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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毫无批判的,只能反映当时贵族寄生生活的豪华而已。《宾之初筵》则暴露那些君子未醉时象煞有介事地彬彬有礼,等到一醉,原形出现,则手舞足蹈、丑态百出了。据《韩诗》说,这是卫国武公饮酒悔过的诗。《诗经》中还有一些礼俗诗,如祝新婚的《桃夭》、《樛木》、《鹊巢》,贺多子的《螽斯》等,这些,除《桃夭》外,它的内容,多反映当时贵族间的习俗。最后还必须提一下《卫风·载驰》,作者是许穆夫人,她是卫宣公儿子公子顽同庶母宜姜私通所生的女儿。有两个哥哥,戴公和文公;有两个姐姐,齐子和宋桓夫人。她约生于公元前六九〇年左右,幼年即闻名于诸侯,齐祖公和许穆公都向她求婚。刘向《列女传·仁智篇》说:“初,许求之,齐亦求之。懿公将与许,女因其傅母而言日:“……今者许小而远,齐大而近;若今
之世,强者为雄。如使边境有寇戎之事,惟是四方之故,赴告大国,妾在不犹愈乎?’卫候不听,而嫁之于许。”可见她从小就有爱国思想。她嫁许后十年,卫国亡于狄,懿公战死,国人分散。她的姐夫宋桓公迎接卫国的遗民渡河,迁于漕邑,立戴公。戴公立一月而死,文公即位。她听到卫亡的消息,立刻奔到漕邑吊唁,提出联齐抗狄的主张,得到齐桓公的出兵而复国于楚丘。《左传·鲁闵公二年》:“狄入卫,……许穆夫人赋《载驰》。”她的作品《载驰》即产生于此时。许穆夫人是当时一位不平凡的女子。古代礼法,凡是国君夫人父母已经死了只有奔丧可以回娘家,否则是违礼犯法的事。许穆夫人勇敢果断地冲破礼教的束缚,抗拒许大夫的阻拦,回到漕邑。在诗中提出“控于大邦,谁因谁极”(向强大的国家求救,依靠他们出兵救亡)的主张,终于得到齐桓公的出兵帮助,恢复了国家。《左传》又说:“齐侯使公子无亏帅师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公子无亏是许穆夫人姐齐子所生,是她的外甥)。”可见《载驰》一诗在当时的政治意义与效果了。《韩诗外传》记载了孟子对许穆夫人的评论:“夫道二:常谓之经,变谓之权。怀其常道而
挟其变权,乃得谓贤。夫卫女行中孝,虑中圣,权如之何。”孟子说她违背礼教的常道,采取权宜的回卫办法,都是从爱国思想出发。孟子对她的评价是很高的。许穆夫人是一位有见识、有斗争性的爱国诗人,也是世界历史上最早的一位女诗人。
六 《诗经》中的赋、比、兴一 赋、比、兴的含义赋、比、兴是古人对《诗经》艺术手法的归纳。首先做这种归纳工作的,可能是周代王官太师。前面我们说过,太师的职务,是配制乐调,搜集民歌,教授六诗。雅、颂是贵族献的,原来藏在官府里,风诗则是从民间采来的,《诗经》的全部诗歌都掌握在太师手里。而他最重要的一个职务,就是教授六诗。六诗的内容是什么呢?《周礼·春官》说:“太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风、雅、颂是诗歌的分类,赋、比、兴是诗歌的艺术手法。我们看《左传》所记载的吴季札观乐和列国士大夫的赋诗言志,《礼》中贵族燕会时乐工的歌诗,除几首逸诗
外,都是风、雅、颂的篇目。所以唐孔颖达《毛诗正义》说:“然则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词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诗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他用“体”和“词”来分别风、雅、颂和赋、比、兴的差异,并说明赋、比、兴不是另有篇卷,而是诗的表现手法。所以我们说太师所讲授的六诗,不仅谈诗歌的体裁,还谈诗歌的表现手法。古代学在王官,官师不分,官吏就是教师。民间无私学,只有贵族能受教育,人民是得不到学习、研究的权利的。诗歌既为太师所保骨,六诗又为他上课教材之一;那么,担负总结诗歌赋、比、兴的表现手法的工作,可能就是周代的太师。《周礼》六诗的次序,是风、赋、比、兴、雅、颂。风、雅、颂既然是诗歌的分类,赋、比、兴是诗歌的表现手法,为什么太师将风诗放在表现手法的前面呢,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一件事。因为赋、比、兴都是从具体诗篇里总结出来的,风诗里不论是民歌或文人创作,多半是在民间流传的诗歌。赋、比、兴是风诗的艺术特征,而
雅、颂则多半是贵族文人的作品,他们往往从民歌中吸取一些养料,所以太师将风诗放在第一,雅、颂放在赋、比、兴之后。孔颖达说:“六诗次第如此者,…风之所用,以赋、比、兴为之辞,故于风之下即次赋、比、兴,然后次以雅、颂;雅、颂亦以赋、比、兴为之。”孔颖达的话,指出了赋、比、兴是民歌风诗的艺术特征,所以在风诗下即次赋、比、兴。雅、颂虽然也运用这些手法,但他们殊少创新,都是从民歌中吸取营养的。什么叫做赋、比、兴?从文字的含义讲,三者的区别是极其明晰的;而古人最早用赋、比、兴三宇的,就是《诗经》时代的诗人。《大雅·烝民》说:“明命使赋。”《毛传》:“赋,布也。”陈奂《诗毛氏传疏》说:“赋读为敷。”…朱熹《诗集传》:“浦,布也,布其师旅也。”按古时赋、敷、铺、布都是同音通假字,所以《诗经》里赋和敷、铺互用,都训为布,就是平铺直叙的意思。比字最初见于《卫风·谷风》的“比予于毒”。按这句的“于”字,当作“如”字用,如果译作今语,就是说“你比我象毒物似的”。《谷风》的作者用人们对毒物厌恶的心情,来比方她丈夫对自己的遗弃。可见比就是比喻。至于兴字见于《诗经》者,共
有十六次《大雅·大明》:“维予侯兴”。《毛传》:“兴,起也。”中国最早的两部字典《尔雅》和《说文》,都训“兴”为“起”。按“起”和“启”也是同音通假字,就是启发的意思,所以《释文》训“兴”为“发”。《论语》说:“《诗》可以兴”,“兴于《诗》”,“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这里的“兴”和“起”,都含有“启发”的意思。不是单纯的“起头”或“开头”的意思。由上看来,《诗经》时代赋、比、兴三字已经被诗人普遍地应用。赋是铺陈,比是比喻,兴是启发,三字的意义非常清趋,是决不会互相棍淆的。古代研究《诗经》的学者,对赋、比、兴的艺术手法,多半下了定义。现在选择我认为较确切的四家,介绍如下:一、郑众:“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①二、刘勰:“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②“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①《周礼·春官》郑玄注引②《文心雕龙·诠赋》
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①三、朱熹:“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②四、李仲蒙:“序物以言惰,谓之赋;情尽物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也。”③以上四家,对于赋、比、兴的含义,说得比较清楚。赋是铺叙,比是比喻,大家是一致的。至于对兴的解释,各人也都说出了它的特点。郑众的“托事于物”,即指兴的手法,是诗人将自己心中的本事或思想感情,寄托在自然界的景物上,实际上就是指出了兴句在全诗起了塑造形象、点出主题思想作用的特点。朱熹的“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李仲蒙的“触物以言情,谓之兴;物动情也”。三人的话虽不相同,但都指出了兴句是诗人触物联想的特点,也就是刘勰所说的“起情”。不过刘勰的话,又多了“依微以拟议”一句,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诗人借自然界——————————————————————————① 《文心雕龙·比兴》② 《诗集传》③ 王应麟《困学纪闻》引
的鸟兽草木、山川日月这些东西来歌咏人事,表现其歌颂或暴露之意。这就发挥了郑众的‘托事于物”这句话的意思。李种蒙所说的物,即指诗人所见的或所要写的客观事物,情即指诗人所表现的主观的思想感情。他认为赋、比、兴就是情和物之间不同的联系,而所起的作用也不相同,语极精辟。朱熹的定义,简单明了地说出了三者的特点,博得后人广泛的应用。二 《诗经》中的赋赋在《雅》和《颂》里用得最多,《国风》中也不少,可见赋是诗人常用的一种表现手法。古代有人曾为《诗经》中的赋、比、兴做过一番统计工作。谢榛《四淇诗话》说:“予尝考之《三百篇》:赋,七百二十;兴,三百七十;比,一百一十。”他的统计可能有出入,但结合诗篇的实际情况看来,赋句确实占多数。孔颖达说:“赋直而兴微。”①赋是比较直捷、明显,不象兴那样复杂、隐约,使读者不易识别。因此后人对它的研究也较少。这倒不是他们轻视赋,相反的,赋对后————————————————————————————① 《毛诗正义》
世的影响并不亚于比、兴。班固说:“赋者,古诗之流也。”① 刘勰说:“赋也者,受命于诗人,拓宇于《楚辞》也。”②作为六义之一的赋,到了汉代,成熟地发展为一种文体。”六义附庸,蔚成大国。”③两汉是赋的盛行时代,至于魏、晋、南北朝,赋的写作者仍然不少;于此可见其影响之大了。《诗经》诗人运用赋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约可分如下几种:一、全诗均用赋法者。在《国风》中如《二南》的《采蘩》《采蘋》《野有死麕》《驺虞》等;《邶风》的《击鼓》《式微》《北门》《静女》《二子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