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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医馆水月录-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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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反胃。但他没有回头,只打掉了那只手。他知道那是谁。
但令他极为惊讶的是,那人没有质问他,没有对他怒目而视,反而笑着说道:“你总算是回来了。这些日子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情,刘义卿居然找到这里来了!我还在担心着你回来怎么办,所以一直躲在这里,等你回来。好在,他们前几天撤走了。”
自己这是明显的、公开的、赤。裸裸的背叛,如果说看不出来,那简直是骗鬼了。顾少君怎么看也是个头脑清楚的,要是看不出,那只能是气糊涂了,要么就是脑子忽然脱了线,不管用了。
可是少君脸上的神色,竟然一点虚伪的气息都没有,就好像是,真的那么傻,真的什么都看不出来。
这是十五天来,风千羽的心情经历了各种跌宕起伏,最终作出的一个决定。
这个少年,心里是极为黑暗的,无情,无义,冷血,但是,他在离去的一刻,仍是给自己留下了一本书,一把刀。
而且,他回来了。按照常理来说,他是不应该再回这个地方的。这说明了一件事,无论他是抱着何种心态,他一定曾经去广武将军府找过自己,因为没有找到,才会来这个地方。
如果他回来的话,就原谅他。这就是风千羽的决定。
其实说到底,这个决定还是无关乎理性,只关乎直觉。如果理智地看,脱险之后,还是不要与这种阴险的人扯上关系,一走了之比较好。但是千羽的直觉告诉他最好不要这样。
风千羽的直觉清晰地告诉他,如果自己走了,那么这个少年身体里无边无际的黑暗,将会成为永恒,那遥远处的一颗星,终将渐渐地泯灭。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愿望,想要保住少年身体里那一点微弱的星光,仿佛非如此不可,仿佛是一种命运。
因为,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一点星光,将与自己的生命,与对自己来说很重要的人的生命,紧紧地交缠在一起,构成说不清道不明的,遥远的未来。
少年点起灯来。千羽言道:“我好多天没有点灯了,不知道会不会有危险。”
少年没有说别的,也没有再提前头发生的事。他只在榻边坐下来,把脚蜷上榻去,用双手抱着膝,蜷成小小的一团。
“我叫敬之。”他忽然说道,“我的名字是慕容敬之。”
千羽一笑,言道:“我叫风千羽。”
此后,少年依然固执地称他为“顾少君”。可是千羽,却一直执意唤这少年为“敬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二七章 聊赠一枝春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风千羽和慕容敬之并没有离开扬州,而是另外寻了一个住处,在扬州住了大约一年的时间。慕容敬之人仍然是别别扭扭的,但再也没有说过让千羽离开的话。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两个人真正地结成了同盟。
慕容氏,这个姓就已经暴露了敬之的身份,所以他的一切,对千羽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毕竟,千羽是残存的妖瞳,两个人的遭遇是一样的,有着共同的仇人,共同的恨意,所以,风千羽并不危险。
千羽的目标,第一是要找到失散的妹妹千芝,第二是想报仇。而慕容敬之的目标,除了杀刘裕报血仇,还想从司马氏手中夺回南燕的土地,光复南燕。
毕竟,他曾经是太子,从小就是作为未来的一国之君被培养的。
这一年的时间,让风千羽对慕容敬之的了解多了不少。两个人同龄,但这个男孩子,相处越久,便越让人觉得吃惊。
不知道是宫廷对于王位继承人采用了极其严酷的教育方式,还是这个少年确实天赋异禀,其知识之广博,行动力之强悍,医术之高明,武功之诡异,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存在。就连他的思想和思维方式,也完全超越了年龄,仿佛在一具青春华美的躯体里,硬生生地灌进了一个老气横秋的灵魂。
不得不承认,天才是存在的。但是风千羽觉得,慕容敬之的天才,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独特的血缘。
天族的完整形态,是流金溢彩的极度绚烂,身后有着一双光明的金色翼翅。但是敬之的天族形态是单翼的,身上的光辉也显得有些苍白。他是半血的人类,半血的天族。他的血统很弱,能力并不完整,但他拥有了更多的形态,更多的变化,更强的控制力,以及绝顶聪明的头脑。
千羽身为妖瞳异族,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们这些独特的种族,都非常重视血统的纯正,而人类,也将异族视为妖魔。所以,这种人类与天族结合而生下的后代,从一出生就不被祝福,他的成长,一定比任何人都艰难得多。
十四岁的慕容敬之,性格分裂得厉害,人前左右逢迎,言语像抹了蜜糖,比正常的男孩子还要讨人喜欢。但是背后,包括跟千羽独处时,他那些极端到匪夷所思的阴险、狡诈、唯利是图,却统统暴露无疑。
因为太聪明,所以他使的手段,往往出人意料,更显阴损可憎。
可是每每望着这家伙的一张脸,却又实在无法想象,一个看上去干净得像神子般的人物,怎么做得出那么多心狠手辣的事来。
每一天,慕容敬之花很多时间来读书。他读书极快,似乎全然不上心,但却每一天都不歇。他专心的模样是最好看的,因为专心的时候,所有阴鸷冷硬的东西都会不自觉地卸下去。他的皮肤格外白皙,睫毛很长,低垂眼睑、唇角微抿的时候好看到令人心中不自觉地澎湃。这家伙自己都不知道,他在少有的无意识的时候,会不小心暴露出些许天然的姿态。那最天然的容颜,神情,气质,竟全是暖色的,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温柔。
这些千羽自然不会去对敬之说。实际上,这一年多的时间,敬之在各种各样的事情上没少坑他。敬之一事当前,必定先为自己打算,所有的人对他来说,都是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就算留在身边的人,也不会例外。但是千羽不知怎的就包容了他这些,并且,时不常地开始装傻。
若论精明和对大局的把控,风千羽内里本就不弱,现在与一头狡诈的狐狸朝夕相处,对事情看得更是日益透彻。渐渐地他便能做到,无伤大雅的,就由着敬之去利用,过分了的,就暗地里化解了,面子上却装作浑然不知。
慕容敬之何等聪明的人,自然明白事情绝不会如此简单。风千羽的处事方式不知为何总令他十分恼火,从而对千羽变本加厉地坑骗利用。两人就这样磕磕绊绊,竟也相安无事地共处了下去。
很多年以后,事实证明了,慕容敬之作为一个天才的骗子,根本利用不了的统共就只有两种人。第一种是季无月那样纯粹到极致的天然美玉,第二种就是风千羽这样时常脱线,装聋作哑的“傻子”。
因为要成为一个“傻子”,需要极大极大的胸怀和包容。
彼时慕容敬之出卖了千羽,却根本未能在广武将军府中找到羊皮卷。他的计划,便改作从长计议。这个少年,平时的气势霸气冷硬,寸土不让,却难得地从不急功近利。相反,他非常有耐心,有耐心到可怖的程度。
这家伙想做的事,没有达不到的。这就是千羽心中对慕容敬之所作的断言。
在扬州的一年,慕容敬之着力发展和培养的,是一个“耳目”的网。他极度重视信息的采集,不能知己知彼,一切计划都是空谈。收集了一年的情报之后,慕容敬之认为这样根本不够,他的视线,放在了刘裕的心腹――龙骧将军王镇恶的身上。
从刘裕递出的密信来看,所有重要的情报,王镇恶都掌握着。刘裕实质上已经成为晋室朝堂的核心,晋帝逐渐地变成了傀儡,所以,这天下,迟早都会是刘裕的。而慕容敬之将来的使命,便是要夺刘裕的江山,所以,必须从现在开始,就清楚地掌握刘裕的一举一动。
刘裕的身边是混不过去的,所以,必须混到王镇恶的身边去。
可是王镇恶的为人,却并不像他的名字这样正派,他有许多极为怪异的癖好,例如,身边的下人从来不用良民,只用市场上买来的奴。
因为这样可以随意地凌虐他们,就算死了也没有什么关系。
慕容敬之默默地做着准备,要把一切都做成机缘巧合的模样,入奴籍,被王家买进去,一步一步地往近处靠。
他从来没有对千羽说过这个打算。但是在他准备离开的那一刻,千羽忽然扯住了他的衣袖。
“我和你一起去。”风千羽淡淡地言道。
慕容敬之惊讶地望着他。身边这个存在感不强,时常迷糊的人此刻的眼神异常清醒,似乎直接洞穿了他的心扉,显得深不可测。
“找死。”敬之言道。
千羽轻松地呵呵一笑:“我也想报仇的。”
这是一段相当苦痛的日子,这段日子持续了三年。在这三年里,他们得到了想要获得的一切。但是,这三年的经历最好不要从头讲起,因为那样就会显得太过疼痛,而让听的人夜里无法成眠。这三年在风千羽的心里化成许多个深刻的片段,就像左肩胛的那个作为奴隶标志的乌青色莲花烙印一般触目惊心。
慕容敬之身上的莲花烙印,在尾骨上方一点点。行刑的人剥了他的衣衫,露出的身体太过白皙漂亮,所以,他必须是个没落的富家子弟,有他该有的懦弱。敬之的身材还没有长得太高,略有一点瘦弱,肤色凝白,墨发散乱,伏在那血迹斑斑的刑具上瑟瑟地发抖。当烧得通红的莲花烙铁触上皮肤,发出“滋拉拉”的声响,皮肤腾起灰色的烟雾,空气里弥散开焦糊的味道,敬之也用颤抖的声音惨叫起来。
如果换在平时,他绝对哼都不会哼一声,但他在激烈的痛楚下,也不会乱了演戏的任何节奏。只是这个时候的他,像极了一个普通的少年,会害怕,会伤会痛会流泪,让人心头平白生出怜惜。
许是这身体太过好看,连行刑者都不由自主地将烙印烙在了那个特别的位置,恢复之后,每每他裸了身体,从背后看去,居然平添了几分莫名的味道。
只有千羽知道,从这一刻开始,慕容敬之是彻底地分裂了。
敬之的天族血脉,注定他的身体根本刻不上任何伤痕,一切伤口,都能够迅速恢复。作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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