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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尽力保护陈叔了,可他偏偏自己要往前面冲。”来人越行越近,声音里隐隐带着几分委屈,“结果一不留神,就被贺拔部的贼人给砍了一刀。好在没砍到正地方,只是在胳膊上开了条大口子。”
“笨,笨!”小洛急得直跺脚,“他自己要往前冲,你不会拦着他?别的弟兄呢,伤了多少,折了多少?!”
“一个没折,只有三个重伤和四十多个轻伤,全抬到老营里去了。福威大师和巧巧正在照顾他们!我怕他们两个忙不过来,才赶紧来寻你!”说话间,年轻男子已经策马跑到近前,看到满脸茫然的王洵,笑了笑,低声说道:“你醒了。既然醒了,就别光躺着。下地慢慢走走,对伤口恢复有好处!”
“你懂个屁!”小洛一边收拾药箱子,一边毫不客气地数落,“什么都想掺和,什么都掺和不好。第一次打仗,就伤了这么多兄弟!亏得康老还放心让你带队!”
“这能怪我么?这能怪我么?”当着外人的面儿,男子脸上立刻有点儿挂不住了。“贺拔部的人是咱们的两倍多哩!背后还有吐蕃狗给他们出谋划策!”
“你怎么不说你这回带了那么多弩箭呢。贺拔部的人什么时候有过弩箭!”小洛姑娘得理不饶人,句句戳到对方痛处。“出发前,谁在康老面前吹过牛来,说什么牛刀杀鸡,手到擒来。这回,被鸡给啄瞎了眼睛吧!”
“我打赢了啊!我打赢了啊。”男人急得直磕马肚子,“谁说我没赢了啊。带着那么多骑弩去,再打不赢,我还有脸回来见你么?贺拔部已经投降了,贺拔吐信被我给抓回来了!还有个吐蕃狗,叫什么论纥颊,也被我给活捉了!”
“这还差不多,走了!”听到对方最后一句话,小洛姑娘终于开心了些,“赶紧着,陈叔身子骨弱,经不起耽搁!”
说着话,她向马背上的男子伸出右手。借着对方胳膊一扯之力,直接拎着药箱跳进对方怀里。丝毫不避讳男女大妨。
这个举动,又令老周等人目瞪口呆。长安城中,可没有哪个女子敢这般胆大。否则,即便身后那个男子愿意娶她,公公婆婆也不敢让如此“放荡”的女人来败坏自家门风。
偏偏小洛姑娘的举动,跟“放荡”二字沾不上半点干系。坐在男子的身前,怀抱药箱的她显得异常单纯。仿佛跟自家哥哥打招呼般,她冲着王洵大声吩咐,“你别乱动,他刚才是信口胡说。伤口那么深,至少要七天才能结痂。你才躺了不到三天,千万别将急着下地。否则,我这几天可就白忙活了!”
“嗯——!”王洵懵懵懂懂地回应,心里头愈发感到迷茫。才躺了三天,那就是说现在还是冬季,可为什么周围一片翠绿,并且自己躺在露天处,也感觉不到半分寒冷?小洛说那男子出外作战,用了大量的弩箭,想必是大伙负责押送的那一批了。可他们既然夺了辎重,又何必费心费力给大伙治伤?
百思不得其解!
迷迷糊糊中,王洵只觉得自己好像走到了一团浓雾深处。答案几乎近在咫尺,可眼睛偏偏就是看它不见。
“头儿,头儿,你没事儿吧!”不知道什么时候,方子陵又凑了过来,低声在王洵耳边呼唤。
“没事!”王洵晃晃脑袋,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扶我起来,我需要四下走走!”
“那可不行。待会万一被小洛姑娘看到……!”如同被蝎子蛰了般,方子陵立刻躲出老远。
“你扶不扶!”王洵扭过头,摆出一幅愤怒模样。方子陵摇摇头,不肯受其威胁。王洵无奈,只好咬紧牙关,努力用胳膊支撑自己的身体,慢慢从床上往起抬。方子陵见状,吓得立刻又窜了过来,“我扶,我扶,我扶你还不成么?慢点儿,您千万慢点儿!”
老周、魏风二人见状,也赶紧跑上前,与方子陵一道,将王洵架离病榻。双脚一落地,王洵立刻觉得膝盖处阵阵发软。但年青人特有的倔强劲儿令人不肯示弱,强忍住伤口处传来的疼痛,慢慢站稳,抬腿。一步,两步,三步……
眼前金星四射。但有股熟悉的力量,却慢慢从脊背延续到了全身。在几个伙伴的搀扶下,他缓缓走了数步,看看周围没有外人跟上来,压低了嗓子问道:“这是哪?我到底昏迷了多久?怎么周围已经全绿了?小洛姑娘到底是什么人?当天大伙怎么脱身的?赶紧跟我讲讲!”
“这……”方子陵的脸色又变得十分古怪。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在王洵的逼迫下不得不开口,“我也不知道这是哪儿。楼兰人叫它阿尔金山。这个山谷里有很多温泉,所以四季如春!”
“原来如此!”王洵眼前终于看到了一丝微薄的光亮。去年冬天他曾经带领禁卫们到华清池扫雪,见过温泉附近的景致。想必此地的温泉更热一些,所以使得山谷里的树木始终冒着浓浓绿意。但是,怎么又冒出楼兰人来了?楼兰古国,好像已经亡了几百年了吧!
不待他发问,方子陵的话已经揭开了谜底,“小洛姑娘是楼兰长老的女儿。刚才那个男的叫石智拔,是另一位长老的独生子。前天早晨,也是楼兰人抄了古力图的后路。当时你昏迷不醒,我,我,没办法,所以就让弟兄们放下了武器!”
“你!”王洵身子晃了晃,差点儿一头栽倒地上。什么楼兰人,分明是一群沙盗所冒充!弟兄们没有被河西军打垮,没有向吐蕃人乞怜,最后却成了一伙沙盗的俘虏!而偏偏这一切发生在自己昏迷之后,除了拖后腿外,自己一点力也使不上。
见他被气得脸色发黑,民壮头目魏风赶紧推开方子陵,一边轻轻捶打他的后背,一边低声解释道:“当时,方队正已经尽力了。是楼兰人的大头领,就是沙盗大当家,亲口答应,保证弟兄们的安全,并且帮忙收敛所有战死弟兄的遗体,方队正才命令大伙放下武器投降的。”
“这话你也信?”王洵嘴里一阵阵发苦。但是,他又无法指责弟兄们做得不对。当时,无论飞龙禁卫还是民壮,都已经筋疲力尽。即便方子陵下令血战到底,估计顶多也是白白送命而已,根本不可能保住大伙所护送的辎重。
“他们,他们的确给大伙治伤了!”偷偷看了王洵一眼,方子陵低声辩解。“如果不是他们帮忙救治,很多弟兄根本不可能活下来。”
这句话王洵无法反驳。他身上绷带裹得很仔细,根本无法相信是出自一伙杀人不眨眼的强盗之手。如果依旧不知道对方身份的话,他几乎把小洛姑娘当成一个天真无邪的邻家少女。虽然这个少女脾气太差,行为也太无拘无束了些。
在待人接物方面,民壮头目魏风远比方子陵老练,见到王洵半晌不再说话,便猜出他因何而沉默。叹了口气,继续解释道:“我们当时的确不敢相信。但那个向导老岳跳起来给沙盗作证,说不留活口的沙盗,肯定是官军假扮的。真正的沙盗,从不将商队赶尽杀绝。否则,就是春天里宰杀母羊,自己断了自己的财路!”
这个比方很粗俗,但也很生动。王洵立刻明白了魏风说的是什么意思。丝绸之路上的盗匪,完全靠劫掠商队的财物而生存。如果每次都将商贩杀光的话,渐渐的,就没人再敢走这条路。那样,沙盗们也就失去的生存的基础。成了无源之水,很快就濒临干涸的困境。
可那是针对商人而言,自己却是货真价实的官军。商人丢了货物,可以再买。官军丢了辎重,却只有掉脑袋的份儿!
“这几天我旁敲侧击跟小洛姑娘打听了一下……”四处看了看,魏风将声音压到最低,“好像,好像这伙楼兰人,每次劫掠商队,只要对方留下两成货物做保护费便可以平安过境。并且一路向西护送对方到达焉耆。咱们负责押运的那些辎重,楼兰人也只取用了部分伏波弩,其他的,还继续放在马车里。如果您出面跟……”
“如果个屁!!”王洵气得几乎抓狂。大唐立国以来,向强盗投降的官军,自己麾下这伙弟兄恐怕是第一支,也可能是最后一支。并且还要向沙盗讨价还价,请对方拿走两成辎重后,对大伙高抬贵手。
大唐帝国的脸面,恐怕被自己这伙人给丢尽了。
可除此之外,还有别的选择么?
一瞬间,他眼前又闪过老郑、老赵等战死者的身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们全都尽力将脸转向了东方。
转向数千里外的长安。
死者已矣。
活着的人却依旧要为生存而继续挣扎。
已经阵亡了这么弟兄。王洵无法再狠下心来命令幸存者进行一场做毫无希望的厮杀。领着一伙残兵,在一片陌生的土地上面对一群陌生且数量未明的沙盗,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条样样不占,大伙根本不可能夺回辎重后再平安脱身。
他只有暂且接受现实,一边养伤,一边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时机。
事实上,王洵怀疑自己即便做出与沙盗拼命的决定,弟兄们也未必肯遵从。这一点,从老周、魏风等人对盗匪的称呼上就能推断得出。他们更喜欢称呼对方为楼兰人,而不是沙盗。虽然王洵几次婉转地提醒,楼兰古国已经亡了很多年了,大唐境内根本没有楼兰这么一个部族存在。
“小洛姑娘说,只要最后一个楼兰人还活着,楼兰国就还存在!”让王洵更郁闷的是,他在队伍中的影响力,明显已经受到了外人的挑战。那个蒙着一层薄薄面纱,名字叫做小洛的女孩子,无论说出什么狗屁不通的话,都被方子陵等年青禁卫奉若圣旨。虽然他们这些贱骨头经常因为油嘴滑舌,招来小洛的追杀,但那种一边在小洛的攻击下抱头逃命,一边回过头来嘻嘻哈哈的模样,更像是一种享受,而不是被惩罚。
“红颜祸水!”王洵老气横秋地小声嘀咕。这是他第一次为了白荇芷跟王准拼命时,颜季明的原话。此刻用在小洛身上最恰当不过。王洵从前从来没见过如此疯疯癫癫,如此不知忧愁,如此伤风败俗的女子。她就像雪野里一团跳动的火苗,温暖着所有人的笑容。
腹诽归腹诽,真正面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