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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盗鲁平奇案-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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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这药棉上发出的。

    “呀,克罗方姆!”医生惊奇地喊。

    可是医生并不是侦探,他开了药方,便匆匆走了。

    这时,那位不需要请柬的来宾朱龙,当然也早已到了。他和李瑞麟,困惑地研究着隔夜离奇的事情,他们横想竖想,找不出一个适当的结论来。

    “你是一个聪明人,请你猜猜这个哑谜吧。”主人对着朱龙这样说。

    “哈,像这样的奇事,真要请教福尔摩斯哩。”朱龙解嘲地回答。

    “可惜中国没有福尔摩斯呀。”

    “中国虽没有福尔摩斯,但是有伟大的霍桑。”

    经过这样的问答,那位聪明朋友,似乎已引起了一种好奇欲,他怂恿着主人,把这离奇的算题,去交付给大侦探霍桑。

    公子哥儿式的李瑞麟,无可无不可。于是,朱龙找出了电话号码,玩笑似的摇出了一个电话。在朱龙的意思,以为那位大侦探事务很忙,决无闲暇理会这种小事。但,出乎意料,话筒里匆忙而简短地说:“稍停就来。”

    配药的回来了,由凤霞伺候病人服下。主人与朱龙,紧张地期待着这事变的进展,佣仆们在楼下纷纷议论。

    静村十三号中的纷扰,于笔者是个机会,趁这空隙,应将主人的身世,简略介绍一下。

    隔夜的恐怖话剧,我们可以说:其原因,还是预伏在好几十年之前。所以我们要发掘这故事的根株,应从李瑞麟的上代述起。

    这里,请读者们注意后面的叙述:

    李瑞麟的曾祖,江苏崇明人,官名丹葭,曾做过一任江苏省的海关道与同省的兵备道,他是晚清许多官员中目光最远、抱负最大的一员。吴淞口的要塞炮台,就是他所督造。他发明用糯米与三合土打在一起,建造炮台的台基,至今,用了最强烈的炸药,还是无法把它完全炸毁。在晚年,他曾出使过英法德三国,他在德国留住得最久。因为他和李鸿章是密友,回国后,他曾向李氏提出某种伟大的建议,但不为李氏所采纳,于是,他就告老还乡,专以课孙为事。

    这李丹葭,有一个肥矮的身材,乌黑的面庞,黑得发亮。他的颈项很短,粗看好像没有头颈似的,乡下人眼孔很小,因为他是这小岛上所产生的唯一的大官,当时对他很有种种离奇的传说。

    其一,他们说这李丹葭是天上的黑虎星下凡,有人亲见他在午睡之际,有一头黑虎,在他的书房里出现。这传说是相当幽默的。

    其二,当李丹葭从德国回来时,全崇明岛的人,都相信李家所藏的金钢石,可以用量米的升斗来量。关于这后一个传说,不但乡人们是这样相信,连李家自己的家人也都这样相信。许多年来,子孙们对于钻石的光华,一直留着一种深刻的憧憬。可是,直到如今,李氏的子孙,还没有在他们祖先的遗筐里,找到一颗可以划玻璃的钻屑。

    李丹葭死时,已经六十一岁,那正是甲午战败的一年。当那痛心的败讯,传到那长江口的小岛上时,这可怜的老人,拍案大叫,当时就得了致命的急症。家人们围着他的卧榻,问他有无遗言,他已不能言语。他只把无力的手指,指着他自己的鼻子。又指着自己的耳朵,费力地从他麻木的舌尖上,挣出了一个“聋”字,这样一连好几次。最后,他又喃喃呼着“大同”二字,大同是他孙儿的名字,也就是李瑞麟的父亲。

    当时,家人们以为他的耳朵聋了,不能听出众人的问话,但是看他的神色显得非常焦灼,显见必有万分要紧的话,还没有说出。无可奈何,他们只得把一副纸笔,勉强塞进他那无力的手里,结果,他依然只写了一个“聋”字。因为手指颤抖,他把那仅仅的一个字,写得像符篆那样的潦草;并且,那龙耳两字,高得非常之远,非经仔细辨认,决不能知道这是一个什么字。

    最后,这可怜的老人,长叹了一声,掷笔而死,临终时,他的脸上仿佛留着一种遗憾,这表示他胸中还藏着一段严重的秘密,却被死神封锁住了,竟无法可以披露出来。

    这一秘密一直随着逝者,被埋葬在地层之下,经过了一个悠久的时间。直等我们这位最聪明的大侦探霍桑来了,方使大白于世人之前。

    又过了一小时,这位大侦探的足趾,已接触着静村十三号的阶石。这天,他是单独出马,并没有携带那个必要的“包”。

    踏上二层楼的卧室,许多条视线同时投掷到了他的身上,他们都感觉到,这位名闻全国的大侦探,除了一双眼珠以外,状貌也无甚出奇:他的西装大衣太旧了,皮鞋也不很光亮。他的额上,清楚地显出光阴先生镂刻的浮雕;两鬓已露着几点白星,这显然是历来过度消耗脑细胞的成绩。

    侦查开始了,主人先报告了隔夜离奇的经过。霍桑所提出的问句,是那样的多而且杂,他简直连李氏门中历代祖先的事迹,都问得一详二细。他听到主人的曾祖临终时的一番情形,似乎极感兴趣。

    接着,他又查问全屋的人数和居住的情形。他嘴里喃喃地自语:“侍女、老妈,三层楼,车夫、厨师,楼下。好一个舒服的小家庭!”

    大侦探的纸烟,时时燃上,又时时熄灭,那纸烟粘住在他唇上,挂了下来。他不是在吸烟,实际上是在烧烟。有时他嘴里低低地,呼出一两句陈旧的“匹卡地利”歌曲。

    一个特制品的脑筋,开动了发条。

    他把主人所述的事变,默味了一遍。他想:“无疑地,昨夜有一个人,闯进了这间卧室,企图用克罗方姆,闷倒这床上的人,但不知道如何,这事却没有做成。这个闯进房来的人,有什么目的呢?盗窃吗?谋命吗?盗窃,妆台上有许多贵重的饰物,一件不少,那一定不是。谋命,笑话!此人的手指,既接近了目的物,他当然不会想用克罗方姆闷倒了人家再下毒手的。如此,来人的企图何在呢?”

    他又想,据主妇佩华所述:她是被第二次那只冰冷的手完全惊醒的。于此,可以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第一次的手,必与常人无异,所以她并不惊慌。进一步可以知道,昨夜进这卧室的,显然不止一人,而有两个人。

    那第二人的手,为什么这样冷呢?如是内里的人,室中开着水汀,不应有这现象。他想:除非是两种情形,才会这样,第一种,是刚从外面进来,因为隔夜曾下过雪,天很冷。第二种,是患着神经衰弱与贫血的人,在寒冷的天,他的手足是永远不会暖热的。

    关于以上的推想,得到一个结论:隔夜这卧室中,共计有两位贵客光顾,一位是内里的,一位是外来的。清楚点说:第一只手是室内人,第二只冷得像鬼一样的手,是外客;并且,这位外客,也许是个贫血症的患者。

    哈!里应外合,费那么大的事,目的安在?应得把这黑暗中的企图找出来才好。

    想到这里,霍桑抬眼,在室内兜了一个圈子。他锐利的视线曾在一红一白两个脸上滞留了几秒钟。

    时间费了不少,大侦探吸吸烟,负手踱步,低声哼哼歌曲,还没有发表过半句高见,主人有些耐不住性了。

    “请教霍先生,昨夜的事,是人呢?是鬼呢?”主人李瑞麟,用这一个无聊而又幼稚的问句,打破了沉寂。

    “哈!太离奇了,看来有些像鬼闹的把戏哩。”霍桑带着讥讽的声气。

    “果真是鬼,那一定永远找不上我。”主人忽然这样说了一句。

    “为什么?”霍桑抬起眼光来。

    “我的头颈里,挂着祖传的宝物哩。”李瑞麟回答时,旁边有一个干咳的声音,呃嘿了一下,那是那位面色苍白的朱龙。

    “呀!宝物!在头颈里——”霍桑的两眼,闪出一种光焰,紧射在主人脸上。

    一个新的意见,刺进了大侦探的脑门。听说隔夜主人与主妇,曾互换过睡的方向,而那黑暗中的手,又两次都是触摸在主妇的颈部,会不会那两只怪手本是要探索主人李瑞麟的颈子,而误触到主妇身上去的呢?

    一道微光,在大侦探的脑中闪烁。

    “请问,那是一件什么宝物呢?”这是大侦探进门以后第一次发出兴奋的声音。

    “看起来是一件很平常而不值钱的东西,但我自小挂在身上,就一直不曾遇到过邪祟。”主人的语气,显得很郑重。

    “能不能请教一下呢?”这问句里分明含有一种热烈的期望。

    “有什么不可以呢?那不过是一条洋金打成的小龙,手工粗得很,不过这东西是能避邪的。”

    “龙!”这字眼又触动了霍桑脑中某一部分的贮藏。

    一面说,李瑞麟已在解开他的衣纽,从他颈项里取下一条绝细的金链,这金链比一根双股的棉线粗不了多少,在这金链上绾着一个鹅黄色的网囊,不过二寸长,半寸宽。袋里想必就藏着那条神秘的小金龙了。主人取去这网囊显出了一种过分的郑重,他用两个指头,拈住了这金链的一端,姿势恰像一个顽童用棉线系住了一个甲虫,而又怕这甲虫从线的一端跳起来咬他似的。

    霍桑正待伸手接受这个小网囊,但主人的手,微微向后一缩,露着一点迟疑。朱龙插口说:“霍先生你的面子不小。据我所知,我们瑞麟兄,在许多年来,从不曾让任何人的手,接触过他这小宝物,你是第一个人哩。”

    “不胜荣幸之至!如此,我得洗洗手才好哪。”霍桑含着冷峭的讽刺,他用两个指头,从主人手里,接过了那金链的一端,他做作地学了主人那种滑稽的姿势。他问:“盥洗室?”

    主人似乎很同意霍桑洗手的建议,他指示了他。霍桑立刻转入了卧室的后部。

    片晌,他从盥洗室里出来,愉快地喊:“报告李先生,我不但洗过了手,我还偷了你的一点香水,洒在我的手上。好算香汤沐手哩。”

    他嘴里俏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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