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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如何不宰你 作者:邬敬民-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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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优秀导游的名衔,在导游之间成为笑谈的话题,没有人会以此为荣。即使是上面提到的那十位优秀导游,有几个甚至找了各种各样的借口,没有参加那一次的盛宴。连自己的员工也不肯给面子,这岂不是一种悲哀? 



二十




  2、旅行社指定购物场所

  ——定点购物商店,是为了加强对旅游购物的管理,方便游客购物,维护游客的利益而设。而现在,定点购物商店偏偏是宰客最厉害的地方。它们堂皇地挂着政府管理部门颁发的招牌,背后却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一般说来,无论哪个国家的游客,对于本国的一些具体情况有所了解,不会上太大的当。但是当他们跨出国门,买回来一大堆不值钱的甚至是假货的东西的时候,问题就严重了。那不仅影响到国家的形象,甚至是破坏到两国的关系。对于台湾游客的欺骗,自然会影响到两岸的关系,祖国的统一。 

  国内初期的旅游购物,主要是针对来自海外的华人华侨及外宾。对于购物场所的管理也是非常的严格,那都是国营商店,货真自不必说,价格方面也有所控制。但发展到今天,购物场所的性质完全变了样,成了宰客的主要工具。国营变成了私营,真货变成了假货,好货变成了次货,实价变成了天价,服务员变成了刽子手,工艺店成了屠宰场,本来应该倍受尊重的上帝也变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 

  如今的购物店里的商品,基本上属于三无产品,还有几个共同的特点:次、假、虚。三者必具其一,或合二为一,或三毒俱全。 

  次是品质次。为了追求最大的利润,购物店会不择手段,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来欺骗游客,以次充好、短斤少量算是有良心的了。笔者曾以全陪的身份在东北某购物店里购得一斤松子,当然比游客买的要便宜一些,但结果回到家中吃的时候才发现那些大部分都是瘪子,还变了质,能吃的仅占到20—30%。这些购物店居然黑到连全陪也要骗,更不用说那些游客了。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的商品主要是比较大众化的商品,由于价格比较透明,所以利润不可能去到太高,所以只有以次充好,短斤少两才能谋取暴利。东北的各个土物产店里都有压缩包装的黑木耳,每个店里几乎都有用一个小盆泡开一堆漂亮的黑木耳,旁边再放上一小盒压缩的,售货员会告诉你,那一小盒就会发那么一盆出来。难道你还真的要现场泡上一盆吗?结果当你回到家中,回到厨房想大显身手的时候,却发现一小盒泡出来的黑木耳也就够一个人打打牙忌,而质量也绝不象你看到的那么漂亮了。 

  深圳的某购物店里,卖的一种叫做“荔枝红茶”的茶叶,包装的非常精美,上面有唐朝诗人杜牧那首脍炙人口的诗《过华清宫》,“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每个销售人员都能将它倒背如流。可惜除了这首诗,上面没有厂址、没有质量、没有产品说明,那些销售人员恐怕也无法告诉你有关这种茶的具体情况。说是深圳特产,中国名茶,用荔枝花蕊、嫩叶制成的。(实际上,真正的荔枝红茶是在将新鲜荔枝烘成干果过程中,以工夫红茶,也叫贡茶,即高等红茶为材料,合并熏制而成。)这个茶倒也不贵,1000台币(250人民币左右)能买6罐,每罐能装100克吧。是不是深圳特产我就不知道了,但我从来没有在遍布在深圳大街小巷茶叶店里,看到有这样的茶叶卖,也没见过深圳的朋友在家中用这种茶叶招呼过我,更没见过在大小酒楼里有人喝这种茶,我也不在乎,反正那种味道我是不喜欢喝的。但不知为什么?购物店里卖的就很红火。大概是因为名人效应吧,杜牧能活到今天的话,保证是个百万富翁,光做这个广告代言人就能赚不少呢。 

  假是商品假。购物商店卖假货是很正常的,要不何来的巨额利润和高额回扣及人头费和停车费呢?一瓶500ML的酒鬼酒,市面零售价不到200元,价格几乎是透明的,再怎么厉害的推销员也不可能把它卖到天价去,而且又要提供30、40%的回扣,购物店哪里来的利润?根本还要亏损,于是假酒堂而皇之的登场了。一模一样的包装,甚至连防伪标志也有。假酒鬼酒,购物店进货才三、四十元。当然这种假酒绝对不会用工业酒精来制造,那会死人的。毕竟是打开门来做生意,要考虑长期的经营。国内的各类白酒多的是,实际上有些普通酒的味道不比那些名酒差,不过没有什么名气罢了。据说假酒鬼酒是用同一厂生产的另外一个品牌,湘泉酒来冒充的,两种酒喝起口感差不多,但价格却相差很大。 

  有的购物店利用外国籍游客不同文化的差异,在商品的名字上也耍起了花样。某购物店卖的一种酒叫做“芽(YA)台酒”,外表的包装跟“茅(MAO)台酒”一模一样,仔细看一看,厂址也是在那个贵州省的茅台镇。而店里的推销员只会告诉你这是中国名酒,绝不会提到“茅台”两个字。在购物店里卖的价格一点也不比市面上贵,而且能让你随便品尝,喝起来口感也的确不错,于是不知有多少人上当受骗。 

  无论国内旅游还是出国旅游,哪里都会有珠宝购物店。原因很简单,“黄金有价玉无价”嘛!利润之高一般人难以想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审美能力的提高,珠宝正迅速地进入到千百万平民百姓家中。中国人对玉的喜好非同一般,认为那是一种吉祥的物品,所以俗语有云:“穿金显宝贵,戴玉保平安。”卖玉首选当然是翡翠,真正的翡翠大多产自缅甸,但现在市场上一般已经难以见到。许多购物店的所谓翡翠玉是用巴山料,经过激光洗料、染料等工序加工而成。对于上面的一些空洞,甚至进行注胶。成本不过几元到十几元的一件雕饰或者挂坠,至少也要卖到上千元。有一位曾在购物店里工作过的朋友,告诉我说,经他的手卖给韩国人的一个小玉件,进价不过两元,却卖到了整整一万。 



二十一




  祖母绿被称为绿宝石之王,西方人对它的崇拜不亚于东方人对翡翠的喜爱。国际市场上一至四克拉宝石级的祖母绿的价格为500——14500美元不等,而且高质量的祖母绿的供应也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珠宝店里,大颗大颗的祖母绿充斥柜台,价格不过万元人民币左右,狠心杀一杀三五千也能成交。那可能是真的吗?实际上那些都是人工合成的几乎可以乱真的水热法祖母绿,而真正的价格只有天然祖母绿的几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左右。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合成品非常逼近天然品,即使是专家也很难用肉眼来鉴定。 

  还有一种假是发票假。为了尽量减少卖假货、次货带来的法律麻烦,购物不给发票,或者是给假发票的事几乎天天都在发生着。中国人对自己国家的发票非常熟悉,大部分都会辨别发票的真伪,所以假发票很少开给国内游客。但你想拿到真发票也不容易,购物商店总是以发票用光、财务人员不在等各种借口推托,你拿到手的永远只有一张收据。假发票的目标主要是针对国外游客,而且那些所谓的发票根本上连收据都不如。一张没有购物人姓名、联系方式,甚至也没有购物商店名称的小小的印刷品,写上所购商品的名称,然后盖上一个“收讫”的印章,就是发票了。外宾不了解情况,自然不懂,偶尔有人提出疑问,也会被伶牙利齿的导游和销售人员随便糊弄过去。 

  中国游客在国外遇到假发票的事就时有发生,外国的假发票就比中国的高明多了。实际上那也不是假发票,是货真价实的真发票。不过购物商店利用游客英语水平不高、不懂英文或宝石饰品的正规标识方法的特点,在文字上大做文章。如游客购买了祖母绿,购物店一般会为游客开具英文发票,上面已经注明了是合成宝石,根据国外的司法解释,这样的话就不存在经营欺诈行为,虽说营业员介绍商品时用了“天然”字眼,但举证十分困难。从网上的资料来看,购自新加坡的“钻石”、“祖母绿”等宝石,几乎无一例外是用人工合成冒充天然。但你拿着珠宝商开具的发票,不管那注明是合成宝石的字有多小,也不管那几个字是什么语言,在什么角落里,只要有写,即使是打官司也难打赢。 

  台湾游客到新加坡旅游比大陆客早,他们因购买祖母绿而上当的事也很多。虽然他们想将此事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但就是因为发票的问题,那些购物店的法律顾问死死咬住发票上已经注明是合成品,结果使该国的法律无法做出合理的判决。是啊,谁让你不懂英文啊,你总不能说你不认识字,不懂法律就可以犯罪吧! 

  不过做贼毕竟心虚,许多游客回到国内发现所购珠宝有问题时,一般都可以退货,这一点上旅行社倒是非常卖力帮忙。因为国内有关管理部门出台了一些相关的规定,游客买到假货,旅行社要承担责任的。那些珠宝商也非常配合,他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毕竟做贼心虚,新加坡的法律是无情的。不过道是无情却有情,新加坡的新闻媒体也曾就这种事情进行过报道,但好像卖的照卖,买的照买,退货的照退,生意还是照做,购物店的生意依然红火。只要没人去告,就好像不存在犯罪行为一样。没有中国人为了这些事去打官司,只要能挽回损失,也就算了。为了一两万块钱打跨国官司,不值得。不知是法律意识淡薄,还是情愿宁事息人,不想惹麻烦上身。 

  反观泰国的珠宝商场则比较正规,没什么假货。泰国发展旅游业初期,珠宝市场同样混乱,但很快就规范起来。因为接待的主要是欧美国家的游客,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强,一旦发现受骗,打起官司来的认真劲儿那才真叫做不依不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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