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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肴,大老远跑来当你的救世主,你早腐成朽木,拿去当柴火都不够资格!还敢对我不客气!”
“我又没喊您来!”树一点不示弱,“我以为树妖姐姐会来。她比您好多了,不喝酒,也不会随便打我的头!”
“打你的头?!”九厥哭笑不得,故意又拍了一下树丫,“我就是想把你打聪明些。你的树妖姐姐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你这么一棵蠢树,长了几百年了,光长个不长智慧。你以为你垂死之际发出的‘信号’,能传到我这儿已经是奇迹了,还指望她能听到?”她那会儿不知道在地球的哪个犄角旮旯里玩儿呢,你以为你那初级的心神传音术是卫星电话么。亏得我一直留在中国,哪儿也没去,不然,等你树妖姐姐回来,也只能给你收尸了。”
“我不够聪敏,也要怪您。我刚被种下的时候,您就以庆祝我新生为由,喂我喝了一大壶酒。您知道,未成年人不可喝酒,会有损脑部发育,而我身为未成年树,酒也是有害的!”
“未成年树……”九厥哈哈大笑。
几天前,这棵会讲话的树,树根尽断,奄奄一息,幸而还有力气使出那心神传音的法术,讲求救之音传给了唯二能听到它的人,一个便是他这酿酒仙官,另一个自然是将它种在此的,它的偶像――树妖裟椤。只怪它太过虚弱,传出去的法术距离有限,只被九厥听到,那远在异国的树妖自是浑然不知。
“你确定没有看清楚,袭击水墓的人是谁?”九厥止住笑声,突然问。
“我都讲了六百次了,只见了一团云雾,时明时暗,速度奇快,直下到水中,我连还手的时间都没有,便被那云雾里的利器割断了树根。”树长长的叹气,很是愧疚,“我受树妖姐姐之命,在此守护水墓数百年,一直平安无事,那些觊觎水墓中宝物的虾兵蟹将们,连靠近水墓的机会都没有,莫说他们,;连这里的洞庭龙君都对水墓敬畏有加,从不敢骚扰。”
“这就有趣了。”九厥挠了挠鼻子,“得是多大胆的家伙,才敢如此明目张胆……”
洞庭湖上,君山之中,湖中有湖,树照水墓――这棵生在水里的树,用她柔韧强健的密密树根,将这位于深水之下的墓地紧紧缠绕,用最简单有效的方法,保护着长眠在墓地中的人。它的树妖姐姐告诉它墓中那个叫诸葛镜君的女子,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的女儿。在她活着的时候,她保她周全,它逝去了以后,她仍要保她安宁。所以,它被树妖姐姐种在了这里,她将这块隐秘的水下墓地交给它看守,任何不速之客,不得靠近。
可是,数天前那从天而降的神秘家伙,轻易便突破了它的防御,打开了数百年来未被人踏足的墓地。它在奄奄一息的当口,只记得那团东西来也快跑得也快,在墓地里盘旋了一圈,也没有干什么出格的事,便走了。
“您方才不是进了水墓么,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了么?”树问他。
九厥的双腿悬在半空,很无聊地晃悠,说:“对啊。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袭击者干净利落。”他顿了顿,狡黠一笑,“不过,这家伙拿走了水墓里的一样东西。”
“是什么?”树有些着急了,它没有亲眼见过水墓之中的情景,只听它的树妖姐姐说过,水墓中有很珍贵的东西。也正是这东西,常常惹来些水妖精怪在附近盘旋。
“告诉你有什么用,难道你还能把它找回来不成。”九厥又敲了敲它的“头”,“安心养伤吧你,少说话。”
树又叹了口气,沮丧地沉默了。
九厥又躺了下去,双手枕在脑下,望着渐渐高升的月亮。
其实,他不为赏月,也不为醉酒,这一趟洞庭之行,到了最后,变得并不仅仅是为一棵树疗伤那么简单。
水墓之中的诸葛镜君,逝去数百年,尸身不腐,宛若深睡。
与防腐技术无关,只因她的身体里,曾有一半仙家血统――水神子淼,凡女雪裳,她的亲生父母。
子淼没有见到女儿的出世,在那场惩罚他与凡女相恋为名的大旱里,他用他全部的精元化为甘霖,救苍生于灾劫。
所有人都以为四方水君子淼,在那一场甘霖里形神俱灭。殊不知,在他决定化身为雨前,曾从自己的眉心取出一滴水珠,封在一只手镯中,留给了未出世的女儿。
这水珠,是他精魂的一部分,是他留在世上的,唯一的,照看与陪伴女儿的眼睛。
这只镯子,从诸葛镜君出生起,便一直戴在她的腕上。
被抢走的,正是这只镯子。
因为这镯子里有水神的“眼睛”,当知道这件事的妖精越来越多时,得到“水神之眼”便成了他们最大的愿望,它们相信只要沾了水神的仙气,自己的修炼便能一日千里。
这也是那树妖将这棵笨蛋树种在这里的根本原因。
当然,这一系列的背景资料,他并不打算跟这棵并不太聪明的树讲,太费神。
他从水墓中上来之后,在树上思考了蛮久,到底是什么家伙抢走了水镯?
以笨蛋树的描述,这家伙绝非修为低浅的小妖,若本身已经够强大,又何须抢走这“水神之眼”以助修炼?!
奇怪哉呼!
九厥翻了个身,看着身下那片沉睡的湖水,它那么安宁,连一点波纹都没有。
但,为何总觉得,有些看不见的东西,正在水下蠢蠢欲动,呼之欲出?!
他皱起眉,任自己的迷惑化进月光里。
7
随意挑了个方向,在我认识以及不认识的街上慢悠悠地走,我在这座城市生活了一年多,却在今天才第一次认认真真看它的面容。
忘川市,遗忘的忘,河川的川。
街上的灯光,分外灿烂,处处流光溢彩,跟平日里并不一样。沿途好些街口,拉起了大大的横幅,内容相同——花灯夜会,共庆元宵。
又是一年上元时。我大约是选了个热闹的方向,越来越多的孩子,举着各式的花灯,嬉笑着朝前跑,富期货是情侣,每一对都脸带笑容,携手而行。
我闹不明白自己了。我没有生气,但笑脸不再;我没有难过,但避人千里;我没有疲累,但足如缚铅。
人群中的喧闹越来越大,夜空中绽放的烟火连绵不断,每一次的闪光,都照亮无数张快乐又兴奋的脸。不觉间走到了市区里最大最繁华的步行街,今年的花灯会正在这一整条装饰一新的街上热闹进行,盛装的人们摩肩接踵,街道两旁塞满了贩卖各种小吃与有趣玩意儿的摊子,临时搭建的舞台站满艺人,一路上还有挂在绳上的各色灯谜,围满揣测的人们。大家都在尽情挥洒对这古老节日的热忱。在这样的时候不欢乐的话,真是种罪过。
我选了个离人山人海最近的地方,在步行街对面的街沿上坐了下来,能看到对面的一场光彩繁华,总还不至于太凄清。一切都在游动,唯有我是静止的。
忽然,一只顽皮的兔儿灯“跳”到我面前,做得极精巧。白而薄的纸,被细篾条撑得圆浑饱满,一截蜡烛在这兔儿肚子里燃得正亮,红彤彤的兔眼因了烛光的晃动,变得一眨一眨,有趣得很,看上去就很欢喜。
满街的花灯里,都是用的灯泡,唯有这一只,用的是蜡烛。它成功地破坏了我的静止。
“用灯泡多好,亮的够久,还安全。现代的人都用这个。”我戳了戳兔子头,对我身后的人讲。
“还是蜡烛适合我这样的老人家。”子淼笑着从我身后的阴影里走出来,提着他的兔儿灯,坐到我身边,“灯泡太死板,不及蜡烛生动。”
“蜡烛会烧尽的。”我看着摇晃的烛光(。电子书),“这让人难过。”
“正因为会烧尽,才更值得珍爱。”他把灯提的更近些,那张明亮美好的脸孔,仿若变成了另一盏灯。从他一来到我身后,我就知道了。他的出现,永远出乎我的意料,但又总是万般自然,不会惹来任何不安。
“你知道什么是灯泡?”我突然笑出了声,转了话锋。
“虽然我空缺了千年时光,但这并不妨碍我重新认识这个新的人间。”他戳了戳我的头,“不要小看神仙的悟性与适应力,尤其不要歧视一个被穿越的老神仙。”
又一朵大大的烟花开在我们头顶,人们的笑声跟欢呼都跑进了绚丽的天空。这样的夜晚跟气氛,一切都融洽了,包括我跟他重逢之后,一直挥之不去的为妙隔阂。
“裟椤。”他轻轻喊着我的名字,“知道我为什么说你长大了?”
“我脸上有皱纹了?”我故意夸张地撑起自己的眼角。
“长大了,喜怒就不写在脸上了。”他很仔细地看我,烛光跟笑容映衬得真好,“你看,从前的你,高兴就笑,不高兴就哭。”
“是吗?”我愣了愣,“那你说,我现在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不管怎样,现在的你处理问题的方式,我很欣慰。”他转过头,拨弄着兔耳朵,“你若想说,我便听着。若不想说,我们就看烟火。你要有雅兴,我还可教你做兔儿灯。”
他还是这样,总能用最风轻云淡的方式,褪去你的纠结于浮躁,他的存在,就是适时流过的清水,浸润干涸的裂口,灭掉不该有的火焰。你无法对他作出任何抗拒,只会欣然接受。这就是子淼。
我怔怔地看着他,当年的那场死别恍然间成了一个梦,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没有那一场惩罚性的大旱,也没有他的形神俱灭,看哪,他现在正好好地坐在我身边,上元节的烟火在我们的顶上绽放。如果,曾经的一切真的只是梦,那,我跟敖炽,又算什么?另一场还没醒来的梦?
“我嫁给敖炽了。”我看天,说了一句废话。
“我并没有看错人。”他继续拨弄那只有点儿歪的兔耳朵,“他一定告诉过你,在你晕倒再林中时,是我将你托付给了他。”
“在那之后,我们一直在一起。”我还在废话,烟火怎么还不来,夜空太单调。
“我知道。”他笑望着我,“你忘了来时路上,他喋喋不休地跟我讲到天明,关于你们的幸福生活。你们的‘不停’,你们的吵闹,和解,还有生死与共。”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