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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本可以成为好友的姑娘,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走近,却在这时候充分展现了什么叫做君子之交淡如水,都在对方最困难的时候表示了隐晦的支持。
“水小姐消息灵通啊。”听到仆人的回报,王琳琅掀开车帘。
“不是说好,互相称呼名字的吗?琳琅。”琉璃男装, 骑马,没有随行的丫头,只有两个扮成家丁的漕帮护卫。
王琳琅笑了笑,即使再挑剔的眼光,也在琉璃身上看不到半点幸灾乐祸,或者没有用的同情之意,就那么坦然大方,依依惜别。
“是呀,琉璃。我以为别人都心里存了芥蒂,于是自己端着、傲着,如今看来其实是自怨自艾,落了下乘不说,还小气得很呢。”
她放下车帘,想下车一叙,却让琉璃拦住,“别动,这样说话蛮好。人来人往,何必惹人耳目,你又着相了不是?”
王琳琅笑起来,自打出事,这是头一回笑得真诚开怀。对于她的清白,谁爱信不信,有朋友可以理解,若有幸,将来的夫君不介意也是行了,管不相干的人干吗?
“其实,我没得到确切消息。”这事得说明白,不然人家以为她盯着威远侯府呢,“但大体清楚你这些日子要走,于是每天早上来城门口等。”要离开,必然在开城门的那时候,免得人多口杂,于是她就做这些笨功夫。只当……每天做晨运了。
王琳琅闻言更是感动,回身看了看,递了个精美的、巴掌大的香木盒给琉璃。
“我听闻琉璃的女红很是差劲,这针线盒是我平时用惯的,虽是旧的,却是我从不与人的喜爱之物,今日相赠。但愿来日,你能做出点像样的绣活儿来,哪怕只一方帕子呢。”权当离别之礼了。
“好啊,说定了,等你嫁得如意郎君,我绣个百年好合的帕子送你。”琉璃不矫情,玩笑中的祝福之意就那么大大方方的直接说出来。
她只希望这句话能打开王琳琅的心结,真正遇到喜欢的人,不管那人是不是九郎,也别为这点子破事,别为了萧十一这一步步的棋而误了终身。她真心。希望这个姑娘幸福。
“还有……”又递了个信封过来,“里头是一个方子,听说西南天气湿闷,屡有瘴气。按方子上说的法子煮食汤水,对身子极为有益。这是我踅摸来的,不是独家秘方,算是借花献佛。”
王琳琅笑眯眯的接过,没有说半个谢字,但妥妥贴贴放在身上。因为她知道,这是琉璃让她保重的意思,能有命活着,将来才好见面。
正要再说什么,就有护卫队的队长上前。从马车的另一侧低声对着车内道,“小姐,时辰不早了。若耽误,只怕到不了提前安排好的宿头。”王家第三代惟一的嫡小姐,老侯爷的心肝宝贝出门。不仅护卫多,自然还有人提早一日打前战。
王琳琅看了看琉璃,眼中闪过一线湿意。她以冷病人著称,其实性子很干脆,此时直接点头致意道,“保重。”
“保重。”琉璃也点头,也只说两个字。
彼此写信、保持联络、一路顺风什么的虚言。就不必提了。往后一两年,大赵十之*是会乱的,信件特别容易遗失、被截获、或者被做为定罪的证据,所以不必如此婆婆妈妈。反正山水有相逢,有缘的话,一定会再见面的。
送走王琳琅。琉璃回家后惆怅了一阵,而后立即调整心情,等人。
等石头、等……摇光。
西北战事已平息,只是鞑靼人和程格领导的新霍家军偶尔交一交手,互相踩踩地盘。这时候。军需供应已经能按正常的渠道运送,用不着漕帮了。萧左不放心水石乔留在外头,自然召他回京,让他继续当他的水大将军。当然,该安插的人,该楔进的暗桩,该布下的线,水石乔之前都已经布置好,算是任务完成。而按照和琉璃之前的商量,他回京时会把摇光带过来。
摇光之前留在西北是安全的,可如今新霍家军成了明的靶子,朝廷不知派了多少密探和细作在西北晃荡,摇光身份特殊,为了安全起见,必须避到其他地方。正所谓灯下黑的道理,干脆就接他来和琉璃一起住。
“之前帮主说守孝,把那边的小跨院给封了,另开了个门。我已经叫人把墙拆开,仍然是一家子。”凌红蝶报与琉璃听,“那时,其实是为了防秋霜华个贱人,现在没这层顾虑了。”说着就偷瞄琉璃的脸色,怕她不自在。
琉璃与帮主之间那点子事,真正的心腹人中,有谁不知道?帮主对不住人在先,现在“帮主夫人”被“鞑靼人”杀了,无事一身轻。不过,时机又不对了,毕竟琉璃和临山郡王……
以她的经验来看,男女之间最怕共过患难,那样的情分必不一般。
她以为琉璃会犹豫,哪想到琉璃面无表情,只哦了声,轻轻点头,算是答应。
于是凌红蝶暗舒了口气,又问,“那摇光……”好家伙,虽没见过面,可却从帮主那里知道,那位小爷可是大小姐的心头肉,怠慢不得。
第四十九章 两情相悦
“没有摇光,只是我哥哥从江南带回来两个小厮,一个叫小猫,一个叫小狗。因为他们年纪还小,就放在我院子里使唤,提防有什么事是丫鬟们不方便出面的。”琉璃纠正道,给了凌红蝶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不过,我的生生确实居有点小,你叫把后院往外扩扩,小猫小狗两三只,足够住了。”同行的,还有狗儿。
“属下明白。”凌红蝶笑道,“不过咱们水府向来对下宽厚,漕帮又以仁义行天下,所以就算是来当小厮的,那房子盖得外表看着普通,住起来却肯定冬暖夏凉,绝不委屈。”
“差不多就好。”
“就怕名义上,到底还是受了屈。”别看才十一岁,生下来可就是主子呢。
“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琉璃却正色道,“这点委屈也受不得,将来我怎么敢把这大摊子人和事交给他?再者,当小厮最安全。万一被人盯上,或者将来走上险路,谁会为难两个跑腿打杂的呢?所以红蝶姐姐,千万别对他们有优待,对府中其他下人怎样,对他们就怎样。这水府,多少双眼睛盯着哪。”
摇光的身份是秘密,从生下来就极为保密。整个府里只有她与石头,还有从小跟她的青黛青柠知道。为了安排方便,又多了凌红蝶和唐春。那么,要不要告诉萧十一呢?
本来,她从没犹豫过,与萧十一无关的事,告诉他干吗?但这个男人太可怕,与她又太接近,她不确定自己平时连一星半点的破绽也不露出。再者将来,摇光的身份一定会在萧十一面前过明路。之前,指不定还得需要他帮助她保护摇光,那不如干脆提前说了,反正这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之间的地位不是对立的。
但。还是等摇光来了,她再找个机会说清楚吧。
一直等到冬至那天的晌午,水石乔才带人进了东京都。以江南人士的风俗来说,冬至大过年。正好举家团圆过节。而水府主人归来,府内上下自然一阵热闹,琉璃亲自迎到府外去,才站定就看到水石乔从马上跃下,就那么突兀的站到她面前。
两人一别,有一年时间没见,还是怀着心中的隔阂分手的,此时重逢,就算做了很多天的心理建设,琉璃还是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似乎和石头离了山长水远。过了很多年,经历了足有半生那么长才相见,满是沧桑,一时之间意无语凝噎。
他的身姿,仍然那么矫健。这么久的战场风霜更是重新淬炼了他似的,令他身上刚强的男性气质愈发出众,还多了些隐忍和稳重感。下巴上,有隐约的胡渣,旅途的疲惫掩盖不住他归家的兴奋和眼神中的熠熠光辉。
忽然之间,琉璃为他高兴起来。他幼时就想从军,不然不会偷偷离家出走。从江南跑到西北,给姐姐当了马僮。那时他便很聪明,身为老帮主惟一的儿子,那么重要的人物,年纪又还那么小,居然能在漕帮的高手追踪中消失。若非后来为了帮中事务。为了那份责任,他自愿回家,也许他早成了霍家军中的一员重将,驰骋在沙场之上,刀口舔血。马革裹尸。他喜欢那样的生活,爽快、激烈又直白,就像西北的酒,喝下去像刀子割喉咙,说不上美味,却后劲十足且痛快淋漓。可最后,他却不得不回到流动婉转的水面上,费尽心机,步步为营,反复权衡。
所以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很少人能彻底按照自己的心意活着。但,能畅情适意的过上那么一段时间,也算是天赐了吧!
“琉璃,你可好?”两人对视了不知多久,也许只是瞬间,也许有一光年那么长,总觉得周围的人物和背景都虚化了,隔着层世界似的。这里,只有他们两人。可水石乔一开口,琉璃就回了魂,那种久不相见的陌生感刹那间就被打碎了。只剩下熟悉,只剩下曾经的患难与共。
她情不自禁的露出真心的笑容,“哥哥,安好。”
不用多说了,都还好好的活着,能面对面说话,在这个不确定的世道里,就很幸福了。
转过眼,看到远远的站着两个少年,混在随行人员中间,低头顺目,若非特别关注,半点不扎眼,也不会引起旁人特别的注意。
但,琉璃却只一眼就看尽了……两个十一、二岁的小少年,一个圆圆脸,身材略有些胖胖的,显得很是憨厚可爱。另一个清秀得有些过头,生得极为漂亮,个子也高,就算一直半躬着身子,表现出木讷的模样,也显得出挑了些。至少,一看就知道是识文段字的人,出身不俗。
琉璃暗中蹙眉,可也知道人的气质是骨子里的,举手投足是从小磨炼出来的,很难彻底伪装。能做到如此,已经很尽力了。看来,她还得在他的背景身份上再斟酌下经得起推敲的细节。
“哥哥一路辛苦了,不如先进府,到里头说话吧。”琉璃撑起当家妹妹的范儿,对水石乔说,“已经备下了午饭,都是哥哥平时爱吃的呢。”说着,拉了水石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