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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 作者:阿水兰(起点女生网2013.10.18完结)-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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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芸点头,仿佛有一种希望之火在她心头燃烧。
  希望之火会使人精力充沛,彩芬虽然躺在病床上,精神却格外好。
  那是一段什么样的经历啊,彩芬就给李芸讲述着自己与家人失散后的经历。
  在彩芬的印象里,父亲的印象就只那么一次,刻骨铭心的一次。
  父亲给她买了新衣裳,把她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彩芬记不起那地方的模样了,只记得那里有很多好吃的东西。
  “你站着别动,我去买一下糖,你拿着这个条子,有这条子就不会找不到爸爸……”父亲递给彩芬一张条子,还没等彩芬反应过来就走了。
  彩芬害怕地哭起来,可是,等啊等,就是不见父亲来找她,彩芬吓坏了,她开始四处跑……
  周围有人停下来看过,但又都走开了……
  彩芬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她的嗓子哭哑了,一种恐惧感让她忘记了饥饿,忘记了累……但是不管跑多远她都牢牢地握着父亲放在她手里的条子。
  后来,彩芬就记不得自己到过哪里了,好像是有个警察叔叔把她带到一个地方,过了几天就来了一个阿姨把她带走了。彩芬回忆到这里,脑子就会一片空白,也许是因为无意中特意要避开那段痛苦的回忆。
  那个阿姨就是后来彩芬们叫“妈妈”的史文生,是孤儿院的院长。
  在孤儿院里,彩芬哭过无数次,每次都是史妈妈用爱抚慰了她,在孤儿院里,五岁的彩芬学会了自己做每一件事,在孤儿院里,彩芬开始读书写字,她的手经常在冬天里被冻得通红,但她和孤儿院里的其他小朋友一样,没地方撒娇,也就是在她识字的时候她知道了和父亲失散的原因的。
  父亲说她拿着那个条子就能找到他,不!不是的,那个条子上只是写着她的名字,写着她的生日,并说希望有人收养她!那条子没有父亲的联系方式……彩芬一气之下就不叫那个名字了,你不要我了,我还跟你姓干吗?
  彩芬有很长一段时间恨父亲,史妈妈说“你父亲抛弃你一次,你不可以抛弃自己无数次,能拯救你的人只有你自己,就算和你父亲在一起,他也没有办法带你一辈子,你离开他是早晚的事……”彩芬就下决定要发奋图强。
  “我恨他,他不配当我父亲!”彩芬很多次对着夜空咆哮。
  “孩子,让你心中的仇恨之火熄灭吧,他是不配,把你的仇恨变成爱吧,爱我们周围比你还可怜的人……你看,我们这里这么多兄弟姐妹,他们和你一样,但你们要相互疼爱!”史院长的话总像一股细水浸入彩芬的心田。
  把心放在水里
  我闭上眼睛不想睁开
  那天籁般的音乐
  会在耳边轻轻回荡
  那美好的回忆
  会在脑海里轻轻浮起
  就像爱能够化解仇恨一样
  美好的回忆也能
  化解怨怼
  把心放在水里
  洗去铅层
  洗去浮躁
  洗去忧伤
  带给自己一丝清凉
  淡淡地想起
  想起那些邂逅过的美好
  想起那些微笑过的面容
  把心放在水里
  让水浸润心灵
  世界的纷扰
  在这一刻间渐渐地远去
  留在彩芬幼小心灵里,最美好的回忆就是姐姐柳燕和她在一起的日子,那是亲人给的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温暖。
  也曾经有人来要收养她,但是彩芬不愿意,被伤害过一次,她不要再受伤害了。
  “这孩子不错,就挑这个吧……”当有人来孤儿院领养孩子的时候,总会发现彩芬,总喜欢她可爱的模样。
  “我不要……”每次彩芬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然后一溜烟逃开。
  孤儿院虽然清苦,虽然没有父亲母亲,但这里安全,这里有爱。
  彩芬很小便自己学着去挣钱,捡垃圾,卖报纸,大了还当过保姆……
  因为她成绩好,学校免费让她上学……
  “史院长真的很博爱,是她让我学会爱,这个世界只要有爱,什么都有可能。我要把她传递到我手上的爱的火炬再传递开去,我要让无家可归的孤儿们都有一个家,李芸,你真的愿意跟我一起办孤儿院?”彩芬回忆着那些日子,就想着大街上流浪的小孩。
  “我愿意,妹妹,这辈子对我来说,能找到你就是最幸福的事了,只要有一口吃的,我便快乐了,要是能为别人做点事,那是更好的事。”李芸很有力地回握了一下彩芬的手,然后理了理彩芬的被子,“彩芬,你好好休息,我去弄点粥给你吃,记着,只有自己身体好了才能照顾好别人。”
  “嗯……”彩芬像个小孩,乖乖地闭上了眼。
  彩芬睡着了,在睡梦里,她看到了风雨过后的彩虹,在梦里,她看到了爱的火炬。只是,她的梦里有一个模糊的身影,那会是母亲吗?

第十七章 孤儿院(二)
更新时间2010…9…15 20:52:03  字数:2285

 彩芬和李芸接受的第一个孤儿是一个有怪异疾病的小女孩。
  她们的孤儿院还没选好场地,便遇上了这个可怜的孤儿。
  事情发生在彩芬出院后的第十五天,那天,天气阴阴的,秋风吹到人身上有些凉意。
  彩芬在偌大的北京找场地找了半个月都无着落,不是月租太贵就是人家嫌办孤儿院不吉利,总之就是很不顺利。最后,彩芬决定租到偏远一点的北京乡下去。但是能到哪里去呢?正纳闷着,她的孤儿院姐妹吉米就打来电话,说是她知道有一个地方很适合,是一对年迈的老人住的,他们没有子女,但有房子,不过,他们的房子离北京市区有些远。
  “我到XX公园等你,我们一起去看看吧。”吉米很热心地说。
  “太好了,那就XX公园见。”彩芬笑着说,多少天来这是笑得最舒畅的一次。
  XX公园并不是什么大公园,而是一个小区里的公共场所,加了点娱乐设施而已。
  彩芬刚到公园,便见XX公园里围满了人,到底发生了什么?接着她听到了小孩的哭声:凄厉!无助!儿时的记忆马上涌上她的心头!她拨开人群往里挤去,只见当中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在无助地哭泣,也不知出于什么,她一把抱住了那个恸哭着的小女孩。
  “原来是她的孩子……”人群里有人这样问。
  “终于良心发现了……”于是,有许多人接过话茬。
  “还是做母亲的比做父亲的心慈手软……”
  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开了……
  小女孩不哭了,瞪着一双大眼惊恐地看着彩芬……
  “阿姨,我要妈妈……”她擦擦哭肿的双眼,怯怯地跟彩芬说。
  彩芬这才注意到小女孩身上挂着一块牌子,还用线缝在了衣服上。
  “这女孩叫王小露,她的脚得了怪病,有一只不知什么原因总是很粗,而且越来越粗,我们已经送她看过好多医院了,但是,我们钱花光了还是没有帮她治好,有哪位好心人收留她吧,我们是无能为力了……”
  “跟我走吧,我带你回家……”彩芬没有说带她去找妈妈,那样的妈妈还是妈妈吗?
  小女孩如果没有怪病,模样是很好的,彩芬收着那张没留下联系地址的牌子,抱起了小女孩。
  “原来是个好心的人……”人群里一下子爆发出赞叹声。
  “还是好心人多……”
  人群很快便散了,彩芬刚站起来,吉米便出现在她面前。
  “她叫王小露……”彩芬见了吉米就给她介绍小女孩。
  “就叫小露,不用姓了,既然都不要人家了,人家干吗要跟他同姓?”吉米生气地说。
  “嗯,也不用叫小露了,咱回去给她取个好名字,这衣服也不要了,他们连人都能遗弃,还穿他们的衣服干吗?”彩芬摸了摸身上的牌子,也想扔了,但转念一想又决定留下,小女孩的衣服留还是留着吧,也许她的父母有一天会良心发现找上门来,也许有一天当小女孩的病好了的时候,当她独立了的时候,她还会想念亲人,就像自己想念母亲和姐姐一样,也许小女孩的母亲并不知道小女孩被扔了,是小女孩的父亲一手干的……
  “你是我们家第一个成员!”彩芬在小女孩额头亲了一下。
  小女孩“咯咯咯”地笑起来。
  你遗弃了我
  我知道我很恨你
  但是
  另一份爱抚平了我的伤口
  我也把对你的恨
  转成了对弱者的爱
  并且这爱将延续下去
  我要用爱的行动告诉你
  这个世界好心人多……
  没有什么的力量能够超过品格的力量,当彩芬抱着小露和吉米来到乡下老人的家时,老人感动地像是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我喜欢孩子……我喜欢孩子……”老人的眼有些红了,她伸出手来想抱小露,但是她知道自己抱不动了。
  “老奶奶,我们……”
  “我知道了,孩子,吉米跟我说过了,你们做得好……”老人不知什么时候流下泪来了,“真是好孩子……”
  “我们会把房子简修一下,老奶奶,租金就你说个数目吧……”彩芬说话就是直。
  “不用的,孩子……我们有低保……我们没孩子……”说到没孩子老人伤心地咽哽着。
  王小露刚开始还是会叫着“我要妈妈……”,后来就不叫了,她才三周岁,但好像已经懂得一些东西了,老奶奶不停地咕喃着:“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孩子……”
  “吉米,今天就烦你在这里带小露,明天我去把我姐姐李芸接来,她现在在她弟媳那里,反正她那里也是乡下,离这里也不远,让她来照顾小孩吧,她喜欢小孩……”彩芬把小露交给吉米,就去准备一些生活用品。
  “李芸的身体能行吗?”吉米这样顾虑着,但没有说出口,可是,目前也只能这样了。
  “阿姨,我妈妈是不是不要我了?”小露瞪着眼睛不解地问吉米。
  “阿姨们要你,阿姨们会爱你的!”吉米没有直接回答,但她也不想骗孩子,在她想来孩子虽小,但她有知情权。
  “妈妈为什么不要我,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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