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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饿了吧?”黑暗中火箭不知从哪里变出个纸盒子来,稳稳地放在她的手掌心里。
一块提拉米苏蛋糕胖嘟嘟地立在盒子的中央,在昏黄的路灯映照下,显得格外诱人。蔓蔓拿起来咬了一口,甜甜的又带一丝咖啡的苦味,正是她喜欢的味道。
“火箭,”虽然下了决心要将生气进行到底,蔓蔓还是忍不住闷闷地开了口,“如果你做了我姐夫,我是不是就可以对你予取予求了?小姨子都有这待遇吧。”
陆建一点了点她的脑袋:“想什么呢?你现在难道不是对我予取予求?”
“啊!”蔓蔓不满地叫,忙不迭揉了揉额角,揉得额角一头的奶油。
火箭却“哧”地一声笑了,塞过来一张纸巾:“二师兄,你这么爱吃甜食,当心以后胖得嫁不出去。”
“二师兄?二师兄是谁?”蔓蔓胡乱擦擦额头的奶油,不得要领。
火箭夺过她的纸巾,轻轻抚上她的额头,笑了一个奸计得逞:“天天看小说,也不知道看点有营养的。四大名著不看?沙僧的二师兄,天蓬大元帅是也。”
哦,原来拐弯抹角又挨骂了。蔓蔓不忿,觉得有必要挽回面子:“切,追我的人多了去了,天晴的时候从高二一班门口排到操场上也排不完,下雨天也至少要排到楼梯口。再不济,再不济我嫁给张旭峰总可以吧。”
额头上正在擦头发的手顿了顿:“张旭峰是谁?”
“就是那个天天放学到自行车棚等我的男生。”
额头的手忽地化掌为钩,重重敲在脑袋上:“考上大学前不能谈恋爱,听到没?”
蔓蔓“嗷”地又捂住了额角,怒道:“我脑袋象木鱼吗?为什么老敲我?我知道,你和爸爸和若安就是压在我身上的三座大山,不把我变成三十五岁盘头发穿紧身职业装的职业老处女不肯罢休!”
火箭弯弯的嘴角笑了,黑黑的眸子里月色照得闪亮。
汽车在路上蜿蜒了一下,爬到一个小坡的顶端,底下的夜色点缀着万家灯火瞬间铺陈开来。
“蔓蔓。”火箭的声音在静静的夜里伴着汽车马达的嗡嗡声说。
“嗯?”蔓蔓啃着蛋糕答道。
“若安不过帮我回了封信。早知道是你搞鬼,就不让她回了。”
哦。蔓蔓想,原来如此。本来她也不大信,还是忍不住甩了他一个白眼。
火箭讨好地拍她的头:“我保证,我要有女朋友,你一定是第一个知道的。”
嗯,这还差不多。蔓蔓低头啃蛋糕。
“还有……”
“嗯?”
“这可是第一个告诉你,再过几个月,等毕了业,我就要去美国留学了。”
米国?蔓蔓愣愣地抬起头,嘴里还塞了一口蛋糕,苦中带甜的味道弥漫到舌根。米国该是个好地方吧?她不禁想了想,咀嚼着蛋糕口齿不清地说:“留学,嗯,多远大的志向。我这个名誉妹子也与有荣焉啊……”
火箭在黑暗里微微笑了笑,静默着没有再说话。
、关于裹脚布
与有荣焉,话虽然这么讲,但人生注定不会让你这么痛快地荣誉。
火箭要走了,这个念头象一只阴魂不散的绿头大苍蝇,时不时地在蔓蔓头顶嗡嗡地盘旋。
上课的时候她想,以后数学题不会,谁教她啊?
骑车回家路上她想,以后自行车坏了,谁来替她修啊?
吃饭的时候她想,以后嘴馋的时候,敲谁的竹杠啊?
睡觉的时候她想,要是若安真跟火箭搞地下情就好了,说不定这下就可以拴住他。要不然给若安灌点蒙汗药绑到火箭床上去?
她立刻摇头。林蔓安,你是个自私的魔鬼。
然而,为什么吃饭睡觉总觉得不安稳,好象空气中总有那么点悬而未决的味道?难道这种感觉就叫舍不得?
不管舍得舍不得,时间如春天暴涨的河水一般,哗啦啦地流得飞快。樱花似乎还没飘了几天,转眼就到了接天莲叶无穷碧的季节。
学期快结束了。那天是A校篮球联赛的冠亚军决赛,对于计算机系篮球队队长的陆建一来说,自然是A校赛场上的最后一搏。
那天蔓蔓尤其伤春悲秋,想到“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又想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鼻子酸了几酸,决定拉着小妍坐一小时的公共汽车去凑热闹。
篮球馆里人声鼎沸。蔓蔓站在看台的一角,远远地看到若安坐在另一边的角落里,身边坐的是一个浓眉大眼的女生,应该是那个叫许诺的女孩吧。另一边坐了一个戴眼镜斯斯文文的男生,又不知是谁。
若安朝她挥了挥手,示意她不要过来。也是,中间隔着好几层人群,他们边上又没有空余的座位。蔓蔓于是拉着小妍,随便找了两个座位坐下。
比赛打得颇为热烈,比分如犬牙差互,交错上升,为两队呐喊助威的声浪此起彼伏。
本来很圆满的,只是蔓蔓和小妍的身后坐了一群麻雀,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讨论了半个小时哪个名牌服装店打折的状况,不胜其烦。这倒也罢了,只是其中一只麻雀忽然说:“三分!又是陆建一,好帅!”
另一只麻雀却好象很不满:“哎哎,你注意形象。陆建一可是我们可薇的。”
小妍哀怨地捅了捅蔓蔓的胳膊,蔓蔓忍不住回了回头。众麻雀当中坐了一个漂亮女孩,长长的卷发,白白的皮肤,此刻正作娇羞状,想必是那个叫可薇的。
“你们少瞎说啦。”可薇忸怩,嘴里说不是,脸上分明说是,非常是。蔓蔓一阵冷汗。篮球打得热火朝天,篮球馆怎么这么冷,害得她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麻雀还不依不饶:“算了吧,那天我还看到你们在二食堂一起排队,你就排在他后面,还有说有笑的。”
可薇略略低下头:“那只是碰巧而已。”
“唉~~!”众麻雀都表示不信,其中一只说:“可薇,你是不是怕我们要敲他一顿饭才不认啊?”
“是啊是啊!”另一只连忙补充:“他都快毕业了,你不是想就这么让他混过去吧?”
“说什么啊,我跟他真的只是一般认识。”可薇拧着手辩解,然后声音突然低了若干分贝,“再说,人家要毕业了,忙得很,哪有时间请吃饭啊?”
麻雀们群情激愤了,蔓蔓却出离愤怒了,再回头看看可薇,那温柔贤淑中带着娇羞可爱的样子,分明是偶像剧里无恶不作的女二号形象,火箭再不济,也不至于这么没品味吧?更何况,他喜欢的是三十五岁性感女人那类型。更何况,他就要出国了。更何况,他说他没女朋友,有也会第一个告诉她。她断定这是个假冒伪劣产品,假冒得如此山寨,怎不叫人神共愤?
不行不行,传绯闻也轮不到让她传。
此时哨声一响,比赛进行到了最后两秒钟,计算机队落后两分,对方犯规,陆建一罚球。一罚中第,观众席上发出一阵欢欣鼓舞的呐喊声。
陆建一第二次站到罚球线上时,凝神望着对面上方的篮筐,眼角的余光看见蔓蔓坐在观众席上。她一来他就看见了,先是东张西望一脸的兴奋,后来不知为什么鼓起了嘴换了一脸郁结。此刻她正屏着呼吸,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观众席上安静下来,他运了两下球,篮球撞击地板的声音清晰可闻。双掌托着球,瞄准。就在球出手的那一瞬间,蔓蔓从看台上站了起来,双手合拢作小喇叭状,清脆的声音努力大声喊:“姐夫!加油!”
他的手不由颤了颤。姐夫,她竟然叫他姐夫。
后来拖把男说,那天他的脸色可谓精彩纷呈。
后来他当然敲了蔓蔓的脑袋:“我们计算机系的篮球霸业都毁在你手里。”
蔓蔓捂着脑袋吐了吐舌头,腆着脸说:“不怪我,怪你心理素质太差。”
见她一边耍赖一边讨好的样子,他没辙。对着她生气,从来超不过三分钟。
后来有好事者以“这是哪家的好妹妹”为题,把蔓蔓的照片贴上了A大的BBS,还一举被推上了首页。说起来这是蔓蔓的照片第一次登上A大BBS的首页,当时她还是个梳着马尾辫不谙世事的高中女生。等到她的照片再一次被推上BBS的首页时,她已经是A大经济系一年级的学生,而那次却与秦越有关。
再后来,秦越对蔓蔓说,第一次见到她就是在那天篮球馆的看台上,乌黑油亮的马尾辫,大眼睛神采飞扬。能让陆建一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女生,他记得清清楚楚。虽然秦越坚持说他那天就在场上,还是计算机系的明星前锋,耀眼得很,蔓蔓却一点也不记得。她记得火箭一手运球一手指挥若定的样子,她甚至记得拖把男的长发满场飞舞的样子,就是不记得秦越。距离真是种奇妙的东西,有时候那么近,偏偏又那么远。
那个时候,在蔓蔓十七岁的人生里,还没有秦越这个人。那个时候,天是蓝的,云是白的,风是轻轻的,雨是柔柔的。唯一让她苦恼的,是做数学题的时间太长,而看小说的时间太短。火箭要走了,在她心里激起些许的涟漪,不过太阳还是会东升西落的,杨过还是要爱上小龙女的,世界是什么也不会改变的。
火箭要走的前一天晚上,气象预报说有台风和暴雨,蔓蔓躺在床上暗暗高兴了一晚,可惜一睁眼,台风已经去了舟山群岛,窗外一片风和日丽。
跟着送行的队伍,蔓蔓一言不发地送到楼下,又一言不发地送到小区门口,跟上车送到机场,又跟在后面送到安检口,送到不能再送的地方,火箭越过众人走过来拍了拍她的头,眼含浅笑地说了声“再见”。
她也想说再见,但眼圈却不期然地红了,只好直接把手里的一个鞋盒子塞在火箭的怀里。
“这是什么?”火箭打开鞋盒,顿时石化。鞋盒里躺着一堆毛茸茸的银灰色,一时分辨不出形状。
鞋盒子是蔓蔓在临出门前一秒钟匆匆从床底下找出来的。她抽了抽鼻子,解释说:“这是我给藤木直人织的,不过我觉得你现在更需要。”
“哇,”火箭抓起那银灰色的一长条,由衷地赞叹:“看不出我们蔓蔓还会织毛线裹脚布……”
话还没说完,一个温热的小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