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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少爷……”
沈哲沉思着,隐约间听到有人加他,才把自己的元神给拽回来,一抬头正看见唐庆立在不远处,一脸卑恭。
沈哲对唐庆的态度一直很不解,按照他渐渐恢复的一些关于过去这个身体的主人头十二年的记忆,这个唐庆应该是跟他关系不错,虽是主仆,但却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记忆中那个唐庆似乎并不是只晓得卑躬屈膝的奴才,跟他还是挺交心的,为什么现在自他身边这个总是在他面前小心翼翼的,要说自己比起以前的那个沈哲应该是更加开明才对,这宅邸里什么规矩也没有,他对这些下人们应该说是非常宽容,如果说其他府宅里的奴才仍然是没能离开埃及的西伯来人,那他府里的下人们虽不能说是美利坚公民,但怎么找肯定也算得上是光荣革命后英国公民的标准了。
府里面其他仆役在他面前都还算是放得开的,唐庆这个管家到底实在怕他什么呀,难道是他还没恢复的记忆的那一小段的时间中他们之间出过什么事?
但是这样也没道理,就算真有真么回事,沈哲那个时候不过只有十二岁,而唐庆已经二十好几了,那个时候的沈哲对于唐庆来说不过就是个不大点儿的孩子而已,能让他产生这么大阴影吗?
或许是真的他单独在南方的这几年让他染上奴性了吧。
反正他现在要忙的事他多,不是他纠结这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的时候。
沈哲稍微闭了下眼睛,刚才他一直在出神,现在才发现一直盯着一个地方,眼睛酸痛得厉害,沈哲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对唐庆说:“这没你什么事儿了。回你屋里去吧。”
唐庆张了张嘴,欲言又止,抬脚走到了门口,去又停住了,片刻之后猛然转身,虽然他心里对沈哲有一些惧意,但是这关系到自己这个年轻的主子的声誉,他也就不能能管那么多了。
“少爷,您想回去吗?”
沈哲冷不丁地被他这么一问觉得莫名其妙,仍然用手按着酸胀的眼睛漫不经心地答道:“回哪儿啊?回福建?”
唐庆没有接话,只是微微地将头低下去,那一瞬连沈哲都没有注意到的爆发之后,他有显现出来了一如既往的卑恭。
沈哲用有些发红,满是血丝的眼睛瞥了唐庆一眼,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个犹犹豫豫半天就是问自己想不想家。
如果是以前的那个沈哲或许对自己至少生活了十二年的故土有些感情,但现在的这个,连福建的地界还是前世的时候到厦门旅游才沾上了一两天,要是谈感情,他对江浙沪这一代还是有一定感情的,至于福建,只作为旅游考虑,而且,他也不知道唐庆突然这么问他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自己远在福建的爹觉得他这大半年太锋芒毕露有意想跟朝廷请示,把沈哲这个儿子调到福建自己身边好生管教。
如果沈葆桢真的会写这么一份奏折并且被成功递交到了载淳或是西太后的手中,沈哲在此时此刻也绝对有把握相信,载淳和西太后是绝对不会就这么放人的,其结果要不然就是石沉大海,要不然就是被同治皇帝随便找个理由回绝,总之,这事儿就算托多少关系也办不成。
不过现在,就算是唐庆只是来事先探探他的口风,他也不会让他们抱有任何幻想。
沈哲将手从另外一只眼睛上拿下来,双手抱臂,嘴角向左边一撇,露出了他的招牌式笑容,而且这次的笑,有很明显带着“你是开玩笑吧”这样的意思。
唐庆虽然是低着头,看不清沈哲的面不变化,但是却听见了他侍候了十年的少爷用有些疲倦慵懒的声音答道:“不想啊。”
那样的语气就好像这个问题顺理成章就是这样一个答案,甚至是不应该成为一个问题来问。
第三十一章 “芸子”(2)
唐庆的脸色有点泛红,早在他刚到京城的时候就发现少爷变了,不是像别人说的那样成了一个有中国皮囊的洋人,因为原来的少爷也同样对洋人的东西倍感兴趣,唐庆觉得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心性”。
没来京城之前的少爷虽然顽劣,不过却很直爽,至少当年的那个少爷只有一张脸,无论对谁都用的是一张脸。
但现在这个却不一样,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脸,而且这样的变化似乎并不是出于一个少年快速成熟的蜕变,现在这个少爷这么做似乎都是出于自己的本能,不会因此而感到愧疚或是痛苦,他走的每一步似乎都是自己事先规划好的,步步为营,不允许有一部差错。
唐庆始终相信,时间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成熟,但不会如此轻易的就改变一个人的追求,更不会改变一个人的天赋。
可是在沈哲身上,这一切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了,而且只是在很短的一段时间之内就造成了这样的一种改变。
唐庆怎么也想不通,到底是怎样的影响可以把本来具有隐士性格的少爷变成一个野心家,就是换了一个人一般。
不过,此时唐庆还不想想这么多,以中国长久以来的观念都是以孝为重,虽然在“父母在,不远游”的后面还有一句“游必有方”,但是沈哲出来五年都没有提及过故土一次,甚至没有任何事问来表达自己的思乡之情的确是说不过去的,被人误会成忘本之徒,虽在现在不会对他有什么影响,但是难保以后不会留下什么话柄。于是急道:“少爷至少要让逼人觉得少爷有思乡之情。”
沈哲听到这里就笑了出来,心里面大体上也明白了此人的心意,于是安慰道:“这件事不用你操心。”
屋外响起了隐隐约约的狗吠,听来起码有三四只,带着他的那只爱犬也叫了起来,沈哲自幼对狗挺有好感,对大型犬的叫声也比较敏感,着几声犬吠似乎是出自藏獒的,一想到藏獒,沈哲又不自觉的想到了自己五年前的那次经历,西藏真是个神奇的地方,早在他在翻查关于藏地的资料的时候,就特别注意到过二战时期,希特勒派遣两只秘密考察队就如西藏,寻找地球的轴心一边操控它,而打造他们所谓的“不死军团”。
现在仔细想想如果当初那个老头给他看的那幅图是属实的话,那么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入口岂不就是希特勒当年要寻找的地球轴心?
这么多种不稳定因素聚集着,也难怪当年希特勒也没有办法掌控啊,看来,一切大概都是命运吧。
第三十一章 “芸子”(3)
“可是少爷……“唐庆还想申辩却被沈哲挥了下手,打断了。
唐庆见状立马改容换色收起了严肃的表情,换上的一副嘴脸上多了几分熟工的油滑,伺候人的事情唐庆从小就在干,虽然现在眼前的这位少爷和从前他认识的那个大相径庭,不过他仍然应付的来,一见到他的主子方才的神情,唐庆就立刻明白了沈哲不想再把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沈哲看见唐庆的样子,知道他明白了自己的心思,但却又怕他哪根筋不对又来教导他这个时代的官场潜规则,便想找个理由先出去一下,于是道:“这雨越下越大了,我去把狗牵进来。”
唐庆闻言立刻满脸堆笑,将沈哲拦下谄笑:“这等杂事怎么能劳烦少爷亲自动手,小的去就行了。”
沈哲停住脚步,没说话,只是轻笑了一下看向唐庆,满眼都是“你今天头是不是撞树上了”的疑问。
唐庆这才想起来什么似的迅速向后退了两步,头点的和鸡啄米一样,连声道:“小的糊涂,小的糊涂。”
沈哲也没理他,自顾自拿起门旁边儿立着的油伞就出了厅堂,或许是听到了这边的动静,黑色铁门边上的一团隐藏在夜色里的影子动了一下,黑暗中顿时出现了两个棕红色的亮点儿,沈哲看见笑了笑,想那个身影招了招手,身影立刻立了起来,向前跑了两步,又被脖子上的铁链给拽住了,只得腾空两个前爪朝前方不停地乱抓,还伴随着锁链和铁门摩擦时发出的清脆声响。
那是一只纯种的德国牧羊犬,体形健硕,比一般成年的德国牧羊犬要打上一圈,一身油光水滑的皮毛证明了它良好的身体素质,四条腿尤其粗壮有力,四脚撑地站着的时候像一匹小马。
这只狗沈哲养了两个月,但据他先前的主人——普鲁士驻华公使说的年龄应该是两岁左右,出生在法国巴黎,也就是普法战争中法普鲁士取胜的时候,因此以同法兰西签订合约的地点——“凡尔赛”给它命名,永远纪念这次普鲁士的荣耀。
两个月前,沈哲因为公事去拜访普鲁士公使,这只狗就一直在他左右跟着,连和普鲁士公使的交谈期间,它也果断地背弃了它的主人,自始至终紧紧贴在沈哲的脚边趴着。
这一情况让普鲁士公使大为惊奇,狗一向是很忠心的,至于德国牧羊犬更是容易训练的犬种,还被普鲁士军方用来进行边防的巡视,而这条“凡尔赛”也的确接受过他的主人较为专业的训练,据普鲁士公使说,凡尔赛一直对陌生人充满警惕,此时不知是为什么会对沈哲这个异族人有特殊的好感,遂认为这就是上帝的安排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缘分,将凡尔赛转送给了沈哲,沈哲这边也却之不恭收下了。
本来以为,自己和凡尔赛好歹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期,没想到凡尔赛很是配合,到了新的环境一点不适的征兆也没有,很快的适应了自己的新家,和家里的仆役、用人都相处融洽,至少现在为止还没有出现误伤的情况,不过有一点奇怪,不咬归不咬,和气归和气,但是除了沈哲之外的任何人,谁也不能碰它,谁也别想牵动得了它的那条狗链子。
以至于出于保险起见,沈哲往往还是要那根锁链把他拴着,尤其是放在门口的时候,免得伤着经过的路人,毕竟这个年代也没有狂犬疫苗,被狗咬一口可大可小,要是真的点儿背连性命都要搭进去。
“Hey,boy。”沈哲解开拴在铁门上的锁链,在自己的手上缠了两道,另一只手揉了揉凡尔赛的有些潮湿的脑袋,命令道:“go!”
然后就自顾自往前走,走出了两三米,却感觉缠着手上的锁链猛地一紧,好像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