么好办法,原来是投降啊!”童梦谣眼神中明显有些轻蔑。
“靠!你有好办法你说一个,人家火力这么猛,又占据了好位置,就凭咱这几个人,连头都伸不出去,拿什么跟人家拼?”
“孟同志说的对。”时春秋突然开口了:“你们没必要跟他们拼命的,想必这个末世霸王帮也是一群落难的平民组织的,可能他们的头原先是罪犯,原以才会对警察怀有敌意,可你们不是警察,你们的手里甚至连枪也没有,所以投降情有可原。”
第八章 扮猪吃虎
听他话的意思,他是不打算投降了。“你不投降么?”孟凡问道。
时春秋神色惨然地摇了摇头:“我手下的人被他们击毙,我做为一个警队队长,怎么能就这样投降,我以前也是当过兵的,在战场上,就是死也不能投降一直是我军的优良传统,我虽然不是军人了,可并不代表我不会这样要求自己。”
“有种!”听了这翻话,孟凡对他立刻高看了几分,“这样吧,我先假装投降,探探他们的虚实,时队长和梦谣在这里做好战斗准备,如果我那边顺利,你们再冲出去。”
“这样做是不是太危险?”时春秋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孟凡。
孟凡也不做作:“说实话,我没什么把握,而且我也不排除真得投降或者扔下你们独自逃跑的可能性。”
“那样也好,我们素不相识,没来就没必要生死相托,你要是能逃走就逃走,不用顾忌我。”时春秋也很直白。
“那我和你一起出去。”童梦谣立刻道。
“你不能去!”孟凡立刻反对。
“为什么?”
“因为你是女人,而且还是很好看的女人,我出去投降没事,可如果你出去,嘿嘿!当然,你要是喜欢被男人操除外。”
“你!”童梦谣咬了咬嘴唇,气得说不出话来。
“小孟说得对。”时春秋又开始说话了,“女人不比男人,尤其长得漂亮的女人,你要是出去,唉!那种事情是很难避免的。”
童梦谣只能沉默了,孟凡轻声说:“时队长,你跟那谭警官联系一下,别我一站出去,她就把我给毙了,那我就死得太亏了。”
孟凡已经看到时春秋的耳边塞着对讲机,所以才会这么说。时春秋点了一下头,立即向谭雅下达了命令。
“时队长,你怎么能相信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的话!”
“谭副队长,我们是警察,不能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本身就是一种失职,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陪我们一起拼命送死,好了,听我的命令做事吧!”
谭雅虽然并不赞同时春秋的一些观点,但仍然表示了服从,孟凡相信这谭雅虽然是死脑筋,但死脑筋也有死脑筋的好处,那就是原则性强,至少不会答应了以后又背后打别人的黑枪。
孟凡开始大声喊道:“史师长,别开枪,我愿意投降,我愿意加入你们。”
说完孟凡高举双手作投降状从吉普车前走了出来,当看清对方的阵容以后,孟凡不禁又在心里骂开了:“我操他妈的,就只有二十几个人,就敢自称一个装甲师,还自封什么师长。”
末世霸王帮的口气的确比天教还大,天教四五十个人敢称一个连还情有可原,毕竟人家一营二营的兵力是实实在在的,而且他们有训练的新兵,所以随时有可能扩充至真正的一个连,而这个末世霸王帮,不过二十几个人就吹牛一个装甲师,真是牛皮吹到天上去了。再看看他们的武器装备,他娘的二十几个人只有十几条枪,还有一些人拿的居然是大刀长矛,就这样也能叫“装甲”。
再看看他们的服装,花里胡哨穿什么的都有,典型的杂牌军,典型的污合之众,这一群人看起来更像民国时期占山为王的土匪,又像是八年抗战里的土八路,不小心穿越到二十一世纪来了。
其中有一个人,身材高大魁梧,剃一个光头,跟少林寺出家的和尚似的,就是头上没有香疤,当然就算有香疤,他这样的人也做不了和尚。手里拿着一支大口径猎枪,身边拥一个画得跟鬼似的小太妹,不过身材还是相当性感的。
很显然他就是那个所谓的末世霸王帮第一装甲师师长史在金,他现在仔细打量着站在离他二十多米远穿着像摩托车赛车手的年轻人。当他发现年轻人只有一只手的时候,便轻蔑地笑了笑。很显然他轻敌了。
史在金笑了,孟凡也笑了,对战时对手轻敌绝对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就在这时,孟凡的后面又响起了一声很好听的女人的声音:“别开枪,我也投降!”
接着童梦谣也和孟凡一样高举双手走了出来,“死女人!净给老子添乱。”孟凡在轻声骂道。
“哼!你别想丢下我不管!”童梦谣似乎也摸准了孟凡的脉,表面上孟凡凶巴巴的,可关键时候却表现英勇,从来没有真得对她置之不理。
“唉!”孟凡叹口气说:“老子是为了你好,你这是在鼓舞对方士气呢!”
果然,末世霸王帮的人看到从汽车后面走出一个美女来,他们立刻一齐兴奋地欢呼起来,这是一种原始生态的兴奋,就像一群野狗看到了肉骨头,一群野猫闻到了鱼腥。
不过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