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灼热让他想再次体验昨夜的消魂,只是他知道她不经折腾,太急,这块玉说不定就变成了木炭,吻了一会儿,终于放开,坐了起来,把被子给她细细盖好。
昨夜的伤因为太急,仅仅点了穴让它止血,并没有处理,常青穿上裤子,赤果着上身下了床,捡起地上的外袍,掏出随身带着的药瓶打开,倒出一部分药沫洒在背后的伤口上,仔细看了看,幸亏只是沿着肩胛骨刺了过来,没有伤到筋骨,这个女人虽然狠,到底没有经验,若是从背后的胸口之处,大约他们现在都是死尸一对了。
想到这里,又抬头望了望床上女子,见其裹着被子紧紧闭着眼,脸色苍白,表情带着淡淡的哀伤与绝望,不知为甚,见了这种情形,他心里反而生出了几分安慰,绝望要比面无表情好,因为它代表着对希望的憧憬,有了这份憧憬,他就能拖着她,一起向前去,向前去……
此时夕阳已经高升,笼罩那月白色的影儿,新的一日终于来临,自从他认识她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唯有这一日,让人安泰,因为无论如何,她已经他的女人了,多日夙愿,终于以一场浩劫的方式,得到偿还,他终于得到了她……
常青满足地叹了口气,转身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功夫拎着一个包袱走了进来,放在床上打开,拿出一套崭新的月白色女子小衣,迟疑了下,抚摸着谢娴的脸,讷讷道:“娴儿……”
谢娴依然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只紧紧闭着眼,宛如一句毫无声息的女尸。
常青见她如此,反而合了心意,把手伸进到被里,冰凉的触觉激得身子轻微颤抖,他嘴角抹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怕掀开被子冻着了她,抓着肚兜塞到被子里,摸索着想给她穿上,谁知他看不到,又没经验,穿了许久也没系好,见她死死咬住的嘴唇,任他摆布也不肯睁开眼,只得又把肚兜抓了出来,比量了半天,却怎么也记不起昨夜怎么脱下来的,脸不由红了。
他不是没碰过女人,这样的容貌,很轻易便能引动女子春/心泛滥,一见钟情的情形,遇到太多也见过太多,京城第一名妓醉花楼就愿为他洗尽铅尘,甘心做一名扫帚涤尘的妾,抄家之后的无数官家女,也曾前仆后继地愿在他膝下臣服,可都被他断然拒绝,在他的心里,铁血的生涯,风月里的逢场作戏,都是浮光掠影里的瞬息,想都不想来了……
时日久了,便得了个不好女色,冷酷无情的名声,又因为整日与属下兄弟厮混,甚至被人怀疑他喜好男风,而其实,是因为不喜欢……
他不喜欢风尘女子的烟尘,那装出来的妩媚让人看轻女人的卑贱,却也瞧不上官家小姐的娇弱,那抄家时的哭泣让人看轻女人的软弱,于是便只能孤寂,在每个下了差事的夜晚,静静走到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血腥渐渐远去,孤寂却漫漫掩袭,空落落,一个人,空落落……
也不是没有过憧憬,少年的怀想里,曾经有过一个优雅的影子重重烙在心里,只是结局太过幻灭,那样优雅高贵的人,为什么爱上了那么一个普通的男子,飞蛾扑火,受尽欺凌,死得既不高贵也不体面,让他失望,又失落……
然后,就遇到了她,典雅,端庄,宝相庄严地站在谢府门前,强大到可以与一群凶神恶煞对峙,狡诈地可以他单打独斗,却能一直保持着姿势优美,不像那个影子那般清冽绝尘,而是浸于这俗世之中的,精明强干,生机勃勃,坚韧不拔……
生机勃勃……
于是,他就明白自己到底喜欢什么了,一个从最底层奋斗上来的心,是不会喜欢轻易臣服的姿势的,他就喜欢这样的强者,因为收服她,能让他得到拥有四海的快乐,压倒她,能让他获取人间极盛的欢悦,得到她,能让他攫取生命里最畅快的满足,他喜欢,喜欢她的一切,甚至包括那理性到可怕的,心狠手辣……
他喜欢……
比起对皇后的憧憬,更加更加喜欢……
也许小时候拜神的时候,他就开始喜欢她了……
神一般的女子……
常青轻轻低下头,朝圣一般轻轻吻了吻那面颊,她对他是这般的冷酷,不过没关系,他爱她,有的是耐心,时间,精力,跟她耗个生生世世。
作者有话要说:常青,你终于暴露出一个抖M的本质啦。=。=
☆、第110章 喂粥
常青跪在那里;攥着肚兜的手心津津地渗出汗来;阳光映照着那苍白的脸,白日的她;剔除了暗夜的浸染;露出原来的玉色,忽然之间,内心生出一股隐秘的冲动,想要掀开被子;看着那样的她……
那样的她……
最圣洁;会变成最相诱……
人本性里本就隐藏着这种可怕的*;当你望着纯洁无暇,玷污;便成了一种诡异的快乐;当你看着洁白如玉;击碎变成了更强烈的冲动,而在这样明媚的晨日,在这浪潮刚刚铺天盖地地褪去的时候,这样的隐秘要更加强烈,常青脑袋“嗡嗡”乱响,死死摁住床榻,低下了头,必须用尽全身力气,才能抑制住这种冲动……
她是一块玉,太急,会碎。
许久许久,常青才抬起头,长长吁了口气,闭上眼,拿着肚兜伸了进去,她没有动,长长的睫毛不再象方才那般紧张地颤抖,而是显出淡然的舒缓,经过一夜搏斗与奔袭,输得一塌糊涂的身心,也只有在那昏睡的废墟上,可以抚慰那深埋的脆弱……
望着昏睡过去的她,常青竟松了口气。
方才好容易抑制住那激烈的冲动,现在他真的很怕,很怕,因为他忽然记起来了,她昨夜那般强悍,激起自己深埋的野性与斗气,他好像……疯了……
那是压抑太久,全线崩溃之后,非常可怕的疯狂……
强者对待弱者,如她对她妹妹,对表哥,对一切不在一个量级的人,总带着从上到下的慈悲,可是同一个量级,两虎相遇,强强对决,拼杀到底处,谁也不会手下留情,她会象那个雪夜一般对他心狠手辣,毫不留情,他也会象昨夜那一伴疯狂侵掠,再也不会给她留半点余地……
可是他好像忘记了,她不过是个闺阁弱女,她不会武功,她还是第一次……
常青心头涌起漫天漫地的愧疚与心疼,几乎不敢去掀被子,她怎么不哭呢?若是肯哭就好了,她的哭声一定是最好的清醒剂,会把他从疯魔了拉回去,可她……居然没被自己弄死,早上醒来还能活蹦乱跳地要自杀,果然是个强悍的女人呢……
他闭着眼摸索着,奇迹般把那肚兜穿上了,再接再厉地把小衣伸进去,很快又穿好了,这才吁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低头望着近在咫尺的她,这是她睡着的摸样,静静的,舒缓的,象他小时候在富贵人家里看过的玉娃娃,只是那肿着的红唇,淡淡的蹙眉,透出了人间气息……
抚摸着那苍白的面颊,望着那咬肿了的红唇,那愧疚忽然又变成了心满意足,从此以后,这个女人每分每寸都烙上了自己的印记,到天涯海角也跑不掉了的,嘴角不由弯了起来,俊脸上也露出真正欢喜的笑容……
天色近辰时,暖洋洋的冬日,安然静寂,常青觉得腹中饥饿,站起来走出内室,到西厢房的厨房,把灶膛生了火,很快锅里的水开了,转身去储间抓了一把米——多年的锦衣卫并不白当,抢亲本是蓄谋已久,这院子,这衣服,这厨房,这些米粮等,皆提前准备,一应俱全。
很快,粥煮好了,嘟嘟地冒着热气,常青自从升校尉之后,就不曾亲自下厨,虽然算不上锦衣玉食,却亦是酒肉而过,此时见这浓郁的农家气息,心中大慰,有这样一个院子,有自己心爱的女人,温馨清净的生活,这才是他最想要的东西吧……
望着那滚开的粥傻笑了许久,这才想起去找碗,打开橱柜拿出两只崭新的碗,仔细盥洗着,忽然发现其中一个碗沿上有个细小的缺口,皱了皱眉,转身再去橱柜里寻找,却再也找不到了碗,不由心里大骂,这些东西都是他派心腹李元私下里备下的,谁知这丫竟这么不仔细,竟然买了个缺口的,给了那么多银子还只买两个,改日见了定要狠狠踹上两脚……
虽然这么想,却也只能将就用,盛了两碗粥,常青端到了正屋的案几上,转身进了内室,见房间里依然无声无息,那少女一动不动,因为敞开了门,房间里流淌着一片清凉,却也有些死寂,在冬日里显得出几分荒芜来……
常青这辈子最看不得的,就是荒芜……
他不是文人墨客,没那么多闲情在生命里唏嘘,他只知道不能任由她睡下去,他们已经上路,无论能不能到头,无论爱是一场烟火抑或浩劫,都已经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必须向前去,向前去……
常青走到了床前,捡起了崭新的里衣,特意仔细看了看——李元这货既然能买两只破口的碗,难保衣服也不做手脚,惴惴不安地检测了半晌,还好,这衣服确实是女子的样式,倒没买成男人的,否则他就把他抽筋剥皮!
攥着衣服迟疑了下,终于拿起上衣伸进被里,触及到少女的胳膊,忽然觉得那身子一震,那睫毛在不经意地拼命颤抖,仿佛是害怕他的碰触,只是依然紧紧闭着眼,死死咬着嘴唇。
常青心中暗叹,动作越发温柔,在被里给她套上了罗衫与裙子,这才掀开了被,把夹袄给她套上,扶着她坐了起来,抚摸着她的发髻,那墨黑的长发逶迤着,与床榻的流苏一般垂垂而下,她直着身子坐着,一张小脸苍白如玉,依然闭着眼。
望着那脖子的一片青紫,常青忽然心疼得不知该怎么做好,见那长发散落在胸前,走到梳妆匣前去找梳子,找了半晌也没找到,鼻子都要气歪了,心道给了李元那么多银子,让他准备生活用度,这货怎么弄的,连梳子也没买到?
站在哪里呆了呆,忽然想起梳子应该是女子随身之物,在她的衣服或者荷包里应该有,这么想着,走了出去,到东厢房扒拉着那嫁衣,果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