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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命天子-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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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费心的想,此时有人咚咚击响衙门口的大鼓,灯火初上,简旭看去,是一个半老不老的妇人,身体却也肥硕,击鼓相当有力,她身后跟着一干人等,大多是家庭妇女之流,不知是给妇人前来助阵的,还是来看热闹的。

立即,衙门里有当差的出来,叽里呱啦的询问一番,然后把妇人带去公堂,一干家庭妇女就跟着,简旭也就半遮脸面的混了进去。

大老爷一拍惊堂木,简旭吓了一跳,偷眼观看县爷,年纪不到四旬,相貌平平,却也是正气凌然,此时他就糊涂了,这个知县大人怎么看都比那周先生年轻顺眼,为何知县夫人要偷腥?姓周的也不会比知县大人有钱,真是饱暖思yin欲。

“下跪何人?有何状告?可有诉状?”大老爷发问。

堂下妇人跪倒,“回禀县爷,事发紧急,是以无有诉状。”

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须先递状子,所谓的状子,官方称谓“诉状”,颇似今天的起诉书。这份状纸,要写清案由与事实,一般百姓不识得字,都有专门的“代笔”。递了诉状才能启动办案,这是程序。

这县爷看起来很好说话,虽然没有状子,也开始审案,询问妇人状告何人,因何事情。

老妇突然就扑倒在地,哭天喊地,委屈的不行的架势,“老妇崔氏,嫁为李家妇,现状告儿媳何氏,我儿大郎,尸骨未寒,她就要改嫁,是为不忠,我们老夫妻两个无人侍奉,是为不孝,而我儿三郎,年纪尚幼,无人照看,是为不仁,如此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女人,请老爷判她罪责。”

简旭一听,原来是婆婆状告儿媳妇。

县爷立即派衙差去把被告带到公堂。

被告带到,简旭一看,年纪轻轻,也就是二十挂零,衣着朴素,面庞老实,见了老爷翩翩而拜。

县爷喝道:“堂下可是何氏?”

女子又拜:“正是民妇。”

县爷又道:“现在你婆婆状告与你,说你夫婿尸骨未寒,你却要改嫁他人。”

何氏道:“我夫君故去已过一年,如何说是尸骨未寒。”

老妇崔氏在一边吼道:“当初你说要为我儿守节三年,如今刚过一年而已,你就要改嫁,这件事有诸位邻里可以作证。”

围观的那些家庭妇女叽叽喳喳的议论的议论,批评的批评,撇嘴的撇嘴,显然是对何氏的作为一致反对。

何氏看来是个不善言谈之人,被老妇一问,立即闭口不言。

老妇就咄咄逼人,历数儿媳妇的不是,无非是刚刚那套,他们老夫妻无人侍奉,小叔子年纪尚小,等等。

何氏也不敢大声说话,悄声辩解道:“公婆也刚五旬,叔叔却已十八,如何是不孝不仁不义。”

老妇不依,也很健谈,历数古代的贞洁烈女,满口仁义道德,把个儿媳何氏批得是体无完肤。

简旭看那何氏泪眼汪汪,紧咬着嘴唇,也不敢反驳,似有隐情,却又难以启齿,被婆婆的一顿骂,开始啼哭。

县爷被老妇说动,而他本身就是个正人君子之类,饱读孔孟之著,对有违祖宗礼法,僭越道德礼教的人是深恶痛绝,既然何氏你当初说要为丈夫守节三年,如今翻云覆雨,实在是可恶,他对何氏申斥一番,就要下判词,简旭情急,突然走出围观的人群,喊了声:“等等”

县爷和众人都一愣,看向简旭,衙差过来就推,简旭立定,衙差费了好大的气力,却推他不动,又举起棍棒,喝骂道:“大胆刁民,敢来公堂之上闹事。”

简旭道:“在下并非闹事,我只是有几句话要对县爷讲。”

知县看看简旭,昂首挺立,器宇不凡,非一般刁民之态,于是喝退衙差,对简旭道:“你是何人?有何事要对本官讲?”

简旭道:“我不是何人,我讲的话也不给何人听,素闻县爷公正廉明,就来凑个热闹,听了一堂,感触颇深,某有一言,但事关机密,需借老爷的墨宝一用,单请老爷一个人过目。”他虽然心里想骂县爷,嘴上却不敢说,若直接就说你审的什么狗屁案子,偏听偏信,不求甚解,草草了结,那县爷的官面何存,一怒之下,还不立马就判了,这是简旭怕的,所以得迂回一些,看这县爷不似一般的糊涂脑袋,应该能点醒他,不然,说再多恐怕也没用。

县爷又打量他一番,见他说话不卑不亢,态度自若,绝非凡人,就给他个机会,看看他有何话说,便对身边的类似师爷的官吏点点头,官吏立即去取了笔墨给简旭。

虽然何氏言语不多,但简旭看出,她的公公婆婆都很年轻,小叔子却已长大,丈夫也死了一年有余,感情不代表生活,死去的人走了,活着的人还得继续生活,怎能不允许改嫁呢,这是沉重的封建思想对妇女的禁锢,所以,他要帮这个何氏。

简旭想起一个故事,清乾隆年间,一寡妇想改嫁,但遭到家人与邻居的阻挠,她就向官府呈上状子:“豆蔻年华,失偶孀寡。翁尚壮,叔已大,正瓜田李下,当嫁不当嫁?”知县接状,挥笔判了一个字:“嫁”

他提笔,一挥而就,把原来的诉状做了修改:“青春年华,孤夜织麻,翁偷窥,叔油滑,满城飞闲话,当嫁不当嫁?”更加的直白,把事情的程度说的更加的严重。

写罢,递与小吏,小吏接了呈给县爷。

县爷看了一遍,吸口气,思索一番,再看看简旭,点点头,然后大笔一挥:准嫁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三十章 计诱

简旭几个字,让案情峰回路转,他正是利用了县爷对孔孟之道的尊崇。这何氏年纪轻轻,也非丑陋不堪,家里有个正值壮年的公公,另有个正值青年的叔子,人说寡妇门前是非多,看何氏门里的是非也不会少,不是有扒灰这一说吗,想这县爷不会不懂,你若是不同意何氏改嫁,那才是对孔孟之道的亵渎。

他所料不差,县爷最初对何氏是气氛非常的,认为她不守妇道,丈夫虽不是新死,也不过年余,竟然急着改嫁,所以要判她有罪。可是简旭一行字,让县爷思想来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明白何氏正因为恪守妇道,为逃避闲话才想改嫁,所以判了准嫁。

何氏也懵,正被老爷申斥吓的惶惶然时,却因为这个陌生的公子几句话,又递了一个什么东西,竟然被准嫁。跪地叩拜,对县爷千恩万谢之后,偷偷去看简旭,自己根本不识得此人,他因何要帮自己?心下诧异,百思不得其解。

那崔氏可不是个省油的灯,一听说儿媳要改嫁,也不管天晚,就来击鼓告状,本以为凭自己的巧舌如簧,加上邻里这些姐妹的人气,能够胜出,谁知却促成了何氏改嫁的合法化,不禁冤啊冤的喊,寻死觅活的大闹公堂,被衙差哄了出去。

闲杂人等退下,县爷走下公堂,朝简旭拱手,“敢问阁下高名?缘何来此?与那何氏是何种关系?”

简旭还礼,“在下简旭,偶路此地,与何氏并不相识,不过慕大人之名,前来听案,见那何氏面上似有难言之隐,又憨厚朴实,不敢说出,才出此下策。”说完告辞。

县爷挽留,被简旭推辞,他要找的是田氏,是县爷的夫人,不过是偶然碰到何氏的案子,仗义相助罢了。

出了衙门,回到湖西村,暂且不表。

再说县爷,回到内堂还是赞不绝口,对简旭的才智甚为钦佩,夫人田氏过来询问,县爷便讲了过程。田氏直恨自己懒,怎么就错过了这样精彩的一幕。又问这个简旭的人去了哪里?县爷摇头,回答不知。

田氏这个人,有些神经质,自幼秉承家学,饱读诗书,因为其弟弟不学无术,父母就更视她为掌上明珠,可是田氏,书读多了,有些愚,而且偷看了很多才子佳人的段子,就一头扎进去,难以自拔。嫁的县爷,本也是有些才华的,但一心只在仕途,对妻子关心甚少,也不会说什么“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话来哄,更不懂抛电眼,玩深沉。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田氏无意之间认识了周先生,就突然回到了少女时代,重新拾起恋爱的感觉。

周先生才学有限,但风花雪月之事很懂,了解了田氏的喜好,便使劲浑身解数的来哄,喝酒不叫喝酒,叫举头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睡觉不叫睡觉,叫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反正是极尽所能的,搜肠刮肚的,用风光旖旎的、哀婉动人的、意味深长的诗词句子来哄田氏。

就这样,王八瞅绿豆,两个人对上了眼。为了掩人耳目,便去田氏的娘家幽会。这事当然被田氏的弟弟田少知道,以此为要挟,周先生,就和他走到了一起。

田氏就喜欢有才学的男子,只可惜深处闺中,认识的人有限,又恨自己不能像蔡文姬一样,哪怕被匈奴掳去,过一种轰轰烈烈的生活,不似自己这般,除了吃饭就是睡觉,死水一般。

听说公堂之上来了高人,几句话就逆转一个案子,这田氏,就想见识,又侧面的打听了一下衙差,都说此人仪表出众,这让田氏,更加的心痒,但听说人家走了,唯有叹气的份。

第二天,简旭继续往碧水镇,巧的是又看到周先生和田氏两个约会。

这次是在酒楼,不过有田少的提醒,周先生也不敢与田氏出双入对,分开前一个后一个的进到酒楼的雅间。

一见面,田氏就要看诗,昨天说好的,再见面就写给自己。

周先生期期艾艾,犹豫半天,原来是没有写出来,田氏不高兴了,“周郎,莫不是在欺骗奴家?”

周先生急忙解释,“最近太忙,改日一定写。”

田氏气道:“人家为何能在当众之下,瞬间成句,而你自恃才高,这些天了,连一诗都写不出来,究竟是何事让你如此烦心?”他说的瞬间成句,是指简旭。

周先生叹气道:“女儿即将出阁,却无半点陪嫁,岂不让人笑话,我这十年寒窗,算是无用了。”

田氏轻轻一笑,原来如此,这不难,全部都从我这里出。

周先生高兴的高举双手,作揖道:“佳人厚意,让我汗颜,不觉灵感突来,我就口占一。”然后站起来,摇头晃脑就要吟咏。

田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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