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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拉格洛夫: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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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爸爸豪尔格尔·尼尔森不以为然地说道。
    “暧,那倒也是,”妈妈应声附和,可是一转眼又说道,“倘若在别的时候,倒可
以放他一条活路算了。不过现在我们自己都要从这里搬走,我们没法子再养鹅啦。”
    “嗯,这倒也是,”爸爸无可奈何地说道。
    “那么你来帮我把他们捧到屋里去!”妈妈吩咐道。
    他们俩走了出去。过了不大功夫,男孩子就看见爸爸一只胳膊下夹着雄鹅莫顿,另
一只胳膊下夹着灰雁邓芬,跟在妈妈身后走进屋里。雄鹅尖声嚎叫起来:“大拇指儿,
快来救救我!”尽管此时此刻,雄鹅并不知道大拇指儿就近在咫尺,但是他还是像往常
陷入险境时一样呼喊着。
    尼尔斯·豪格尔森分明听到了雄鹅的拼命呼救,可是他倚在马厩门口动弹不得。他
所以迟迟疑疑不出来相救,倒不是因为他知道雄鹅被捆到屠宰凳上对他自己会有好处—
—在那一瞬间他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起这一点——而是因为,如果他要跑出去搭救雄鹅,
他就要现身在爸爸妈妈面前,而他极不情愿那样做。“爸爸妈妈为我操碎了心,”他思
忖道,“我又何必再为他们增添几分悲伤呢?”
    可是当他们把雄鹅带进屋里,把门关上的时候,男孩子再也沉不住气了。他像脱弦
之箭一般冲过庭院,跳上房门前的槲木板,奔进了门廊。他习惯成自然地在那里把木鞋
脱下来,光着脚走到门口。可是他实在不愿意让自己的这副小人儿怪模样在爸爸妈妈面
前出乖露丑,所以他抬不起手臂来敲门。“这是雄鹅莫顿性命攸关的时刻呀,”他心头
悚然一震,“自从你离开家门那一天起,难道他不就成了你最知心的朋友了吗?”他这
样反躬自问。霎时间,雄鹅和他生死与共的经历全都涌现在他的脑际,他想起了雄鹅怎
样在冰冻的湖面上,在暴风骤雨的大海上,还有在凶残的野兽中间舍命救他的情景。他
的心里溢满了感激和疼爱之情,终于克服了自己的疑惧,不顾一切地用拳头拼命捶打屋
门。
    “哦,外面是谁那么心急着要进来?”爸爸嘟囔了一声把门打开。
    “妈妈,您千万不要动手宰雄鹅!”男孩子高声大叫,就在这时候被捆在凳子上的
雄鹅和灰雁邓芬惊喜交集地发出一声尖叫,男孩子一听总算放心了,因为他们还活着。
    屋里惊喜交集地发出一声尖叫的还有一个人,那便是他的妈妈。“啊唁,我的孩子,
你长高啦,也长得好看啦!”她叫喊起来。
    男孩子没有走进屋去,仍旧站在门槛上仿佛像一个不知道会看到主人怎样脸色的不
速之客。“感激上帝,我可把你盼回来啦,”妈妈涕泪交加地说道,“快进来呀!快进
来呀!”
    “欢迎你回家来,”爸爸哽咽得再多一句话也讲不出来了。
    男孩子还是局促不安地站在门槛上,迟迟疑疑不敢举步。他莫名其妙,怎么父母亲
看到他那么小不点儿的怪模样还如此高兴和激动。妈妈走了过来,张开双臂把他拦腰搂
住,拖着他进屋里去。这时候他才发觉自己陡然长得比原来还高一些。
    “爸爸,妈妈,我变大啦,我又变成人啦,”男孩子喜出望外地喊叫起来。




55.告别大雁

十一月九日 星期三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有亮,男孩子就起床出门,朝海边走去。在晨曦熹微的时候,他
已经来到了斯密格渔村东面的海岸。他是独自前去的,他离开家之前到牛棚里去找过雄
鹅莫顿,想把雄鹅叫醒了一起去。可是雄鹅刚回到家就眷恋得再也舍不得离开,一句话
也没有,只是把脑袋缩在翅膀底下睡过去了。
    那一天看样子会是个晴朗明媚的大好天,几乎就像今年春天大雁飞越大海来到斯康
耐那一天一样好。大海的海面上烟波浩森,风平浪静,连天空上的空气似乎也凝止不动
了。男孩子不禁想到大雁们真是挑了一个好日子飞过大海长途旅行呵。
    他自己至今还有些头晕目眩,有些迷迷糊糊。他一会儿觉得自己是小精灵,一会儿
又觉得自己是个真正的人。他看到路旁边有一堵石头围墙的时候,就免不了提心吊胆不
敢走过去,一定要看个仔细,弄明白围墙背后确实没有野兽躲藏着对他虎视眈眈。而转
眼之间他又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如今他这样又高大又强壮,用不着害怕什么的。
    他来到海边就站到海岸的最边缘处,好让大雁们看到他那高大的身躯。那一天刚好
有大批候鸟迁徙,天空中婉转啼鸣之声不绝于耳。他想到,没有人能够像他一样听得懂
鸟儿的啁啾,他禁不住得意扬扬地微笑起来。
    大雁们浩浩荡荡地飞过来了,一大群接着一大群络绎不绝。“但愿我的那群大雁千
万不要没有向我告别就飞走啦!”他心想道,因为他一心要把事情的原委始末全都告诉
他们,而且还要告诉他们,现在他又是一个真正的人了。
    又一群大雁飞过来了,这一群飞翔得比其他大雁更矫健,鸣叫得比其他大雁更嘹亮。
他们身上有一股说不出来的神态告诉了他,这就是带着他周游过各地的雁群,可是他却
不能够像前一天那样只消看上一眼就认准无误。
    大雁们放慢速度,沿着海岸来回盘旋。男孩子立刻明白过来,那就是他的雁群。可
是他暗暗纳闷,大雁们为什么不飞落到他的身边,因为他们不会不看见他站在那里。
    他用尽力气想发出摹仿鸟语的声音,然而想不到舌头直僵僵地不听使唤了!他再也
发不出来那种正确的鸟语了。
    他耳际传来了阿卡在空中的鸣叫,可是他再也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这是怎么回
事呀?难道大雁们说话的腔调全变啦?”他心里茫然不知所以。
    他朝他们挥舞自己的尖顶小帽,他沿着海岸大步奔跑,嘴里放声高喊:“我在这里,
你在哪里?”
    然而这样做似乎使得雁群受到了惊吓,他们直窜上天空朝海面拐过去了。这时候他
总算明白过来了!大雁们并不知道他已经又变成人了,他们认不出他来。
    他再也没有办法可以把雁群呼唤到自己的身边。人是不会讲鸟语的,他一旦变成了
人,也就不会讲鸟语了,也自然就听不懂鸟儿的讲话了。
    尽管男孩子为了自己终于解脱了妖术蛊惑而兴高采烈,然而他觉得就此要同自己最
心爱的伙伴分道扬镳却不免黯然神伤。他一屁股坐在沙滩上,双手捂紧了面孔。唉,再
盯着他们看又有什么用呢?
    可是过了半晌,他又听得扑扑的翅膀扇动声。原来领头雁阿卡大婶离开大拇指儿心
情非常沉重,她又忍不住飞回来一次,再来看个究竟。这时候男孩子一动不动地静坐着,
她就敢飞得离他近一些。蓦地,那熟悉的身影使她豁然开朗,她终于看清楚并认准了他
是谁。她便降落在紧靠着他身边的一个小岬上。
    男孩子喜出望外地欢呼起来,他把老雁阿卡紧紧搂在怀里。别的大雁也都围了上来,
用嘴喙在他身上摩来擦去,在他身边挤来挤去。他们叽叽呱呱鸣叫不停,似乎都在讲出
他们的由衷祝贺。他也嘴不停地对他们说着话,感谢他们带着他作了一次奇妙的旅行。
    可是大雁们骤然都异样地沉静下来,而且从他身边缩了回去。他们警觉起来了,似
乎想说:“要小心哪,他不是那个大拇指儿啦,他是一个真正的人呀,他不了解我们,
我们也不了解他呀。”
    于是男该子站起身来,走到领头雁阿卡面前。他爱抚着她,还轻轻地拍拍她。在这
以后,他又依次抚摩和轻拍那些从最起初就同他在一起的老雁,像亚克西和卡克西啦,
科尔美和奈利亚啦,还有库西和维茜。
    然后,他就离开海岸往内陆走去,因为他深知鸟类的悲伤是维持不了多久的。他想
趁他们还在为失去了他而伤心难过的时候赶快离开他们。
    他踏上堤岸以后,又转过身去观看那些朝向大海飞去的鸟群。所有鸟群都发出鸣叫,
彼伏此起,呼应不绝。惟独有一群大雁却悄然无声地朝前飞去。男孩子站在那里目送他
们远去。
    那群大雁排列对称,队形整齐,他们飞翔得非常快,他们翅膀挥动得强健有力。男
孩子脉脉深情地目送着他们远去,心里无限惆怅,似乎在盼望能够再一次变成一个名叫
大拇指儿的小人儿,再跟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遨游各地。





关 于 本 书
  塞尔玛·拉格洛夫(Selma Lagerlof,1858…1940) 瑞典女作家。生于瑞典西部韦姆兰省玛巴卡村的贵族军官家庭。3岁时因下肢疾患,行走艰难,主要靠书籍和会讲故事的外祖母朝夕相伴,接触了大量的童话、神州的民间传说等。
  1882年,拉格洛夫入首都斯德哥尔摩皇室女子师范学院学习,受到科学的洗礼。她博览群书,广泛涉猎了哲学、神学和文学等各个领域的知识,毕业后担任小学地理老师达10年之久,并于业余从事写作。1891年,第一部长篇小说问世,受到丹麦著名文学批评家勃兰兑斯的赏识,一举成名。此后又发表了优秀短篇小说集《无形的锁链》(1894)、《昆加哈拉的王后们》(1899)、长篇小说《伪基督的奇迹》(1897)和《耶路撒冷》(1901…1902)等。《耶路撒冷》被称为达到艺术最高境界的“国家的史诗”。
  1897年,拉格洛夫在瑞典中部的法隆市定居。1906年应瑞典一位小学校长的请求,答应写一本适合儿童读的书。年近50岁的作家,为了搜集有关资料,忍受着腿疾带来的巨大痛苦,跋山涉水,在全国进行实地考查。她在认真研究飞禽走兽的生活习性和规律、调查各地的风俗习惯和民间传说的基础上,终于完成了举世闻名的童话小说《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直译为《尼尔斯·豪格尔森传奇般地周游瑞典》)。这部作品使作家从此与安徒生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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