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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想扭到脚哩。”他笑着,轻哼着歌儿,背着她走下台阶,越过一条车路,从北往东穿过成排的树林。夏末漫长的夜晚,一串星子横在天空。他告诉她说,那是天蝎座。
“原来这就是天蝎座啊?”她喃喃说着。
这么说的时候,她抬眼望着遥远的星空,想着明天的明天和以后的以后是不是可以跟他一起把天上的每个星座都看遍。可是,她嘴里却偏偏说:“也许我们明天不会再见,谁知道呢?”她只是在套他的话,想知道他会怎么说,想知道他是不是也喜欢她。“李露,你这人太没安全感了。”听到他这么说,她甜甜地向往地笑了。
热恋一个月之后,她搬离了宿舍,带着她所有的东西,住进他那间阁楼的小公寓,两个人在那儿度过了最甜蜜和最苦涩的日子,也在那儿终结了他俩的爱情。毕业后,她在学校里教小孩子画画,他写作。他的事业一帆风顺,出道没多久就成名。从那时起,他的朋友更多了。一开始她很热衷招待他的朋友,甚至刻意讨好他们,想要得到他们的认同。可后来她累了,她压根儿就讨厌热闹,她受不了他那帮自以为是的朋友。当她稍微不同意他们其中某个人的观点时,她毫不掩饰,当着那人的面就说出来。她觉得这样没有什么不对,这种坦率却常常使他觉得难堪。
她爱他的方式就像藤蔓缠着一棵树似的,他却是那个害怕束缚的向往永无岛的彼得潘。三年的爱情蜜月期过去了,随后的两年,成了艰难的延续。她总以为一切都会好起来,两个人却一次比一次吵得更厉害。太多的期望换来必然的失望,她指责他不够爱她,说他变了;他埋怨她固执又难以取悦,喜欢闹脾气。这些指责不可收拾,把他俩的爱情几乎消磨殆尽。后来,他索性不跟她吵了,那却是对她最大的伤害。她受得了他们之间的吵架和冷战,甚至是彼此伤害,因为那样的伤害总是以激烈的性爱来言归于好。可是,她受不了他的沉默与冷漠。这个感觉是那样痛苦,使她心中充满了挫败。
那个凄苦的星期二,他躲在书房里埋头赶稿。她站在门边,静静地、悲伤地看着他。好一会儿之后,他才终于发现她。他抬起头,默然无语地看向她,两个人都知道这个时刻终于降临了。
她对他说:“我们分手吧。”
这句话是她首先说的,却是他让她说出口的。听到她这么说的时候,他疲惫地看着她,没有痛苦,没有挽留。她在他眼里看到的,只有解脱。就像她母亲当年把她送上飞机一样,他终于摆脱了她这个难缠的家伙。她又再一次明白,没有人会永远爱她。
她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晚上她穿的粉蓝色外套与柠檬黄的连身裙,多么粉嫩的青春粉嫩的爱情,却终究败给了时间,无所依归。
“那就这样决定吧。”她憋住眼泪对他说。这句话说出口的一刻,他们危如累卵的爱情也随之坍塌。
她离开了他那间阁楼小公寓,带上她所有的积蓄飞去巴黎。她本来打算只住三个月,找一间学校学习拉丁语或者捷克语,甚至波斯尼亚语也好啊,愈难懂的愈好,那就什么都用不着去想。那年的二月太冷了,结果,她到巴黎没几天就害了肺炎,死死地在医院躺了大半个月。从医院回家之后,她的身体一直很虚弱。她一度以为她会死。那时候,要是她告诉胡杨,他肯定会马上飞到她身边,可她忍住没找他。即使他来了又怎样?除非他先找她吧,可他没有。她曾经那样渴望听到他的声音,听他说他始终爱她。但是,她那脆弱的自尊与年轻的倔强执拗不容许她卑微到那个她都瞧不起自己的境地。
直到巴黎五月阳光烂漫的一天,街上的日头隔着褪了色的窗帘晒到她床上,她的身体似乎好些了,她很想出去走走。她起床,裹了件驼色滚毛边的松松的开襟长羊毛衫,梳好头发,戴上红色小圆帽,走到书房的门边,告诉父亲她想出去看看。父亲从那堆他正埋首翻译的书稿里抬起头,忧伤的眼睛看向她,提醒她别冷到。她披上围巾下楼去,走过大大小小的街道、教堂和公墓。从那些被主人牵着散步的一脸幸福的狗儿脚边绕过时,她想起胡杨曾经沮丧地问她:“李露,你到底要怎样才会幸福?”这是她能回答的么?要是她知道答案,她才不会痛苦。她就是因为不知道才会感到痛苦的呀。她觉得每个人都在寻找人生的依归,可他觉得人生的依归是不需要寻找的,到时候自然会遇到。
她在微风里走着,越过鸽子翻飞的广场,拐过坐满了游客的热闹的露天咖啡馆,在路边停下来光顾花贩买了一束漂亮的五月玫瑰,又在面包店买了两个刚烤好的胖胖的酥脆软绵的牛角面包,然后朝塞纳马恩省河的落日走去。她一边走一边吃着面包,对他苦苦的思念竟逐渐在空气里飘散,她突然觉得心里没那么苦了。往事都已经随风消逝。那一场肺炎,倒把她治好。
杯里的老波特喝完了,他缓缓坐起身,对她说:“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哦。”她看看墙上的挂钟,十一点了。她站起来送他。[·]
“谢谢你的酒。”他穿回夹克,冲她微笑。那一抹微笑一直停在他脸上,然后,他又看了她一眼,有点结巴地开口:“我忘了问你,你好吗?”
原来他真正想说的是后面那句话。她咧咧嘴,回答他:“应该还可以吧。我正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
他微笑,站在那儿,不动,也无言语。
“对不起。”他终于说。说的时候,他脸都红了。
她微微怔住,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说。
“希望你可以原谅我。”他眼睛看向她,缓缓说出来。
她带着些许感动,抿抿嘴,淡淡地苦笑,对他说:“都过去了。”
他默然无语。
片刻之后,他问她:“你结婚了吗?”
“订婚了。”她回答,稍微迟疑了一下。
“看到你这样真好。”他脸露温存的微笑,眼里却掠过一抹悲凉的神情。那神情太复杂了,她无法揣测,猜不透他是为她高兴还是感伤,抑或两样都有。
她送他到门口。两个人面对着面站在门边,彼此之间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她仿佛又闻到了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气味,那味道在记忆里展翅盘旋,唤回了青春年少时心头的一缕爱意。
“圣诞节的时候我留一个玫瑰蛋糕给你好吗?小店的玫瑰蛋糕可是外面吃不到的呢。”她看向他,俏皮地说。
他点头,朝她暖暖地一笑,欲言又止。等他终于说出口了,却只说:“好的,你留给我。”
“再见。”她的声音轻轻的。
“再见。”他投给她一个意味深长的温柔的微笑,然后从身上夹克的口袋里拿出那顶毛帽子戴上,离开蛋糕店。
其他商店都已经打烊了,只有对街的餐厅和咖啡馆早亮的圣诞灯饰一闪一闪的。朦胧的月光到处飘着,他双手插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朝夜晚的街道走去。她目送着他的背影渐渐走远,往事在心中漾了起来。她想起那个冬日的傍晚,他领了版税,回家的路上,他打电话叫她走到窗边,却不肯说是为什么。她穿着男生的鼓鼓的深蓝色棉袄,扒在窗口往楼下看,这时,她看到一辆漂亮的簇新的白色甲虫车在对街缓缓停下,他打开车门从驾驶座上走下来。
“嗳,这是谁的车子?”她大声问他。
“我们的。”他抬起头看她,灿烂地笑。
这天之前,他们一直商量着要买一部车子,那他就可以每天送她上班和接她下班,可她没想过他竟然真的拿着版税去买车。
“下来吧!我们去吃饭!”他朝她挥手。
“我要吃火锅。”她快活地说。说完,她飞快地把窗关上走下楼去。
从前那些甜蜜的片段多么像一首她曾经很爱的歌,多年以后的某个瞬间,丝丝缕缕,重返心头,敲响了前尘旧事的模糊记忆。分手的时候,她倔强地对他说:“我们以后也不要再见了,最好不要成为朋友。”她是那样爱过他,也恨过他。曾经那样向往相忘于江湖,只因无法相濡以沫。后来的一天,他们都忘了彼此的坏,只留下彼此的好。她的青春,他曾经在场。只要曾经在场就好了。那时候他们都太年轻,不懂相处,不肯让步,年少气盛又自我中心。两个人之间的那些问题,现在看来是没什么的,可那时候却要了他们的命。今天晚上,当他的背影渐渐从她眼里消失,再也看不到了,她猝然明白,他在门边那个温存的微笑是对往事的微笑。
隔天清早上班的时候,她怀着好心情走到对街咖啡馆买一杯咖啡。那个她认识的年轻的女侍问她:“昨晚到你店里买蛋糕的是不是那个作家胡杨?”
“你认识他?”她一怔。
“他之前在这里哦。”女孩说,“他一个人来,坐了很久,差不多有两个小时吧?喝了几杯酒,点了一盘色拉,却连碰都没碰过。我以为他在等人,后来,他问我你的店几点打烊。我有看过他的书哦,但我不确定是不是他。原来真的是他!”
听到女孩的话,她怔忡许久。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胡杨要对她撒谎?他早知道蛋糕店是她的,却装着不知道。他为什么在十年后突然去探访旧情人?难道只是为了请求她的原谅吗?他使她迷惑。他到底想干什么啊?等他来拿蛋糕的时候,她要问他。
可是,圣诞节到了,他并没有出现。她留给他的那个圣诞玫瑰蛋糕已经不能吃了。“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哪!”她跟自己说。她根本不应该对他有太多的期望,以为他会再回来。这想法真傻,兴许他那天晚上只是一时寂寞,想看看他的旧情人在做什么而已。
一月底的一天,她接到从前的大学室友芳芳打来的电话。
“李露,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知道胡杨死了吗?”
“你胡说什么?”她微笑,不肯相信,却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发颤。
“是真的。我起初也不相信。昨天晚上几个旧同学吃团年饭,大家都在说这件事。胡杨患的是胰脏癌,去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