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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一听见《呐喊》在那里给中小学生读以后,见了《呐喊》便讨厌,非但没有再版的必要,简直有让他绝版的必要,也有不再做这一类小说的必要。我说,《狂人日记》末了明明写着“救救孩子”,那么至少要有孩子的人才有看《狂人日记》的资格,孩子自身何必看他。
二,他说《呐喊》的畅销,是中国人素来拒绝外来思想,不爱读译作的恶劣根性的表现。他说中国人现在应该赶紧读外国作品。郑振铎是已经投降了群众了,说译作至少要做到“看得懂”,其实“看得懂”的定义很难下,凡看不懂译作的人大概是一辈子看不懂的,不看可也,硬看亦可也,去牵就他做什么!他的译作《工人绥惠略夫》,他的译作《桃色的云》,他的译作《一个青年的梦》,都是极好的作品,但听说可怜都只销了数百部。
《呐喊》的再版闻已付印,三版大概是绝无希望的了。
从这几段文字可以看出,鲁迅不愿意让他的这本小说集做中学的课本,只举了《狂人日记》的例子,绝不限于这一篇。其原因,他说是因为自己对人世悲观,不愿意这悲观的情绪影响了中学生的健康成长。没有说出的原因,我们还可以推测出对人世的冷漠,甚至绝望。此其一。再一个是,他知道他的小说从艺术上说,不是多么成熟,不过是学习了一些外国小说的技法。《呐喊》之所以畅销,获得世人的赞赏,实在是因为“中国人素来拒绝外来思想,不爱读译作的恶劣根性的表现”,一旦思想开放,多读译作,他的这些技巧,也就不足为奇了。读读可以,若作为中学课本,说不定会贻笑于后人。应当说,鲁迅在这点上是清醒的,是对社会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
中学课本里的鲁迅作品(2)new
有人会说,这不过是鲁迅的谦虚,怎么可以当真呢。除了鲁迅,谁还能写出这么好的小说。
这样说,是不知道中国新文学的发展历史。现代意义上的小说、诗歌和剧本,这几种文学样式,是新文化运动初期,才传入中国的,或者说,才有中国作家尝试写作的。其技法,都可说不很成熟。在众多的尝试者中,只能说鲁迅会借鉴,有新意,写的比较好,不能说他的小说艺术就达到了纯熟的地步。这是从新文学的尝试一面说的。另一面,鲁迅的小说用的是魏晋笔法。从某种意义上说,鲁迅的小说,借鉴外国小说的立意多些,而借鉴魏晋小说的笔法多些。寥寥几笔,刻画出人物的言行,生动传神,止于达意,就行了。这样的小说,说是新小说,实际上旧小说的成分是很大的。
这是单就小说而论,其他样式的作品,如散文、杂文,也都有不宜入选的理由。下面谈谈我对这些作品的看法,供读者参考。
《社戏》,这篇作品,是作为小说选入的。可以说,它就不是小说。说是散文,都有些勉强,只能说是随笔,只是后半部分写孩子们晚上去看社戏的情节,也还生动传神罢了。全文五千五百字,前面写在北京看京剧的部分,占了将近三页,约两千字,三分之一强。这样的比例,对一篇小说来说,先就是大忌。若说是一篇散文,也还勉强说得过去。先写在北京看戏,再过渡到在故乡看戏,是自然的联想,也是强烈的对比。对京剧的不满,有两次失败的实例,对社戏的回忆,由日本书上的谠论来引发,笔墨自然地落在了少年时看社戏的趣事上。若说是篇随笔呢,那就更妙了。有实例,有引证,还有生动的记忆,兴之所至,笔亦随之,可说是随笔的佳作。然而,我们却要教学生,这是小说,小说就是这样写的,这不是荒唐吗?
《故乡》的缺陷和《社戏》相似,也就是像散文而不像小说。长处是对人物的刻画比《社戏》好,刻画出了闰土的形象,少年时的天真,成年后的麻木,既合情合理,又入木三分。写杨二嫂,虽寥寥几笔,也还传神。失败处在小说的末尾,“我”带了母亲和侄儿在离开故乡的路上,无端地发了那么多的议论,又是对新的生活的向往,又是“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象么”,又是“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哪有这样写小说的!小说的结尾,应该是留给人思考的,而不是作者借了人物发感慨的。
《孔乙己》是鲁迅最为欣赏的一篇小说。他曾对人说,他最喜欢这篇,因为用那么短的篇幅,写了一个人的一生。这也恰恰是这篇小说的失败之处。事实上也并非写了这位教书先生的一生,只不过写了他晚年的穷酸与落魄罢了。只能说时序拉的比较长。这么长的时序里,要写好一个人物,就免不了过多地交待过程。应当说,这是一篇最为典型的鲁迅式的小说。不多的笔墨,叙述了几个生动的情节,人物形象就出来了。在所有入选的作品中,这篇是说得过去的。
《药》这篇小说,主题是深刻的,革命者的牺牲,并未唤起民众的觉醒,不过是给愚昧的民众做了治病的药物。这是另一种更为惨酷的“吃人”。但它的写法,却是十分直露的。连场景都没有写出来。只有压抑而沉闷的笔调,只有几个鬼魂似的人物飘来飘去,在说明着作者的主题。最后瑜儿坟上的花圈,作者已说明所为何来,就不必提了。
《祝福》,这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了。一个好的短篇小说应具备的因素,几乎全部具备了。最重要的是,通篇充溢着对妇女命运的关怀,对儿童猝死的怜惜,没有鄙弃,没有嘲弄,一切都是出于至善至诚。这在鲁迅的作品中是十分难得的。缺憾还在他的语言的通病,就是过多的转折语,过多的“鲁迅调”,让人在阅读时能体味一种特殊的节奏,又不胜其烦。比如这样的句子:“虽是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比如这样的段落:
然而她总如此,全不见有怜起来的希望。他们于是想打发她走了,教她回到卫老婆子那里去。但当我还在鲁镇的时候,不过单是这样说;看现在的情状,可见后来终于实行了。然而她是从四叔家出去就成了乞丐的呢,还是先到卫老婆子家然后再成为乞丐的呢?那我可不知道。
《阿Q正传》,收入课本是节选。没有结构的严谨,也没有思想的深沉,纯粹以幽默甚至轻慢的笔调出之,不经意间便写成了这么一篇名作。但它极不宜收入课本,做中学生的教材。它写的是一个农村的流氓,调戏妇女,偷人财物,既麻木不仁,又冥顽不灵,说是怎样的深刻,怕都是评论者的附会,难说就是阅读者的体味。这样的小说,从情操上说,无熏染之必要,从技巧上说,无师法之可能,仅仅因为是鲁迅的名作,便入选中学课本,实在没什么道理可言。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此篇写旧时私塾学童生活,天真未凿,趣味天成,最宜入选中学课本。
《藤野先生》,平常。若是从敦睦中日邦交出发,选它还说得过去。
《阿长与〈山海经〉》,写一个丑妇人的颟顸与仁慈,毫无美感可言。作者对这位儿时的保姆,是怀念的,但这怀念中有鄙弃的成分,显得很不厚道。最不应当入选的是,此篇中有一段话,对妇女是人格的慢侮,对少年是心灵的戕害。且看下面这段文字:
中学课本里的鲁迅作品(3)new
“那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么?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要放,就炸了!”
这样污秽的文字,你让教员在课堂上当着那些少男少女怎么讲?勉强讲了,你让那些少男们对他们的少女同学发生怎样的感想?仅仅因鲁迅是伟大的文学家,而将此篇选入初中语文课本的人,其无儿女乎?
《记念刘和珍君》,前面分析过了。仅仅“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这一句话,也不应当入选中学课本。
《为了忘却的纪念》,这是一篇好文章,只是太散漫了,对中学生来说,没有任何可师法之处。欣赏还是可以的。
《“友邦惊诧”论》,作为鲁迅的杂文,这篇不是很好的,要选杂文,也不该是这篇。全篇正文不足千字,全是激愤之语,时有谩骂的句子,是这类文章中的大忌。如:
好个国民党政府的“友邦人士”!是些什么东西!摆什么“惊诧”的臭面孔呢?
鲁迅的这类杂文,影响了中国整整一代人的文风。不可否认,有正面的影响,那就是说理透辟,辞锋凌厉,也有负面的影响,那就是强辞夺理,尖酸刻薄。中学生要学讲道理的文章,即便是批判,也要走分析、说理的路子,不能走这种通篇斥责甚至谩骂的路子。
《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和《拿来主义》,想来是为了振奋民族精神,汲取外国的先进经验,才入选中学课本的。若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应当选胡适等真正对西方先进文化有理解,有研究的人的文章。选鲁迅这样的文章,不是很合适的。
其他的就不说了。我认为,作为一个优秀的作家,中学课本上选鲁迅的文章是应当的,只是不应当选这么多,更不应当选那些不宜入选的作品。要叫我说,中学六年,初中选两篇,高中选两篇,就行了。就现有篇目,初中可选《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孔乙己》,高中可选《祝福》、《为了忘却的纪念》。顶多再选一篇充分说理的杂文。像现在这样一选就是十几篇,是没道理的。选上几篇,把鲁迅当一个正常的作家看待,知道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这么一个作家,有这么一种写法就够了。把他作为一个正常的作家看待,反而能引起中学生的敬重,勾起往后阅读其作品的欲望。现在这种“漫灌式”的办法,几乎是强制地让中学生接受鲁迅的思想观念,学习鲁迅的文章笔法,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