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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年代,大概就只有傻瓜才会去当小偷,但对一个举目无亲的小屁孩而言,这又是唯一能让我生存下来的办法。幸好,在我13岁那年赶上改革开放,于是就跟随大人的步伐,到沿海地区去谋生了。
“沿海地区的好处是有大量外来人口,所以我混在当中并不显眼,偷东西也不容易被人发现。凭着这几年当小偷的经验,我不但轻易地解决了生活来源的问题,日子还过得挺快活的。
“可是,我很快就发现,这并非我想要的生活。我经常梦见鲜血飞溅的画面,但我却并没有感到恐惧,反而有种不能言喻的快感。我为此困惑了一段日子,直到有个接赃小哥给我一笔钱,让我干掉一个经常找他麻烦的治安员,我才发现一直隐藏于心底的嗜血本性。
“我在夜里悄悄弄开治安员家的门锁,像4年前杀死村里的坏蛋时那样,用刀片在他脖子上划了一下。鲜血喷涌的那一刻,我突然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何会不快乐,原来我一直无法忘记杀人的快感。
“在此之后,杀人便成为我唯一的生存动力。开始时,我还会挑选目标,只会杀那些做尽坏事的浑蛋。渐渐地,我不再选择目标,只要有生意上门,我就会接下来,也不在乎报酬的多少。因为我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单纯为了追求杀人的快感。
“那年,我只有13岁。
“人杀多了,我渐渐变得麻木,甚至对生存感到谜茫。那感觉就像抽烟,抽多了总会想戒掉,但少抽一天也让人受不了,只好继续抽下去。
“我本以为自己会一直当杀手,直到某天被警察抓去枪毙。我不怕死,也不在乎生死。对一个无亲无故且满手鲜血的人来说,活着其实没有多大意义。至少,对当时的我来说,生存的意义就只是在被枪决之前我还能再杀多少人。
“这种行尸走肉的生活,一直维持到17岁,直到我遇上老二,一个改变我一生的男人。
“或许我天生是当杀手的材料,自13岁出道以来,我凭着自创的‘零距离猎杀术’,4年间杀人无数,却从未给警方留下任何线索。
“嘿嘿,试问又有谁曾想过,一个杀人如麻的职业杀手,竟然会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不过,这个人最终还是让我遇到了,他就是你的父亲相云博。
“17岁那年,我接到一宗生意,目标是高校里一位姓洪的教授。我先混进学校里当一名清洁工,然后找机会在深夜潜入洪教授的宿舍将他杀死。整个过程跟我之前做的买卖没多大区别,亦没有留下什么线索,警察肯定不会发现我是凶手。
“洪教授是老二的导师,他的死使老二非常难过,誓要查出凶手的身份,还他一个公道。事实上,老二真的做到了,他竟然凭借洪教授的几篇日记,查出了委托人的身份。
“我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并未亲自跟委托人见过面,对方自然不知道我的身份。但老二竟然根据买凶时间等细节,对照我的入职时间,将我锁定为凶手。
“虽然老二最终没能证实我就是凶手,但他的头脑实在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至少在过去4年间我犯下的数不胜数的命案中,从来没有人怀疑过我是凶手。
“最后,我向他承认自己是凶手,告诉他可以将我交给警察,因为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然而,他并没有将我交给警方,反而询问我的身世,问我为何如此年轻就当上了杀手。
“我向他坦言自己的过去,说我除了当杀手,就没有其他可以继续生存下去的办法。他当时跟我说:‘你读书啊!你读书就有文化,有文化就能得到大家的尊重,就能找到工作。’
“他还说可以教我识字读书,让我重新做人,不再当一名满手鲜血的杀人狂魔。我当时竟然天真地认为,读书真的像他说的那么好,就让他教我识字,教我读书。
“自我出道以来,身边的人全是些刀头舐血的亡命之徒。他们不但不会管我的死活,甚至恨不得我早日丧命,以瓜分我拥有的一切。像老二那样真正关心我的人,除了已经死去的奶奶、大姐、二姐以及老锁匠之外,就只有他一个。所以,我很用心地去学习,不但让老二教我识字,还偷偷混进课室里昕课。
“不过我很快就发现,事实并不像老二说的那么美好。不管我如何用心学习,户籍、出身等问题都会在日后给我带来诸多困扰。与其将时间浪费在未卜的前途上,还不如继续当杀手,至少不用担心户籍的问题。而且嗜血的本性让我渴望再度闻到鲜血的味道,看见鲜血喷涌的画面。因此,我便向老二道别,打算继续当一名杀手。
“老二劝我了很久,但见我主意已决,就要求我答应他两件事:一是要我以后杀人时,要将对方的眼睛挖下来,用福尔马林浸泡,然后藏到一个隐蔽的地方;二是要我继续跟他保持联系,因为我是他的朋友……”
第十八章 王的结局
“朋友啊……”宏叔闭上双目,回忆起昔日与溪望父亲的种种经历,感慨地道,“这是我的人生中,第一次被人视为朋友。那一刻,我十分感动,什么也没想就答应他了。我之所以改名为‘重宏’,其实是取其谐音‘重云’之意,重视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同时亦是唯一的朋友。”
“父亲为什么会要求你将死者的眼睛挖下来?”溪望问道。
长时间承受狂风暴雨的吹打,已迫近宏叔身体承受能力的极限,再继续强撑下去,未来几日必定会大病一场。然而他却毫不在意风雨,亦没有返回室内的意思,只是继续向溪望讲述他的经历。
“其实我当时也不明白老二的意图,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他,就只好照办。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继续做杀手的买卖,不过每当有空闲的时间,我就会去找老二,让他教我学习。他教会我很多东西,除了知识之外,还有人生的道理。渐渐地,我开始明白他为何要我挖下死者的眼球。
“我需要找个隐蔽的地方存放眼球,为了不被人发现,我选择了一间荒废多时的阴森大屋。据说这间大屋曾经闹过鬼,所以没人敢靠近,是个隐藏秘密的好地方。而我又将眼球存放在大屋中最阴森的房间里,所以一直都没有被人发现。
“对一个7岁就开始杀人,9岁时已经背上20多条人命的杀手来说。别说是闹鬼的大屋,在坟场我也能安心睡觉,没什么好害怕的。可是,当眼球的数量渐多,我便开始感到不安,越来越不愿意走进那间阴森的房间,但我每次杀人之后,都必须将眼球放过去。
“有一天,当我再次将一双眼球放进这阴森的房间,看着满房间浸泡在福尔马林中的眼球时,忽然觉得被无数双眼睛盯住。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惶恐与畏惧,仿佛所有被我杀死的人都在向我哭诉,向我索命。
“我很害怕,立刻逃离了房间,井且一把火将整间大屋烧掉。与此同时,我亦明白了老二的用意,他要我知道自己犯下的罪孽。他要用恐惧和内疚,抵消杀戮给我带来的快感。他做到了,而且非常成功。从那一刻开始,每次看见鲜血,我就会有种惶恐不安的感觉……”
“那你为什么还要杀人?”溪望的身体微微颤抖,或许因为对宏叔的经历有所感触,又或者是长时间受暴雨吹打的缘故。
“人在江湖,往往身不由己。”宏叔摇头叹息,“老二的主意虽然最终使我对杀戮产生了厌倦,但我亦因此声名大振,甚至得到了‘蛊眼狂魔’的称号。人出名了,自然就会有道上的人找上门。在我不想继续当杀手之前,加入了一个神秘组织,就是在幕后主持泥丸研发计划的陵光。”
“他们要挟你?”溪望惊讶道。
宏叔仲头长叹:“尘事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还有一件事我始终没能想明白。”虽然对宏叔的安危感到担忧,但溪望想先解开心中的疑惑,便问道,“我推测副所长要隐瞒的事情跟泥丸有关,是因为此事牵涉李梅,而她的幕后老板很可能是陵光。因此,副所长的秘密极可能跟我父亲的死有关,也就是你曾提及的万能药泥丸。我不明白的是,纵使泥丸是一种划时代的药物,但有必要为隐瞒这种药物的研发而不惜接二连三地杀人吗?”
“泥丸背后隐藏着一个你无法想象的惊天阴谋,我可不能随便告诉你。”宏叔缓缓地摆出对战的姿态,笑道,“不过,如果你能打败我,那就另当别论。”
溪望迟疑道:“我们真的要生死相搏?”
“废物!”宏叔突然露出凶狠的眼神,“老二之所以能让我折服,除了他过人的智慧外,还有他自创的‘迅柔刚烈’。这套他从太极中领悟出来的功夫,完全克制了我的‘零距离猎杀术’,我不但无法伤他分毫,反而被他当做小孩般玩弄。你的智慧有他八九成,希望你的拳头不会令我太失望。”
溪望明白了对方话里的含义——要让对方折服,必须像父亲当年那样,表现出过人的智慧及武力。智慧方面已经得到对方的认可,现在该是展示武力的时候了。
父亲所创的迅柔刚烈,溪望也曾想学习。只可惜父亲工作太忙,一直未能抽出时间认真传授,只教会他一些基本的招式,让他自己练习。这些基本功与太极拳近似,易学难精,他练了一段时间就不感兴趣,转而学习实用性更强的五郎八卦棍,后来更自创无相多变枪。
虽然宏叔说曾败于父亲手下,但他能在瞬间置人于死地的实力,实在让人不可掉以轻心。溪望不敢有丝毫怠慢,立刻抽出百鬼鸣组合为长棍状态,摆出应战的姿态严阵以待。
宏叔冷笑道:“你已经跟小杨交过手,必定知道零距离猎杀术是种超近身搏击术,你认为用长棍能打败我吗?”
“既然是超近身搏击术,那么只要将距离拉开,你就无计可施了。”溪望强作镇定,但身体的颤抖越来越明显。
“零距离猎杀术中有两种招式是专用于靠近对手的,一是‘潜步’,就像我杀死阿苏时那样,悄然无声地走到他身后;另一种是‘疾步’,就像这样……”宏叔突然起脚,将脚下的积水撩向溪望的脸庞。
这招杨露曾经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