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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左财右福-第1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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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的成员加上我有四个,郁帛是小眼镜,我不喜欢,但他讲的题目我都懂。方远卓依然是个嘴欠的,不过他嘴欠的时候,总是引来她的一阵碎碎念,其实也不错。虽然这小组里没有一个人物是喜人的,但呆在这里面,热热闹闹的,我很喜欢,学习上也努力了,我想,我该证明我自已,行的。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喜欢跟学习小组的四人呆在一起,优其是她。
我以为,我喜欢跟她呆在一起,只是贪恋她身上那种安心的味道,有种妈妈在的幸福,舒服,安逸,充实。我以为这里面没有别的情愫,我以为经历了那种家庭变故之后,我不可能这么简单就产生了感情。
直到那天,楚流枫问我,如果我不行动,他就要行动,若他行动,我就不能再抢,当我回答了‘是’时,我后悔了。
柳学姐的心思我早就知道,如果这是别的女人,早就被我暴揍一顿了,可是,她是柳学姐,是救过我命的人,我一直很尊重她。可是,要命的事情发生了,她发现了她的密秘,她竟是从未来而来的人,她不属于这个世界,怪不得。
柳学姐想要以这事来威胁她,从而得到我。我知道,柳学姐终究是为了钱,她不是个贪钱的人,只是她家里实在需要钱,于是,我卖了车子,连着这些年所有的零花一起,全部给了她。柳学姐终于满足了,她却始终不肯离开我身边,她说,离秋,如果你喜欢,就要争取。
于是,我鼓足了勇气,飞去了上海。
我想这趟上海之行,终究是错的,我不该去,我像个闯入别人世界的野孩子,打拢了她跟楚流枫。我想走,却遇上了群殴。
群殴是要命的,双方势力差距太大,我最终拼死护住了她,我想,我终究还是有些用的。当我醒来,看见她守在身边时,我想我独自孤寂了二十多年,是值得的。
她说她去上个厕所,我有预感,她走了就不会再回来。可我还是叫她走了,她却真的一去不回,只是给了我一个电话,她……去了楚流枫那里。
我的心很凉,悲凉,茫茫大世界里,竟没有我的容身之处,那是一种绝世的悲凉,于是,我走了。
柳学姐说,她会帮我争取我的幸福,我摇头,我是个被抛弃的人,不会有幸福。
我想,也许那个人的预言是对的,我是个不幸的人,注定凄苦,孤独,一生都不会幸福。
我想,如果有来生,或许我不再会这么苦。

番外之楚楚流动,枫起惹人怜
小流枫四岁,最喜欢躲在家里看电视,不喜欢上街,那些大妈大婶们总爱在背后悄悄的低咕些什么,虽然不懂,但总不是什么好话。也不喜欢去幼儿园,那些小朋友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他知道他们是在说他是没爹的孩子,可是,没爹又怎样?他还有妈呢。
小区里搬来了一户新人家,小流枫带上几块甜点,去送给她家两岁的小娃娃。那小娃可爱的紧,也不会背着他说什么,小流枫很喜欢这小娃娃。
小娃娃的妈妈将他推出了门,将甜点扔在地上,骂:“不干净的东西,野种”
小流枫伤心了,回了家,再也不愿意出门。过了两日,那小娃娃却自已找上门了,小流枫还没来得及欣喜,那小娃娃伸手扔了一只臭西红柿在他脸上,轻轻细细的语调:“我妈说你跟你妈都不干净,一块老鼠屎弄臭了整个小区,早知道,我妈就不带我来这里了。”
小流枫哭了五个小时,到了半夜,妈妈才回来,带着一身的香气和酒气,听见小流枫的哭诉,浑身僵了僵,给他洗了洗,睡下了:“儿子,明天我们搬家。”
新家在一处脏乱的小巷,那在处小巷,小流枫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大妈大婶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已,为什么她们说自已和妈妈不干净,为什么她们不愿意跟自已住一起。
那天,一个彪悍的女人从巷子里拖出个瘦弱的男人,将他臭骂一顿,骂他不要脸,骂他风流不顾家,那女人身后跟着个小女孩,一直哭,一直哭。
那女人还打了那个将她男人勾走的狐狸精,骂她同样不要脸,骚货,勾引别人老公,狠狠的踹了她两脚,才拉着男人离开。
离开时,女人看见了他,俯下身来,缓和了脸色,轻声道:“孩子,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小流枫睁着大眼睛,水汪汪的眨了眨,伸手打了女人一把掌——她打的那个狐狸精,是自已的妈妈。
女人将小流枫与妈妈又狠狠的打了一顿,才转身离去, 还不忘啐一口:“贱材”
这次,小流枫没哭,他抱住妈妈,肯切的乞求:“妈妈,我们不住这里了,行不行?你别再出去工作了,行不行?”
妈妈摇头:“孩子,我得养你。”
从此,小流枫明白了自已的来历,明白了自已是个低人一等的‘贱材’,明白了自已想跟别的小朋友一起玩耍,那根本就是妄想。
小小的暖热热的心冷了,他不再出门,天天躲在家里,偶尔为赤果的妈妈盖一下被子。小小年纪,就开始沉默,想到了以后,想到了未来,想到了死。只是当妈妈拖着疲惫的身体给她带来一两块甜点时,他又舍不得死,妈妈,这都是为了自已。
他不恨妈妈让他陷进这种境地,他恨的,是那个罪恶的男人,有了他,却不管不顾,从未出现过,从未给过一丁点的帮助。如果,如果有他在,妈妈就不用做这份工作,他们的生活也会很好,他,也可以跟别的小朋友一起开心的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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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之前,我得先抹把泪。
因为,到了最后,被抛弃的还是我,我终究是个配角。
我的童年是段不甚回首的记忆,母亲在时,我搬进楚家完全是为了取悦母亲,母亲走后,我还是在楚家留了下来,因为我要折磨那个男人。
他是个不负责的人,与母亲有了我,却不自知,直任我们在外飘摇了五年,那五年,对于我来说是黑色的,可怕的,抹不掉洗不去的,我不能原谅他。何况,即使是我跟母亲回来了,他也依然不改风流秉性,每日在杂花野草丛中鬼混。
我想或许最能打击他的办法就是我也堕落,同被染黑。
虽然我很不耻那些赤果的身体,更厌恶那种行径,但为了报复他,我还是咬牙做了。只要能报复到他,我做什么都可以,什么都可以牺牲,都可以抛弃。
可是他除了偶尔叹一声之外,并无大的反应,没有收到我预期中被报复的效果,我想可能是时间太短,他没当真。于是,我越落越深,直到有一天,遇见她。
那时,我见过的女人已无数,各种各样,千奇百怪,却独独没见过她这种,这种小小年纪就热忠于做媒婆的……我当时是怀着好奇心接近她的,后来想想,或许,是因为媒婆是个暖人的工作,所以才接近她的吧。
她是个暖人的人。
她像是颗散发着温和柔光的夜明珠,明亮,温暖,却不刺目,吸引着我这个冰冷的人,我想,也许常跟她在一起,我的心不再会那么冷。
有女人慕名来找我,我惊觉,我,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已经脏了,已经染黑了,怎么能配得上她,怎么能玷污夜明珠那纯白的暖光,像往常一样,我自卑的退缩了。
我想我还是躲在属于我的黑暗角落,偶尔伸手帮一帮她,让她的光芒温和的照在别人身上,也不错。可是我错了,我还是没忍住对于温暖的渴望,我决定要主动了,我想要她留在身边, 或者,我能留在她身边,也可以。
一开始我就知道,我最大的敌人,正是我唯一能算得上朋友的人,钟离秋。于是,我先跟他摊了牌,如果他不要,我则要了,若我要了,他则不能抢。以我阅人无数的经验来看,他的感情还处在朦胧之中,根本不可能开口跟我抢东西,果然,我赌对了。
我是个冷心的人,我对于自已的亲爹,不惜牺牲自已的身体以获得他的痛苦,我对于自已唯一的朋友,不惜耍用小计两以保证他不会抢走我的东西。毕业后,我跟她去了上海,我以为,滴水终能穿石,我最终可以留在她身边。
其实我也不笨,将近六年都一直跟她在一起,我怎么会没发现她的小秘密?她手里至少有两家不小的产业,她很有可能就是当时名燥一时的陈朝夕,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如果我没猜错,她要么来自未来,要么,来自于异界。
可是我不在乎,我只在乎来自于她身上那种自然而然的温暖,我只在乎,我能不能呆在她身边,哪怕她重回异界,我也要跟去,我得一直呆在她身边,我已经习惯了这适中的温度,再回到那种冷冰冰的黑暗中去,我会硬生生的冷死。
她似乎终于被我打动了,虽然历时六年有些长,但我还是很高兴,我的努力也是会见成效的。那天我想邀她共进晚餐,做最后的努力,却见到了钟离秋。我就知道他早晚会来的,他只是反应迟了些而已,他对于她的那种渴望,并不比我弱。
只是我没想到他来得这么快,更来的,是个时候。无法,我只好邀他一起吃饭,连带着,邀了一起的沈宁希。
如果我知道事情最后会发展到那个程度,我决不会演那场戏给她看,当时的群殴很激烈,一个不小心,就会伤到她,那是我最不愿见到的,所以我拼尽了全力,拦住了那些想要追出去的人。只是在我这‘贱材’的身体上添几道疤而已,宁愿这样,也决不能伤了她。
待我冲出歌厅,见她安然无恙,才放了心。只不过钟离秋似乎伤得很重,被抱上了出租,我想喊住他们,因为我也伤得不轻,也需要进医院,最重要的是,即使是这个时候了,我也愿让钟离秋与她在离了我的情况下独处。
可是,他们走了,我的心像是掉进了冰窖,支撑不住,终于倒地了。
如果我有事了,她会过问吗?她会担心吗? 我想,会的。所以我拼尽了全力,在进抢救室之前,醒来了,我叮嘱身边的不知是谁:“千万别接电话,不能叫她知道了,担心。”因为我知道,我进了抢救室,短时间之内,是不会出来的,或许,再也不会出来了。
可是我还是醒了,我活过来了。我拒绝一切的包扎,我怕我身上密麻的包扎会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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