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女神生活完全攻略 作者:山月(晋江vip2013-04-18完结,不伦之恋)-第5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含着泪吃了早饭,然后学着程鹏宇揣了几个馒头,还有肉干在怀里,包裹里还被程鹏宇放了个木质的水壶,配备齐全,我们朝着森林奔去。

    穿梭在密林中,我疑惑地问:“猎狗呢?”这个问题我昨晚就想问了,没有猎狗,这家伙是怎么打猎的?

    “……死了。”程鹏宇停顿了一下,还是回答了我。

    “对不起。”我这才想到,狗的寿命比人短得多,如果想要养一个能陪你到老的宠物果然还是养乌龟比较好!

    “没事。”程鹏宇挠了挠头,笑着说道,“隔壁街的一个阿公家的狗生了崽子,我们回去的时候可以去领一个回来。”

    “好!”我一直想养宠物来着,可是福玻斯不让,看着那些女神手里抱着的宠物天知道我有多羡慕,所以现在我一定要养个够!这样回去后才不吃亏。

    没错,我已经决定我过段时间就回去了,总是逃跑也不是回事,反正我现在已经想通了,福玻斯就福玻斯吧!就当是我适应社会的重要一步吧!反正赫拉和宙斯也是姐弟不是!这个好榜样就在前头!咳咳,但不是现在……现在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绝对不是因为心虚才不会去的!

    赚钱计划还没实施呢!!还有程鹏宇!我要怎么告诉他这个世界根本就不会出现一个叫华夏的地方?还有他知不知道羊皮纸呢?

    现在的问题太多了啊!所以我才不是害怕面对福玻斯才不会去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哇咔咔,我是日更的好孩子!!~(≧▽≦)/~啦啦啦

    阿尔处于逃家中~福玻斯你快粗线吧!!!把阿尔拐回家!!!

 59第59章

    和程鹏宇一起生活的日子过的很舒坦;在这堪比度假村的自然环境中,虽然房屋简陋了一些;但是每天打猎、玩耍、叫卖、数钱的日子真的过得很充实。

    那天打猎回来;程鹏宇就去隔壁街拎回来了一只小土狗;我不知道这狗是什么品种;它长得呆头呆脑的,也没有什么血统证书,但是就这个样子;萌到了人心里。

    领回来的第一天,小家伙也不怕生,天天绕着我们的脚摇着尾巴打着转;吐着舌头看上去很是兴奋的样子;如果我们在忙着别的事情,不理会它的卖萌的时候,它会用牙齿咬咬我的裙子下摆,或者用爪子挠挠程鹏宇的裤腿,呜呜几声,装可怜,等我我们注意到它之后他就摇头摆尾地卖萌,可爱极了。

    小家伙每天看上去都精神奕奕的,也不喜欢乱叫,很是好养,吃了还会自己跑出去溜达两圈再自己回来,小家伙会认门,走不丢,这年代也没有打狗队,而且小家伙通常饭点还没到就屁颠屁颠地跑回来,小家伙晚上也不乱叫,老老实实地趴在它的小窝里,那个小窝还是用我敲碎的那个破木盆做的,上面铺了一层厚厚的褥子,那是程鹏宇以前的旧被子,破了洞,没法用了,就给小家伙做窝了,小家伙很喜欢它的小窝,每次都用爪子扒拉着里面的褥子,也乖乖地不在小窝里方便,而是跑到屋子后面,刨个坑,然后还会自己把土往回填,这是程鹏宇训练了很久的成果,当时我看着程鹏宇蹲在那里给小家伙做示范差点没把我乐死,小家伙还以为程鹏宇在和它玩游戏呢,以后只要是程鹏宇蹲在那里,小家伙就在它旁边坐着看……再后来,只要程鹏宇嗯嗯,小家伙就会守在厕所门口,用爪子扒拉厕所门,想要进去在旁边蹲着……

    小家伙给这个房子带来了不少活力,所以程鹏宇给它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二狗!因为程鹏宇在每次上厕所总能听到爪子扒拉门的声音后,总是称小家伙为二货,二货狗狗,简称二狗,小家伙也很喜欢这个名字,每次听到程鹏宇叫它,就眼睛亮晶晶地跑过去摇尾巴,我就怕哪天它会把尾巴摇断,他到底有多喜欢这个名字啊!我想给它取名“布莱克”希望以后它越长越霸气,,结果小家伙一脸迷茫,听到了程鹏宇“二狗”的呼唤,又屁颠屁颠跑过去了,程鹏宇得意洋洋的脸看得我直咬牙,果然物似主人形啊!有这么个二货主人做榜样,小家伙以后怎么可能健康茁壮成长!

    程鹏宇打猎的本事真心不错,他对于挖陷阱有一种超乎常人的热爱,我经常看到他满怀爱意地用手小心地在陷阱上面铺树叶,一片一片地小心放下……看得我汗毛都立起来了,吓得我往后退了一步,这家伙的爱好真是异于常人,谁知道他给了我一个白眼,说什么看到这个坑就仿佛看到了里面数不清的猎物和金币。

    不过程鹏宇确实有这个天赋,一个深深的大坑,里面还放着他自己设计的捕兽夹,这个捕兽夹是他自己画的图纸,然后让铁匠铺子的温格老头打出来的,那个老头的技术即使在附近几个城邦中也是鼎鼎大名的,许多人慕名前来,也是这个图纸引起了温格那个老头的兴趣,程鹏宇才有机会拿到这些捕兽夹。

    当然,狩猎为了乐趣也为了效率,不会只用陷阱和捕兽夹,所以程鹏宇和我手上都有弓箭,我没有用自己的弓箭,程鹏宇把备用的弓箭给了我,我挺感动的,备用的弓箭给了我,程鹏宇手中的弓箭坏了之后就只能靠我了,这是不是产生了一种可以托付后背的战友情?我顿时感觉程鹏宇这孩子真好真单纯,待人特别真诚。

    后来程鹏宇才向我坦白,本来他是想着反正我一个女孩子估计也不会用弓箭,拿着备用弓箭也不碍事,有什么意外他就问我拿就好,还有人白白帮他分担负重,多好了!所以这家伙看着是个二货,其实内里忒黑了!

    可是到了最后,我手下的猎物还比程鹏宇多,连一直跟着程鹏宇跑来跑去的二狗都开始围着我转悠了,那小眼睛里各种崇拜,我摇摇头,这二狗都快成精了。

    程鹏宇目瞪口呆地看着我身前堆着的猎物,再看那边二狗还用牙齿咬着一直山鸡往这边拖,二狗身子小小的,比成年山鸡还要小一些,只能拖着山鸡一点一点往这边挪,看着老可爱了,就这么小小一坨,把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家伙拖到了我的脚边,然后讨好地冲着我摇尾巴,我忍不住蹲下用手揉了揉二狗的脑袋,二狗的尾巴摇得更欢了。

    ……

    在这里的日子过得飞快,没什么需要苦恼的,也不用担心一堆人过来蹭饭,还可以暂时逃避下工作,真是美好的度假期啊!

    我和街坊邻里都已经熟悉了,程鹏宇对别人都介绍我是他的远房表妹,我告诉他们我叫阿尔,然后听到他们对程鹏宇的称呼,我才知道,他在这里的名字叫俄里翁,听着挺耳熟的,说起来外国的名字那叫一个难记,都挺长的,还都挺奇怪的,我们的隔壁也是一个猎人,叫什么阿克提安的,俄里翁和他不怎么熟悉,只是点头之交,要知道同行是冤家,这两个没吵起来就不错了,不过总是在明里暗里攀比猎物。

    本来二人今天你比我好一点,明天我胜你一筹,只是俄里翁有了我的加盟之后,这差距就拉大了,导致每次阿克提安每次都是斜着眼看我的……这真让我挺无奈的。

    说起来,俄里翁其实挺帅的,周围的小姑娘总是对我飞眼刀,我只能摸摸鼻子,灰溜溜地退散,跟她们计较能计较啥,还不是咱这位革命同志太有魅力了!

    我已经鉴定过了,这是位五讲四美的好同志!可以介绍给安菲那个二货!虽然安菲现在有了波塞冬,但是你看俄里翁,多帅啊!还会养家糊口!还会养宠物(二狗)!多好啊!安菲你可以考虑红杏出墙一下!探出墙头看看,你会发现更加美丽的一片天!

    山里的动物最近看到我和俄里翁就跑得飞快,要不就是躲得远远的,躲到山里头去了,这像极了小动物躲避打猛兽的行为让我十分汗颜。我和俄里翁只能更加深入树林,经常白天出去,晚上赶不回来,只能在山里头过夜,二狗一开始有些怕火堆,后来习惯了,还能用爪子扑火玩儿。

    我在奥林匹斯山上别的没养成,洁癖倒是实打实的,住处简陋我忍了,风餐露宿我忍了,可是我不能不洗澡啊!!!

    终于,在俄里翁无奈的眼神下,他领着二狗在河边的大树后面背靠着树坐下,由于二狗是公狗,俄里翁还捂住了二狗的眼睛,帮我守着,防止色狼入侵。

    我放心地脱了衣服跳进了小池塘,小池塘的水很清澈,里面还有鱼,细细密密地啃着我的脚跟,痒痒的,我忍不住蹭了蹭脚背,舒服地开始洗澡。

    我根本不用担心有人偷窥,我的感官异常的敏锐,所以当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靠近的时候,我飞快地用衣服挡住了身体,飞快地将衣服裹好,拿起了弓箭,朝那个方向看去,就看见阿克提安正瞪大眼睛看着我,我的衣服是随意裹着的,裹住了重要地带,但是我的胳膊和腿露出了大半,而阿克提安的眼神就死死地盯在了我□在外的皮肤上。

    在奥林匹斯山上都没有神敢这样盯着我看!更何况是用这样的眼神!

    我愤怒地拿起了弓箭,想要一箭射过去,却被俄里翁拦了下来,我这才注意到又有人来了,如果被人发现我射杀了阿克提安,会有不少的麻烦,至少我和俄里翁会在这个城邦里待不下去,虽然这个年代许多观念和我知道的不一样,但是杀人同样是重罪。

    我愤恨地瞪了阿克提安一眼,然后被俄里翁拉着走了。

    我的手指微微一动,一股神力无声无息地进入阿克提安的身体,在我和俄里翁离得够远了之后,我将阿克提安变成了一匹鹿,这是我第一次用神力惩罚人类。

    俄里翁叹了口气,拉着我到一边,转过身去,让我换衣服,一边嘴里还安慰我说:“放心,等下次没人的时候,我们再教训他。”

    我沉默着没说话,俄里翁以为我还在生气,挠挠头,也不知道说什么,索性就不说了,我们就这么沉默下来。

    我想说其实不用等下次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