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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同样焦黑的蛋炒饭摆在桌上,韦砒拿了筷子美滋滋地看着蹭来的夜宵,粉嫩的小脸透着红扑扑的光泽,像极了一只活色生香的苹果。
“这么晚了,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贼公子捏了捏苹果的脸。
“吃饭。”
“怎么非挑这个时候?”继续捏。
“我饿了。”苹果面不改色。
“那就多吃一点。”我忽然好心起来,挖了一大勺的炒饭喂给饿了的苹果。
“这饭……”小苹果那张白里透红的脸抽搐了半天,终于放射成了白雪公主她后妈附送的那只有毒的绿苹果。
作者有话要说:
☆、做我的压寨夫人吧(晨吟述)
要说起女生最最害怕的事只有两件而已,一是发胖,二是皮肤变差。
所以当自恋宝宝赵歌被人称赞皮肤好的时候,几乎是哼着小曲儿一路颠着回寝室的。要说她的皮肤还真是很好,从来都是白白净净,没有痘痘,不会干燥,总是嫩白透亮。
可惜这一次,她遇上的是谢苒苒。
听了赵歌近乎自恋绝伦的自我吹捧,苒苒随即转转眼珠:“亲爱的们,你们听没听过有一种说法?”
事实证明,赵歌是绝对不该选择听这段话的,因为原文如下:
当男人夸赞一个女人时,
如果她不漂亮,
就要夸她身材好;
如果她身材不好,
就要夸她可爱;
如果她不可爱,
就要夸她气质好;
如果她气质不佳,
就要夸她聪明;
如果她也不聪明,
那么就只好夸她皮肤好了。
“滚!~~~”329寝只剩下赵歌的声音穿透了屋顶。这丫头在和人斗嘴的时候向来不够她想象的那么机敏,被逼到一定的地步就只有最后的这一招而已。
从那以后,我们329寝伟大的寝室长大人赵歌同学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皮肤最好的”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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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了要给我做晚饭之后,小飞很是敬业,每晚定时定点地来韦府厨房报道,手中的铲子挥舞得漂亮。转眼就是半年的光景,我在韦府的境况越来越好,面前的蛋炒饭也终于由黑色变成了金灿灿的颜色。
府里的几个男孩子仍旧调皮,却也习惯了我在他们习武时候的定期视察,只有绮纹仍是每天早上满脸怒气地站在门口,纤细的柳眉愈发地倒挑,像极了鲁迅先生笔下掐着腰的豆腐西施,一双杏眼一天到晚只学会了“圆睁”这一个动作。而人小鬼大的韦砒虽然仍皱着眉头贬低小飞天复一天的炒饭,却仍时不时地跟着我们两个蹭夜宵吃。渐渐地熟稔起来才感觉,这个孩子只是在人前是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别扭表情,内心深处却不过是个小孩子罢了。
换了一身男装,对着镜子照了照,就凭我这身打扮,怎么也算得上风流潇洒。小蕊就在一边偷笑:“小姐也真奇怪,以前一天也照不上一次镜子,现在倒好,一天大部分时间倒都用来照镜子了。”我翻翻眼睛,心里想:那是你不认识赵歌,她自恋的程度可是远大于我的。
整理好一切,刚想要混出门的时候正撞上大哥韦温,看着我的一身男式织锦缎夹袍,他习惯性地皱了皱眉,伸手点点我的头:“快要过年了,这段时间你不要乱跑,当心宫里头找不到你。”暗灰色的素云丝袍子穿在他的身上,也不显得黯淡,反而衬出他高大挺拔的身姿。看着我一副委屈的表情,他又像变魔术一样从袖口中取出一支糖葫芦来,递到我手里:“吃吧,才从外面买回来的。”
我笑眯眯地应了,随即趁他不留神,绕过前庭遛了出去。这些日子母亲由于身怀六甲自然不能像一开始那样管我,倒是这个才做了我半年的哥哥待我很好,除了平时爱管教我之外,对我却是极好的,就连平时从外面回府也不忘给我带一串糖葫芦回来,想必原先的韦舒颜也是极爱吃糖葫芦的。可怜古代样样都好,只是零食小吃方面少了很多花样,没有棒棒糖,没有鲜奶泡芙,连葡式蛋挞也不见影子,馋了也只能吃一串平时只有小孩子才会买的糖葫芦,实在是单调乏味。
这半年里,我去了城东无数次,然而事实是,自从我第二次穿越后,所有关于我上一次穿越的关联性事物和人全都消失得干干净净,几乎让我有了以为自己不过是做了一场大梦的错觉。低头盯着脚下的青石板,我叹了口气,觉得嘴里有些苦涩。
“薛兄!”身后有人叫我。我回过头,毫不意外地看到李令月那张惊喜的脸。
这半年的时间,我和这位身份诡异的富家子弟已经相熟,不仅常常结伴出行,游遍了大半个长安城,他为人爽快,举止也很洒脱,只是行踪却神秘得很,似乎在隐藏着什么。
毫无意外地,遇上李令月的一天通常都很精彩,比如上次我们在街边正遇上强抢民女的经典桥段,他冲上前去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侠义心肠倒是不错,只可惜武功不济,幸好他身后的那些侍从都不是白给的,三下五除二就解决掉了那群地痞;比如上上次,我不过说了一句要是有西域的哈密瓜就好了,第二天见面是他倒大方地拿了两只香甜可口的哈密瓜给我,后来我问了小飞才知道这个年代的哈密瓜基本是奢侈品,就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再比如上上上次,我们两个在城外闲逛误了时间,守城的士兵不肯给我们开门,他上去就是一鞭,震得那个小兵卒当时就趴在了地上,旁边的兵卒本还想上前,他身后的侍从冲他们扬了扬手中的牌子,一直城禁森严的长安城竟然就这样被打开了……
而今天既然遇上他,自然也会很精彩。才没走出几步,他就冲我眨眨眼睛,施计带着我从他的那群形影不离的侍从眼皮底下遛了出来。好不容易逃出他那些手下的包围圈,我们两个坐在清明渠边的石阶上,大口大口地喘气,脚下的渠水微微荡漾,清澈地映出两个人的影子。
我问:“今天怎么忽然想到要摆脱那些跟班了?”
他苦着脸说:“还不是家里面总催着要我成亲,现在连出来一趟都困难。”
“不至于吧,像你我这般年纪就是再晚些成婚也不碍事的。”我不解。看他的身量也不过比我略高一点,顶多是个少年,不会这么早就被婚姻大事烦着吧?
他挥挥手:“算了,不提这些烦心事,我在前面的院子里藏了美酒,今天我们不醉不休。”
还来不及反抗,我就被他拉着左拐右拐,来到一座僻静的青瓦小院前面。跟着他进了院子,里面的厢房里早点好了小火炉,布置得温馨舒适,几盘精致的小菜罗列桌前,看来是早有预谋。我再一转头,正看见他正拿了铲子在外面的月桂树下不知挖着什么东西,我又好笑又好气,才走到门口,就听得一声欢呼,他随即捧着两只泥封的酒坛大汗淋漓地奔进门来,差点将我撞飞:“这是我新找来的好酒,快些尝尝。”说这话的时候,那双略显柔媚的凤眼满是光彩,引得人还没喝酒就醉了几分。
拍开上面的泥封,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我的心却沉了下来,勉强喝了一口,问他:“你这酒还真是不错,就是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
他倒是没发现我的异状,笑道:“没什么,不过是家里的窖藏罢了。”
“既然是李兄的家藏,上面怎么会有城南韦家的徽记,而且看方才的落款,倒好像是韦家为宫里秘制的御酒?”我不动声色地问。
“是么?”他愣了一下,随即解释道,“我同韦家的长公子相熟,这两坛就是他特意留给我的。”
“原来是这样啊。”我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心里却在偷笑:他选什么酒不好,偏偏拿了家里刚送进宫的夜雨醉天香来,还说是因为和哥哥相熟才拿了这两坛酒。却不知这夜雨醉天香是韦府的秘制的酒,今年的窖藏也不过二十坛而已,除了两坛被我偷来讨好墨函之外,剩下的十八坛全都送到了宫中,哥哥绝不可能有多余的送给他。除非……他拿的是送到宫里的那份……
相识这么久,我一直试图探听他的身份:这样一个出手阔绰、身边总是跟着大批的侍从贴身保护,随随便便就可以找到在长安城里花钱都买不到的哈密瓜来送人、身份特殊到连城门守卫军都不敢违背的人,究竟是谁?我向哥哥和小蕊打听了长安城里有名的一些贵族子弟,却没有一个能和他对上号的。直到现在,我才想到:既然他自称姓李,身份又极尊贵,连进贡的御酒都拿得到,莫非,他才是那个我以后要嫁的太子?可是,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上次在宫里遇到的那个大帅哥又是谁?我的脑子开始一团混沌起来。
我是一向不善于饮酒的,而城南韦家的夜雨醉天香虽然入口绵软,却是出了名的容易醉人。不过数杯,我就开始头痛,抬头看看李令月也好不到哪去,一副飘飘然的样子,本来就柔美的凤眼更显得细媚如丝。
我笑着指他:“你这个样子倒像是个女孩子。”头晃了两下,终于支撑不住,倒了下去。
“哗!”一盆冷水狠狠地泼在我身上,我被吓得一激灵,随即睁开了眼睛。眼前站了几个少年,长相秀美,正打量着我。眼见我醒了,又用水去泼倒在一边的李令月。他j□j了一声,随即怒气冲冲地吼道:“大胆,竟敢惊扰本──”睁开眼看清面前的这一切,他又把方才的话咽了下去,冷冷说:“你们是什么人,受了何人指使竟敢把我抓到这里?”
看着领头的那个一脸阳光、英气十足的少年看了看我们两个:“总算是醒了,我家主人等了很久,你们跟我进来吧。”
主人?我和李令月对望了一眼,跟着那少年后面,穿过长长的走廊,进入一间漆黑的屋子。当中有一人逆光坐于其上,看不清样貌,只觉得身姿挺拔,隐隐有一种凌厉于人上的气势。还没等我开口,李令月就冷声问:“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