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壮的男人正在拥吻,看到他,飞扬地大笑,“欢迎来到伦敦。”
伦敦。这里是地狱,这里是天堂。然而,都跟他没有什么关系。
他在伦敦看了很多博物馆,也读了很多书,有艺术类的,也有音乐类的。过去拥挤喧嚷的二十多年好像都被尽数抛却,有时候他在深夜里,睁大眼睛,怎么都想不起来在自己在香港的夜市里曾和老八他们怎样笑闹。他想起另一个人曾经说过,在香港这样彻夜不暗的城市呆过了,就会觉得欧洲分外的寂寞。
他现在有点明白这句话了。这里是他生活过的伦敦,中世纪一样的月亮,银白如刀光。街灯照进来,天天都有雾气缭绕。人们说话噤声,表情含蓄,衣履整洁,生活波澜不惊。闷得慌了他就爬到天台上,一边数飞机一边等天亮,希思罗机场大概是世界上最繁忙的机场,他数过最夸张的时候,平均每分钟掠过三架夜航,点亮了伦敦的夜空。
数到一个月的时候,国际刑警找到了他,说是欧洲一个古老庞大的华裔组织,新一代的继承人被确定死亡,那个组织也于近日被警方瓦解。他们拿出一张照片,说这个女子你认识吗?
他抬头看了一眼,点头——那张优雅而娇柔的脸。
她曾经来过香港,并曾和一名年轻男子出了车祸,我们怀疑此名男子是组织里的重要人物。你知道他的下落吗?
戚少商摇头。他们打量了他片刻,瞧不出端倪,就让他走了。
出了警局,他抬头看看伦敦阴沉的天色,叹了一口气。背包里有一本新约圣经。一个叫肯尼士·卫斯特的人翻译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求自己的益处。爱是温柔的、有耐心的忍受他人的错待,不轻易发怒。爱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他想,如果这些是爱的话,那么,他就是在爱了。
他爱他。
所以忍耐一切,包容一切,放弃一切。
如此这般,爱便能永不止息。
第二天他就买了部二手车,好像没什么目标的,沿着英伦三岛一座小城一座小镇的开下去。有时候在他停下来在路边抽烟或加油的时候,也会暗暗好笑,流浪这种事情,大部分人在二十多岁求学时期就已经做过,他却要三十岁之后才从头体验。
跟着他后面的可疑车辆,慢慢减少,终于消失,而他也终于在兜了大半个英伦后,来到了布里奇诺斯。
那是座颓唐而迷人的小镇,中午时分,金色的阳光会厚厚地涂满了老旧的街道,那些蓝色的大门,绿色的大门,黄|色的大门,全部都沐浴在金蜜色的阳光里。爬满常青藤的狮头喷泉到处都是,阳光晒到每一滴落下来的泉水,都像钻石。
他问了当地人,找到了那间老药房——一间傅姓的百年大宅。
药房已经没有人,只有一些好久没有修剪的大树,满地是褐色的粟子和落叶。将要枯黄的草地,长了野草的台阶,和褪了色的大房子一起,凝结着阴郁的气氛。一只夜莺不知躲在哪里,不停地唱着歌。
他默默地凝视了片刻,没有进去。
房子后面是一大片墓地。
拥挤的老公墓,墓碑挨着墓碑。缓缓的坡地无言伸展,除了几百年下来的石碑,就是满目的绿。草,橡树,梨树,桔子树,常春藤,密密麻麻的纠结。草丛里掉落着一个个鲜红色的果实,只有鸟儿来光顾,抬头一看,满枝都是苹果。
中间有一片小小的空地,好像有葬礼正在举行,牧师用绵长的意大利文念着祷词,四周密密地围了一圈当地人,他远远的看了一眼,就走开了。
典型的英国小镇,小而封闭,建筑,空气,以及人,都有同一个安稳的面容。傍晚再兜回去时,发现葬礼已经结束了,空地上多了一棵苗条的,匀称的,秀美的梨树,像一个文静的笑容。大概是才植下,泥土还散发新鲜的气息。树上,开了满枝洁白的小花。
他觉得这棵树简直就像是从一个人的心脏里长出来的。
这也是他幼年时常来的地方吗?如果他死了,是不是也会埋在这里的某个角落?
这个念头不能再深入下去,于是他就匆匆离开了那个小镇。
走久了,他发现这样的旅途有一个坏处,就在站在机场或火车站的入口,永远茫然。他总是在这个时候才开始慢慢回忆另一个人说过的话,以及话里提到的每一个地点。
记忆已经模糊了,比如提过的极光,他在格陵兰等了一个星期后,突然想起原来他说的是冰岛。于是他匆匆赶过去,却已经错过了看极光的最佳时节了。
他在旅馆的阳台上仰头等了半宿,天仍然是蓝灰色的。隔壁似乎有人在吹笛子。北欧的冬天那么冷,他想吹笛子那个人,手一定会冻成紫红色。
他躺在黑暗里,点一枝烟,静静地听着……然后他就睡着了,一夜无梦。
第二天醒来以后,觉得非常惆怅。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东西,就像浮在河流上的落花,在你没有设想的时候来了,又不可阻挡的离你而去。
等他把北欧走得差不多的时候,差不多也能把整部西方美术通史倒背如流了。他想如果是现在再与顾惜朝同行,他们一定有很多新的话题。
他曾设想过他们很多种重逢。在塞纳河的晨光里,在罗浮宫潮水般的人群中,或许,就在这翡冷翠的西斯庭教堂,在米开朗基罗满壁的《最后的审判》下,一抬头就相逢。
这种想象像清晨时分短暂的梦一样,有一点混乱,有一点不合逻辑,还有一点疯狂。
但他无法抑止这种想象。
他在西斯廷教堂呆了很久,美丽的穹顶,每一个抬头的瞬间,都有惊叹的欲望。
出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旁边是一个小小的修道院。他在里面找到了一个房间。
修士说,前一个清休的人在这里住了近一年,足不出户。昨天才刚刚离开。房间是真的小,像洞||||穴一样,天花板很高,窗户很窄。从窗户望出去,黑色的教士长袍,在灰绿色的草地上,像一片片流动的黑云。
墙上挂了一幅画,凭他有限的教会知识,他知道,那是耶酥和抹大拿的故事。抹大拿是一个美丽的妓女,她是基督最后的诱惑。
那真是一幅温柔的画,冷暖相间的灰色,像心中深藏的感情,一点甘甜,一点微涩,一点盼望,一点无奈。他忍不住想,之前,是谁在这里清修呢?一年?!寂寞无声的小房间里,独自坐着,无边的思绪总会滚滚而来。会痛苦吗?会烦恼吗?因为痛苦无法解除,所以才需要清修吧。努力把自己心里那些多余的东西,不受控制的东西,清理出去,这是不是清修的目的?
那么,感情到底是不是要清理出去的杂质呢?
前一个坐在这里,在这湿壁画下清修的人,望着画上的基督,眼神那么温柔,和隐隐的感伤,天父的感伤属于修士的止水一般的感伤。他会怎么想?他真的能了断前缘,对自己的一生看得明白,没有一点的不甘心吗?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在枕头下面捡到了一枚戒指,不知是上一个住客无意还是有意落下的。有些年成的硕大的黑宝石,嵌在银质的环身上,连他也看得出价值不菲。
第二天他走的时候,把那枚戒指捐给了教会。他莫名的觉得,丢下戒指的人,本来就想这么做。
在意大利的机场他再没有犹豫,直接搭机去了德国。座位在窗边,三万英尺的高空,窗外的光线刺得他有些睁不开眼。在香港呆久的人,永远对欧洲的蓝天缺乏想像。那种单纯得没心没肺的蓝,有时候安静寂寞得,想让人把它撕开。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担心顾惜朝,他一直觉得顾惜朝是像月亮一样的男人,沉郁,冷,有阴影。他怕他会捱不下去。
但他自己却不同。就算对什么事情累了,绝望了,想死的时候,却会舍不得这么蓝的天空和这么好的阳光。
他想,他其实是可以为他而死的,但此刻他更想的,是在大悲之后生存,在大哭之后微笑。
他在一个午夜抵达雪堡。
坐错了公车,原来那班从纽伦堡开出的六十三路公车,已经不能到达那里了。于是他只有步行。
之前他从来不知道德国会有这样漫长严酷的冬天,才11月,已经下雪了。
深夜的雪堡,看上去像是《天鹅湖》里的布景,小小湖面已经冰封了,雪的反光照亮交颈而眠的天鹅,苍蓝色的夜空带一点点凌厉,和那尖顶的红塔搭配在一起……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跟顾惜朝说的一样,这里,像个童话。
一个沉睡了的童话。
城堡的大门很高,很重,要整个人扑上去,才能推得动。他听到自己敲门的声音,在静夜里,跟自己的心跳一起,扑通,扑通……
城堡管理员把尖塔里的小房间给了疲倦的旅行者。放下行李,他在单人床上躺下来,点了一根烟……以为自己会想很多,结果,烟还没有燃尽,他就已经睡着……
终于,阔别多年后,他再次在梦里见到了顾惜朝。
深蓝色的夜空下,白色和深绿色的大理石,长长的拱窗,还有数不清的雕像。他从高高的塔楼上下来,米白色的风衣飞扬,月光映上去,是浅浅的青色,像梦一样。
这确实是一个梦,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教堂,以及这么美的月光。以至于在他梦里也知道,这不过是一个梦而已。
醒来后发现已经是上午,隐约的,窗外在飘雪。
终于到了这里。他微笑,一个月来首次刮了过长的胡须,穿了一件厚实的干净的毛衣,然后沿着冰封的小路,一处一处走看过去。城堡并不大,索索有声的大雪已将一切都埋住了,湖泊,天鹅,木头吊桥,白色的图书馆,尖顶的高塔,全部都被大雪掩埋起来。
在他的印象里,那是他所见过的最盛大最优美的雪花,他站在小小的教堂前眺望,无数白色的雪片轻盈地滑落下来,经过他的眼前,然后躺到硌石小广场上。
他痴痴地看了很久,才转身,推开了小教堂灰蓝的门。古色古香的巴伐利亚天主教堂,墙上画着已经半褪的彩绘,天长地久的浮尘气息。
走过去,神坛前没有人,只摆着大本的雕花圣经,天父在其上永恒地流着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