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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故事就很容易想见,这位医术高超眉目俊朗的异国青年,和当第一个明艳活泼的渔家女喜结连理,还有了一个女儿。
而这个女孩儿与她信仰不是那么坚定的父亲不一样,她是一个狂热的基督徒,在她十二岁那年,就已经决定将自己献给耶和华。
但是在坚定的信仰也抵不过一个少女懵懂的青春,当她遇见命中注定之人,什么信仰在一刹那就已经成为九霄云外之物。
十六七岁的少女,兰花丛中的梦境一样轻柔娇俏,带着青春期的不安和羞涩,这是人的本能,并非上帝所能遏制。
而恰巧在此时,这个故事的男主角向少女展现了另外一种华人,这种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和她平时在父亲建造的教堂中看见的来寻求救助的面黄肌瘦,精神萎靡的人不一样,他文质彬彬,温文儒雅,却又带着一股干脆的决绝,看起来是一个书生,却又“男儿何不带吴钩”的志气。
彼时鸦片方禁,英军既犯,江宁条约,丧权辱国,大清国和当年的被英军剿灭了无敌舰队的西班牙一样,默默承受国家衰败的事实,而承受的除了高高在上的天子,还有天下万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既是家,无国则无家,在这个国度里,这是上至庙堂之中的皇帝下至垄间耕种的农人都深谙的道理。
这一切,对于女孩儿来说无伤大雅,她不是炎黄子孙,两军交战,她可以站在中间,以一个旁观这的姿态,以上帝的名义救助所有需要她的帮助的人。
但是他则不同,他是官宦子弟,自小就有经世济民的抱负,中兴大清的宏远,天下兴亡的责任,一场鸦片战争,一纸《江宁条约》他不只经历了国恨还有家仇。因此他急于了解西方世界,了解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让区区一个蕞尔岛国如此强大。
这样的两个人,自然有很多可以聊聊,聊世界,聊理想,聊生活,聊人生,最后自然而然的就可以聊到感情。都是年轻人,踩过界自然是寻常不过的事。
想一切关于私生子的故事一样,一夜之间,女孩变成女人,一年之间,女人跳过了“妻子”的身份,从“女儿”变成了“母亲”。
那一夜之后,她再也没有去见过那个人,她孩子的父亲,不是见不着,而是根本不想见,激情过后,随之而来的总是冷静,十二岁那年在上帝面前的许诺又重新占据了她的脑海,而他的脸,则是她背叛了上帝的证据,甚至连她的儿子也是这样一个证据,但是虎毒不食子,更何况是一个信奉上帝的人,她不可能抛弃她的儿子,她舍不得,而她对自己的解释是,这样不人道。
是的,她是一个人道的人,她允许孩子的父亲与孩子相见,当知道孩子的父亲结婚多年依旧没有子嗣的时候,将这个孩子又送回到了他父亲的身边。自己则是一心一意伴随着她信奉的上帝左右,直到四年前病故。
只是按照神父的说法,当年把那个孩子送走对于斯嘉丽本人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样似乎可以让她忘记自己对上帝的那一夜的不忠,而不用终日耿耿于怀。
这个故事按照他的审美观念来说是很俗套的,如果这个讲述这个故事的人不是一个神父,而是一个说评书的,他一定会抬脚走人。
但是话又说回来,无论是怎样一个时代,父辈们的故事都是这样,才子佳人,花前月下,两情相悦,这些被戏文一各种方式描写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情节,听的人觉得毫无心意,无聊之极,但是真正身在其中的人却可以怡然自乐,正所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其实也就是这么一回事儿。
不过,开始是很俗套,但是结局却让沈哲觉得很坑爹,按照他的梦境,这个斯嘉丽应该是一个善良的慈母形象,因此在他的判断里,应该是男方对不起女方,而且这类故事的情节发展大部分也就是如此。但是按照现实情况来看,貌似这段关系开始得挺公平,谁也谈不上站谁的便宜,而最终抛下所有的似乎又是女方,更何况梦境这种东西也未必就是事实,充其量是前一个灵魂在脑海中留下的印象,至少他是没看见这附近哪里有可以种那么一大片郁金香的地方。
沈哲无奈地摇摇头,想着梦境那个似乎将要与魔鬼为伍的少年,心道看来这孩子也是被他亲娘给糊弄了许多年呀。
他突然觉得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和上帝他老人家有什么过节,要不然为什么他的母亲要侍奉上帝而离他而去,迄今为止唯一一个让他动心的女人,也要侍奉上帝,着上帝究竟是有多大的吸引力呀。
此事告一段落,至少找到一个真相就是对整件事情有了交代,对于沈哲来说尤其是如此,反正他只当是教一个作业,就算心里有心结,但是他不能去碰,谁有知道碰了会是什么结果,如今出乎他意料的事情太多,他不想再自找一个。
与其继续为一个分明不能言明的秘密耿耿于怀,他还不如盘算清楚此时应该是“押大”还是“押小”。
“斯嘉丽门”事件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他的生活算是恢复了正常轨道,要说正常,其实也没有太正常,自从来到这个时空,他的生活无不是看不见硝烟的战场,现在陡然清闲下来,也不知道这清闲的正常生活究竟是什么样的,只是每日到处闲逛,要么读读书,喝喝茶什么的,至于政事按照精神一直对内高度紧张的大清国的规矩,不在职人员关心可以,但议政,是绝对被禁止的。
在这种百无聊赖的生活下,他最终踏进了赌场的大门。不,要说是踏进去的似乎有点不恰当,因为这个动作绝对不是出自沈哲的主观意见,要形象点儿来说,他应该是被推进去的。
沈哲自认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冒险的事情也常干,可以说是喜欢刺激的哪一类型,但是他拿捏得好分寸,知道什么事情可以踩过界,比方越俎代庖,比方以下犯上,比方威逼利诱,同时,他也知道什么东西是绝对碰不得的,比如鸦片,比如妓女,再比如就是他现在身处的赌场。
前两样是显而易见地绝对碰不得,而且是说不定碰一下就能把自己的性命给交代了,至于赌场,以沈哲的精明自然不至于会让他倾家荡产更别说是要了他的命,他不愿意进赌场主要是他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绝对不会去认栽。
但是人一旦要是进了赌场这样的地方,你是不管认不认载,都是栽定了的。且不说他自己要盈利,要赚钱,还得保证客人玩儿的开心呀,客人玩儿的开心自然就会当回头客,说不定还能拉几个狐朋狗友过来捧场,客源有保证,自然就不愁没钱赚,因此,不能让一个人总是赢,也不能让一个人总是输,给只鸡肋换个鸡腿什么的,应该是属于最常见的了。
当然这个时代的赌场肯定还没有先进到会安装什么针孔摄像头,但正所谓无商不奸,人家自然会有人家的另一套土办法。
总之,这种地方三教九流,就算是为了个名声,避而远之总是件好事。
不过,相比于鸦片和妓女,赌场还是可调和的,甚至在刚来到这个时空的时候,沈哲还曾经想过来见识一下古代的赌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不过他的预想是等他功成身退,随便拿两个小钱来消遣一番。
可是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他风华正茂的时候,被逼进了赌场,而且还是被他一直以来给予了充分信任的,曾经还是同病相怜的老战友章云平,章大老板给逼进赌场的。
他一边在这鱼龙混杂的鬼地方小心翼翼地下注,一边时不时地观察章云平的一举一动,本来想这位大款既然能想到用这种方法来让他消遣,自然对这种“赌博”这种娱乐活动已经轻车熟路了。
可章云平的表现却让他大失所望,只见他在另一只赌桌上,满头大汗,面红耳赤加上抓耳挠腮,活脱脱就从一个智人退化成了一个大猩猩。而且沈哲看得很清楚,章云平这小子要说是像的赌棍那样,赌博赌的得仪态尽失,甚至是走火入魔,那状态倒不如说更像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进了翰林院,别说是和翰林院的“玉堂仙”吟诗做对了,就连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似乎都不知道,要不是他的荷包有让人欲罢不能的分量,他大概老早就已经被赌场的人给扔出来了。
这让沈哲看得着实疑惑,回想起刚刚拽着自己进赌场的时候,章云平似乎也与在赌场外面时的豪情万丈大相径庭,一踏进赌坊的大门就神情紧张,动作拘谨,似乎是连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眼睛也不知道该往哪里看,看着倒像是沈哲把他给劫持进来的一样,怎么看着这家伙也像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沈哲摇了摇头,不知道这位公子哥儿的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但是既然自己已经身陷贼窝,多想也是无益,倒不如就当自己是舍命陪君子,况且,这么一个地方,时间就是金钱,与其浪费时间思考这些分明问一嘴就能知道答案的问题,还是小心着不要送羊入虎口比较实际。
二人在赌场中从晌午一直奋斗到了日落,人在赌场中的时候,从来不会知道时间过得是慢还是快,手气不好的时候时间自然是慢的,手气好的时候,时间陡然就开始飞速溜走,想抓也抓不住,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即便神在赌场中,也难以断定自己究竟耗费了多少时间,而赌场的运营方对于这个事实也营造了相当好的氛围,无论是白天黑夜,赌场中的光线不变,服务不变,客流不变,气氛自然也就不会变。
从赌场出来的时候,沈哲是头昏脑胀,章云平看起来状态没有更好只有更糟,全然没有左右赌徒们得兴奋亢奋,意犹未尽,他们两个人在赌坊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别的人或许只要忙着下注就可以了,可是这两个人除了下注,还得时时提防着周围有没有面熟的人,二人皆是家教严苛,对于这种地方自然是从小就被三令五申,不可涉足,要是被熟人看见了,透露给家里,那也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二人找了个茶楼坐下,章云平做出一个无比闲适的姿态,笑而不语,只顾着饮茶,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