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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庆明笑道:“不必了,我只要收服你这个女人就行了。非常抱歉,你是我的,听好,不许偷看其它男人,尤其是我在场的时候,因为我会吃醋!”他邪邪地望了她一眼,炯炯有神的目光牢牢地将她锁住。
林英立马止道:“我说你不要这么不要脸好不好?第一,我不是女人,花骨朵正美好着的时候,还没开呢;第二,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东西了,我有与你签订过卖身契么;第三,我看其它男人关你什么事,你要吃醋尽管吃去,那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还嫌店家的醋卖不出去呢,这不这好往你这儿推销点,也算是做了件善事吧?”
孙庆明走上前来,一手将她扯过来,揽在了自己的怀里,林英大嚷道:“姓孙的,你到底想要怎么样?放开我,快点把你的八爪给我拿开。姐给你三秒钟时间,赶快在姐面前消失。”孙庆明一双墨玉般深遂的眼睛妖魅而迷离地看着她,说道:“你叫我消失,我偏不消失,太听话了可不好。”“那你放开我!快点,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了?”林英气乎乎地说道,没看到她的脸都变得通红了吗,别告诉谁那是害羞,其实是讨厌他这样突如其来的举动,这家伙太莫名其妙了。
不知道会被他这样夹持多久,不过忽然间看见他那张绝美无瑕的脸向自己面前贴过来,林英的心跳瞬间加速。孙庆明没有停止动作,依旧把头向下压,在离分毫之地的时候却忽然顿住了,眼睛里是一股透心凉的寒意,说道:“干吗心跳得这么快,干吗这么害怕,我会吃了你吗,顶多吃你些口水而已。别告诉我你没有在期待接下来会发生的事,别告诉我你一直都很讨厌我,其实这只是你的借口而已。你明明就是对我有那么点感觉的,你明明就是喜欢我的,为什么要极力掩饰住内心的那种感觉呢?你怕我?我有那么可怕吗?”
不可怕才怪呢,太让人伤脑筋了,这不得不让人考虑和他在一起会损伤多少脑细胞。不过林英还是很坚决地笑了笑,轻蔑地说道:“你继续扯,别以为自己长得好看,我就会对你花痴死!你,赶紧给我滚!别让我再看到你。”
孙庆明轻轻拈起她的下巴,邪恶地笑了,眼睛里是一股锋锐的杀气,道:“滚?你也太不温柔了?一点也不淑女,这样子小心以后会嫁不出去的。你叫我滚,那滚到哪里去呢,难不成滚到你的石榴裙下?”林英恨不得抽他一巴掌,大嚷道:“姓孙的,你个大色。狼!”
孙庆明啧了几声,邪邪地笑道:“这不能怪我,七情六欲,人皆有之,更何况,你长得如此漂亮,如此地吸引人的眼球,别人不去注意你,那你的漂亮又有何存在的价值呢?”“哎,我说你是不是青春期骚动啊,整天就知道淫词滥语的乱叫,早知道还不如直接把你送西天得了。我适才发现原来救你是个大大的错误,你个王八蛋,只有到快死的时候才会说些好话来骗取我的眼泪与同情,现在你好了,又恢复了本来面貌,姓孙的,你太坏了,好无耻!”
孙庆明摇了摇头,说道:“错,我说的那些话都是真的,我要你做我的妻。我们一起回建邺好不好?”他的语气忽然间变得很柔和起来,完全像是另个的一个人,见惯了他凶神恶煞的样子,现在突然发现他也有这么温柔的时候,不过温柔得让人起鸡皮疙瘩,不要啊!
他的眼神也变得柔和起来,现在的他给人的感觉完会不同,不再那么邪恶,而是温文尔雅,特别有儒子气质,可是为什么自己总觉得他这样子很别扭呢,还是先前那个有点调皮有点喜欢捣蛋的孙庆明更让人留恋些。
“我才不会跟你去什么建邺呢,要去你自己去。”林英爱理不理地说道,却极力避开他的眼神,害怕撞见那满腔的赤诚似的。“不去建邺也行,总之,你一定要嫁给我,我要你做我的妻子。”他的目光毫无疑问地落在她身上。而林英却像是受了雷击一般,腾地说道:“我说帅哥,你长得这么帅,不会没人要的,干吗非得赖着我呀?我不喜欢你呀,快走快走!”
说着,她伸出两手往背后推他出去,可是这男人的力气也太大了吧,居然站在那里纹丝不动,林英只好作罢,说道:“走吧走吧,有什么遗言赶紧交待,你不说我还可要去帮清心她们切菜了呢。”遗言,这小妮子也太搞笑了吧?孙庆明微微地挑了下好看的剑眉,说道:“喂,没事干吗咒我死呢,我死了你怎么办哪,你不就成了寡妇了么?”
林英一手搭在他的肩上,轻轻地拍了下,然后很不客气地说道:“我与你有关系吗,别老是在这里瞎说,你再胡扯,小心我叫人把你丢出去。”孙庆明笑了,笑得那么恣意,道:“你敢这样对你的相公?我会让你后悔的。”林英歪歪地笑道:“不后悔,不后悔!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无期,恕不远送!你,快走,三秒钟,马上从我眼前消失。”
孙庆明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她会对自己如此的排斥呢,还是自己做得不够好?许是因为年轻,不太懂得如何把握爱,可是自己也没有对她怎么样啊,虽然有时候说话是有点那个,可是自己所说的全都是有心无意的,难道她真听不出来吗?哎,女人的心思可真难懂,她为什么不接受自己呢,为了她,庆明将向晨都给抛弃了,将这十几年来待他若亲若友若爱人的人都一朝抛弃了,难道这样的决心还不足以证明自己对她的喜欢与痴心么,到底要怎么样她才肯回过头来看自己一眼,才肯拥入自己的怀抱,才肯与自己携手走完剩下的人生路。
真纠结呀,庆明邪恶了!当他跨出门槛的第一步起,就没有回头,因为不敢,虽然知道她不会送自己,可是自己的心里仍旧在盼望着些什么。刺杀晋皇未能成功,还弄了一身的伤,差点丧了命,这叫自己回去如何面对向晨,他可是对自己寄予了很大的期望。
看着外面积得有的厚厚的一层雪,林英忽然走出来说道:“你还是先在郡主府上住几天吧,现在出去也没地方住。”孙庆明冷冷地回了声,道:“客栈有的是,有银子还怕没地儿住,既然你不想留我在这里,那我不走岂不是会让你很不开心?”
林英有些怜惜地道:“干吗那么认真,其实我的心里并没有嘴上说的那么讨厌你,这你应该听得出来的呀。先在府上住几天吧,你还需要调理,不知道你身上的伤口会不会留疤痕,我已经叫扶风去太医那边配药了,你就留下来吧,可别辜负了我的一片好意。虽说我们只是萍水相逢的人,但认识也也算是朋友了吧,朋友帮朋友也是应该的,很庆幸你能够度过这次的难关。”
孙庆明回头看了她一眼,她就站在门口。身上穿着绣花夹裙,脚上是纳底锦丝鞋,青丝如瀑垂至背后用红线束起,腰上佩着海棠边的纯白绢子,光彩像水波一样流动,精巧美妙真是天下无双。太美了,美得让人万千留恋;太艳了,艳得让人只能感叹;太绝了,绝得让人无法描述。这世间竟有如此美丽的人儿,都道绿珠之美天下第一,可是比起绿珠姑娘来,林英更有种说不出的让人喜欢的地方,她们的美貌也是伯仲难分的。
两个人就这样一里一外地站着,隔着咫尺天涯的距离。此刻无雪无晴无悲喜,两相对望兮风细细,花月佳期刚刚好,却清冷了几度西厢。
080坑爹呢要我嫁给他
奏圣上:今我大晋国西北边境危矣,河西鲜卑族首领秃发树机能趁天大寒突袭守军,已突破我军边防线,正大举东进扰我民生。匈奴簇刘猛亦叛乱出关,西境北彊不得平静,民众大举南迁。况这腊月里大雪天的,敌方得了天时地利,贼子常年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无所谓,我军不善于在冰天雪地里长久战争,现已开始陷入被动地位,如此下去后果堪忧,微臣冒死敢请圣上立即加调人力物力予以增援。
柳尚书一接到边塞飞鸽传书来的消息,便立即上朝启禀圣上,希望司马氏能够对此重视起来。虽说塞北大多都是荒凉地儿,可河西一带却与众不同,这里水草丰美,绝对是块风水宝地,能纳入晋国版图固然好处不少。况且这里又是联通东西的要道,向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司马氏召集众爱卿共同商讨此事,群臣议论纷纷,却还是拿不出一个好主意。贾充为争风头,遂起身恭敬地行了个礼,说道:“圣上,此事得软硬兼施方能起效!”司马氏看了他一眼,说道:“贾爱卿,有话不妨直言,只要能平息战乱,兴国安邦,寡人都会予以考虑,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在所不惜。”
贾充暗笑道:“以微臣之见,一方面,得派兵支援西北,一方面圣上之前不是想和亲的吗,这样双管齐下的政策其实就是很好的,不妨试试,许有转机。覃将军已调至江南,现调回是万万不行的,南方形势也不容乐观,北方可派卫家军裴家军及羊家军支援,此三家军队亦是骁勇善战,曾为国立下汗马功劳。至于和亲么,圣上若是舍不得自己的亲生女儿,如今不正好册封了个芙蓉郡主么,可以将她嫁到河西去,芙蓉郡主美貌绝伦,相信一定可以勾起鲜卑首领的兴趣,这样不是两全其美么?”
司马氏一听,倒是挺高兴,直夸赞贾爱卿想事情想得周全,当下便宣布就这么办。司马氏喜不自胜地捋了捋细长的胡子,皇冠上的珠帘掩饰住了他心中的爽快之意,若真能平息战乱,牺牲一个小小的芙蓉又有何不可。
“宣芙蓉郡主入昭阳殿,赵公公,为贾爱卿加赏,另外诸英豪有何意见或建议,都可以提出来,大家讨论下如何?”司马氏面朝着众臣说道。其它人倒也觉得这未尝不是个好主意,在现在还没有想到其它更好的办法之前,这样做固然是好。
看见赵公公来到了郡主府,清心忙走过来迎道:“公公好!”赵氏问道:“芙蓉君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