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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譬如贞元九年,诏曰‘通商惠人,国之令典’。宪宗元和十三年,裴相公(裴度)至蔡州发现夜禁引起人民不满,就下令‘不复以昼夜为限,于是蔡之遗黎始知有生人之乐。’在政治上,朝廷也破除唐初对商人‘必不可超授官秩’的作法,使得许多商人‘尽居缨冕之流’。在经济上,朝廷也减轻对商人的重剥苛征,一度出现‘官家不税商’,‘关梁自无征’之况。因此,商人的地位大大提高。一方面,商人获利丰厚,‘五方之贾,以财相雄,而盐贾尤炽’,‘所费百钱,已得十倍赢’,‘子本频蕃息,货贩日兼并’,以至于使得许多商贾成为国中巨富。如裴先‘货殖五年,致资财数千万’,王元宝都中巨富,‘常以金银叠为屋,壁上以红泥泥之。……又以铜线穿钱,于后园花径中,贵其泥雨不滑也’。”
黄崇嘏叹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李曜对这种态度不以为然,正色道:“经商能致富,商业活动自然成为受人羡慕的职业,商人贾客自然精神舒畅,怡乐自得。所谓‘生为估家乐,判尔乐一生’,‘行止皆有乐’等说,未必没有道理。”
黄崇嘏微微皱眉,她非是商人世家出身,多少仍有些抵触。
李曜却也不以为然,只是道:“掌握了巨量资财的商人,必然要求政治上获得更高的地位,更多的权力。此时的朝廷便顺应时势的发展,为商人参与政治开了路引,从而形成了盛极一时的商人作官、官吏经商的官商一家的现象。当然,这种官商一家的现象,并非出现于我朝,其实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西汉时,晁错就对这种现象发表议论说:‘因其富厚,交通五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不过我朝发展得尤盛。富商大贾为了给自己的商业经营带来稳定的意想不到的便利和效益,不惜以重金行贿,钻营勾结权贵豪门。元稹诗中所谓‘先向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就是指此而言。有些巨商,干脆输钱捐官,如江陵巨商郭七郎输钱数百万,买到了横州刺史的官。穆宗时,‘商贾胥吏,争赂藩镇,牒补列将而荐之,即升朝籍。’刘禹锡曾对这一商人贾客经商谋利富比封君,贿赂公卿的现象作过描写。他说:‘贾客无定游,所游唯利并,眩俗杂良苦,乘时取重轻……徼福祷涛神,施财游化域。妻约雕金钏,女垂贯珠缨,高赀比封君,奇货通幸卿’。”
黄崇嘏简直有些弄不清李曜的立场了,他作为朝廷右相,说起朝廷的丑闻居然一点也不避讳,连怪异都没法形容了,简直就是诡异。
不料李曜似乎全未发觉黄崇嘏面色有异,仍然说得极是兴起,甚至有些眉飞色舞:“许多官吏面对经商能获厚利的机会,自然跃跃欲试,遂直接参与经商活动,或与商人合伙,或自行经营。于是各级官吏经商谋利之风愈演愈烈,上至王府朝廷中的百官公卿,下到地方上的藩镇州府,都争先恐后地设置行铺邸店,服鬻求利。如金吾大将军、光元节度使王宗,乘时贸易,富拟王者。朝廷屡发敕令禁止官吏经商,如天宝九年诏曰:‘南北卫百官等,如闻昭应县两市及近场处,广造店铺,出赁于人,干利商贾,莫甚于此。’德宗大历十四年的赦书说:‘王公百官,……如闻坊市之内,置邸铺贩鬻,与人争利,并宜禁断。’武宗的敕文中也曾说:‘如闻朝列衣冠,或承华胃,或在清途,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地方上的军政大吏如节度观察等,也多做生意,‘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各托军用,实私其利息。’朝廷也深知商品经济观念影响深远,官吏经商已举世滔滔,积重难返,遂不得不承认现实,变更法令,改为所有官吏在乡村及坊市开设邸店,经纪求利,一律按照百姓例差科,不得有特殊优待。这实际上是取消了以前的禁令,默许官吏经商。例如:‘诸使、诸军、诸司人在乡村及坊市店舍经纪,准前后敕文,收与百姓一例差科,不得妄有影占’。‘应属诸军、诸使司等在乡村及坊市店铺经纪者,宜与百姓一例差科,更不得妄有影占。’都是其中明证。”
黄崇嘏终于忍耐不住,道:“正是由于官商合一,互为依托,致使国家商税日蹙,不法商贾获利丰厚。白居易曾说,由于盐商等‘皆多藏私利,别营稗贩,少出官利,唯求隶名,居无征徭,行无榷税,身则庇于盐籍,利尽入于私室。此乃下有耗于农商,上无益于管权明矣’。这种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自关以东,上农大贾,易其资产,入为盐商。’他认为,商盐获利丰厚是与盐商直属朝廷管理的体制有关的。因此在《盐商妇》一诗中写道:‘盐商妇,多金帛,不事田农与桑绩……婿作盐商十五年,不属州县属天子。每年盐利入官时,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盐铁尚书远不知’。”
李曜见她居然知道这一点,颇为意外,不过却并不反感,反而笑道:“说得是,继续说。”
黄崇嘏脾气上来,也不管会不会得罪了这位朝廷右相,继续道:“这种官商结合的经营方式,既不能保证政府垄断全部收入,又不能对商人的利益进行调节,造成盐税流失于私人手中与农商利益的巨大反差。因此,他把利归商人作为政令失度的主要标志,认为‘使幸人奸党,得以自资’者,此乃‘政之疵,国之蠹也’。因此,他认为朝廷兴利除弊的首要任务就是‘沙汰奸商,使下无侥幸之人’,破除这种官商合一,互为利用的管理体制。”
李曜见她一脸正气地说来,不禁笑了起来,点头道:“白乐天公的见解是有一定的合理性。”见黄崇嘏对这个评价似有不服,摆手制止,道:“不错,商品经济观念的发展,几乎摧折了官定的‘抑工商’国策的影响,从而使工商者的地位不仅能堂而皇之地‘尽居缨冕之流’,而且力过吏势,横行天下,‘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成为‘上客’。有些巨富甚至敢与君王同座论事,如富商邹凤炽,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邸店园宅,遍满海内,四方物尽为所收,又曾谒见高宗,请市终南山中树,估绢一匹,自云山树虽尽,其绢未竭……”
对于农工商问题,李曜的思考不是一年两年了,对于其中的情况也算思考得比较透彻,他现在所做的,按照后世一句名言来讲,其实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要知道商品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土地兼并的加速,促进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那么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通过经商敛集了巨量货币财富的商人,一方面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消费,把大量的货币投入市场,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农产品、手工业品,促进了市场的活跃与货币流通的加速周转;另一方面,他们又把触角伸进最重要的财富代表——土地之中,进行土地买卖。
这样,土地急速集中,占有少量土地的小农加速丧失土地而破产,成为游离于土地之外的要素,被迫抛入市场,或受雇于大土地主,成为庄园中的佃客或租佃人,或卷入城市,成为手工业生产的后备军和补充人,这样又为庄园主和手工业主提供了再生产的前提,加速了大土地所有制的发生和成长。中唐以后,大土地庄园迅速形成,国家被迫采用不抑兼并、不立田制的措施,这表明大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已成必然趋势,不可阻挡。在唐以前,商品经济也间有发展,土地兼并之势也很厉害,但始终未形成中唐以后的大土地所有制形式,国家利用政权的力量从宏观上能够进行有效地干预和调节,其原因就在于中唐以前的商品经济发展,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实质上看,还没有产生突破性的力量。
培养与军事相关的重点垄断性“国企”,培养民间各行业大商人集团,培养大批量小商人分流,无疑就是李曜在工商业上的主要目标。至于农业,仍然是机械大生产之前的重中之重,但李曜绝不会用抑制工商来实现。他觉得,自己乃至整个河东河中集团对于科技的鼓励与重视,迟早会引起质变后的量变。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智乾却忽然道:“古者藏富于民,民财既理,则人君之用度无不足者,是故善于富国者,必先理民之财,而为国理财者次之。如今右相麾下两大军械监财势雄于天下,大唐钱庄更是连朝廷府库亦难以比拟,试问右相,敛财如此,真可谓守正耶?”
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四)
“如今右相麾下两大军械监财势雄于天下,大唐钱庄更是连朝廷府库亦难以比拟,试问右相,敛财如此,真可谓‘守正’耶?”
“嗯?”李曜微微诧异,转头朝智乾望去,问道:“请教阁下高姓大名?”
智乾拱手道:“不敢劳右相下问,鄙姓何,贱名知浅。”
李曜笑道:“倒是个好名字,知浅,知浅……这与韩昌黎公的‘退之’正有异曲同工之妙。”
智乾谦逊道:“岂敢与韩公相提并论。”
李曜沉吟一下,道:“理财之事,你方才说得甚好,善于富国者,必先理民之财,而为国理财者次之。不过,你提到某所实际控制的两大军械监与大唐钱庄敛财,这就对某的用意揣度得太过肤浅了一些。”
黄崇嘏心道:“这话虽然说得冠冕堂皇,不过推托之意明显,不过也是,李右相权倾天下,岂会为一白衣解释自己施政意图?随意搪塞过去也就是了。”想归想,心中仍不禁有些失望。
智乾却不服气:“若说两大军械监所为,或可言其工极巧、其势须大,非寻常百姓可自行为之,须得由节帅王府甚至朝廷出面,才能有今日之盛。然则大唐钱庄竟然将朝廷当作寻常白衣,放贷收息,这不是本末倒置,又是什么?如此还不能称之为敛财么?”
李曜心道:“要回我北山军营路途不近,便跟这人说说也是无妨,此人虽不知我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