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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一下子送出这么多最好的骏马,心里又有点肉疼,拉克申可以说是爱马如命,只有爱马的人才养得出真正的好马,否则就算是千里马,落到不懂马的人手里,也会给养废了。
这些骏马对拉克申来说,就相当于自己的孩子,如果不是为了报答方云的恩情,再多钱拉克申也是不卖的。
不舍的看了一眼挑选出来的骏马,拉克申豪爽的笑道:“怎么样方云兄弟,这些可是我这里最好的骏马了,你看看还满意不。”
方云点点头,迟疑了一下说道:“虽然我不懂马,但也知道这些都是难得的骏马,但是……,我总感觉不是很满意,拉克申兄弟,真是很抱歉,我不是有意贬低这些骏马,只是有些不合我的心意,可能是个人眼光和口味不同吧。”
初次见到群马奔腾的激动心情平静下来后,方云开始仔细打量这些蒙古马,在方云眼里,这些马太矮小了些,肩高差不多一米二到一米三之间,腿长的人骑上去,垫垫脚尖都似乎能够够到地面了。
最主要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天敌和战争,马群安逸太久了的缘故,除了那匹火红色的头马,整个马群没几匹马拥有灵性,不是说拥有的灵性的马跑得更快,主要是和主人的亲昵性更高,配合性也更好,能更好的和主人互动,看着也更养眼不是。
拉克申大度的摇摇手,笑呵呵的说道:“这些马虽然不错,不过比起那些高头大马,从卖相上来说,确实差了不少。单从观赏性确实比不上,这年头又不需要马匹代步了,耐性好,容易饲养的优点也体现不出来了,也难怪你会看不上。”
蒙古马原产蒙古高原,处于半野生生存状态,它们既没有舒适的马厩,也没有精美的饲料,在狐狼出没的草原上风餐露宿,夏日忍受酷暑蚊虫,冬季能耐得住零下40度的严寒。
蒙古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然而,蒙古马在风霜雪雨的大草原上,没有失去雄悍的马性,它们头大颈短,体魄强健,胸宽鬃长,皮厚毛粗,能抵御西伯利亚暴雪;能扬蹄踢碎狐狼的脑袋。
经过调驯的蒙古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历来是一种良好的军马。古代的蒙古骑兵,就是骑着这种其貌不扬,体型矮小的蒙古马横扫欧亚大陆。
但是现在骑兵慢慢没了用武之地,那些体型高大,价值昂贵,得要精心饲养的宝马成了富豪们的最爱,单从卖相和短距离冲刺来看,蒙古马确实比不上那些娇贵的纯血宝马。
方云有些失望,兴冲冲地跑来草原买马,却发现挑选不到满意的宝马,那匹火红色的骏马倒是不错,比别的马高了一个马头,更主要的是很有灵性。
不过方云却不好意思让拉克申割爱,一个马群出一匹这么好的头马不容易,有这匹头马在,拉克申管理马群可以少操很多心思,马群会在头马的带领下出去吃草,傍晚跟着头马回到马场休息,牧马人的任务就是负责照顾好头马就行了。
看着方云有些失望的样子,拉克申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在拉克申看来,朋友来做客了,总是要让他们满意而归才好,特别是方云,不但养着的白雕救了自己宝贝闺女,脾气也很合自己胃口。
忽然拉克申想起了什么,迟疑了一对方云开口说道:“我倒是听说有个地方有一群野马,那里的牧民曾经看到野马群里有几匹天马,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方云大喜,满脸激动的盯着拉克申,连忙问道:“在哪?”
来之前,方云特意查了一下宝马资料,对历代各种宝马有个大概的了解,天马也就是大宛名马,三国演义中,吕布的爱骑汗血宝马就是天马的一种,这可是华夏最名贵的千里宝马了,难怪方云一听会这么激动。
“听说是在蒙古和甘肃交界处,不过野马群居无定所,到处漂流,也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那里了,就算是有幸找到野马群,别说追不追得上,要驯服天马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也不是没有人打过天马的主意,只是全部都失败了,最后只好放弃。”
拉克申看了看方云说道,话里话外都是劝方云打消捕捉天马的主意,茫茫大草原上想要找到一群野马,那是非常困难的事情,野马移动速度非常快,往往刚刚在某处发现它们的踪迹,过一会又跑到别处去了,拉克申不希望方云耗时耗力,最后落个一场空。
方云笑了笑没说话,眼里闪过一丝亮光,这些天马自己要定了,也许对于别人来说,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自己却是不再话下。
第二百九十一章野马斗狼群
没有挑选到满意的骏马,方云多少有些泄气,不过从拉克申嘴里得知天马的消息,却是让方云大喜。
等小家伙们玩得差不多了,拒绝了带着拉克申的一再挽留,方云带着小家伙们回到剧组,因为惊牛的事情,为了照顾好小家伙们的情绪,剧组今天已经停止拍摄一天了,按兰朵雷厉风行的性格,明天却是不能再耽搁了。
晚上妞妞的精神特别好,当别的小家伙睡下后,小胖妹偷偷溜到方云帐篷里,穿着粉红色的卡通睡衣,露出肉嘟嘟的小胳膊小腿,白里透红的可爱极了。
“爸爸。”小胖妹麻溜的钻进方云被子里,抬起头,黑漆漆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方云。
受不了小胖妹的卖萌,方云一把抱住妞妞,在她肉嘟嘟的小脸上狠狠的吧唧一口,笑呵呵的问道:“怎么不和小朋友们一起睡了?”
妞妞最爱热闹了,一群小家伙睡在一个大帐篷里,嘻嘻哈哈的闹成一团,特别是小胖妹在小家伙当中很有威信,隐隐成为一群小家伙的大姐头,混在一群小家伙当中,可是得意得很。
“嘻嘻。”妞妞有些痒痒,嘻嘻笑着扭扭小身子,一个咕噜爬到方云身上,搂着方云脖子说道:“小娜仁妹妹说草原上有野狼,好怕人的,小娜仁都不敢一个人睡,爸爸你怕吗?”
看着妞妞期待的小眼神,方云用力的点点头说道:“好可怕。草原上竟然野狼,爸爸好怕怕,那要怎么办才好。”
妞妞咕唧一声笑了,满脸得意的说道:“妞妞都不怕野狼的,妞妞陪爸爸睡,爸爸就不怕了。”
方云乐呵呵的啃了一口妞妞小脸蛋,小马屁随手送上:“妞妞真厉害,真是爸爸的好闺女,有妞妞陪着爸爸,爸爸就不怕了。”
“嘻嘻。”小胖妹最不禁夸了。一夸就翘尾巴。方云好笑的揉揉妞妞蘑菇头,惹得妞妞嘟着小嘴,一把拍掉方云捣乱的大手,爸爸好讨厌的。妞妞都梳了好久才梳好的头发。
一连讲了三个故事。妞妞才慢慢睡着。长长的呼了口气,小丫头精神太好了。看着闺女睡得红扑扑的小脸蛋,方云心里满是温馨。施展了个加强睡眠的宁神术,方云悄悄离开营地。
从呼伦贝大草原到甘肃边境,足足俩千多公里的直线距离,幸好宽度不是很长,期间也是发现了几个别的野马群,仔细查看过后,却发现都是些普通的野马。每次都让方云大喜,然后大失所望。
除了头马和有限的几匹马,从卖相上来说,还比不上拉克申养的蒙古马来得皮毛油滑,毕竟没人牧马人的精心照料,不但要在大草原的寒冷冬天,挨饿受冻,还得应付草原上的狐狼。
野马远比大多数家马来得强壮、轻捷和遒劲,它们有大自然赋予的美质,有充沛的精力和高贵的精神,家马比起野马更加温顺,驯良。
饶是以方云的速度,也花了半个多小时,才找到拉克申所说的那个野马群,当方云发现野马群时,这群野马正在和一群野狼对持。
野马群大概一百多匹的样子,马头朝外围成一个圆圈防御野狼,最外围围着的是强壮的公马,一匹挨着一匹,马匹之间的空隙,根本不能容纳野狼窜过。
几匹马明显比别的马高出一个多马头,正是方云这次的目标天马,中间围着一圈母马,野狼要是从公马头上跃过,刚好迎来母马迎头一撞,要是被撞上,碗口大的马蹄践踏几下,野狼基本上不死也残了。最中间保护着十多匹小马,惊慌的藏在母马身后。
野狼共有五十多只左右,数量刚好在野马群的一半,正分散包围野马群四周,后肢蹲在地上,绿油油的眼睛死死盯着野马群,只等野马群松懈下来,一拥而上撕咬猎物。
不知道怎么的,方云总感觉野马群和狼群之间,仿佛有股很大的仇怨,似乎有点不死不休的意思。
尤其是在两只高大强壮的野狼护卫下,那只体型最大头狼,盯着一匹最为高大的雪白骏马,两者眼里满是仇恨和一丝忌惮。这只头狼体型虽然高大威猛,比起自己家的小灰灰却是差了一截,称不上狼王,最多是只头狼罢了。
“嗷呜!”头狼仰头对月长啸,身后的两只狼跟着长啸,一时间狼嚎声连绵不绝,听得方云直皱眉,一直听人说鬼哭狼嚎,直到现在才知道有多凄厉,雾惨云昏的。
随着狼嚎声的停止,狼群似乎失去了耐心,在头狼的一声嚎叫声中,狼群开始慢慢奔跑加速,东面的十多只狼竟然散开,加入两边的进攻。
方云吧嗒一声,下巴差点砸到脚背上,不可思议的看着进攻的狼群,这不是古代攻城战中的围三阙一吗,想不到一群野狼竟然还懂兵法。
名将攻城时一般不会四面全部包围,而是留一个缺口。这是因为四面包围,不留逃跑的余地的话,敌人就会奋力死战,这样反而得不偿失,难以成功。如果留一个缺口,敌人存在逃走的可能,很可能不会尽力守城而是弃城逃走,这样可以追击残敌。
狼群的战术似乎有了效果,方云能够很清楚的看到,随着野狼的进攻,野马群的防御圈有了些松动,朝着东面的马匹开始骚动不安,不过随着几匹天马嘹亮的嘶鸣声,野马群顿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