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白先勇文选-第4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怕不怕?” 
  他涎着脸,问道。一桌子的狎客都笑出了怪声来,娟娟拼命挣扎,她那把细腰,夹在柯老雄粗黑的膀弯里,扭得折成了两截。我看见她苍白脸上那双黑蝌蚪似的眼珠子,惊惶得跳了出来。 
  不知娟娟命中到底冲犯了什么,招来这个魔头。自从她让柯老雄缠上以后,魂魄都好像遭他摄走了一般;他到五月花去找她,她便乖乖地让他带出去,一去回来,全身便是七痨五伤,两只膀子上尽扎着针孔子。我狠狠地劝阻她,告诉她这种黑道中人物的厉害,娟娟总是怔怔地瞅着我,恍恍惚惚的。 
  “懂不懂,娟娟?”我有时候发了急,揪住她的肩膀死摇她几下,喝问她,她才摇摇头,凄凉地笑一下,十分无奈地说道: 
  “没法子哟,总司令——” 
  说完她一丝不挂只兜着个奶罩便坐到窗台上去,佝起背,缩起一只脚,拿着瓶紫红的寇丹涂起她的脚趾甲来;嘴里还在有一搭没一搭地哼着“思想起”、“三声无奈”,一些凄酸的哭调。她的声音空空洞洞的,好像寡妇哭丧一般,哼不了几句,她便用叠草纸擤一下鼻涕,她已经渐渐地染上了吗啡瘾了。 
  有一次,柯老雄带娟娟去开旅馆,娟娟让警察逮了去,当她是野鸡。我花了许多钱,才把娟娟从牢里赎了出来。从那次起,我要娟娟把柯老雄带回家里来,我想至少在我眼底看着,柯老雄还不敢对娟娟逞凶,我总害怕,有一天娟娟的命会丧在那个阎王的手里。我拿娟娟的生辰八字去批过几次,都说是犯了大凶。 
  每次他们回来,我便让到厨房里去,我看不得柯老雄那一口金牙,看见他,我便想起华三,华三一打五宝,便龇起一嘴巴金牙齿喝骂:打杀你这个臭婊子!我在厨房里,替娟娟熬着当归鸡做官夜,总是竖起耳朵在听:听柯老雄的淫笑,他的叱喝,听娟娟那一声声病猫似的哀吟,一直到柯老雄离开,我才预备好洗澡水,到房中去看娟娟。有一次我进去,娟娟坐在床上,赤裸裸的,手里擎着一叠一百元的新钞票,数过来,数过去,重头又数,好像小孩子在玩公仔图一般。我走近她,看见她那苍白的小三角脸上,嘴角边粘着一枚指甲大殷红的干血块。 

  七月十五,中元节这天,终于发生了事故。 
  那晚柯老雄把娟娟带出去,到三重镇去吃拜拜,我回家比平日早些,买了元宝蜡烛,做了四色奠菜,到厨房后头的天台上,去祭五宝。那晚热得人发昏,天好像让火烧过了一般,一个大月亮也是泛红的。我在天台上烧完几申元宝,已经熏出了一头汗来,两腮都发烧了,平时不觉得,算了一算,五宝竟死了十五年了。我一想起她,总还像是眼前的事情,她倒毙在华三的烟榻上,嘴巴糊满了鸦片膏子,眼睛瞪得老大,那副凄厉的样子,我一闭眼便看见了。五宝口口声声都对我说:我要变鬼去找寻他! 
  差不多半夜里,柯老雄才夹着娟娼回来,他们两人都喝得七颠八倒了。柯老雄一脸紫涨,一进门,一行吐口水,一行咒着:干伊娘!干伊娘!把娟娟脚不沾地地便拖进了房中去。我坐在厨房里,好像火烧心一般,心神怎么也定不下来。柯老雄的吆喝声分外的粗暴,间或还有撕打的声音。突然我想起了五宝自杀前的那一幕来:五宝跌坐在华三房中,华三揪住她的头,像推磨似地在打转子,手上一根钢烟枪劈下去,打得金光乱窜,我看见她的两只手在空中乱抓乱捞,她拼命地喊了一声:阿姊——我使足了力气,两拳打在窗上,窗玻璃把我的手割出了血来——一声穿耳的惨叫,我惊跳了起来,抓起案上一把菜刀,便往房中跑去。一冲开门,赫然看见娟娟赤条条地骑在柯老雄的身上,柯老雄倒卧在地板上,也是赤精大条的。娟娟双手举着一只黑铁熨斗,向着柯老雄的头颅,猛捶下去,咚、咚、咚,一下紧接一下。娟娟一头的长发都飞张了起来,她的嘴巴张得老大,像一只发了狂的野猫在尖叫着。柯老雄的天灵盖给敲开了,豆腐渣似灰白的脑浆洒得一地,那片裂开的天灵盖上,还粘着他那一撮猪鬃似的硬发,他那两根赤黑的粗膀子,犹自伸张在空中打着颤,娟娟那两只青白的奶子,七上八下地甩动着,溅满了斑斑点点的鲜血。她那瘦白的身子,骑在柯老雄壮硕的赤黑尸体上,突然好像暴涨了几倍似的。我感到一阵头晕,手里的菜刀跌落到地板上。 

  娟娟的案子没有开庭,因为她完全疯掉了。他们把她押到新竹海边一个疯人院去。我申请了两个多月,他们才准我去探望她,林三郎跟我作伴去的。娟娟在五月花的时候,林三郎很喜欢她,教了她许多台湾小调,他自己写的那首《孤恋花》就是他教她唱的。 
  我们在新竹疯人院里看到了娟娟。她们给她上了手铐,说她会咬人。娟娟的头发给剪短了,发尾子齐着耳根翘了起来,看着像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她穿了一件灰布袍子,领子开得低低的,喉咙上那条蚯蚓似的红疤,完全露了出来。她不认识我们了,我叫了她好几声,她才笑了一下,她那张小小的三角脸,显得愈更苍白削瘦,可是奇怪得很,她的笑容却没有了从前那股凄凉意味,反而带着一丝疯傻的憨稚。我们坐了一阵子,没有什么话说,我把一篮苹果留了下来,林三郎也买了两盒掬水轩的饼干给娟娟。两个男护士把娟娟架了进去,我知道,他们再也不会放她出来了。 
  我和林三郎走出疯人院,已是黄昏,海风把路上的沙刮了起来,让落日映得黄濛濛的。去乘公共汽车,要走一大段路,林三郎走得很慢,他的眼睛差不多完全瞎掉了。他戴着一副眼镜,拄着一根拐杖,我扶着他的手臂,两个人在那条漫长的黄泥路上一步一步地行着。路上没有人,两旁一片连着一片稻田。秋收过了。干裂的田里竖着一丛丛枯残的稻梗子。走了半天,我突然觉得有点寂寞起来,我对林三郎说: 
  “三郎,唱你那支《孤恋花》来听。” 
  “好的,总司令。” 
  林三郎清了一清喉咙,尖起他的假嗓子,学着那些酒家女,细细地哼起他那首《孤恋花》来: 

    春春囗谁人爱 
    变成落叶相思栽—— 





白先勇 》》 藏在裤袋里的手

        藏在裤袋里的手


          入夜以后,雾愈来愈浓,酝酿了三四天,雨还是下不畅快。到了晚上,空气里的水分通通挤了出来,凝成一团团软瘩瘩的水雾,挂在半空中,又湿又重,经过霓虹灯一照,西门町的上空变成了一大片潮湿的霉红色。 
  吕仲卿倚在新生戏院对面的一根铁灯柱下,望着戏院的广告牌在发呆,新生正在放映《流浪者》,广告牌上画着安妮麦兰妮及珍妮伍华的像,湿雾从吕仲卿的头顶慢慢滑进他的颈子里,他感到一阵奇痒,又温又黏,痒得他全身直冒鸡皮疙瘩。这是一个回潮的三月天,他觉得整个人里里外外,都是腻泾腻泾的。他没有掏出手帕来揩去颈背上的径气,他的两只手深深的插在裤袋里,手掌心不停的在发汗,每逢星期六的晚上,他挨玫宝赶出来以后,总要忍受这一阵挣扎的痛苦。那一股奇怪的欲望,不自主的会在他心中翻腾起来。一定到大街上,他就把双手插进了裤袋里,街上的人愈多,他的手藏得愈严紧。他挣扎着想避开街上的人群,可是那一股欲望却像炼火一般;愈烧愈辣毒,他感到脑门热胀得快要炸开了似的,脚下却虚弱得不能移动。他把面颊贴在冰凉的铁柱上,含糊的叫着:“玫宝,嗳,玫宝……”在迷檬的雾气里,他看见广告牌上安妮麦兰妮伸着一双胖手拼命地在乱抓;珍妮伍华咧着嘴,一头乱发,像丛枯白的稻草。 
  玫宝喜欢打桥牌,这晚她又约了银行里几位太太到家里来斗牌。吕仲卿对于桥牌一窍不通,四门子花色,他老搞不清楚。可是他却渴望着这晚的来临,因为只有在打牌的时候,吕仲卿才有机会跟玫宝亲近,他可以乘她在牌桌上聚精会神的当儿,端张椅子,挨着她身后,悄悄的坐下来。 
  这晚玫宝穿了一袭深玫瑰红的洋装,圆领短袖,在粉红色的座灯下,整个人好像溶化了一般,全身圆熟得散出浓郁的香味来,吕仲卿坐在她身后,一直瞅着她浑圆的颈项在出神。不晓得有过多少次,他想在她润滑的颈脖上亲一下,可是他总也没敢这样做。尤其当玫宝晚上卸装,坐在梳妆台前把头发刷上去的时候,吕仲卿看见她的项背完全露在灯光下,他就禁不住朝她慢慢的走了过去。可是他还没有挨近她身边,玫宝就会倏的一下转过身来,把刷子丢到台上,冷冰冰的截住他道: 
  “干吗?干吗?你又想做什么啦?” 
  吕仲卿当时真恨不得回头就溜,可是他的脚却生了根一般,一脸通红,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知道玫宝嫌着他,他一点也不怪玫宝。玫宝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处处要强。可是他却不行,他什么也不行。他站在她面前,简直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才好。他站着比玫宝还要矮半截,一身瘦得皮包骨,眉眼嘴角总是那么低垂着,玫宝老说他笑起来也是一副哭像。他不怪玫宝,他自己也厌恶着自己,他在玫宝面前总想装着很开心很坦然的样子,但是只要玫宝朝他多望一眼,他就不自主的扯手扯脚,一会儿摸摸领带,一会儿掸掸衣角,好像全身爬满了蚂蚁似的,直到玫宝不耐烦骂起他来: 
  “别那么神经兮兮好不好?弄得我周身都不自在了!” 
  可是没有办法,他天生来就是那么一个神经质的人,玫宝骂了他,他只有感到歉然,老惹玫宝生气,无论玫宝对他怎么难堪,他总默默的忍着。他就是离不开玫宝,半步也离不开她,他们结婚没有多久,玫宝就吵着要分房睡,常常半夜里,玫宝尖叫着把枕头塞到他手里,把他推出房门外,啐着他嚷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