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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花回,阮郎归。
步子缓下来,她绾了绾腕间的香囊,突然将手伸向他。他初时不解,见她眉眼含笑,满肚子花花肠子一下子明白过来,飞快伸出手,与那柔白小手相握。
执君之手,与君白首。
(第一部完)
后 记
闵——这个字怎么念?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的脑子里跳出一句——不就是念“文”字音吗?恭喜恭喜,来,搭搭手,我们犯了同一个生物频道的错误。它念min,三声。
就阅读而言,我喜欢那种读起来轻松幽默的故事,主角之间的感情似乎很平淡,但细想却很深,不可取代。在爱情之外,我总希望故事里能有些其他的东西可以挖一挖。然后,我也很努力地向着这种方向倾倒倾倒倾倒……
倾倒的结果,就是设定太多,全无用武之地,就像断波思维。
比如,丑相和尚化解了贝锦倩的心结,从此,禅门又多了一名高僧……如果这么写,贝兰孙肯定会提着渐海鳞牙砍我。
又比如,因为长孙家祖传挖朱矿,又以染红为业,为了凸显家族事业,长孙家的子子孙孙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只能穿红色衣物……想到这个我就恶寒,天天穿着红衣红裤在街上走,像一支会移动的红蜡烛。
这种断波思维,我还是让它断掉好了。
OK,这是“伽蓝七梦”里的第一个故事,意品,悠游,走轻趣路线,下一个故事大概不会这么轻松了。写闵嫣和长孙淹,算是实现了我一种快乐的好色,或者说是好色的快乐……吧!
(OK,0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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