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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惜啊,面对一个心有所属的女人,这一切都是徒劳的。
没瞧着都表现的这么明显了,少主还懵懂无知嘛。
风华平日里情商并不低,但面对感情问题,却总是后知后觉。
一个是因为本身就这种事就没有太过经验,就连秋冰都是“相亲”认识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风华的印象中,天晴本来就十分呆萌,有这样的表现也不足为怪。
毕竟男孩有一个奇葩的经纪人,石头叔那样的妖孽大叔都出现了,天晴这样的呆萌性格又算得了什么。
眼前的人也够呆的。
莲风和萧燃似是有心灵感应般脑海中同时浮现出这句话。
两个人继续着刚才未完成的事业,一个念着过会的流程和此次入围的演员,另一个在那边考虑着配色和服装效果。
听到莲风口中一个又一个熟悉的名字,风华心中不禁有些感慨。
演艺圈有时候也是碰运气的事,当初的好多小伙伴们已经成了一线明星,但也有一些同期出道的,实力和长相都不逊色的演员,却已经成为大浪淘沙后的碎渣,被这个残酷的圈子碾压成血肉,成为别人的铺路基石。
耳朵轻动,风华倏尔开口。
“梁馨?她这一次也入围了?”
“是的。”莲风看着手中名单,再次确认着。
“这倒挺有趣的。”风华带了几分笑意,轻轻撩起后颈疏落的几缕发丝,红唇勾起,恍若罂粟般娇娆动人,却让一旁的萧燃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只觉得房间内温度骤然低了几度。
莲风点点头,没有开口,梁馨和风华因为《最后一支舞》结下仇怨,这件事她是知道的。
二人在金鹰奖颁奖典礼再次狭路相逢,想必场面一定很“精彩”。
“她的位置不会和我靠的很近吧。”
风华眉间微蹙,一般这种会场安排很有讲究,相熟的或者才合作完的艺人会被安排在一起,但有时主办方为了吸引眼球,也会恶趣味地将两个不合的明星安排在一起。
不少媒体人就会拿二人在XX颁奖典礼互不理睬这样的事情大做文章。
风华对于这样的把戏再清楚不过,莲风看着手中名单,面颊带着敬佩地开口。
“是的,您和她坐在一起。”
“啧。”风华放掉手中墨发,不禁啧啧感慨“果然是老熟人见面啊。”
“如果您有问题的话,现在临时调整应该还……”
风华摆手“不必,这样挺好的。”
主办方想要看的不就是这个热闹嘛,什么娱乐圈新旧交接,XX与XX不合,某明星耍大牌,那就让看一场好戏呗。
既然觉着自己好欺负,那就让那些想要看笑话的人来摸摸底,梁馨,还早得很呢。
萧燃面颊滑过一丝激赏,从魅力之星开始她最欣赏的就是风华这一点,永远坚强无所畏惧,总是能把拦路虎化作垫脚石。
娱乐圈不适合玻璃心的生存,只有真正能经受住千锤百炼的艺人,才能成为真正的明星。
“你能驾驭多少厘米的高跟鞋。”
看着面前的一堆鞋盒,从平底鞋到恨天高,色系统一为蓝色,深蓝浅蓝天空蓝海洋蓝,萧燃看来也是下了一番功夫。
这句话也是大有学问的,一般在演艺圈讲究的就是气势,要不怎么总会有艳压群芳这样的词语。
但这种气势往往要从身高展现,不少女星都喜欢高跟鞋越高越好,但初次走红毯,大多数新人却会选择一个平稳的高度,既不会让人觉得盛气凌人,也不至于落了下风。
风华掩唇一笑,眼波流动风情万种“越高越好。”
萧燃了然地点头,看来这一次的颁奖典礼,风华是存心不准备让梁馨好过。
“OK,七公分怎么样。”
风华的身高本就不矮,七公分既不至于让脚尖绷得太紧,到时候出什么差错,也能凸显出自身气质,最重要的是天晴身高一八六,两个人站一起并不会显得突兀。
“不错。”风华点头,接过深邃的高跟鞋,轻巧地穿在脚上。
内里已经被柔软处理过,不至于令脚面太过僵硬,只要风华能走完红地毯,就不至于出什么差错。
这边正在商量着,化妆间的门又被敲响,萧燃和莲风交换一个眼睛,后者拉开大门,果然出现了天晴那张瞌睡脸。
风华讶然地看了看表“二十分钟?”
什么时候试音都能这么快结束,一般情况下歌手为了不影响发挥,不是应该仔细校对音响效果和舞台效果吗?而且和声什么的也要再练一练,更不要说来回地走场,天晴是怎么做到把这一切浓缩在二十分钟内的。
小助理跟在后面,一脸苦相。
“小天根本没有试音,上去看了看舞台大小就下来了,如果不是石头叔好说歹说,估计小天直接目测完就回来了。”
风华挑眉,有些无语地看着天晴,以前也没觉得这家伙很任性嘛,现在怎么……
天晴和风华对视一眼,好像丝毫没觉得自己做错事,反倒一副快来表扬我的表情。
风华不禁哑然失笑“你这也有点太迅速了吧。”
天晴回应“你叫我去的。”
意思是已经很给自己面子了?否则的话可能走台都不愿意?
风华有些无语,当艺人当到这个份上也算是够牛掰的,如果没有石头叔这样强大的经纪人,恐怕天晴早就会被外界传言耍大牌、性子傲。
不过一般的歌手不都会很在意这样的大平台吗?天晴竟然好像一点都不在意似的。
风华忍不住想到当初天晴的唱片卖出钻石级销量后,面对采访时这个小子一脸无动于衷的表情,心下不禁感慨着。
天晴对于唱歌或许是真的热爱,但的确不适合成为一个真正的歌手。
好在石头叔似乎也没准备让这个小子出席太过活动,魅力之星那一次都是特例,除此之外很少听到过天晴的消息。
“最近你在做什么呢?”风华柔声询问,对于这个性子有些呆萌的男孩,她总有一种做姐姐的感觉。
听到风华的声音,天晴的瞌睡脸陡然间精神起来“演戏。”
听到意外答案,风华不禁偏了偏头,只要一想到天晴在镜头前表现的模样,就不由得翘起唇角。
这种类型的演员,也有点太少见了吧。
当初三个人拍MV时,天晴出现的大部分都是侧面和背面,足以见得导演对他演员天赋的“肯定”,到底是谁这么有才,竟然能让他成为自己剧本中的演员,这实在需要很大的勇气啊。
“邹雪儿……”
又是一个熟悉的名字,风华有些无奈地扶额,什么时候邹导也这般自甘堕落了,有点难以想象啊。
天晴目不转睛地看着女孩,眼底深处藏着爱慕,从小就背负着家族重任的他第一次任性就是选择成为歌手,对于这个决定他从不后悔。
第二次任性应该就是这次吧,若是被家里人知道他喜欢上了另一个艺人,恐怕他们会用尽一切办法打压风华的星途。
但是他同样不会后悔,自从那一次MV拍摄结束后,女孩的倩影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他听着别人诉说她的努力,听着别人讲述她的成就,从未有过的感情一点一点填满心底,满的快要溢出。
如果能拍戏的话,是不是距离她就更接近一点?
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天晴接受了邹雪儿的橄榄枝,去尝试他从未做过的事。
助理在一旁看着两人,心底暗暗叹一声气,作为难得地知道天晴背景的人之一,他明白两人间的鸿沟有多么巨大,虽然石头叔从来没有阻止过天晴的暗恋心思,也从未提过这件事,颇有种乐见其成的感觉。
但在自己看来,风华这种普通背景的艺人又如何能配得上天晴,豪门,不是那么好进的。
“拍戏是不是很辛苦?”天晴难得地先开口,目光灼灼地看向风华。
“辛苦?”风华唇畔含笑,恍若白玉兰绽放着优雅香气“或许会有一点,但也很开心呢。”
尤其是对于重生一次的自己来说,应该每天都带着感恩的心情。
“很辛苦!”天晴强调着,心中有些微微的心疼。
歌手大多数情况都是在录音棚,他本以为演员也是如此,但实际拍摄后却发现,风华所处的环境比自己要艰苦的多,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有时为了拍摄冬天的场景,必须要穿着羽绒服拍摄。
每次额角热得流下汗水、身上起了密密麻麻一层疹子的时候,他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风华,那个女孩是否也曾经像这般辛苦。
那样瘦弱的身体,是否也时常不能按时吃饭,要颠倒作息,一次次地重新来过。
天晴心疼,但是想到女孩每次演戏时水波盈盈的眼,他就更是觉得难过。
如果,自己能站在她面前遮风挡雨,如果能再成长点,是不是就能站在她身边陪她一起演戏。
就算做不了别的,起码可以提醒她按时吃饭,可以在她热得流汗时帮她打扇,在她冷得手指僵硬时递上一杯热茶。
天晴的眼神变得越来越温柔,也越来越炽热,对比着平日里的漫不经心,此刻的神色让风华都感觉到有些不对。
风华转了脸,将目光投向镜中,但天晴的身形还是在镜中被完整笼罩。
这目光太过深情,深情到成为风华承受不了的重量,女孩有些无奈,想要转开话题。
“莲风,还有多长时间?”
莲风平日里时常和风华呆在一起,此刻自然能明白风华心中的想法,不禁顺着答道。
“还有两个小时,要不串串门,和熟人交流下?”
萧燃也点头“好像一些熟人今儿也在?魅力之星的某些选手还是发展不错的。”
风华松了一口气,朝着天晴打招呼。
“小晴,我先去串串门,你要一起吗?”
最后半句话当然是客套,毕竟风华串门的肯定都是以前拍戏或者魅力之星认识的老熟人,天晴一个大男人就多有不便。
没想到天晴随着站起身,点点头“一起。”
“……”
风华终于彻底明白什么叫做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