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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凤要逆天.女屌丝戏九天 作者:夜色浓(潇湘vip2014.04.28完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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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密斯开始手慌脚乱的准备器皿——器皿不是摔破就是碰撞出叮当的声音。

李密斯以为倾城看到他这么忙乱就会下令停止这个实验,可是没有。倾城悠哉乐哉的躺在砧板上,一边翻着小人书,一边用余光注视着他的试验流程。他出错的时候,倾城就有气无力顶不耐烦的动动嘴皮子提醒他一下。

李密斯不知道,倾城从哪里来的盲目信任,对他的技术竟然毫无怀疑。

李密斯在倾城有意无意的提醒下,他竟然发现自己很有效率的记下了实验的所有流程。

倾城是天才,绝对的天才。

倾城头脑发达,基因优良,据检查他的基因组中无一劣质基因,换句话说,倾城的基因是全球基因库里最完美无瑕疵的一个。更精密的仪器测得,倾城的基因在优良基因库中排榜居首。

像倾城这样的人死了,多可惜啊。

李密斯此刻要的,正是倾城最最宝贵的基因。倾城年轻苍翠的性命即将嘎然而止。倾城的脑子里放映着一幕幕与师兄们有关的画面——

死亡之魂组织近来遭到匿名谋杀,前十二号特工在短短半月的时间里都因各种不明的原因死于非命。

强大无敌的死亡之魂竟不能找到关于凶手的任何讯息,连对方是人是鬼还是怪兽都是个谜。

半月杀掉十二个人。而且是全球最精英的特工。

今天就是倾城的死期。

倾城死了,死亡之魂彻底瓦解,至于亚父,他已经苍老,无力回天。

应众位师兄的死前遗愿,倾城决定要好好的活着,活着才有希望。而能够让倾城躲过此劫的方式,便是封水的samsara计划,用专业的术语来说,就是轮回计划。

倾城死亡,倾城的灵魂记忆轮回重生,这样可以躲避敌人的追杀。

倾城研究了下samsara配方,那其实就是转基因计划,只不过是将他的遗传基因,完好无损的转移到新的胚胎,然后成长成一个拥有前世灵魂的新生儿。

“倾城,我会提取你干细胞里的所有优良基因,毫无保留。”李密斯一边穿白大褂一边取出铺满各种器皿的托盘。

“你就不能直接选择一个最好的干细胞嘛?要那么多做什么?”倾城气呼呼的质问道。

汗,李密斯这不是怕自己实验失败,所以多预备一些材料吗?

倾城叹了口气,“封水师兄怎么会选择你这种白痴执行samsara计划。”

李密斯很委屈的在心里嘀咕道,不是我白痴,是你太过聪明,有本事,你找其他人做啊1

远距离检查了一下李密斯的器皿,确认毫无差错后,才松下气来。他可不想,因为缺失某一个基因序列而导致来生是某一方面的偏瘫。

“我会尽量保留你前世的记忆。”

倾城立马在脑子里衡量了一下失忆的利弊,最后,因为实在舍不得自己二十一年猪狗不如的生活换来的一流身手,最终决定还是不要失忆好。“那是必须的。”李密斯将托盘放在实验桌上,倾城很配合的躺在桌子上。

“基因随时发生不定向的变异。”李密斯提醒他。“你可能下辈子是个傻子——”

倾城瞪了他一眼,“这个我知道。”废话,他的专业知识又不比他差,封水师兄交给他的生化原理他早已烂熟于心。

“当然,有可能向好的方向变异,但是——也有可能向坏的方向变异。”李密斯继续说一些倾城早已烂熟于心的道理。“不过,你是知道的,变异都是微小的,众多微小变异的积累才能产生真正生物学上的性状差异。所以,你大可放心,你的这些优良的性状基本上是不会遗失的。除非——意外。”

倾城瞪了他一眼,罗嗦。然后警戒性的提醒道:“你最好别让意外出现,否则,我让你不得好死。”说完闭上眼。

李密斯忍不住暗暗笑起来,“你都投胎去了,还怎么找我?”

“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开始吧。”倾城不耐烦的催促他,该死的李密斯,罗嗦。

李密斯的手覆上他的眼睛。“为了保持基因的灵敏性,试验不预备采取麻醉状态。你得忍着点。”

倾城微怔,然后点头。“来吧,利索点,我也就少痛一点。”提着嗓子眼等着李密斯动手。

“你还有回头的余地。”在倾城提着嗓子眼等了半天后,满以为李密斯正专心致志的在准备实验的前奏步骤,殊不知他却忽然迸出一句让人大跌眼镜的话。让倾城颇为恼火。“不必。”很生气哦!

“我只是需要你的基因而已,你可以不死的?”李密斯焦灼的争取,希望倾城能够回心转意。

“二十年后,有一个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出现在你面前,你知道那是什么感受吗?”倾城无法容忍他的复制品与他这个原型撞衫的事情。他宁愿死,也不要这种事情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一定要死?”

“是非死不可。”

李密斯转身抹泪,声音异常。“我尊重你的要求。”

倾城徐徐睁开眼,看见李密斯闪闪亮的眸子,语气就软了下来。“samsara计划里,我必死无疑。如果不遵照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就会功亏一篑。”

倾城抬了手腕,瞄了一眼黑色经典的手表,“今夜零点后,你必须将我的尸骸处理干净。提取的基因,寄回死亡之魂。”

李密斯一愕,“我还要做这个?”好像是额外的任务,事先没有说好的。

“我会给你钱。”倾城说。

“我们会将你的基因通过组织培养的方式形成胚胎,然后置入你的代孕母亲子宫内,哦,你对对方有什么要求?我尽量满足你。”李密斯完全妥协于倾城。

倾城想了想,“没有特别的,只要对方的性染色体有一个y就行。”【注:y是男人性染色体的标志】

“那是自然。”李密斯被倾城临死之前的从容不迫逗笑了。

“无论是谁得到你的基因,都将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人。”李密斯说的是实话,基因决定人的性状,无论是倾城绝色的外表,还是倾城超人的智慧,得到者比赢了几座城池更该庆幸。

倾城能够为他带来的,绝对不是几座城池。

亲手速解自己最熟悉最亲密的人,李密斯纵使在解剖领域里久经沙场,此刻握刀的手竟然在微微的战抖。但是,倾城却表现出极大的勇气,从活到死这个过程,他硬是没有呻—吟一声。当然,李密斯很失望,倾城没有如他所愿的哭爹喊娘。

倾城美丽的瞳子,在痛楚中缓缓的,缓缓的阖上——

倾城脑海的意识,由清晰渐渐的模糊,倾城仿佛听见了一道熟悉的天籁之音。

“九师兄?”倾城意外之至。他脑海里立马出现了一个风度偏偏的玩世不恭的美丽少年。

他永远不会忘记怀璧第一次出现在阳光孤儿院。的时候,他仰望着天空,宛如一幅旷世的水墨画,美得令人心境荡漾!

怀璧跟他说:“顾倾城,跟我回家。”

那时候,倾城明明感觉到了幸福啊!

可是幸福没为什么那么短暂?为什么?

“感情对我们而言,是一件豪华奢侈品。我们无福消受。”倾城虚无空洞的美眸,渗出了晶莹剔透的泪珠。

李密斯道:“倾城,你一定能找到属于你的幸福!”

倾城淡淡然笑。

幸福是挂在遥远夜空的星,遥远得摸不到。

倾城的眼睛,永远的阖上了。


第21章 重生实验
一个小时零十分钟后。死亡之魂首脑核心部。

握着小小的住着倾城的玻璃瓶,亚父眉头紧锁,神情凝重。他觉得自己的肩膀上扛着从未有过的重负。

亚父是死亡之魂组织的创始人,在外界看来,他十九岁毕业于哈佛大学的金融系,在军事学院又修了刑侦专业,年纪轻轻便打下了一片辉煌的江山,令当时黑白两道的人物闻风丧胆。而死亡之魂的宗旨,领钱杀人,不畏身份,地位,家世背景。死亡之魂创立近半个世纪以来,出任的任务无外乎是刺杀总统,窃取国家机密,贩卖高端的技术品,诸如基因分子,核芯片,任何一个产品,都可以在眨眼的功夫内杀人于无形,自然,也能轻而易举的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轨道。

犹如倾城。

“他到底还是选择了这条路。”亚父感叹,神情沧桑疲惫。

“是的,您的良苦用心总算没有白费。”一旁的疯婆婆答话。

“可是代价太高,太高。”亚父感慨万千。

“倾城的重生之路,如履薄冰,需得步步谨慎。”亚父咬牙切齿的说。绝对不能让倾城枉死这一回,更不能让弄尘他们的性命牺牲得毫无价值。

“是的,为了这一刻,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也等得太久太久了。”疯婆婆慎重小心的回答他。

亚父转过脸来,语气伤感:“倾城的命,太苦太苦了。他最渴望的幸福,却从来得不到。这次,我想让倾城尝尝幸福的味道。你说,他应该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呢?”

“依我看,能够配得上倾城的家庭,经济富裕,父母慈爱,而且拥有培育倾城这种优秀人才的环境才是首选”疯婆婆诺道。

“嗯。”亚父点头,又无不担忧道,“倾城的对手太强大了,在倾城不够强大之前,我想我还得为他做一件事。疯婆婆,你去把我的药灵珠拿过来。”

疯婆婆纹丝不动,脸上布满恐惧,“鬼手,如果你这么做,你将面临着魂飞湮灭的危险。”

“没有什么比倾城能活着,能幸福更重要。”

“倾城若是知道你这么爱他,他便早觉得幸福了,是你不让他尝到幸福的味道,你是故意的,你要让他尝尽人生酸辣,好令他振作,是不是?”

“倾城要的幸福,绝不是我能给的。去吧,把灵珠拿来。”

疯婆婆转身,不消一会取来一个银色的盒子。“给你。”递给亚父。

“有了他,哪怕是法力无边的人,也算不出倾城的前世今生。”

“可是,这个护不了他多久。你这样做,值得吗?”

“至少,在倾城强大之前,有灵珠护佑,倾城应无性命之忧。”

亚父将盒子打开,里面是一颗银色的灵珠,亚父拿起银珠,轻轻一吹,那灵珠便发出万丈光芒,径直钻进了倾城住的玻璃瓶。

待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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