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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安晓有些怕怕的,这四周伸手不见五指的,万一再出来几个劫匪的,自己一只脚,连跑都不能跑,明摆着的活累赘:“我们先回去吧,我害怕。”
安晓的窝囊样彻底败了唐洵的兴致,只好转身往回走,就快要走出黑巷子时,忽然,一只手搂上了唐洵的腰……
那只手,冰冰,凉凉,滑滑,腻腻,具备非生物的所有特性。天不怕地不怕只怕鬼的唐洵忍不住头脑一阵“嗡嗡嗡”响。
“怎么不走了?时候不早了,我们应该回去了啊。”安晓回过头,就看到了这样一幕让人血脉喷张的情景。
“帅哥,一晚上十块钱,没有床在这里也行,我保证让你欲仙欲死……。”“非生物”转到唐洵的前面,娇嗔媚笑。
借着外面的灯光,唐洵勉强瞟了她一眼,火红的腮,火红的嘴,火红的衣裳,活脱脱一副恶鬼的摸样。而此时安晓则死死地盯着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的大腿,失了神——这穿得也恁少了些吧?齐逼也不是这么个齐法啊,明明就是露逼小短裙好不?
这一段时间,唐洵感觉被人使用了电影里的慢镜头手法,眼前这个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女人,跟三年前的混混很不一样,她不劫财,只劫色。
第五十二章 人之砒霜,我之甘饴
对于世界上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这一生都会平平庸庸,没有惊天动地的作为,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对于那些不巧刚好赶上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人来说,也许平凡一生才是最可望不可即的事情。对于别来来说是毒药的平静日子,对于他们,却是奢望。
唐洵是唐氏的二少爷,将来,也许有可能是N市最有钱的人,可他跟她母亲一样,喜欢乡下安静的生活,安哥拉公园喧闹的烧烤店,甚至,喜欢跟小摊贩讨价还价的生活乐趣。
当然,普通人的生活中,也有他不喜欢的东西,比如在黑巷子里拉客的妓女。
此时此刻,终于反应过来的唐洵掰开了女人的手,并把她狠狠地甩到身后:“你吃了豹子胆了?敢调戏本少爷!”
既然是人蛇混杂的黑巷子,红灯区自然是必不可少,妓女出没也是正常。唐洵虽然在气头上,但是在人家的地盘,他并不打算惹事。转身正想趁机溜走时,忽然一个狼一样的黑影从巷子的另一头向自己扑来。因为这条小巷太过于狭窄,几乎只容一人通过,情急之下唐洵一把把安晓推出去之后,就再没有多余的时间躲开,生生地就被黑影扑了个正着。
这不会,是早就计划好的吧?
“你是什么人?”唐洵的喉咙被掐住,说话有些艰难。
扑下来的黑影是个壮实的男人,而且有着一股不要命的狠劲儿,唐洵与他进行了好久的肉搏战才勉强把他压在身下,想看清楚来人的脸,可惜只是那么一秒钟的时间,男人就翻身过来压住了他。
唐洵不由暗自直叫苦,好好的来什么小巷子么,截拳道的功夫根本就是使不开,这不是活生生让人揍么?
“疯子!”
小巷子里传来一声大喊,这是安晓的声音。
或许,对于唐洵来说,一秒钟的时间可能远远不够看清一个人的长相,但是对于和黑影从小一起长大的安晓,却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
骑在唐洵身上的男人愣了一下,唐洵趁机压住他的双手双脚,再不给他挣扎的机会。
“疯子,这是怎么回事?”不过几个月时间没见,怎么疯子好端端的跟一个妓女摸样的女人搅合在了一起?
疯子,就是扬春风,大学时期安晓手下“四魔王”的第一悍将,上一次同学会见面时使劲在安晓身上擦鼻涕的那个。
此时此刻的疯子,正被唐洵压在身下,整个人还是一副死命挣扎的样子,面部表情极其狰狞。
安晓就像从来没有认识过他一样死命地盯着疯子,整个巷子都陷入了死一般的宁静。直到,刚刚一直站在一旁看热闹的女人夺路而逃时,安晓等三人才反应过来。
“夏妆!”疯子眼看着女人跑进黑黝黝的巷子,自己却被唐洵压在身下死命都挣扎不起来,急得眼睛都红了。这时候,安晓忽然想起侯宝宝上次说的那些话——“他找了女朋友,现在快结婚了!”
难道,就是和这样的女人?
“让他走!”安晓冷冷地说,趁还看得见女人的影子,让他去吧。
唐洵愣愣地一松手,疯子就从地上一窜而起,两三步就不见了踪影,声音却还回荡在巷子里:“我在黎叔店里等你。”
安晓忍不住笑了,但那样的笑,却带着淡淡的苦涩。她记得大学的时候,疯子的体育总是不及格,每次体测的长短跑都是她替他跑的。
安晓一行又回到了黎叔的烧烤店里,这个时候,黎叔的烧烤店刚好告别了高峰期,熙熙攘攘的只剩下几个顾客。
“黎叔,帮忙给打两盆干净的水,好么?”安晓笑嘻嘻的,仿佛一旁捂着脸、‘嘶嘶“直叫的唐洵是空气。
先前安晓在的时候,黎叔本有千言万语想要对她说,奈何那个不会看眼色的小孩一直跟在旁边,直到最后他都没能跟安晓说上几句话。这下子见安晓又折了回来,自然是喜笑颜开,只是这笑容还没展开来,就发现小门外来了两个不速之客,其中一个情况跟唐洵有点像的,似乎是安晓的小跟班,疯子。
“好,我马上去。”黎叔带着一脑袋的问号下去了,过一会儿就端来两盆温度适中的热水。安晓坐在轮椅上用毛巾给唐洵敷了敷,疯子却一只手紧紧抓住刚刚逃跑的女人,一只手用毛巾在她涂满脂粉的脸上来回擦拭。他的动作很轻,仿佛眼前的不是一个女人,是一个高价拍卖来的瓷器。
给女人擦完了脸,疯子才转过身来给自己擦拭伤口,不过那只手依然紧紧握着刚刚的女人。灯光下,安晓发现卸了妆的女人长得很是清秀可人,摸样似乎也才有二十来岁,穿着疯子大了不知道多少号的外套,嘟着嘴巴不安分的来回扭捏着。
“阿洵,你先下去跟黎叔点几个菜。”
安晓看唐洵擦得差不多了,而疯子却始终没有开口的意思,知道是因为唐洵的缘故,就想了个法子要把唐洵支开。唐洵又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这是撵人,可是,在没弄清楚这个男人的底细之前,自己怎么会放心地走开。
“你放心,他是我的好兄弟,你先去点好酒菜,今晚我们不醉不归。”安晓看出了唐洵的犹疑。
好兄弟么?疯子腾地抬起头,眼睛里有太多东西再涌动。他就知道,就算这么久没见,就算她从不跟他们说自己的事情,她依然是牵挂着他们的。他甚至可以想到,她此时此刻的笑容下面,掩藏了多少想要揍他一顿的怒气。
“这是我儿子的爸爸。”安晓伸手给疯子擦了擦他没擦到的泥污,讪讪地对着唐洵的背影进行介绍,自己现在坐在轮椅上,而且这么多年没什么交流,疯子对她难免有些防备和隔阂,所以她先简单几句话说明了自己的情况,给了疯子一点时间反应,接下来,就该他解释这一切了了。
“她是我老师的女儿,叫夏妆。她的妈妈是我大三请来给我补数学的老师。”疯子不自觉加重了握住女人的力道,从一开始的语无伦次,到最后说得浑身颤抖,眼睛里全是赤裸裸的杀气。
大三的时候,疯子打算考研。鉴于每次高数都只又几分的情况,他就用存了几年的钱请了一个家教。其实那位老师本来是不可能帮他的,但因为跟他有些亲戚关系,而且刚好又在老家修养,再加上看他实在憨厚认真,才勉强答应辅导他一个假期。
那时候的夏妆正在高中最叛逆的那个阶段,逮着谁就爱跟谁斗。家里天天来这么一个说话土里土气脸上还有一坨高原红的男人,她不由地生了调笑之心,而母亲的劝阻只会更加加重她对他的戏谑。
只是,她对他百般欺辱,百般作弄,他都是那副傻呵呵笑嘻嘻的样看着自己,跟自己说着一点都不好笑的冷笑话,几个月的相处后,她发现自己对他的感觉已经完全不同。看到他憨憨的笑,她会觉得可爱,看到他认真地思考了几何难题,她会看得失神,。也许有时候,爱情并不需要那么般配,只需要那么一刻的怦然心动。于是,美丽、高傲、家境优越并且有一大票支持者的夏妆选择了疯子这个憨憨的爱讲冷笑话的男人。
但是,疯子却拒绝了他,他不过是一个农村来的普通小孩,没钱没相貌甚至没前途,他的数学成绩依然没什么长进,他不知道能给小小的她一些什么。
然后,就是这样地理智,事情还是超出了所有人的控制。她秉持一贯嚣张的风格,跑到他学校里大闹,因而被当众拒绝的事情也在当时传的沸沸扬扬。又羞又恼的同时,她更羞更恼的母亲大发雷霆,将她训斥一顿之后关在家里,叛逆的她半夜偷偷跳窗而出,流进了一家酒吧买醉,从此四年不见踪影。
这件事,安晓完全没有印象,只记得自己新闻系的刊物上曾经刊过一篇类似的文章,没想到的是,男主角居然是一直在自己身边的疯子。
“前两个月我的一个警察朋友在……”说到了故事尾声,疯子的嘴唇已经抖得都说不出话来,吸了好大一口气才能勉强继续:“在一次成功的扫黄行动中看到了夏妆,审问她的时候,她什么都不会说,只是来来回回地念着我的名字……”
后来的事情,就算疯子不说,安晓也都猜到了。疯子看起来疯疯癫癫,憨憨傻傻,但其实他是这世界上最善良的男人。不管他有没有真爱夏妆这个女孩,不管这件事情跟他有没有关系,他都会为她负责到底。
只是,安晓没有想到这个故事最后会发展成这样子,否则,她一定会尽一切可能地阻止他们在一起,就算跟疯子绝交都在所不惜。
可惜,这些都是安晓料不到的,安晓能料到的,只是唐洵他们果然端着几盆好酒好菜上来了,如此而已。
“阿洵,刚刚疯子误会你欺负夏妆,所以才那样的。”安晓举起酒杯,为疯子向唐洵赔罪。虽然知道了唐洵并没有调戏夏妆,但因为他那狠狠地一甩,疯子打死都不愿意向他道歉。
唐洵本来没什么,但看到安晓替人家向自己道歉,心里就感觉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