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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饮了三四杯高度洋酒,伏特加强烈的刺激终于使人有些醺醺然的醉意,半眯眼看那灯红酒绿,光怪陆离的景象。巴台前有一小块空地,年青男女戴着各式妖魔头饰,搂抱着半疯半跳,恍若群魔乱舞。
真是可笑,正牌的怪物却是这么安静地在一旁喝酒。
过了不知多久,狂躁的摇滚乐慢慢轻了下来,换上了一曲流行的情歌。酒吧里本来吵得厉害,朋友间说话都得大声嚷嚷,一下子换了曲目,便有两三个声音特别响亮。
在这两三个声音当中,我忽然听到其中一个的话里有“展定鸿”三个字。朝那方向细看去,一张大木桌周围坐了六七个黑皮衣的青年,头发全都五颜六色,大红大紫,耳朵上、鼻子上、嘴唇里不知道镶了多少只银环钉头,栓起来倒是方便得很。
我心中一动,端着酒杯不找痕迹地靠近他们,找了个座位坐下,和他们中间隔了一株大盆景。自从原始能力觉醒之后,听觉一直就如同野兽般灵敏,他们说话又不掩饰,自然听得一清二楚。
这是一帮街头常见的小流氓。
我坐下的时候,他们正在劝一个叫做“高弟”的不要去找展定鸿麻烦,说是洪升泰的虽然最近运道不好,接连落脸,到底未伤筋骨,实力不是他们这种小帮会可以比的。
那大约是高弟的人大声呵斥道:“你们这么怕死还出来讨什么生活?上个月七星帮和洪升泰干了一场,也没见七星帮怎么样。前天江北佬去砸了洪升泰罩的私娼窝子,洪升泰又能怎么样?你们以为现在还是三年前?展定鸿自从生下女儿之后,威风就没有了,哪里还能砍人?什么狗屁洪升泰,不过是几十年前的一帮老不死,现在临州城里面又有谁支持它的?”
我扭过头去,想看看这个说话这么冲的少年是个什么样子。只见木桌一端坐了个手脚很长的年青人,看来还不到二十岁。他本就很高,又把一头红发吹得根根立起,用黑发带箍住,好像一把火焰,大概这就叫做怒发冲冠了,脸上看来倒没什么刀疤,只是满面怒容,见了谁都要斩一刀的模样;身上的皮衣原本是黑的,从肩膀到背后却镶满了锋利的短钉,谁若要上去拍他的肩膀,和他打个招呼,那就肯定要被钉子戳穿十来个血窟窿为止。
他这人也好像这件钉衣一样,不容旁人接近。
旁边坐着几个混混讪讪地道:“话是不错,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洪升泰的资格……”
高弟一瞪眼,抢道:“老子是混混,混混就是靠手里的刀子讨生活,谁的刀子快,谁砍的人多,谁就有饭吃。要他妈讲资格、摆老谱,去当大学教授好了!”
一个看来年纪大几岁的黄头发拍着桌子骂道:“他娘的要死你自己去死,老子可没空陪你!”
高弟“呼”地站了起来,将身后的实木凳子带倒在地,发出了极大的声响。
我原以为他会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那些混混大约也是这么想的,一个个面露惊惧之色。我听到最靠近我的两个混混俯耳小声道:“嘿,这条疯狗又来了。”
高弟不屑一顾地环视在座的一圈,冷冷道:“哼,混混?呸!小心看好你们的卵子!”说罢大步走了出去。
还在座位上的那些混混明显舒了一口气,待那高弟一直走出门去之后,其中一个朝那黄头发打趣道:“那条狗是疯的,你还当着面说他?”
黄头发朝地上吐了口浓痰,道:“他是疯狗,我可不是。老子手底下还有那么三十来个人要跟着混饭吃,和洪升泰拼命?那不是连渣都不剩了?”
另一人点头道:“现在就是有那么多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以为自己手头有了十来个人、七八条枪,就想闯出一番名头,掀几波浪花。可惜不晓得做人不能锋芒太盛的道理,波浪来得快去得也快,保不准明天就被砍断手脚筋丢在臭水沟子里,嘿嘿,真是自寻死路!”
又有一人道:“我听说那小子前些天不知从哪里买来了些好东西,打到血管里面就会力大无穷,刀枪不入,整个人都涨大好几倍。”
众人都哄笑起来,七嘴八舌地嘲讽道:“你他妈是磕药磕出神经来了吧?老子给你打点粉儿,还能叫你****,其乐无穷!”
我原本听他们说这些话,也不怎么觉得,猛然听到那人说有一种打到血管里可以让人力大无穷的药,心说像大可那样瘦小的人,经过公司的实验之后,不也变得力大无穷,难道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想到这里,连忙结帐追出了酒吧,那高弟的一头冲天红发十分扎眼,他还未走,靠着一辆机车和另外两个手下模样的人话说。我快步靠近,他们却跨上机车,狂飙而去。
我虽身有异能,但自觉还是没有办法赶上奔驰的机车,更何况这一段路上虽然空旷,偶尔也还有几个行人,自然不能被他们看到我发足狂奔追赶机车的样子。
我随着机车慢慢跑了一阵,眼看已经远了,正要放弃,身后忽然疾驶过一辆双层公共汽车。那种车本是个人承包的,兼之路上又没几个行人,是以开得极快。看那车上也没几个乘客坐着。
我心中一动,这一段已经出了酒吧区,两边路灯又很黯淡,四周都是山林,黑黝黝的一片,应该没有什么人会看到吧?
深吸一口气,微微释放出心中的冲动。经过这一个多月的锻炼,我已经可以忍受变身所带来的痛苦,也能够稍微控制变异的程度。像现在这样也许从外表上看不太出来,但其实身体强度已经大幅提升数倍。
猫着腰跟在巴士后面跑动两步,突然发力朝上窜去,右手微微生出的骨爪已经牢牢扣住汽车尾部,我的右臂怪力惊人,只是轻轻一提,便将身子甩上了双层巴士的顶部。
现在我等若坐在这辆巴士的第三层。清凉舒爽的山风从前吹来,将身上展的黑皮衣朝后抛舞,感觉无比舒畅。
居高临下望去,那三辆机车在前面不要命地疾驶,所幸天黑,还是可以望见尾灯的黄色亮光。
从这条路出去,最近几公里都没有房子,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到哪里去?
正在胡思乱想间,身后好像突然刮来一阵劲风,我不由自主地稍微低头,有什么东西擦着我的头顶掠了过去,只从我面前缓缓飘落几根羽毛。
我不知所以,捡起一根来看,那是大概有半个手掌那么大的棕色羽毛,如果是从某种鸟身上掉下来的话,那鸟也未免太大了。
抬头看去,两边相互弯拱的梧桐中间,是一段墨蓝的天空。一条流光溢彩的银河,静静地横着。四周只有山风的呼啸和汽车发动机的震动,哪里来的什么大鸟?
不知为何,心底突然泛起一阵凉意。
那怪风又从左边刮了过来!
我就地打了个滚,仅靠一条右臂抓着铁皮车顶,一条黑影擦着身子滑过,左臂一阵钻心般刺痛,也没时间去看。那东西在头顶发出怪叫,好像猫头鹰的声音,我伸手往上一抄,捞住根有些温热的东西,顺势一扯,那东西的翅膀扑腾着,卷来一阵臊臭。待我回头看时,却又没了踪影。
“枭??”半空中传来一声尖啸,叫得人头皮都酥麻起来。
第五节
漫天灿烂的星辰被阴影遮住一大块,只不过眨眼功夫,整片夜空被大约七八米长的翅膀遮蔽。那东西面目十分狰狞,像是将鼠头硬生生安在老鹰的身子上,但脚却要粗壮许多,两对分岔的鹰爪,呼啸着袭来。
古时候有一门拳叫做“鹰爪拳”,据说练成之后可以开砖劈石,斩铁断金,很是厉害。如今这东西的爪子恐怕比鹰爪更要锐利几分。刚才手上给它抓了一下,现在还热辣辣的疼,如果肚皮被它抓个正着,恐怕就是肠穿肚烂的下场。更何况它只消抓牢手臂,将我带上天去,从几百米的高空摔下来,那么除非肉翼重新生长出来,否则必死无疑。
但是假若同在地面,这东西的力量却要大打折扣。
我冷笑一声,眼看它已到面前,使了个花俏,假意朝后跌去。这怪枭通过预料我的去势进行攻击,这种居高临下猛虎扑兔式的招数,威力固然奇大无比,但一击不中,绝没有办法立刻变招的。
我双足发力,将巴士顶部踏出一个浅坑,人也如同铁块般加速跌倒。怪枭双爪齐下,险险从面前划过,将我身上皮衣也划开四道爪痕,幸好没有擦着皮肉。它这一记攻击未奏效,脸上也流露出像人类发呆一样的表情,似乎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怎会放过这机会,右手闪电般抓住它的左脚,运起体内强横的原始兽性,将它高高举起,在车顶抡了几圈,掷链球般掷了出去!
对准的,是路旁一株枝枝桠桠的松树。
这东西虽然爪尖臂长,却也如鸟类一样轻盈,我的力气又大,这一掷竟然将它掷进了大树横七竖八的枝杈当中。普通人当然不会被枝杈挡住,但它尚有七八米宽的翅膀,一时收不拢来,卡在树里不上不下,被尖锐的小枝挂擦出不少伤口,吱吱地叫了两声。
我从巴士上一跃而下,目送巴士消失在公路尽头,这才慢悠悠地走到那树下,树下满是带着血的羽毛。怪枭在树上不停扑腾,一边凄厉地怪叫,终于跌下树来。
我眼前一花,只觉得这鬼物一时之间长大不少,身上羽毛也褪了些,正欲过去仔细验看,它却一边哼哼一边求饶道:“别……别打了,是我啊!”
我记忆中却没有这号人物,过去用脚尖将他翻过身来,原来是个干巴巴的瘦子,那两只翅膀已经慢慢化作手臂的样子,只是还有些粗大的毛孔,看上去像褪了毛的鸡皮,很是恶心。那张老鼠一样的脸倒好像是在哪里见过……
这人痛得上下牙齿直打颤,却还堆起难看的笑容,结结巴巴地说道:“是我啊,小方。我是……洛博士。”
我还没有搭话,他瞧见了我骨爪嶙峋的右臂,好似发现了什么宝藏,也不顾身上的伤痛,便扑上来要摸。他身上又没有穿衣服,还沾着羽毛。我心里一阵厌恶,一脚把他踹开。
“洛贵之?为什么变做这副模样袭击我?”
洛贵之身上本有伤口,被我这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