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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总管对自己的主子是非常佩服的,主子家大业大,光是数得上来的资产就遍布各行各业,但是打理得有条不紊,而且只有一个女儿的老爷愣是没有再娶,宁愿在外面另立门户,也不娶个姨娘回来碍小姐的眼。
这么一份家业,以后不知道会落入那个“驸马爷”的手里,如果是欧阳俊逸少爷的话,只能说是强强联手,毕竟在长安城能和上官俊平起平坐的人家,也就只有欧阳家和柳家了。
“欧阳俊逸少爷这段时间还是没有在长安城吗?”上官俊想起什么,随口问到。
“回老爷,没有,他去考察茶园了,去了南方,估摸着还得半个多月才能回来。”吴总管答道。
“我说怎么玲珑摔到了至今,他也没来府上看望,原来是并不知道呢!欧阳俊逸这个孩子,要出远门的时候给我打过招呼,只是不知他居然还没有回来,这么拼命很有我年轻时候的风采啊!哈哈哈。”每次说起这个未来的女婿,上官俊就脸上放光,自己的女儿眼光是不错的。
要不怎么说虎父无犬子呢!
“是啊,不光是努力,而且长得丰神俊朗,整个长安城都是数得着的俏俊生呢!”吴管家的马屁紧随其后。
“只是这个欧阳俊逸,恰好在玲珑受伤的时候出了远门,眼瞅着这玲珑好像一天只顾着吃吃喝喝的,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了,别是一跤给摔忘了才好!”上官俊很是担心,自己的宝贝女儿以往聊天的时候多少会提欧阳俊逸几句,自从摔到了好了过后,一直从未听她再提起过了。
什么忘了啊!根本就还没有见过好吗?
“不会的,小姐应该就是小女儿家的羞怯,不好意思总是提起未婚夫罢了,老爷您就放宽心,等明年开了春,婚期一到,把小姐一嫁您就放心了,而且隔得这么近,小姐回家也方便,您也就不会受思念小姐的苦了。”吴主管赶紧劝慰到,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清楚玲珑在他心中的重要性。
伺候上官俊二十年,再大的商海波澜都没有让他低头,唯有小姐被绑架的那一次,脸色煞白,好几天都不曾睡觉,吓得着实不轻。
“女大不由娘啊!她娘亲去得早,本来这种女儿家的事情要是由她娘亲去说,会好得多!不想让她这么早嫁出门的,从小娇生惯养的,出门再受人脸色,可是她相中了欧阳俊逸,倒也不错,家境相当,怎么也会给我薄面,应该是不会受苦,千万别给我整出什么幺蛾子来了。”上官俊见自己女儿摔到过后,虽然什么都如平常,但是古灵精怪的,而且对自己的史书古籍特别感兴趣,不得不多个心眼。每次说起女儿,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总是美滋滋的。
女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和过世的娘亲一个模子刻得一般,不同的是少了娘亲的文静,多了一些好动,古灵精怪。
想了想,决定给自己准女婿写封书信,催促他赶紧回来,也顺便把玲珑受伤前后的事情告知他一下。
真是女儿大了养不住啊!未免夜长梦多,赶紧把她嫁出去才是最好。
上官俊的担忧不是没有原因的,要知道玲珑这一摔可真是变化很大,以前吃穿住行颇为考究,衣服都是找“紫梦萱”量身定做,除了和雪茹特别亲近,鲜有见到她和别的下人来往过近,现在待人亲善有礼,一点没有了首富千金的派头,难道一摔惊醒梦中人吗?
虽然之前的危险动作再也没有发生过,而且变得活泼喜乐多了,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而且前几天居然自己提出要请先生,而且要博学多才的年轻俊生,说老先生会让自己学不进去,这叫个什么话?并且提出要张贴布告,然后亲自面试,要知道以前想让她学点东西她都不肯,独爱刺绣,描花样这些比较恬静的事情,以前论刺绣女红自己的女儿绝对是一把好手,欧阳俊逸的荷包,扇坠都是女儿送的,就连自己身上的也是,现在要论古灵精怪,她论第一没人敢论第二,不是在自己的书房,就是和雪茹在府邸里面转来转去。如果说以前的脾气秉性更像娘亲,现在的思维活泛倒有点上官俊的风格了。
必须跟自己未来的女婿通下气。
烛光扑打在上官俊饱经沧桑的脸上,这些年的商海沉浮,让他原本就深邃的眼睛变得更加不可探测,岁月不但没有夺走他的精气神儿,反而因为种种经历更加平添睿智。
除了玲珑,全府上下都特别害怕这个笑眯眯从来都是以德服人的老爷,这样的人从不生气,一旦生气便鲜有转圜的余地。
而且这样的商业巨贾坊间对他年轻时候的传闻,还有风流轶事是版本众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白手起家,此人的智慧和胆识肯定是非同凡响,要想在长安城有立锥之地,上官俊绝对惹不得是没有争议的事实。与此同时,正要就寝的玲珑并不知道,自己的老爹已经发出信函,要让自从穿越过来就从未谋面过的未婚夫回来整治自己,还乐滋滋的想着明天面试先生的一些流程。
想要在这个朝代混得风生水起,至少得看得懂字吧!等到那天自己能够潜出府去,总不能还没走二里路就被熊瞎子拐了吧!还有腹有诗书气自华,要是遇到真正的意中人万一是个饱读之士,自己却什么都听不懂,完全无法沟通,岂不是后悔得咬碎钢牙?这就是玲珑非常简单的想法,反正一定要读书就对了。
身体可以被桎梏,但是灵魂不能被捆绑,可是现在的玲珑基本上就是个文盲,一本书看懂半本,另外半本连蒙带猜也不甚了解。
有一次吴钰给她淘来了一本唐朝的漫画,也就是小人书,还糗吴钰低估自己的智商,给他银钱就是这么打发自己的吗?结果完全看不懂,旁边也有注释,但是就好像是某种特别高深的黑色幽默,把玲珑前前后后的嘲讽了一番。
这群开了外挂的古代人,小人书都玩得这么高深,让我这个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人情何以堪,又不能拿出电脑,在他们面前狂练五笔字型,所以只能让自己的道行先高起来,以图后报。
在一个时辰前玲珑就准备就寝,但是现在雪茹都还在伺候她梳洗,要知道已经一个来月了,玲珑还是没有习惯古人繁杂的穿衣打扮的习惯。
就说这个玲珑吧!名门闺秀,就算是宅在深门大院里面,装扮都不能含糊。绝对的技术宅。
每天早起,雪茹都会端着铮光瓦亮的铜盆,打来深层无公害的井水,水里会放上私人后花园里绝对没有打过农药的应季花瓣洒在上面,以前看电视的时候看着电视里面什么都要放花瓣,玲珑可是一边翻着白眼儿一边鄙视编剧的傲娇,结果自己现在活生生的被这么伺候了。
能下地过后的几天,玲珑都不愿意睁眼儿,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自己很多时候连脸都不洗就匆匆上课去了,现在恨不能把自己以前十八年偷懒没洗的脸,几天都补上了,简直是苦不堪言。
古人,您能不这么作吗?不知道不作死就不会死这个道理吗?这是玲珑心里的OS。
您以为这么劳师动众的洗完脸就完事儿了吗?NO,NO,NO,这对盛世唐朝的女人来说,才只是万里长征的的第一步。
用鲜花瓣侵泡过的水洗完脸过后,再用一盆干净的水洗手,然后第一盆水就赐给大地润养五行了,真够浪费的。
下一步开始挽发,唐朝的女人未婚和已婚装扮不同,大家闺秀和市井妇人打扮不同,名门闺秀基本等同于公主的打扮了,也就是玲珑现在苦大仇深的身份,名门闺秀。
高高的发髻向上梳起,光滑得蚂蚁爬上去都打滑,如果没有雪茹的帮助,任凭玲珑折腾三天三夜也梳不出来。
后来在玲珑的吩咐下,简化成了没有那么贵气逼人的比较简单的分髻,朝着两边分开,然后弯出弧度,玲珑觉得更加能够凸显自己的小女儿姿态。
纯金的步摇,每次拿出来的时候都要亮瞎玲珑的双眼,自从插上了步摇,玲珑改掉了从现代带来的说话摇头晃脑的毛病,您就想吧!戴着步摇摇头晃脑得有多吵自不必说啊!别人不烦自己都烦死了,但是步摇又必须得插,没得商量,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得起的。
养在深闺就不是贵族了吗?不是,就算每天只能对着花花草草,也必须锦衣玉服,这才是骨子里的贵族,这是玲珑必须去面对的事实。
然后就是脖子后面插的两个梳篦,这个也是不可或缺的,才开始玲珑也不习惯唐朝暴露的服装,会露出脖子,胸口等敏感部位,低头就能看见自己半个雪球在胸口,脖子也常常感觉凉飕飕的,梳篦解决了脖子的空荡荡。增加了一些安全感。
玲珑的梳篦玲琅满目,但是最常用的是一对纯银的,因为比较轻,而且下面的吊坠也不会过分的在脖子上扫来扫去。
本来玲珑以为自己作为一个现代人,看到了古代的饰品一定会瞠目结舌,然后跪下来抓起一大把往天上抛,大喊:“这些都是我的了。”其实才开始的时候她确实也这么做过,在没有人的时候。后来发现这些都要变着法子的在自己脑袋上出现,而且一戴就是一天,她真的笑不出来了,她本来以为有这些可以变卖,然后变成各种好玩儿的,好吃的,去各种高档的娱乐消费场所去挥霍,结果才知道,之所以这么多,是因为真得需要这么多,只不过因为玲珑的老子有钱,比常人更多上几十倍而已。
然后就是衣服,里三层外三层,纱,棉,丝是各领风骚的出现在玲珑的身上,不同的部位,如果不是在她的严厉斥责之下,还要束腹,为了凸显腰围的纤细,玲珑只绑了一次,就上气不接下气,差点呜呼哀哉,直接撤了这一道工序,反正也没有人能看见,让雪茹保密就行。
玲珑在现代的时候最喜欢绿色,紫色,粉色的衣服,在这里这几样颜色的衣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