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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睡的保守。
“呸呸呸呸呸,谁说我一个人住啦,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好不好?这都三年了,你怎么还是老眼光?老娘男人一大筐,想跟我上床的男人排队都排到火星上去了。”何诗诗推着安晓走进浴室:“香皂、沐浴露随便用,毛巾在旁边的柜子里有新的。”
安晓笑嘻嘻地走进浴室,左看一圈,右看一圈,然后加大分贝对着浴室外的表姐说了:“姐,怎么都啥都是女式的啊?毛巾还是hellokitty的?男式的呢?都没给你的男朋友们准备?”
哎,这个女博士表姐啊,不知道她读书把脑子烧坏了还是怎么的,三天两头地相亲,第一天在人家面前装得跟只柔弱的小鸟似的,第二天却总能用愤怒的小鸟的形态把人家吓跑,都快三十的人了,就没跟一个男人约会超过三次,不动的时候是个实实在在的美人胚子,一动就是地动山摇天崩地裂的架势。
“嘭”浴室门被某不明物体砸了上来,然后是表姐何诗诗“河东狮”样的咒骂声:“胸小小,你诅咒你,胸一辈子都这么小,一辈子分不清正反!”
………
安晓在浴室里笑得直不起腰了。
花洒的水温度适合,清洗着安晓的疲惫的同时,也释放着安晓的情绪。
其实,安晓一早就知道她和秦明的关系不和长久。大学毕业后的第三个月,安晓就发现自己怀孕了,当时她既没工作也没朋友,跟母亲的关系也是前所未有的僵硬,一点办法都没有,不得已想做人流时却被秦明拦下,并承诺带自己回M市成婚。考虑再三后,安晓妥协了,做了最艰难的那段时间的第一次妥协。
反正,曾经深爱的人已经成为陌路,反正,此身已经残破不堪,安晓已经不再想执念什么。特别是,当安晓被告知自己子宫壁天生比别人的薄,今后有可能再无法怀孕的时候——至少,孩子是自己的,安晓心想。
但,安晓真的一早就知道她和秦明的关系不会长久的,从秦明第一次来找自己的时候,安晓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她就知道——秦明眼睛里东西太多太复杂,但是唯独没有一样,爱。
他说:“安晓,我跟你结婚,我照顾你。”但安晓从他眼睛里看到了痛苦。
”哎,”安晓狠狠地甩了甩湿淋淋的头发,让自己的头脑清晰点。无论他是怜悯也好,愧疚也好,现在,一切的一切,都跟他没关系了。真正的肇事者,正不知在某个地方逍遥法外,或许,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这样一个醉酒的女人。
无论如何,安晓必须把他找到,找到了干嘛呢?呵呵,那是找到之后的事情。
不过,眼下比找人更紧迫的事情,是吃住的问题。其实,不到万不得已,安晓是不愿意来找何诗诗的。虽说安晓和她的感情从小就好,但是何诗诗住的离老家也忒近了些,要是何诗诗给家里定时电话时说漏了嘴,又或者何诗诗她老妈要是没事来串个门,那那个人半个小时之内就能杀到这里来。安晓还没准备好应对她的策略。
但是,秦明的存款并不算多,自己又没有工作,一个人带小宝,钱方面能省自然还是省着点的好,从长远角度来看,住在何诗诗家白吃白喝过渡下是再好不过的选择。况且N市的空气不错,也有利于小宝的健康成长。
只是,虽然小宝说话走路都比别的孩子慢些,但毕竟已经两岁了,这懂事是迟早的事情。你说这一个人养他吧,累点撑点估计问题不大,但要是小宝大了,问爸爸的事情怎么办呢?她这个做妈的总不能连他老爹心甚名谁都说不出来吧?从家里出来的那一刻开始,安晓就在思考这个问题。
“小宝,吃麻麻。”何诗诗一边吃力地追着小宝一边喊着N市的方言。麻麻,就是饭的意思。自从到了何诗诗家里,小宝就被禁止吃泡面了,这倒是很好的饮食习惯,但直接导致了他的食欲大减,运动量又大增。安晓曾不止一次地对何诗诗说,放着吧,他饿了自然会吃。但何诗诗每次都会火冒三丈:“你丫的小时候要是也放着让你自己吃,看你哪里来的这一身膘肉?”
安晓就郁闷了,这一身横肉是骄傲么?再说了,不是初中发育时才发的胖么?
话说何诗诗这家伙做女朋友什么的没头脑,做妈妈倒是很有一套,看得安晓都惊叹。
“喂,安晓,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何诗诗的勺子在小宝的嘴边扭来扭去,煞是滑稽。
“额,先住着吧……”
“你妹的,都住了三年了还住啊,你脑子被那小子气傻了吧你?你老实说,你是不是还想他?”何诗诗“哐啷”一声把碗扔在桌上,弹出来好多饭粒,小宝则被吓得直看妈妈。
“你说,你现在哪像个25岁的女孩子,你这衣裳,皮肤,这精神,你不如直接进养老院去算了……”
“你倒是住着住着日子就过去了,小宝呢,你有没有想过,这倒霉孩子上学了,大家会怎么欺负他?”
“你他妈要不赶紧去找个男人嫁了,我哄你出去,我可养不起白人……”
……。
“姐,你缓着点不行吗?我才刚离婚呢?”安晓有些吓到,但是“你没男人不也过的挺好”这话她是不敢当着她面说的。
“少来,离婚你妹,你丫的就当秦明是一保姆,洗衣做饭带儿子的,你几时见了辞个保姆还寻死觅活的?”
……。。|
安晓气结,这表姐这两年说话竟然是更呛人和一针见血了些。
“好吧,我……我不是在找吗?正想问问你有没有他们消息呢?”面对何诗诗机关枪“突突突”的扫射,安晓只好缴械投降。
他们?
这回轮到何诗诗愣住了,这丫头说的,是“他们”没错吧?
“额,给小宝找找,也不知道是谁……。就只好,一个一个地查过去咯……”
同学会,这是安晓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尽可能的把大学的那些家伙的都招来,然后挨个人盘问过去,就不信刨不出来!当然,首当其冲的是那四跟自己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个混世魔王——“疯子”扬春风,“猴子”侯宝宝,“顺子”唐顺,“柱子”唐翥——谁知道不是他们趁自己喝醉后擦枪走火呢?
同学会神马的,任务艰巨啊。
在N市市区最豪华的KTV里,安晓站在包间门口,精心刷过一层粉的脸笑得几乎要滴出水来:小宝啊小宝,妈妈这回可算是豁出去了,什么温度啊脾气啊都先放一边不要了,今天我就做一回刀尖上的鱼美人!说什么也得给你找个玉树临风一表人才又多金的爸爸来。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安晓那咬着筷子练了一晚上的笑容直接冷冻。
“安晓你这没良心的,你丫的这两年都去哪里了,兄弟我找的你好苦啊……”来人一边大嚎一边痛心疾首地捶着安晓的胸膛。对,胸膛,是胸膛啊!
“喂喂喂,刚从精神病医院出来的这只,麻烦。。。。。。额,先,先把你的爪子挪开下……。”安晓嫌弃地拎起来人的手,一边暗呼“痛死我了”,一边狠掐对方的大腿,因为,这货虽然停止了捶胸顿足却仍旧死死熊抱着安晓一只胳膊。
从小跟安晓一起长大的一只疯子,本名扬春风,朋友送一雅号“羊癫疯”,从安晓记事起鼻孔下面就永远挂着两条小白龙,一晃一晃地跟在她后面喊“晓哥哥,晓哥哥”——哥哥你妹呀,你才哥哥呢,你们全家都哥哥!姐姐我只不过留了个小平头,又碰巧留了十几年而已。安晓每次都想这么骂,奈何疯子妈每次都站在门口笑盈盈地十八相送,“晓啊,好好照顾弟弟啊……”
“疯子”发泄完毕,鼻子里“悉悉索索”地抬起头来——安晓暗呼不好,天哪,这货不会擦在自己衣服上了吧?这可是从何诗诗那只河东狮那里借来的。算了算了,即便他是孩子他亲爸安晓也不敢要了,还不如自己一个人带孩子来的划算。这家伙,除了穿了身西装,连脸上那两坨伪高原红的没变!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西装革履的矮瘦男人搭上了“疯子”的肩,安晓一看,居然是“猴子”侯宝宝。安晓跟猴子认识的年份没有和“疯子”的久,但是情分却不比“疯子”的少。“猴子”生性胆小,但十分讲兄弟义气,曾经在安晓高中导演的一个话剧里出演“女主角”,身败名裂后趴在安晓背上哭得那叫一个惨烈啊。安晓含情脉脉地给多年不见的“猴子”送了个秋波,并趁着“疯子”走进包厢和“顺子”打招呼的当儿柔声问了句:“觉得我身材怎样?”
第三章 叫一声奶奶带我回家
“啊……”感觉视线被遮住了一瞬,安晓才反应过来,原来某人直接“飞”进了包厢,随后安晓就看见“猴子”趴在“顺子”的身上大口喘气,两只眼睛像撞鬼一样看着安晓。
“你还给他准备了见面礼?毛毛虫还是塑料蛇?”“疯子”好笑地问。安晓白了他一眼,算是回答。
算了算了,这种半夜三更上厕所还要让女人陪的男人拿来干嘛啊?没想到几年没见人虽然吃得营养足了些,个子和胆子都没长!
安晓贼溜溜的眼神从还趴在“顺子”大腿上哆嗦的“猴子”身上转移到正在优雅地喝着红酒的“顺子”身上。
顺子,本名唐顺,哥哥唐翥,都是大学时候“四魔王”的骨干力量。看起来,这几年只有唐顺进化地最快,原本的板寸留长,搭配天然锥子脸,流行的丹凤眼,薄唇清秀又娇媚,整个一活生生的小说男主角!
“顺子……”安晓还没开口,不知道哪个不识时务的家伙突然切歌,更不知道哪个傻逼的歌那么烂MV却亮的刺眼,这么一亮就让安晓看见了原本不该看见的东西——“顺子”手上的戒指。
“什么?”顺子举起手中的酒杯和安晓干杯,安晓却被那戒指闪啊闪的闪得头晕。
“额,发型不错。”安晓呵呵一笑,心情却跌倒了谷底,随口说要去下洗手间就走出了包厢——“顺子”的哥哥唐翥是自己最后的希望了——这个在大学里被称为“柱子”的大才子,曾经写过一首让安晓三天吃不下早饭的十四行诗的奇葩男人。安晓实在不知道要不要告诉他自己未婚先孕的这个情况。
“我哥哥不会来了。”男主角“顺子”突然站在安晓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