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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青笑了,笑容如同春天无风的湖面。
看到他笑,孙蒜苗一时间欢喜得双手乱抓、鼻孔大张、呼哧呼哧喷着粗气。
正是这笑容直接导致了案件的发生:孙蒜苗终于无法自控,猛冲过去,一把抱住张青。
抱住不算,还用尽平生气力不停揉搓。
从出生起,张青接触到的最坚硬的东西是花瓣,他的身体怎么可能经受得起这等碎石成粉的揉搓?
所以,等孙蒜苗意识到时,她的怀抱已经空了、张青已经被她揉成了粉末。
余力未消,那些粉末就像雪一样融化在阳光中。
孙蒜苗大张着嘴,好久才明白发生了什么,双臂犹自呈怀抱状。
“哇!”
她嚎啕大哭起来。
一股浓烈的蒜气冲天而起、天地为之变色。
“姐姐!”
她忽然想起来,可是回头去找,孙葱花已经不在了。
她哭得愈发惊天动地,边哭边去找自己的姐姐。
这一哭一找就是三个月。
三个月间,被她边哭边抓捏而死的人、兽不计其数,仅被她哭声震破耳膜的就不下千数。
哭到全身空空荡荡的时候,她才停住了。
黄昏里,一阵小风吹来。
孙蒜苗伸出手去抓那风,她发现根本抓不住。
一阵懊丧,却让她猛然记起了一件事:“对呀,风是抓不住的,可是他!他是软的!”
那天,张青消失的时候,有一团风鼓荡在她的手臂间,那风是软的,而且隐隐有一丝温热。
“他还在!嗨嗨……他还在!嗨嗨嗨……”
孙蒜苗急忙回头狂奔。
孙二娘 第十五章 小调戏
生活仅有的乐趣是:你能尽情虚构未来
尽管最终其实只有一种结局
这也是人调戏命运的唯一方法
尽管它从来都不会生效
※ ※ ※ ※ ※
在回丁点镇的路上,孙葱花的心情就像三月天的原野,洒一点小雨,立刻能看到春光无限。
所以,她边走边笑、边想边吐。
只要找到那个极度恶心的人,无论用什么方法,只要处理了他,那就万事大吉、天清地静。
想到动情处,她甚至有点舍不得那个人了。
试想,一旦那个人没有了,她还能做什么?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她忽然想起远房表姐——洋葱,这给了她一个绝妙的创意,她决定让那个人一直活下去,她要像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流着泪享受他的苦楚。
haha!henhen!heiheihei…
然而,距离丁点镇还有近百里地时,她的心开始隐隐不安起来:她没有闻到那股恶臭。
不安渐渐变成了焦虑,直到走上那个山坡,那股亲切的恶臭才终于扑鼻而来、沁入心脾。
但是!
但是,那个人不见了!
她顾不上剧烈的恶心、冲进污泥滩、手脚并用急急搜寻,但那个人真的不在了。
天空如失修的破瓦房,塌了下来;大地如失神的眼眶,深深陷落;孙葱花的心就像挂在稻草人身上的旧裙子,被寒风片片撕碎。
与此同时,那个人却理所当然地升华了:他的恶心急速倍增,几乎遮天蔽日,而且开始闪耀光泽、放射光芒。
他远远地立于天边,化成一句奇臭无比、却又无可抗拒的召唤。
如果你想激励一个懦弱的人,那就赞美他;如果你想激励一个骄傲的人,那就羞辱他;孙葱花当然是后者,命运对她可谓用心良苦。
所以,才会有这轻轻巧巧、四两拨千斤的沉重羞辱。
所以,她才会这样义无返顾地踏上漫漫求索之路。
所以,两年之后,她才会逆着仓皇逃难的人群、踩着密密麻麻苍蝇的死尸、故地重返、深刻体会“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臭气熏天处”的悲喜交集。
孙二娘 第十六章 第一次
爱情是一场飞行试验
很少能验证天的宽广
却常常证明地的坚硬
张青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谁,就像溶化在一杯水中的一粒糖找不到自己的存在。
可是那天,当那两个少女出现在他眼前时,那杯水似乎发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让那粒糖重新结晶为一粒糖。
两个少女中纤瘦的那个先走了,留下了圆墩墩的那个。
就像太阳照醒了生灵,那个圆墩墩的少女瞪着圆墩墩的眼睛,让张青第一次感受到了目光的照耀。
在这照耀中,张青第一次看到了自己。
这一幕,也许就是传说中爱的光合作用。
继之而来的,便是那惊心动魄的拥抱。
当那少女扑过来、紧紧抱住张青的时候,星空碎裂的疼痛和太阳燃烧的热情,将他夹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的门缝里。
他清晰地看到了自己灵魂被挤破、被轧碎、被碾成粉末、被烤化,然后——
然后,他感到自己在消失——
然后,天黑了,一切不复存在——
然后,不知道过了1分钟还是1万年,他又醒了。
然而,那圆墩墩的少女却不见了。
像一场醉人的噩梦,但张青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并不明白这场死而复生有多离奇,因为他的存在本就是造物最离奇的构思。
但他却因此而第一次惋惜、第一次后怕、第一次怅然若失。
那个少女圆墩墩地飘忽在他的心头,他的天空从此不再万里无云。
另一个发现也让他惊讶之极:当他的手碰到自己的身体时,他第一次感知到了自己肌肤的存在:温热、细腻、柔软。
他试着举手抬足,他又感知到了自己的重量,虽然这重量微不足道。
而这之前,他的身体比水更轻灵、比云更飘渺。
他第一次惊慌起来;
第一次手足无措起来;
第一次不知道下1秒钟该做什么;
第一次在水中看到自己、并感到陌生和亲切;第一次看到了风吹草动和花的凋谢;
第一次开始张望;
第一次开始等待;
第一次在等待中开始焦虑。
漫长的等待之后,他终于——
第一次听到了脚步声;
第一次为之心跳;
第一次再次见到一个人、那个圆墩墩的少女;第一次如愿以偿,并再次向她露出春天无风的湖面般的笑容。
孙二娘 第十七章 幸不幸
饥饿,能把人变成百折不挠的狼
而爱,能让人变成一心一意的狗
其实,张不太白要找的不是那个少女,而是她的双眼;甚至不是她的双眼,而是她眼中的目光。
要辨认那目光很容易,除了那少女的目光,从来没有什么目光敢停驻在他身上,哪怕据说长着千万只眼睛的苍蝇。
要寻找那目光,却如同在阳光下寻找流星的踪迹。
人在绝望中反而能心生最坚定的信心,张不太白用自己的行动和表情证明了这一观点:
他不停地走、不停到找,脸上始终含着微笑(虽然这微笑更增加了他的恶心指数)。
虽然人生都如梦,却有幸与不幸的区别——
有人不管是真是梦,总是兴致勃勃、乐趣无穷,这是最纯粹的天然的幸福,也叫天趣,容易丢失,却不容易找回,11周岁之前的我曾经大把大把地挥霍过;有人一生都活得认真而踏实,这是最大的幸福,可惜我福薄,长大后,一年中只有几天能享受此等幸福;有人只是偶尔感叹人生如梦,大部分时间还是循规蹈矩,这是一种平庸,谈不上幸或不幸,尽管我不甘于平庸,但一年至少有200天就这样活着;有人不停地在真与梦之间患得患失,这是一种可悲,但也有它的妙用,可以借以保证好心情,譬如我和阿q:得到时,就洋洋得意地真;得不到时,就骂骂咧咧地梦;有人明知人生如梦,却永远被真实所困,这是最大的不幸,我在绝望地暗恋某人时,就是如此的惨不忍睹!
有人彻悟了人生如梦,因此意懒心灰、愤世嫉俗,这是自以为是的不幸,不值得同情,比如说遭受挫折时的我;有人明白了人生如梦,所以活得轻松逍遥,这是让人羡慕的幸福,每次决定辞职的时候,我才能幸灾乐祸地客串一回;有人虽然知道人生如梦,却并不不把这当回事,该怎么过,还怎么过,这是一种大智慧的幸福,只有在走过场的时候,我才能如此淡定。
有人虽然不在意自己幸与不幸,但常常被别人的幸与不幸牵动,忧人之忧、乐人之乐,这是一种大慈悲的幸福,上公车偶尔让座位的时候,我才能小小地体会一点。
那么,张不太白属于哪一种呢?
其实,哪一种都不是。
因为上述类别都与人自身的存在及其智慧相关,而张不太白呢?
首先,那目光让他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
其次,我根本没有机会测试他的智商和情商。
要解释他的幸福,只能套用老子的观点:
“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他就这样忘我地寻找着、幸福着。
虽然有时难免痛苦,这痛苦也是幸福的痛苦。
直到有一天,当他走近一座黑黢黢的山冈,闻到风中传来的一阵辛烈的葱蒜气息。
这气息让他惊喜无比:那天,当那两个少女出现的时候,他就闻到过这气息。
他急忙奔上山冈,却只找到一根葱和一棵蒜。
那葱叶和那蒜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说不出的荡人心魂,而寸草不生的焦黑背景,更是衬得她们无比翠绿和秀雅。
尤其是那根葱,如同纤细的手指,轻轻撩拨着张不太白的心,一阵阵发晕,一阵阵生痒。
于是,张不太白就守在那棵葱旁,不再离开。
不知道是什么让他相信:那少女有一天会来这里。
孙二娘 第十八章 代言鸟
造物是最伟大的艺术品,肉眼却熟视无睹
所以寂寞的上帝才赐予人爱情
因为只有爱情的眼睛
才看得见对方一个毛孔的宽广、深邃和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