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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显重甲步兵,是不太可能跟轻装甚至**上身的军余抢俘虏的。
那三百来名军余就这么捡起地上奥斯曼人遗下的战刀,然后发挥旧式明军的天赋技能:打顺风仗无敌!
一路疯狂撵过去,把残存的七八百奥斯曼人,又砍倒了二百多,活捉了四五百,只有几十个人慌不择路跳了海,结果他们便没有再浮起来。
因为没有人会救他们。
奥斯曼人舰队撤退了,在被两艘驱逐舰零打碎敲,干掉了七八艘战舰之后,他们认为投送了二千精锐上岸,就足够了。本来也没有人指望这两千人能决定战局。这些登陆上来的士兵,他们的目的,是让士麦那被四面楚歌的绝望包裹。
但当丁一解下了鸡胸甲时,通讯兵却凑过来汇报:“先生,炮测哨急报,奥斯曼重新集结兵力,恐怕黄昏之前,我们会受到两面夹击。”
“多少兵力?”
“至少有六万。”(未完待续。。)
第六章 欧洲(十三)
奥斯曼又有了援军,从开始的四万骑左右到现在六万骑,多了二分之一的兵力,这使得丁一的眉头紧紧皱起。因为大口径榴弹炮也不是可以持续长时间的发射,而且弹药再充足,也没到可以随时挥霍的地步,当一侧面对三万骑的攻击时,依靠八门重炮,已经很难持以为凭了。
“回前沿阵地。通讯班跟我走,你们两个班留下,随初九指挥。”丁一看着那几百兴高采烈的军余,招手示意他们走近过来,“怎么样?赚了一笔吧?战争,总是会有功勋和财富,但我希望,你们不仅仅为此而作战。”
他的话,让那些军余有点羞愧地低下了头。
丁一并没有接着敲打他们,而是对他们说道:“现在,听着,我不是以大明靖海郡王的名义,也不是以罗马皇帝的名义,而是以我丁一的名义,征召你们,我需要你们,为我拿刀枪;我需要你们,为华夏而战!”
“愿为陛下效死!”军余齐声高吼着。
“不,不是为我效死。我希望大食人一看见华夏人,便收起他们脸上的不恭;我希望西方人一提起华夏人,就感叹吾辈的英勇和文明;我希望我们的同胞,走在任何一个文明的国度,任何国王和官吏,都会因着顾忌他那华夏种族的身份,而不敢轻侮!”
“这是我作战的目的,我希望,你们也因这个目的而服从征召!”
而这让几百军余都抬起头道:“愿效死!”
他们不是刘吉,说不出什么华丽的言辞,只不过在丁一面前。那种小农式的狡黥,被榨得无法在灵魂之中。让他们在这一瞬间,至少在这一瞬间。是高洁而纯粹的。
丁一把他们同样留给了钱初九,也许他们永远不会再遭遇战斗,因为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按着丁一的安排,由地中海舰队做为护航的补充舰队,应该就会在这几天里到士麦那来。尽管补充舰队的舰船,大多是大小福船改造而来的,不过在甲板上,一侧也有两到四门火炮的。
就算地中海舰队的护航船只离开。几十条补给舰加上那两条驱逐舰,便是奥斯曼再来二百艘桨帆船,问题也不会太大的。
但这是战场,这不是丁一导演的剧目。
所以,也许因为海风,补给舰队无法按时到达;也许奥斯曼帝国的舰队,在补充舰队到达之前,会再组织舰船来攻击港口,来做登陆的尝试。那么这些军余。会死在这里。不是也许,不是可能。
丁一很清楚,他们会死在这里。
如果假设的情况出现,那四个班的士兵也许都能活着。但这几百军余只怕连一个活着的人都没有。因为他们并没有经过训准的科目训练,他们会犯许多在平时看起来,细不足道。但在战争里会轻松让他们失去性命的小毛病。
“但我没有选择,我们必须捱过这次战役。”丁一平静地对刘吉说道。他没有愧疚。因为这个后果,他如实的告诉了那些军余。
奥斯曼人在黄昏之前真的又做了一次冲锋,应该说,这一次冲锋是分成若干波次的。
他们一开始是西侧阵地大约派了两千骑,而在东侧阵地差不多的时间,也有四五千骑冲阵而来。而西侧阵地的骑兵,在距离榴弹炮炮弹落点不远处开始迂回;东侧骑兵则直逼而来。
文胖子下令,让四点五寸的大口径榴弹炮,轰击了东侧的骑兵群之后,被赶回前线的丁一,派传令兵马上叫停。因为大炮一开,硝烟弥漫,要再从炮测气球上接收到信号就比较艰难了,所以人工传递命令还是需要的。
当然在八门大口径榴弹炮的轰击之下,那阵形拉得很松散的四五千骑,也仍付出了近乎三分二的伤亡
“这不对劲。”丁一对文胖子说道,“没有必要去理会这种小股骑兵冲锋,少于万人……”
马上通讯兵就过来汇报:“先生,西侧阵地,上万骑兵席卷而来!”
“命令炮排自由射击。”丁一倒没有因此而震惊什么的。
奥斯曼陈兵于此,就是要打的,难不成指望摆出兵马来吓唬丁一么?
不过这一次的万骑冲锋,依然是冲到了一半,就迂回了。
“奥斯曼人在试探我方榴弹炮的射击间隙。”丁一放下望远镜,对文胖子说道,“不要被敌人牵着鼻子走,以有效杀伤敌人有生力量为目的。”
很快天色黄昏,有数十奥斯曼的侦骑在战场游荡,结果被文胖子亲率了一个连的骑兵,披上胸甲出去,用骑步枪直接就是撩倒了,其余慌忙逃窜而去。文胖子回阵地来时,天已开始黑下来了。
这一天的战事,也算暂时拉下了帷幕。
丁一看着文胖子入来指挥所,示意他坐下,却对刘吉说道:“正军那边,你应该去做做工作了。明天开始,也许需要他们在必要时候顶上去。”
因为一营、二营再精锐,他们也是人,也不可能靠着勇气的斗志,不眠不休。
所以轮换是必要,这就需要那一千正军,开始去替换一营二营的士兵,以让他们保持充沛的精力和良好的状态,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战役。
“弟子这就过去。是不是今天晚上,就由正军上去担任勤务,把一、二营的士兵替下来,好好休息一下?”刘吉已经开始融入战事之中,丁一说的是明天开始,他却就担心明天一、二营的士兵,是否还能保持充沛的精力,所以提议不如今夜就开始接换防务。
“不要太着急,明晚再说。你应该告诉正军,只有表现最好的两个连,才可能被选拔去接替防务。”丁一想了想,还是坚持了原本的意见。因为丁某人自己喜欢搞特种作战,喜欢偷营,所以他很担心,今夜防线是否消停,奥斯曼军队是否会过来偷营?
所以他觉得,还是由一、二营执行防务比较让人放心一些。
而今天两次建功的文胖子,却就被丁一狠狠的训斥。
“骑兵营不要弄成专门的胸甲骑兵!我们开始用条状尖头弹,敌人也会学习的。”丁一向着文胖子这么吩咐道,“一旦面对条状尖头弹的话,胸甲的意义不大。建立骑兵营的本意,并不是为了组建一支重骑兵,这记得在南北朝时代才流行吧?到了宋代,拐子马出现过一阵子,然后明显笨重的重骑,虽然威武,但对于战场的适应性太差了。”
文胖子一脸地憨笑,点头记下丁一说的要领,正因为他当过硬探出身,他才知道,丁一说的这些东西,都是实打实的。而在思考了一会之后,文胖子提出一个问题:“少爷,我以为,就算到了敌人也使用尖头子弹的时节,如果到了战况胶着的时候,胸甲骑兵还是可以作为突破的预备队投入战场。”
“你想都不要想!”丁一马上否决了文胖子的说法,尽管他很清楚,历史上拿破仑就是把胸甲骑兵做为预备队来投入战场,并常常以此扭转战局的,“不要学赵辅,放不下那点骑兵情结。我们的火器进展,已经跨过了圆形铅弹、遂发滑膛前装枪的年代了,骑兵突击的想法,除非小分队作战,否则不要考虑。”
“战况胶着的话,如果按你说的,敌人也使用尖头子弹了,那也不可能大规模的白刃战吧?为什么不用炮弹去解决问题?运载相同重量的炮弹,要比运载胸甲强多了。”
“骑兵要发挥速度上的优势,配备骑枪,马刀,远处以携行迫击炮解决敌人,接着是掷 弹筒,然后是骑步枪、手榴弹,最后才是马刀。如果到了需要使用马刀对决时,胸甲的重量,我更愿意换成两把左轮。”
文胖子急着抓腮挠头的,他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反驳丁一的话,但是:“但我们需要一种重装甲的士兵顶在前面,特别是冲锋的时候啊!”
“最好的装甲,就是火炮,摧毁一切的火炮。”在这个问题上,丁一很固执,根本就不打算妥协,“当然,如果柴油机在几十年内研发出来,我们可以弄出坦克,来满足你的要求;如果你真的喜欢重甲兵种,那么可以保留它,在需要巷战时使用,目前来看,如果我们面对冷兵器的敌人,胸甲的确还是有一定的存在意义。”
丁一想了想,对文胖子说道:“在敌人仍使用冷兵器的时候,我可以允许你把骑兵当成胸甲骑兵使用。但你要明白,这是一个夕阳兵种,必将被历史淘汰的兵种,所以不要向骑兵营的士兵,过多灌输关于重甲作战的理念,明白吗?”
“是,少爷。”
丁一轻吐了一口气,对文胖子说道:“选一个排出来,晚上总不能就这么让奥斯曼人安稳入梦吧?”特种作战的老本行,丁一可不打算丢的。就算现在他不太可能亲自带队出去,但至少拟定作战计划,仍旧也能让他有些痛快的。
能进警卫团的士兵无不是精英,原本里面就有两个特种大队为基础了,对于丛林作战和山地作战,在这个时代,算是很深入的研究了。所以就算这边的地形有所不同,在适应训练过后,还是可以胜任任务的。
但当丁一吃完晚饭时,准备休息一下然后半夜起来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