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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秀春的妈妈没有在这方面给她做下结实的铺垫,秀春一生凡事忍气吞声,墨荷是应该负有责任的。
穷凶极恶、从来不信因果报应的叔叔,纵身一跃掠仕了婶婶的头发,稳、准,狠地像是套住一匹烈马,扬起拳头就要让她灿烂出一些颜色的时候,婶婶就像练过武功。回身就是一脚,直捣叔叔的鸡巴。叔叔立时脸色煞白,捂着肚子蹲在地上起不来了。
两口子哪有不打架的?在农村,打架就是打架,是很务实,很具体的力的较量,不像城里人,把只务虚不务实的吵架也叫做打架。
此后他们又比试了几次。在村子里战无不胜的叔叔,从此不能再拔头筹,也从此开始了北的记录。
婶婶也没什么绝活,就是专踢叔叔的鸡巴。一个敢踢男人命根子的女人,是何等了得的女人!
男人又是如何爱惜自己的命根子!又如何为了他们的命根子,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以后叔叔见了婶婶,就像兔子见了鹰。
不谈满腹经纶,肚子里也算有些文章的爷爷,在这样的女人面前,除了仰面顿足说些“家门不幸,家门不幸——”的空话,还能指望这酸腐的穷秀才有什么作为?奶奶也再不敢招惹婶婶,不但不敢招惹她,反倒让她制伏了。
小姑姐也再不敢吩咐她什么,只要她皱着眉头,发出一声“啊?——”小姑姐马上就含糊其辞,不再重复她的指令。
可这并不等于奶奶就会对另一个媳妇手软。奶奶甚至用更加升级的办法折磨墨荷,以笼络、讨好婶婶。
墨荷本应痛恨叶家,可她最不能忍受、最让她难堪的却是叶志清的吹牛。
到了叶家她才知道,聘礼上的字是教私塾的公公写的。叶志清不过是能写一点,会算一点,和她上过洋学堂的兄弟不可同日而语。
叶志清可以嫖窑子,可以让她每年生育一个不能成活的孩子,可以让她奴仆般地服侍……虽则她心怀不满,却也说不出什么,那可不是男人分内的事?而吹牛却是绝对不可原谅、这种痛恨,不但殃及她的后代,也殃及与吹牛有所关联或从吹牛派生出来的,比如说伪善、撒谎这一类比之杀人越货、贪赃枉法等等不足挂齿的毛病。
从墨荷开始往下,她们家的女人,对人的要求实在是太苛刻了、就连那些伟哉大哉的人物也难免不撒谎,不伪善,又何况芸芸众生?
禅月读大学的时候,正是吴为事业的峰巅,爱好文学的人,可以说是无人不识卿。有个外系的男生问地:“听说作家吴为的女儿就在你们系渎书?”
禅月脸上哪怕最敏感的那几条肌肉也不曾牵动丝毫,“不知道。”地回答道。
直到大学毕业,也没几个同学知道她是吴为的女儿:
更何况吴为也不是没有伪善、撒谎的时候,比之他人的伪善、撒谎,情节可能更为严重、虽然没有混迹于贞节女人队伍的妄想,却在几十午的时间里避而不谈,遮遮掩掩有个私生子的隐情。如此,她有什么资格对他人的伪善、撒谎不肯通融?
对于叶家,墨荷最有力的反抗就是回娘家、它的娘家,因为颇具实力而非同一般人的娘家。
娘家是每个无能、嫁作他人妇的女人惟一退身之地;虽不能从根本十解决她们的难题,总能给她们一个缓冲的机会,让她们和困难暂时拉开距离.稍事喘息,即便学至博士的现代女子,这一隅之地恐怕也是不可或缺的。多年后秀春惨痛地想,她却连这样一块退身之地也没有。
吴为算是三生有幸,如果她没有这块退身之地,可能早巳粉身碎骨,而叶莲子留给她的这块退身之地,吏让人叹为观止。他人哪里晓得,吴为不过徒有一副皮囊而已,每逢由于她的任性、轻率、兴之所至……冒犯天下,又没有勇气承受世人讨伐之时,正是是叶莲子撑起她的那副皮囊,替地活下来的。她又算是不幸、偏偏在不是她的过错,不过为情所困却被逼得几近崩溃之时,叶莲子撒手而去,绝了她最后的退路。在痛失“极地”的绝望时刻,她丧失理智地犯下了足以毁灭她余生的大过,所以叶莲子一去,她也就去了,人们看到的。跳过是她那副还没有败去的皮囊、秀春外祖父家,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满族四大发祥地之一,谈不上仁人杰地灵,却称得起物华天宝。
难怪中国对外开放以后,一位来访的美籍华人作家间吴为:“你是不是出身于一个满族的贵族之家?”
“为什么?”
“看你的额头和鼻子。因为我们家是,我熟悉这种额头和鼻子。”“不是。”她决然地回答说。
反正叶家绝对不是,叶家是从山东逃荒过来的贫农。这从地小脚拇趾外侧另有一粒大如小米粒的趾甲,就能准确无误地确定,地是那山东贫农的种。
叶莲子也从来不曾对她谈过曾外祖父的家族史。即便曾外祖父是满族的一个贵族,她也只能是贵族和贫农的杂种。人们也不难从吴为品位的驳杂,得到杂种的印证。
每次回娘家,墨荷只让叶志清送到村于门,从来不让他跟进娘家门,他也就不进。
也许是那物华天宝的地界让叶志清白惭形秽,也许是秀春外妍父家那高墙大院里鸣鸣狗叫、人声鼎沸的气势对他有种威慑力,一个只会吹吹小牛,还没有修炼到气壮山河那个地界的人,一旦面对真刀真枪,底子里先就发了虚。
也许他们两个人都觉得,关于叶家和叶志清.墨荷的娘家人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在叶家的生活、处境,墨荷对娘家人也是只字不提,她丢个起受虐待的面子。
不让丈夫进自己娘家的门,恐怕在二十世纪末的庄市面上也会遭人非议。而一个乡下女人二十世纪初,就有这样的惊世骇俗之举,可见她是如何地任性好强,也可见她对叶家的报复之心——种殃及池鱼、不算大气的报复。
当然,这和她不但不爱叶志清,也看不起叶志清至极有关。
如果那时叮以离婚,像她这样的女人,非和叶志清离婚不可。
奇怪的是她也很少让秀春跟着回娘家,这很不合乎乡下女人的规矩和思路,如果说是看不起叶志清,为什么也不带秀春回娘家?是嫌弃秀春冥顽不化,不知厉害深浅非要到世上受一遭?也许没想到自己会死得那么早,觉着和秀春的缘分还长着呢。因为墨荷老是回娘家,秀春对母亲的慈爱没有留下多少记忆。留下印象的大约只有一两次。
一次秀春在街上玩,迎面撞上一头猪。那头猪大得像牛犊,不但把她撞倒;还把她撞得当场昏厥。墨荷以为她死了,哭得死去活来。等她缓醒过来,看到妈妈吓成那个样子,不但没有像多数孩子那样就势发挥地哭闹,大赚一把以物质形式支付的呵护或抚慰,反倒咧着没有血色的嘴,默默地笑了。
再一次就是在外祖父的丧宴上。她等不及上菜,空心吃了一办蒜。蒜味直捣她的小心窝,辣得地捂着心口嗷嗷叫,墨荷不知她得了什么病,急得踢倒了凳子,撞翻了席面……事后秀春觉得辣这——场也算值得。这种为了一个无须证实的答案不惜工本的思路本就反常,而于一个仅仅四五岁的孩子,是更加地反常了。
墨荷是个美丽的女人。一个女人,又美丽,该是很不幸的。但她没有走出农村,相对来说还不算过于复杂。美丽的女人大多任性而多情。倒不一定对他人,对自己何尝不可多情!所谓“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人,可能更加自作多情,不然就像糟践了这份美丽的造化。
这个方圆几十里都数得上的美人,在乡下的枯寂日子里,何以消耗她饱满的感情?既不能参加party,与哪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共舞;也不能在影视上出尽风头,掠获若干崇拜者;更不可能在美术展、音乐会仁与哪位趣味相投的男士一见钟情……只能自己给自己制造点欢爱,享受一下爱情的幻觉。
不要以为一个没有读过《白雪公主》的乡下女人就没有对白马王子的希冀,女人们自出生起,就在等待一个白马王子,那是女人与生俱来的本能,直到她们碰得头破血流,才会明白什么叫做痴心妄想。
要想给自己制造点欢爱,在那穷乡僻壤,谈何容易?
能够称得上华彩的片段,可能就是到了七月,过了处暑。那时候,青麻桃似的榛子壳儿,沉郁的残绿里就驳杂、斑斓、沉湎着酒红。如果没有一种自在、自信、沉醉和成熟,淮敢出此心裁、创意,把这样两种大反大逆的颜色放在一起!
那栋子仁儿也就粒粒饱满了。
墨荷就可以放下没完没了的劳作,和女人们一同上山采榛子。那是生活在山脚下的庄户女人惟一名正言顺具有休闲性质的活动。
一到山脚,墨荷就远离了伙伴,一头钻进榛子棵儿,并不急着运动两只手赶紧把榛子收归已有,而是窝在榛子棵儿里,欣赏那榛子壳儿的颜色,心里叹着,好漂亮的颜色,好漂亮的颜色啊!
再不就采一颗,愣一愣,想一想。这是采给他的,而那个他又似乎不是叶志清。
回到家里,一颗颗挑、一颗颗选,选出那最饱满的,用牙轻轻一“垫”,壳儿就裂了,棒子仁儿也就剥出来了。再一颗颗收起那些榛子仁儿,心想,这是留给他的,而那个他也似乎不是叶志清。
即便叶志清回到家里,吃光那些圆圆溜溜去了壳儿的榛子仁儿,她也不觉得是叶志清吃的。
榛子吃多了上火,有一年直吃得叶志清两眼眵目糊,鼻子直流血,可那不是她的事。
她就这样双眼隙咙、两颊羞红地想像着一个意中的男人。而那男人是如何地中意,地又是说不清楚的。
不过她的想像却混杂着颜色。一般来说,想像是没有颜色的,就像梦是没有颜色的一样。可是她的想像,常常带着处暑之后榛子壳儿的残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