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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第5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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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损害了农业的发展。因此,主张‘抑工商’的先贤认为‘工商众则国贫’,即从事工商的人多了就造成国贫,他们主张‘省商贾之数’,即减少从事工商的人数,来发展农业。他们的‘抑工商’只在于抑制工商人数的过快发展,而并非抑制工商业本身的发展。因此,这种‘抑工商’的思想,是生产力发展水平比较低的产物,是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的。只有到生产力发展至一定程度,‘抑工商’才成为一种保守的思想。”

黄崇嘏总算找到一个可以开口的机会,问道:“那么,右相之所以选择农商并举,莫不是认为如今,这‘生产力’便已经发展到了必要的程度了?”

李曜哈哈一笑,道:“你这样说,大致上倒也没错,只是细节上还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抑工商’作为一种治国国策而不是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或‘观念’,在我大唐以前的历朝历代中,几乎无一例外地成为一种主导政策得到贯彻和执行。秦统一后实行‘上农除末’的政策。汉代则把抑商政策推到极致,朝廷著令规定‘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市井之子孙不得仕宦为吏。’魏晋时期,朝廷从政策上抑制工商业的发展,‘抑末’发展到‘贱末’,甚至朝廷还颁布侮辱性的法令,使工商业者‘一是着白履,一是着黑履’。这种抑工商的政策都是针对私人工商业的,而对国营工商业,历代政府都采取专查、垄断、均输、平准的方式加以调控,使其发展,以利于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和特权人物的享乐需要。尽管这种国营工商业效率低下,对农耕生产方式的破坏力很小,但它终究支撑着历代工商业的延续和发展。因此,某以为在理解抑工商政策时,必须把‘抑私’与‘扬公’区别开来。”

黄崇嘏第一次听到这种公私分开而论的观点,不禁觉得新奇。其实这种观点对于生活在国有、私有并行发展时期中国的李曜来说,就太寻常了,什么“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的争论,在他穿越之前的中国,不知道争论了多少年。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曜思索着道:“抑工商是一种政策而不是一种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观念或思潮,因而带有公开的强制性,它只会对某一朝代、某一时期的经济发展具有影响力,而对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则比较小。相反,重视工商业的发展作为一种观念或思潮,却始终在历朝历代社会中潜意识地发展着,甚至成为支配百姓的一种思想意识……某曾经细细思量,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抑工商作为国策而工商却屡抑不止,且代有发展,原因就在于此。汉时晁错就曾意识到这一点,他嗟叹道:‘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他的这句话道出了一个真理:即‘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这也表明,历代皇帝或者朝廷人为地制定的一些政策,虽然能起作用于一时,但时代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

黄崇嘏吃了一惊,又奇道:“方才那句话,就是‘君主们……”那句,怎的听来这般怪异?”

李曜笑着摆手:“那是极西之地某国一位贤者的话,乃是译文,因此听来有些怪异。”

黄崇嘏点点头,却仍问:“可右相刚才这话,仍未回答某之前那个问题。”

李曜哈哈一笑:“你倒是执着得很,不过也好,治学当严谨,求真须执着。”

他略微顿了一顿,组织了一下语言,道:“我大唐仍然把‘抑工商’作为国策。开国之初,为了恢复战乱后遭到破坏的经济,朝廷对于商贾所进行的商业活动,在时间、空间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和控制,商贾被称为‘贼类’、‘杂类’。法律规定:‘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高宗时,‘禁工商不得乘马’,‘有市籍者不得官,父母、大父母有市籍者,亦不得官。’还规定工商杂类人口只准穿白衣。不许商贾人仕,同时亦不准有官阶的人入市,以表示对商人的贬抑。如贞观元年十月敕:‘五品以上,不得入市’。‘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上,素自执工商家,专其业,皆不得入市’。就是到了以后,一些士流仍坚持‘工商之子不当仕’的原则,朝廷还利用经济措施,抑制工商业的发展。武德元年,朝廷按资产定户征收户税,商贾等级即被列为上等户。代宗大历四年,敕令更对商贾加税二等。安史之乱后,朝廷财政上捉襟见肘,在江淮、蜀汉等地大肆掠夺富商,所有‘豪商富户,皆籍其家资,所有财货畜产,或五分纳一,谓之率贷,所收百万计,盖权时之宜。其后,诸道节度使、观察使多率税商贾,以充军资杂用。或于津济要路及市肆间交易之处,计钱至一千以上,皆以分数税之。自是,商旅无利多失业矣。’朝廷还对商贾的买卖也加以课税,甚至税及死者,商贾受到严重苛剥。两税法实行之初,法令规定:‘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第二年,又‘以军兴,十一而税商’。由于朝廷采取的抑工商政策,因此,唐初之时,商人的地位很低。这一点可以从隋文帝开皇十六年的诏令和太宗贞观年间对房玄龄的谈话中可以看出:‘初制工商不得仕进。’这个,想必你该知晓。”

黄崇嘏点点头:“自然知晓……太宗初定品官,令文武官共六百四十三员。顾谓房玄龄曰:‘朕设此官员,以待贤士,工商杂色之流,假令述逾侪类,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然否?”

“不错。”李曜点点头:“朝廷实行抑工商的政策,但在世家名流乃至民间,与抑工商国策相左的重商思潮和观念,却在暗中得到了发展,特别是中朝以后,发展更为明显。可以说在学术上开启了对商业重新认识之先。这一方面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抑工商观念的猛烈冲击使然。另一方面则是一些有一定政治远见的士大夫,包括一些儒家代表人物,勇敢地正视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抛弃传统的抑商轻商观念,从而使商品经济观念在社会上得到了加强。”

这下又出现了一些新奇词汇,幸而黄崇嘏聪慧异常,前后联系,才能大致理解。

李曜却并未在意这些细枝末节,只是继续道:“这种重视商品经济发展的观念和思潮,在国朝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名流之中,公开反对工商业者很少,而赞美商业者日益增多。譬如陆宣公(陆贽),就认为国家的任务是使‘商农工贾、各有所专’,使他们能‘咸安其分’;以儒家道统继承者自居的韩愈,不仅主张农工商并重,并为在盐专卖中受到损失的富商大贾鸣不平,还为蓬勃兴起的海外贸易唱赞歌。正统的儒家先贤陆韩的观念尚且发生了如此之大的转变,其他先贤就可想而知了。我朝著名能臣刘晏,则公开地利用商品经济原则来改革财政,发展社会经济。可以说,在这一时期,为商品经济发展唱赞歌的思想和观念非常盛行,并且成了名流思想中的一个主流。”

黄崇嘏笑道:“莫非正是如此,右相才敢如此肆无忌惮?”

李曜见她笑得狡黠,也不禁好笑,但却申明:“这虽是一点,但重视商品经济的思潮或观念,却不仅仅在名流之中引起巨大回响,对当时的社会风气,也是一大冲击。当时社会上一反传统的瞧不起经商的观念,把经商看成是人们的一个重要职业,甚至是主要职业。因而从事商业经营的人非常多,稍有一点才能和资力的人,大都去服牛骆马,以周四方,贾郡国无所不至,以贩运有广大销路的远方异域的特殊商品,使‘奇怪时来,珍异物聚’。这种经商热的情况,在许多诗作中都有反映。”

他举例道:“客行野田间,比屋皆闭户。借问屋中人,尽去作商贾。官家不税商,税农服作苦。居人尽东西,道路侵垅亩。采玉上山岭,采宝入水府。”

黄崇嘏读诗未必比李曜少,尤其对唐诗,更加熟悉,当下便接口道:“金陵向西贾客多,船中生长乐风波。欲发移船近江口,船头祭神各浇酒。停杯共说远行期,入蜀经蛮远别离。金多众中为上客,夜夜算缗眠独迟。……年年逐利西复东,姓名不在县籍中。农夫税多长辛苦,弃业宁为贩宝翁。”

李曜哈哈一笑,赞了几句,黄崇嘏谦谢了。李曜便又道:“可见,商品经济观念已经成为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一种思潮,以至于‘屋中人尽去作商贾。’原来孜孜耕种的农人,现在被日益勃兴的商品经济观念大潮所裹挟,转而经商谋利。你看他们那种孜孜谋利的形象,‘金多众中为上客,夜夜算缗眠独迟’,诚可谓维妙维肖。”

黄崇嘏点头,心中也不禁被李曜说动。

“至于商人怎样经商谋利,也有许多生动的描写。元稹在《估客乐》中说:‘估客无住者,有利身即行……父兄相教示,求利莫求名。求名有所避,求利无不营。……所费百钱本,已得十倍赢。颜色转光净,饮食亦甘馨。子本频蕃息,货贩日兼并。’这其中‘求利莫求名’一语,既是他对长期实行抑商政策造成对商人的压抑的宣泄,同时也表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意识观念发生了大的转变,经商牟利不再需要遮掩了。”

黄崇嘏闻言一震,迟疑道:“这……是商贾之辈地位提高之像。”

李曜猛一击掌,大声道:“不错!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使城乡中寻常百姓的商品经济观念日浓,而且连朝廷官吏对商业与商人的态度也有明显改变。他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以贫求富,农不如工,……末胜于本’这一现实,并且能审时度势的放松对商业的各种限制,以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譬如贞元九年,诏曰‘通商惠人,国之令典’。宪宗元和十三年,裴相公(裴度)至蔡州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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