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虽然从表面上看,大家还像以前一样,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可是暗地里互相却都存有戒心,甚至个别人已经在暗暗地锁定目标。奇怪的是大家都不同意报警,因为谁也不想因为这么点钱,而让自己身边的人声名狼藉,毕竟,半年多的相处,大家之间是有感情的!
俗话说得好,天塌下来有武大郎顶着(当然是站在屋顶上的)。既然自诩对于犯罪学极有心得,于是我便自告奋勇要露一小手。谁料想大家竟然一致小瞧我,而其中,就属拉拉的话最是气人,“要是连你都能抓住贼,范伟也能上神六了!”
看来不露一手是说不过去了。君子曰:有所为,有所不为。可惜我不是君子,甚至连女人也算不上,只是女孩而已,当然没有那么多顾忌。于是我下定决心破案,保证一周之内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我拟定了计划守株待兔,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要保密,不单单为了挑战自己的能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想传得沸沸扬扬。
每个人做事的习惯不同,有些人是说了再做,有些人是做了再说,而我是后者。唯一可惜的是百密一疏,我当时竟忘了跟她们定下赌约,尤其是拉拉,内容吗?当然是来点实惠的,好在后来总算有所补偿。
说到对犯罪学的研究,与我而言,已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从小我就是个侦探迷,看过超多的侦探小说,而且我的表哥是做刑警的,也可以算作我的启蒙老师吧,不过当着他的面我是绝对不会承认的,呵呵!
众多侦探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大侦探波罗跟多丽姨妈,不动刀抢,纯以智取。闲来无事也自磨炼思路,比如一屋子人里偷偷放屁的是第几个掩鼻的人,当然离不开心理学,跟风向和天气冷暖也有莫大关系。
既然决心插手,第一件事当然是案情分析,可惜的是没有满屋子面容严峻的同僚和垂首深思的近距离特写镜头,难免逊色不少。
既然被盗时屋子里没有乱翻乱动的迹象,那就有自己人做案的可能,大家相互之间那么熟了,挨个分析,再动用一下小小的灰色细胞,应该不难让她现行。
拉拉,个性爽朗活泼,性格像极了男孩子,是我们班公认的中性美女,家庭条件也不错。我连想都没想,就把她排除在外了,根本不可能。以她的个性而论,恐怕胆汁型(++)也打不住。如果是她,偷东西绝对一次搞定,寸草不留,哪还会接二连三。虽然做事马虎了一点,但是她为人慷慨,人缘极好。
哥拉斯,空有大个子,个性柔弱温顺,经常说自己有一颗玻璃做的心,属于看喜剧片都会感动到流泪的主。家里条件也不错,至少开学那天他爸开了一辆桑塔纳3000。至于她嘛,本质上是偏向阴柔的人,如果她要害人,虽然不一定摆《夜宴》,却很可能选择下毒!
千人迷,身材姣好,善会发嗲,从她的穿着打扮推断,就算家境不富裕,也不会差到哪里去。看过粉红女郎的人都知道,陈好的外号是万人迷,既然她的外号是“千人迷”,其长相就可想而知了。追求她的人从十六岁到三十六都有,据说她的罗曼史可以追溯到初中一年级。白痴也看得出来,这种人当然不会为了钱而去偷东西,她虽然嗲了点,恋爱癖就有了,偷窃癖,没人会相信的,我是说男人。
豆豆,花探长,班头三个人都曾经被盗过(以拉拉的个性,就算被偷过,也未必会察觉,暂不列在其中)。如果说其中一个人的被盗是假的,那她一定就是小偷。
虽然她们三个人的智慧加起来,做这件事应该绰绰有余,就单独的一个人来说,好像超出了她的IQ范围(后来经历了太多的事情,甚至有几次是生死考验,我才发现看错了豆豆和班头,对于花探长,实在没有二话可说,简直就是一台286)。
没有人活在真空里,所以没有人不会说谎,可是她们三个人却都属于演技拙劣派,估计跟常看国产电视剧有关。平时说个瞎话都会露馅:豆豆总是控制不住的眨眼,花探长会脸红,班头会一瞬不瞬地盯着你,看到你心里发毛为止!
虽然阿婆(阿加沙?克罗斯蒂)一再教导我们:人性是邪恶的!我依然不相信宿舍里有内鬼。最关键的一点,用这种方式偷钱的人可能不单单是为了钱,也可能是因为心理变态——偷窃癖。这样说来,宿舍内部作案就更不可能了。我们七个人虽然算不上个个都是“阳光少女”,可至少并没有人“眼神忧郁”啊!
对了,漏掉了一个人,她就是人见人爱、车见车载,智慧与美貌并重,理智与情感结合的……。此人深谙犯罪之道,善于伪装自己,行事诡异,远在上高中的时候就曾被人冠以“小南邪”的称号。而且此人痴迷于犯罪学年深日久,多次试图策划一起完美的犯罪案件,未果。我注意她很久了……
没错!刚才说的那个人就是我自己。阿婆的小说里曾经,几度出现过凶手的自述,所以公平起见,当然连我自己也要怀疑!只是我还没出现韩国电影里常见的失忆症候群,至少现在没有。
既然不可能是宿舍里的人,那就是外来的小偷,要用另外的法子。小小的灰色细胞固然好用,还要有所行动才行。于是我翻了翻自己的侦探手迹,谋杀、勒索、绑架,样样都有,偏偏没有这么简单的盗窃案。想想也是,不需要足迹验证,不需要指纹比对,总之,区区小事,不值得大动干戈。思来想去,唯一可行的办法,就只有“守猪待兔”了。
初来乍到,人人想家,尤其是没受过军训的罪,不知道那是一种类似流放犯人初到时的杀威棒。随着时间延长,大家渐渐习惯,毕竟人生也不过是一场漂泊。宿舍给人的感觉也是家,按照花探长的说法,一回到宿舍就觉得无比舒畅,简直就像“猪回到了猪圈”。所以我的计划就是悄然躲在“猪圈”外,静候狡兔再次下手,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注:(根据惯例,文中未明确交待的事宜文末做注,读者可根据意愿选择读或者略过。)
豆豆:之所以有这个外号,并不是单单因为她的个头小,而且常年苦读,带着一副深度的近视镜。每到临睡前摘掉眼睛,两只小眼睛烁烁放光,我们偶一见之,窃以为“小眼聚光”并非空穴来风。结果有一晚,豆豆如厕归来,一头撞到床角的柱子,竟然一个劲的道歉,群女相继醒来,暴笑以至夜不能寐,遂有“豆豆”之称。
花探长:我们宿舍最鸡婆的一个,特别喜欢探听别人的私事,无论巨细。为人倒是不坏,而且专门爱做护花使者。如果哪位女同胞失恋被她知道了,男的铁定要被她骂的狗血喷头。因此“千人迷”送给她的外号是“花探长”,大家一致认可,她自己也蛮喜欢的。后来千人迷悄悄告诉我们,其实“花探长”就是“花丛中飞来飞去专门探听别人隐私是她的专长”的缩写。大家狂笑,以为比“小蜜蜂”含蓄简洁,生动活泼!
班头:不要误会,她可不是我们的班长。班长照例是男同学,关于这一点,我实在不想过多评论。不过,想当初竞选的时候,班头可是铁了心非要当上班长不可的。竞选口号,“班长,To be or not to be!”按照当下时髦的说法,“那啥,刚刚的!”后来退而成为我们班的组织委员,兼任206宿舍舍长。工作一贯积极认真,就是时不时爱打官腔,让人受不了。
☆、第4章 原形毕露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这个人相当爱好和平,抓贼也不想让丝丝大动干戈!
晚自习过后,同学们陆陆续续地回到宿舍。206宿舍里拉拉、哥拉斯和豆豆各自忙着,听音乐的,看杂志的,读小说的。千人迷照例出去晒月亮,不到半夜是不会回来的。班头照例在教室里死嗑,她的目标是年度的奖学金,跟宿舍里谁都不冲突。而花探长呢,照例满走廊串门,四处传递消息。
好了,我想,是时候了。
关上宿舍门,我郑重向大家宣布:宿舍被盗的案子破了,小偷抓到了。整个宿舍一下子就沸腾了,大家的热情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七手八脚,翻箱倒柜的架势比刚进北京的八国联军有过之而无不及。
“什么?你抓住了小偷?”
“不是开玩笑吧!?”
“拉拉,拿体温表!”
“哥拉斯,准备满清十大酷刑!”
……
在拉拉一脚踢碎墙角的红色暖瓶后,我实在忍不住了。(那是我的,而且我此前已经换过两次暖瓶,也全都是拉拉惹的祸。)
“统统给我住手!安静!!!
First of all,我没发烧!
Secondly,不开玩笑!
The last but not the least,你们再不安静下来,就不告诉你们了!
打死也不说!”
宿舍里终于静了下来,我的耳朵里依然嗡嗡作响,一时还适应不过来。
“就快十点了,先上网,我跟他约好了的。”我看了一眼手机,解释道。随即取出黝黑的笔记本电脑,IBM的钛合金外壳,虽无亮丽之处,却显厚重。
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会,父亲问我想要什么奖赏,想也没想就答:笔记本。父亲不屑一顾,那才值几个钱啊,块儿八毛的?我说:晕!什么跟什么啊,是笔记本电脑。听说要一万多一台,父亲吓了一跳,咬咬牙还是给我买了,事实证明我确系他的亲生女儿,妈妈说我是捡来的则明显证据不足。
“什么?约会?”拉拉讶然问道,本以为她心直肠直,谁料想联想力却极丰富。“跟小偷约会?不是要联手抢银行吧?”
“他有多高,长得帅不帅?”哥拉斯最白烂了,在她心里,女孩子从来不可能是坏人,男孩子就算是坏人,只要人长得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听到哥拉斯的话,我才真正理解了一件事。那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大家闺秀都想让楚留香去偷自己家东西。幸亏楚留香不是真人,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