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庶门-第25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三百三十一章 草原上的野人
一个人过野人的日子很不好过。
在茫茫草原上,一望无际草连着绿色,绿色连着灰蒙蒙的天空。如果是晴天朗日刘愈也就不抱怨,还非要来个遮天蔽日不晴不雨,连战败后流亡的心情也是压抑的。
刘愈身上只有一点点干粮,留都留不住,接下来几天,他都是在饥渴和肚饿的日子中渡过的,他不能留在原地,这一路上他还要不停的走,否则他只能在没有尽头的草原上闭目待死。
等死可不是刘愈的风格。
“你妈的,闵少顷,让老子再碰上你,非把你的皮活剥了不可!”
只要心中还充满着怨气,刘愈就告诉自己不能放弃,自己的小命已经穿越过一次了,没那么容易让他去见阎王。
方向,是草原行路的第一位。有太阳,可以根据太阳的东升西落来辨别方向,没有太阳,刘愈就有些抓瞎。在夜晚,方向的辨别更加困难。
在草原上走了几天,饥饿的问题愈发凸显。
饥饿的滋味是无法忍受的,一两天还可以,到第三天,刘愈也不得不做一个野人该做的事,吃草。只有肚子里有食,身体机能才能跟得上,才有力气走出这没有边际的草原。刘愈也想能在草原上打猎来猎物,也想吃肉不吃草,但他在逃亡之初就已经失去了武器,全身上下就剩下当初吴悠给他的一个望远镜,这东西在此时也半点作用都欠奉。
以前刘愈就知道,草原上也并不止一种草,不过到底有几种他也懒得管,是风吹草低见牛羊还是浅草才能没马蹄跟他没关系。真到了有一天饿的不行,非要吃这些草,他才知道当一个尝百草的神农氏是多么遭罪的事。
吃完第一口,刘愈差点连黄胆水都吐出来了,世上最难忍受的事就是挑战人类的生存底线。但他还不得不继续坐下来,找第二种草入口尝试。这是为了生存,刘愈在心中一遍一遍告诫自己,不能因为味觉的抵触而跟自己的小命过不去。草的味道各不相同,多吃几口,刘愈才发现口腔对这种令人反胃的草是有麻痹性的。吃的草越多味道越近乎于大同。
刘愈很悲哀的自嘲,看来懒惰的人适合当一只不用人圈养的野牛。
让他形容一下吃草是什么味道,其实也就是苦涩微辣,带着一种呛鼻的草汁味道。如果非要从这些草当中选择一些能入口的,刘愈也经过几天的摸索,从中掌握出窍门。嫩草可尝,如果是能吃的草根,带着稍许的甜味,味道更接近于人能接受的口味,不过吃草根的前提是把草根的泥先“擦”干净。
说“擦”,是因为在草原上找水太困难了,刘愈身上的水袋也丢了。遇到有水的地方,刘愈恨不能将所有的水都吸进自己的肚子里。他也想找一条河流,顺着河流南下,不再担心饮水的问题,但草原茫茫,想找一条河流何其困难。
且他也明白,有河流的地方一定有突厥人的部落,对他一个不会说突厥语言的汉人来说,这是相当危险的事。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况且他还是令突厥人家园不保的元凶。
饥、渴。这两件事始终伴随在刘愈身边,是关乎他生存的最大问题。当然在茫茫草原上生存,问题另外还有许多。
比如说草原夜晚的寒冷,“早穿棉袄午穿纱,抱着火炉吃西瓜”。这不但形容吐鲁番合适,在草原上也基本符合这天气条件,昼夜温差相差太大,若遇白天多云夜晚晴朗,后半夜吹点冷风,那真是冷风如猎刀,令本来就穿着一件内衣一件外衫的他在寒风中烈烈发抖。
除了寒冷,还有野兽的威胁。
一到夜晚,草原上的食肉兽,比如说野狼就开始出来活动。远远地能听到狼的嚎叫,那是一种令人觉得凄厉的示威声,好像野狼在向其他的野兽彰显他自己地盘的范围,如果声音的距离让刘愈感觉到危险,他也会停下来,等声音都远去他才敢继续赶路。
刘愈过的也是昼伏夜出的生活,因为他不敢在夜晚懈怠,睡着了怕成为野兽的点心。
草原的夏天,白天气温很高,赶路耗费体力巨大,等到上午日头开始强烈,他就会寻找遮荫的地方,休息一整天,到日落黄昏再继续赶路。
说是赶路,其实刘愈只是大致朝着一个方向在走,那就是南方,他相信只要这么走下去,早晚能看到大顺朝的边关,回到有人烟的地方。
一走,就是二十天。
刘愈也不记得到底走了多远,鞋子都磨破了一边,走路经常会被尖锐物体,刺的脚底疼,脚上的泡真是碎了又起,起了又碎,脚底起了茧子。刘愈从来没这么长时间走过路,还是在这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情况之下,走路也成了煎熬,全凭一股信念支撑。
“老天爷!你个混球!你把老子扔这鸟不拉屎的朝代你就要负责,不能让老子死在这里!”
刘愈实在走不动道了,就会咒骂老天,这也是独自一人时唯一说话的机会。
老天将他送来这个世界,耍弄他一次就已经够了,这还要来第二次。他也终于知道活在人烟多的地方的好处,至少有力气就可以换饭吃。在草原上,力气不能制造食物,更不能制造生机。不过他也觉得庆幸,这毕竟不是荒漠,在草原上再怎么说饿不死,荒漠里吃沙子的傻事那是原始人干的,他作为文明人知道沙子从嘴里进去早晚还会原封不动出来。
也许是老天听到了他的呼唤,在草原上流亡二十一天后的上午,就在刘愈正要准备去找点嫩草吃,顺带睡和安稳觉的时候,远远的好像看到一点异样的颜色。
那种异样的颜色并非是他所苦盼的边关又或者是人烟牛羊,而是……
黄色的荒漠!又或者是戈壁滩的颜色,刘愈也终于明白这几天为何水源越来越少。
“操!诚心跟老子过不去!”
刘愈一路向南的路被堵住,他也没办法,只能折路向西,试图从别的方向走出草原。
第三百三十二章 杀人越货
连续不断的赶路,让刘愈的身体近乎透支到极限。
二十多天风餐露宿吃野草,不但营养跟不上,还带来很多后遗症。虚脱便秘,他觉得自己的脸都应该跟草色一样绿油油的,现在是一想起草的味道他就反胃,只有头脑发晕走不动道,他才会停下来找些吃的。
遇到戈壁滩是对他的另一个打击。
如果不能向南回中原,那他就要往西北走,这会离家乡越来越远,也意味着他要走更多的路才能回家。走了二十多天,他已经有点丧气,这么走下去,真不知何时是个头。每天要坐下来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多,他已经实在没力气再长时间赶路。
第二十三天,刘愈向西北走了两天之后,终于水源又重新多了起来,戈壁滩也似乎远离了。刘愈还是不敢懈怠,如果前面再遇上同样的事,他只能原路返回,在戈壁滩上走那绝对是自寻死路。这天中午,他在一片土丘下面休息着,忽而好像是听见几声牛羊的叫声。
虽然睡的朦朦胧胧,但他马上从地上跳了起来,他感受到的不是一股生机,而是危险。这是草原人的地界。
两个蒙古包,睡觉前还没出现,此时已经耸立在一里多远的地方,不近不远。刘愈先看了下天,日头过正午,他赶紧拿起望远镜看向蒙古包那边,除了周围一些牲畜,没看到人影。刘愈又仔细看了一会,还是没发觉人的存在。
“这是老天爷送我的礼物?”
刘愈脸上带着一点凄惨的笑容,他知道这是异想天开,这些蒙古包和牲畜一定是有人放养的,只是不知人去了哪里。刘愈可不想错过这么好的机会。再让他吃几天的草,他非死了不可。就算是要跟威武雄壮的突厥男子拼命,他也要尝试一下再世为人的机会。
刘愈摸了块板砖大的石头就从山丘下下去,绕过一片低矮的灌木丛,小心翼翼靠近着蒙古包。一边走他也在一边观察周围的形势,在确定没人之后,他意识到,人很可能是在蒙古包里。两个蒙古包,这应该是一家人,男女老幼应该住在一个蒙古包里。另一个应该是堆放杂物的,有厨房?刘愈明显有点想当然了,为了安全,他决定先去探查一下蒙古包里的情况。
绕到第一个蒙古包之后,刘愈掀开一点门帘,用心听了一下。一点声音都没有。再到第二个,依旧还是没声音,即便是熟睡也不可能这么悄无声息。刘愈有种前所未有的幸福感笼罩在心头,一溜身,人已经钻进第二个蒙古包里。
从进来看到的第一眼,刘愈先找活的物体。有是有,不过是个孩子。尚在襁褓之中,在羊皮制作的摊子里裹着,好像正在熟睡中。刘愈长吁一口气,赶紧找对自己有用的东西,他一眼就扫到墙上挂着的水袋,打开以后,一股奶味混合着酒香扑鼻而来。
刘愈咧开嘴惊喜笑着,也不知是羊奶还是马奶牛奶混合的酒,无关紧要了,这东西既能解渴。又可以在晚上喝几口御寒,就算喝完,水袋也可以盛水,不用再担心水源问题。真是千金不换的好东西。刘愈知道时间不多,紧忙又找了一下。在蒙古包一块盖着的布下面,找到几块大的熏肉,刘愈马上咬了一口,香嫩可口,第一口肉近乎是被他生吞下去的。
有了酒和肉,刘愈不敢再奢求其它。他知道这是突厥人的地盘,贪心会坏事,趁着主人还没回来之前,尽快跑路才是正途。就在他要出帐篷离开,突然听到一声马叫,刘愈心中咯噔一声,他进来之前并没看见马匹。那也就是说主人回来了。
毫无征兆的,门帘突然被人掀开,刘愈没想到主人会回来的这么快,此时他一手提着熏肉一手拿着酒袋,连石头也不知道被他扔哪去了。二话不说,刘愈一头朝门帘来人的方向撞了过去,主人家显然也没料到自家里会有贼光顾,门帘将开未开之时,刘愈的脑袋已经一头撞在来人的胸口,将其撞倒在地,刘愈手上的熏肉松开,手已经掐在来人的脖子上。
来人身材并不高,刘愈先是抬头看了下并没同伙,再定睛一看,只是个草原上的妇人,有些胖,却很强悍的女人,三十多岁,一旁散落的篮子里还有一些衣服,可能是刚去洗过。妇人骤然被贼袭击,紧忙去摸腰间的佩刀,刘愈一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