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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升龙-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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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点头道:“是啊,那时候我确实被抓住。不过公司并未直接派出人员来抓我,而是指示洪升泰的人动手。我想鹿毛繁太是害怕公司的人见到我下不了手,事后又有可能败露吧。无论怎样,我到底还是?原慎太郎的亲生子,鹿毛繁太自己,是不敢动我的。”

“哦?”我先前还道鹿毛繁太有心耍弄?原秀夫,却未料到还有这番计较,“展定鸿抓住了你,难道没有去向鹿毛繁太邀功吗?”

?原秀夫摇了摇头,道:“展会长虽然与公司合作,未必没有自己的盘算。你知道,他原先和我也相熟的,并不想把事情做绝,所以只扣留了我,并未交给鹿毛繁太。那时候他也看出鹿毛繁太不很牢靠,颇有找我寻求帮助的意思。鹿毛这家伙那时大约正急着释放A病毒,或者以为丧尸可以将我们全都杀死,所以也没有和展会长翻脸。”

他又呷了一口酒,眼神中透露出几缕迷茫,道:“我原来早一天已经准备秘密回东瀛,那个时候走的话,未必会被捉住。可是那天下午,病毒破译方面正好有一个新的进展,于是又拖了一天,就是这一天……可是方平,我到现在也说不上来,留在临州对我来说是幸运或者不幸。说不幸,那当然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假若我不留在临州,也许永远都想象不出,人类居然可以对自己的同类做出如此残忍的事,居然可以为了一个虚无飘渺的乌托邦,将同类变成这般可怜的东西。我对公司,对鹿毛繁太,甚至对?原慎太郎,从未这样恨过! 我从未和什么人犯过矛盾,可是只要能够活着走出临州城,我绝对要让这些人一个一个付出代价!”

他的脸渐渐红起来,声音里也透出一股坚决,又道:“从前我从未觉得和平是如此宝贵,甚至觉得日子太过无趣,人类渐渐在灯红酒绿中腐蚀了意志,变得软弱。直到灾难降临,我才认识到,即便是死寂的和平,也要比激情四射的战争好上一万倍。哪怕人类像猪猡一样吃饱就睡,总好过用牙齿互相撕扯对方的皮肉。现在的我,愿意为建立一个绝对和平的世界,付出所有力量!”

我叹了口气,用一柄水果刀将鸡肉和骨头细细分离。人吃人的悲剧,从几十万年前猿人刚刚褪毛开始,恐怕就有,一直延续到现在。只怕再过几十万年,只要人类没有消亡,那就总会周而复始地发生,却不是一个白面书生能够阻止得了的。我道:“院长,你也不必太过在意,至少你已尽了最大的努力。倘若现在我母亲仍旧滞留在城里,我只怕已经发疯了。”

想起万里之外的母亲,心里稍稍有些宽慰,又增了几分对?原秀夫的感激。

“那是不够的。”他拈起一块鸡肉放进嘴里慢慢嚼着,道:“我就好像看着一个病人在病床上慢慢消瘦,衰弱直到死亡。他张嘴向我求救,我却没有一点办法……不,我本来有办法的,只要那时候坚决一些!”

我不知该怎么搭话,一时间沉默不语。?原秀夫也察觉到气氛有些尴尬,转开话题道:“对了,方平,你……你是否和展会长有些不快?”

我闷头道:“快或不快,好人或坏人,死或生,哪里分得清楚。”

他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说是说不清的。只是现在大家同舟共济,能够团结一些,逃出去的希望也就大些。我想展会长现在的心里,一定也十分痛苦的。我甚至曾看到他在暗处,拼命地用拳砸墙,一直到把整面墙都砸成红色的……没有他和洪升泰,这一百多人逃不进来,就算逃进来了,也一定抵不住丧尸的进攻。”

我有些发楞,吐出一口闷气,道:“我没有资格审判他,大家都只是想生存下去而已……”

不知不觉中,半只烧鸡已经吃完了。他站起来向我告别,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有些犹豫地说道:“方平,能帮我个忙吗?”

“当然。”

“帮我捉一头活的丧尸!”

“什么?”我给他吓了一大跳,“你要活的丧尸干什么?”

他不答话,反问道:“你有没有想过,为何丧尸会害怕阳光呢?”

我一愣,这个问题,那时候自然也觉得有些奇怪。只是一路厮杀,倒给抛在脑后了。我道:“这里的道理,一时半会儿只怕也找不出来。就算知道丧尸害怕阳光,那又怎样?六月的天孩儿的脸,说变就变,谁知道什么时候有阳光?”

?原秀夫扶了扶眼镜,道:“总有道理可说的。大汉民间有僵尸的传说,西方也有吸血鬼的故事。在故事里,僵尸和吸血鬼总是害怕一些东西。怕十字架或者可说是宗教影响,害怕阳光也有道理。可是为什么会害怕大蒜,桃木,狗血呢?我想,这也许是他们对这些东西过敏的缘故……”

我苦笑道:“那都是传说,院长。”

“可是丧尸害怕阳光却是事实。如果能找到这种阳光令丧尸害怕的原因,也许我们就掌握了逃生的法宝,所以我需要一头丧尸来实验。”

“那太危险了,院长。你不像我对病毒有免疫能力,只消被丧尸咬上一口,性命便保不住了。再说,你把这东西关在哪里呢?”

“所以需要你的帮助。展会长已经帮我在十二层清理出一间房间作为实验室,我准备在墙壁上装上铁链。到时候只消拔去丧尸的爪子,再给它装上牙套,这就安全了。”

“大家不会同意的,无论对你还是对别人,都太危险了!”

他抿着嘴站了很久,最後轻声道:“我们还在乎这些吗?” 
  第四节


睡到不知是梦是醒的时候,鼻间似乎飘进一阵幽香。一个软乎乎地的东西往怀里凑过来,我习惯地抱住她,享受着皮肤上细腻滑润的异样。那仿佛是一场旖旎的春梦,开始只是涓涓细流,润物无声;可是我们全都控制不住自己。我好像被情欲带到一片波涛汹涌的大海,一会儿给浪头掀到几十米的高空,一会儿却又跌到海底,嘴里满是咸味,连脊椎骨都开始疼痛。

我在疼痛的最高峰把自己发射出去。

那感觉是如此美妙,足以刺激人勇敢地活下去。我竭力想要抓住怀中的感觉,不自觉打了个冷战,睁开眼睛,白光已经从窗外透了进来。

床上却没有第二个人,被褥凌乱不堪,还残留着一丝芳香。

就像我此刻的心情一样难以捉摸。

我的窗户,已经被木板和铁条封死,可是木板之间多少有些缝隙。光就从缝隙间刺进来,在床上留下一条条白色的痕迹,和黑色的阴影一同组成斑斓的图案,把身体截成数段。

被光照到的地方,可以看到空气中有许多悬浮颗粒,四下翻腾。

现在是清晨六点零一分。

我从床头柜里取出一支烟,才吸了半口,就听到楼上传来了一声清脆的枪响,稍微一愣神,又是一声。

这两声枪响不徐不急,不像有什么突发事件的样子。侧耳仔细听去,甚至还隐约有音乐传来。

我左右无事,顺着音乐来到十三层。昨夜那里被尸魔猎手破坏,巡逻队连夜抢修,到现在走廊底端仍有一个大口子没有补好,只能派人专门把守,防备尸魔猎手。

这个时候,负责把守的正是铁汉阳和杨友一,杨友一抱着狙击步枪站定,铁汉阳正在脚边的一只纸箱子里往外掏什么东西。墙边立着半打啤酒,还有一台卡式收音机,声音正是从这里面发出的。听了一阵,我才听出里面正在播放的是一部电影的插曲,名叫《圣帆市》。

如果你将去圣帆市,

请在头发里插上花;

在你将要去的圣帆市,

那些温和的人会喜欢她……

这首歌的曲调很轻快,让听者的心情也不觉好起来。我和他们打了招呼,走到断口前朝外望去。天空好像被一抹油彩划分成两边。西边的天空还被墨蓝色的夜幕笼罩着,甚至可以看到明亮的群星;东边地平线上的云朵却红得像烧滚的炭块,一块一块朝这边滚过来,如同火焰山发生了崩塌。墨蓝和赤红两种色彩在头顶胶着,互相碰撞,渗透,吞噬,转化,混合成一片粉红色的天空。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天。

古老的城市一片寂静。在这天色的浸润下,她不像已经死亡腐朽的尸体,反倒好似沉睡的美人。恍恍惚惚间,我竟产生了一种错觉,似乎只要再过几十分钟,每扇窗户都会被睡眼朦胧的市民打开,每条马路上都会出现扫街的清洁员,倚靠在三轮车上的馄饨摊油条铺,用煤炉生火的老人,蹦蹦跳跳上学的孩子,拥堵的汽车长龙;似乎只要再过几十分钟,每一只鸟和昆虫都会歌唱,每一张嘴都会打哈欠,每一家店铺门口的卷闸门都会哗啦哗啦地卷起。

城市就会恢复往日的生气。

“呱??”远处传来尸魔猎手的尖叫,打碎了幻象。三个黑点在远处浮现出来,小心翼翼地躲在被黑暗笼罩的一半天空下,好像三只离群的小鸟。他们很快飞近,露出显出不同于鸟类的红色眼珠,肆无忌惮地相互嬉戏打闹,绕着周围的大楼转圈,离我们越来越近。

“来了,准备!”杨友一将枪举起,又对我道:“方兄弟,站后些!”

铁汉阳答应一声,从纸箱里取出一罐东西攥在手上,又仰起脖子吞了一口啤酒,将啤酒罐从缺口丢了出去。

罐子叮叮咚咚跌落,引起了尸魔猎手的注意,他们咆哮着围绕缺口侦查了好一阵子,很快便发觉三个猎物。被他们那近乎冰冷的眼神上下打量,我的心里不由一阵紧张。只是看杨友一他们的模样,似乎成竹在胸。

一头尸魔猎手打熬不住,甩了甩尾巴抢先冲过来,翅膀将整片天空都遮挡住了。我往后退了一步,却见铁汉阳将手里的圆罐猛地往外一掷,正朝那尸魔猎手的方向抛去。尸魔猎手见这玩意来得蹊跷,一口将它咬在嘴里。

杨友一就趁这个时候开了枪,子弹正好击中圆罐,那罐子“轰”得一声爆炸,将尸魔猎手的整个脑袋都炸飞了。缺了脑袋的尸魔猎手仍旧依着惯性朝大厦撞过来,却再也没有方向,一头栽在水泥墙面上,溅出好大一团血花。等最后跌到几十米以下的地面,已经变得像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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