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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就是编故事,而说到编故事,那爱情是永不退色的主流题材之一。不管是写正经文还是写抽风文,无论是名著经典还是乡野异闻,哪怕一个故事的主体无关爱情,细节上也必定会多少提及。
闺阁千金钟情穷书生也好,美女牵手了野兽也罢,肥皂剧里的多角纠葛,冒险剧里的相互扶持……刨除掉二十三世纪的科技元素,在苗可看来,这里的言情小说与二十一世纪的没有任何区别,换言之,写纯言情剧,是她最容易贴近二十三世纪主流审美的方式。
是的,虽然第一篇文纯粹照自己的喜好和二十一世纪的习惯写反响还不错,但苗可依然认为与当前网文流行在各方面都完全脱节总归不是长久之道。一篇文两篇文会吸引猎奇的目光,但是十篇文二十篇文后,仅靠新鲜感就远远不够了,只有建立在符合当下人审美之上的新鲜才能持续地吸引住读者。
就像在科学界,超越一步是天才,超越十步就可能被当做疯子。哥白尼与牛顿,即使两位苗可都敬重,但只要能选择,她绝对绝对更愿意成为后者。
好吧,这个例子不太恰当,而且与那样的伟人相提并论只会显得自己太无耻了些,苗可所坚持的,只是融合之上的创新,不要太多的‘新’,一点点让人眼前一亮,而一定不能突兀。这与写自己喜欢的并不矛盾,她最喜欢的就是那种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感觉,无论是故事内,还是故事外。
如果有读者在文下为某个情节留言说‘原来是这样,果然,这样才能将前面所有线索都串起来,我居然没想到!’,对苗可而言,那是最大的褒奖之一。
对于芯片文化,苗可依然生疏,所以第二篇文她还是定在了二十一世纪的背景,不过时代背景其实不太重要,因为她这次要写是一篇只涉及‘我爱你你爱不爱我’的小言剧,这种剧的特色就是出场人物少,场景变化少,社会活动少,然后,成文字数也少。
算是一篇为了适应而练手的文,预定十五到二十万字。
题目是。苗可决定在文案中着重注明,这是一篇甜文,即使中间好像有点虐也全部都可以归于错觉。
基本故事是这样的,男主柳东新与女主岑冰在学生时代交往,感情很好,岑冰因为发现自己对柳东新有过于强烈的占有欲甚至严重到无法容忍他跟其他任何女性有任何来往,即使理智明白是纯友谊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的点头之交她也嫉妒。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一定会变得面目可憎然后被他厌恶,于是在理智断线之前提出了分手。故事的一开场是这么一段对话:
“不要拿这种事情开玩笑。”柳东新压抑着怒火说。
“这种事情不能用来玩笑,我知道,”岑冰平静地回答,“所以我是认真的。”
“理由。”柳东新从牙缝中挤出话来。
“太累了。”岑冰回答。
“……如你所愿。”
两人分手时正值毕业,不同的工作地点,于是各奔东西,因为怕自己忍不住再联系,于是岑冰换了电话不留地址,完成了两年的彻底相离。
柳东新在一个月后就后悔了,之前火气上头答应得太干脆,甚至连“累”的理由都没有问清,却无法找到岑冰。
当时刚开始工作的柳东新与同公司同年的一个同事罗夏合租一套房,罗夏有一段情伤,他跟心上人分手后也是后悔但无法联系上,却在再次见面时便生死相隔,他的心上人就在他的眼前被人杀死,因为一桩抢劫事件,被走投无路而疯狂地杀红眼的歹徒杀死。
两年后柳东新与岑冰终于相遇,也终于沟通成功,进入甜蜜状况,过程中罗夏尽全力帮着他们,给柳东新出谋划策,也给岑冰传递柳东新的心声。
柳东新与岑冰结婚时,旁观婚礼的罗夏陷入了回忆,其实他是重生的柳东新,他的那个生死相隔的心上人就是另一个时空的岑冰,因为知道歹徒事件,所以在这个世界中通过回忆当时与心上人最后见面的各种细节,推测出岑冰之前所在的位置,及时让这个世界的柳东新去拦下,避开了歹徒。
“她是个太过死心眼的人,”罗夏带着笑容看着两人的婚礼对自己说,“认定了便不会更改,并不是不爱了所以分手,而是因为太爱了所以离开,这样的她是不会再对其他人上心的,即使她将我这个同事当作了很好的朋友,却也只是知心的哥哥罢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绝不会祝福他们,我只会抢走她,如果我是回到他与她初见的时候,那么,即使我跟他本质上是同一个人,我也不会放水,我只会利用我对她的了解,以及那时自己的不成熟来将她牢牢禁锢在我的世界中。”
他不断不断地说服着自己,深深叹息。
走出礼堂,眼前突然一花,时空的扭曲真的将他带回到了学生时代,即将、尚未与岑冰相遇的学生时代,在他原本的身体里,他穿回了自己,虽然名字还是罗夏,经历却和前两世的柳东新一样,而这个世界,没有柳东新。之前两辈子的生活仿佛只是一个太过真实的梦。然后,跟女主相遇,细心呵护,甜蜜相守。
happy ending
第9章深深的代沟
好久没写过如此狗血的文了,苗可码字码得很亢奋,尤其她是定在柳东新和岑冰结婚时才揭露罗夏的穿越身份,而那已经预定是在文的三分之二处了,也就是说,在文的前三分之二,罗夏看起来都是男配,心怀痛苦的行事温柔的对女主很好的男配,不描写他的心理活动,只写他的处事、动作、言语,堆积出一个因为岑冰与他去世的女友很像而在照顾岑冰方面比柳东新更称职的保护者。
苗可的目标是,在前三分之二,要让读者们发出‘换男主’的强烈呐喊!而她就是绝对不会换~(≧▽≦)/~
……咳,好吧,她其实就想知道二十三世纪的读者调戏起来跟二十一世纪的有没有差别。她再查了下的每章被购买数,虽然已经知道这是一个全民(被迫)只读正版的时代,她还是看一次就惊艳一次——
看来靠写文养活自己完全不是问题了,喵^^
重点是,不管占总读书人数的百分之零点零零多少,她现在读者人数的绝对值已经让她很满意了,是可以开展调戏的人数了。作为二十三世纪的新人,苗可决定以这种方式来庆祝自己的开张大吉(握拳)。
码字码得太亢奋的结果是,过了一周苗可才想起来她还有点后续工作没做,赶紧敲了一段话扔到姜沛的联络号上:键盘用着很顺手,敲击的回弹力度现在感觉和刚拿到时一样,没有要报废的迹象。谢谢。这十个用坏了我再找你做,当然,下次会付报酬。
扔完使用感想,苗可又立刻接着码字,趁着对这个狗血故事的热情正炽,要一气呵成,热情被打断可是很容易坑的。
另一边,姜沛看着苗可发来的文字,难得的有些惊讶,他做的产品他最清楚,虽然肯定不可能用不坏,但再怎么高频率敲击,一个用上几年也是没问题的,十个就是几十年,即使再算上时间造成的自然损耗,起码十几二十年不在话下,怎么苗可发来的消息他看着像是几个月后就要再找他定制了呢?
错觉吧?姜沛只能这么想,虽然他知道苗可定制键盘是为了大量输入文字,也略猜测过是哪方面的文字,但他的猜想中绝对不包括苗可正在干的这件,也绝对没有想过苗可的‘大量’是从上千万字起算的。
现今还有声带正常的人用敲键盘的方式来长期写每篇数十上百万字的小说?傻瓜都会嘲笑其愚蠢,因为面对那样多的文字工作量,哪怕是声带出了问题的人也会选择治好声带后再进行语音输入,毕竟私人语音输入设备的文字解读率甚至比人耳都高。
就像姜沛无法理解苗可手速快过嘴速的二十三世纪异常状况,苗可也无法理解那些用语音设备输入文字的人,说一天的话,不会说到头晕吗?就算设置完善的私人语音输入设备不要求音量,甚至含混在嘴里的都可以,但她还是觉得发声会扯动太多内脏,从舌头一直到肚脐眼都不消停,而敲键盘只用动几个关节就好了。
明显前者累得多嘛。真不明白这个世界为什么不再用键盘码小说。
这个疑惑在她看到下的一条评论时,更发展到代沟的地步。
那条评论问:猫姑娘都是在哪里写文的?看文里学校的风格,我觉得很像取材于我常去的乔瓦大学,猫姑娘给个暗号吧,说不定你来取材时我们能碰上呢?天台灭鬼那一段你是在第一教学楼楼顶录的吧?一定是的吧?那围栏的描写肯定是看着那些锈巴巴的玩意念的,据我所知只有乔瓦大学还在用那么破的东西!所以,猫姑娘,求见面!
对此条评论苗可的想法是:
首先,曾经她好歹江湖人称猫大……好吧,其实叫小喵的更多,但猫姑娘……这人怎么肯定自己是女的?算了,这不重要,反正当年取笔名的时候只是因为自家猫正对着盆子里的晚餐鱼叫得欢快,她就顺手敲了其发音,这人没抱怨自己的笔名莫名其妙——她曾经常遭遇这项投诉——就很好了。
重点是‘在哪里写文’是个什么玩意?外出取材?她又不是富坚。网络小说难道不是对着电脑靠幻想吗?敬业的收集资料字数比写文字数都多,不敬业的连原著都不看就敢开同人。
苗可一直觉得写网络小说的都是死宅,顶多是显性宅和隐性宅的区别。但当她被评论勾出代沟感后,在网页上找了找这个时代写手们的活动,发现,两个世界外带两百年的代沟,珠穆朗玛峰都填不平啊。
私人语音输入设备,可以设置绑定模式,限制其只转换唯一使用者的声音,而将其他所有的声音都过滤掉,这样形成的文字就只有使用者说的话。这种模式让使用者可以在任何环境下进行写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