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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们洗耳恭听。”
“我是猫!”说这话的时候,他还特意动了动他那两撇神奇的猫须。
弟子们绝倒在地,溃不成军。
我正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呢,猫先生突然问我:“小桃叶,此刻你最想写的‘乐’是什么乐?”
我怔住了,因为没想到他会问我。过了一会儿我才回答说:“多谢先生动问,桃叶上月痛失慈母,所以,桃叶此刻最想写的乐,是天伦之乐,是双亲健在、承欢膝下之乐……”,想到一个月前亲手掩埋的亡母,我说不下去了。
“那你能把这个‘乐’字写下来吗?”
“我……”,我慌了。不是不想写,而是不敢写。自从爹去世后,我就没再碰过笔墨了,我还能写吗?
“桃叶,你会写字吗?会就去写呀!”他们热切地催促着,眼睛里有好奇,有鼓励,也有促狭。
我慢慢走过去握住笔,手指却颤抖得厉害。尤其是眼前还有那么多双眼睛在盯着我。
站了半天之后,看那个小魔头已经满脸的不耐烦了,我才鼓足勇气提起笔,同时闭上了眼睛。我不敢看他们,尤其是不敢看他。
眼睛一闭上,脑海里就一幕幕地闪过爹娘在世时的情景。那时候我家虽然不富裕,可是一家人相依为命,和乐安宁。可惜那样的快乐再也无处可寻。
凭着对往日的回忆,我慢慢在纸上写下了一个“乐”字。
我刚退下,他们就一起涌到书桌前看我写的字。但这个“他们”不包括王献之,他依然坐在原地未动。
很快,就听见猫先生大声宣布:“我修改刚刚的结论,桃叶写天伦之乐的‘乐’字胜出,献之,你只能屈居第二了。”
王献之走过来,一把抢过那张纸,看了一会儿后说:“她写的‘乐’字有悲意。”
“所以我评她为第一。”猫先生趁机给学生授起课来:“‘乐’与‘悲’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这世上,从没有纯粹的‘乐’。颜子之乐,寓人生困窘之悲;沂水之乐,寓时光易逝之悲;就是献之你的‘鱼之乐’也只是子虚乌有之乐,若真要穷究,则鱼之乐何在?桃叶寓悲于乐,正得乐之真谛。”
王献之不吭声了,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猫先生讲论完毕,站起来说;“今天的授讲就到这儿了,你们回去后,每个人写十个不同的‘乐’字,下次上课的时候再带来给我。”又看着我说:“桃叶,你也写。”
我也写?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已经在心里收我为徒了?
在我的脑子想起我没有笔墨之前,我的嘴已经自动发声了,而且还是雀跃不已地;“好的,先生,我今晚回去就写。”
卷一 相见欢 (12) 我们的秘密约定
昨天下学的时候,我只是关好门窗就匆匆走了。今天,由于有早上睡过头的教训,再看天色还早,就准备索性做完清洁再回去。
这样就免得像今早那样被动,少爷们都来了,我还没有扫地。
幸亏卫夫人没那么早起来,否则肯定要挨训的。一个在书塾里打杂的女仆,竟然比来上学的少爷们还晚到,那成何体统了?
也多亏了几位大少对卫生条件要求不高——他们一个月不扫地都可以的,甚至是故意一个月不扫地。枉费他们穿得那么光鲜,腰上挂着价值不菲的宝石,走出门去,谁不羡慕惊叹?尤其是那个谢玄,还每天弄得白衣飘飘的,偶尔街头一遇,你会以为邂逅了什么谪仙般的人物。
可惜,如果你求实精神强一点,把他的衣服下摆撩起来看看,就会知道,“神仙”是只宜远观的。就像诗人住在隔壁就会变成笑话一样。
我敢打赌,至少我没来的那一个月,他的白衣,只要在书塾里打上两个转就会变成乌衣——乌漆麻黑的乌字。这倒也妙极,乌衣巷嘛,可不就是穿乌衣的人住的巷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不挑剔不讲究对我是好事。遇上一个有洁癖的主子绝对是奴仆的灾难,何况我伺侯的还是四位。要是他们四个一起讲究起来,那我岂不是小命休矣!
一边收拾书塾,一边想着这些,我竟然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这份工作,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了。
人散后的书塾,显得格外的宁静,夕阳的光影还在窗子上跳动。嗯,今天也许能赶在天黑之前回家吧。
抓紧时间扫好地,再把书桌上散乱的笔墨纸砚归类摆放。一切都弄好之后,我后退两步,欣赏了一下自己的劳动成果,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准备锁门离开。
就在这时,有两样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一个是笔架上挂着的笔,一个,就是王献之书桌上的那方砚台——我家的桃心砚。
一个不好的念头鬼使神差般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他们每个人都有那么多只笔,我拿走一只应该没人会注意吧?
有了笔,墨就不成问题了。反正每天都有没写完的墨汁,我拿个小瓶子倒点,藏在怀里。守门的老张也不会搜我的身。
但很快,这个想法就被我否决了:那我不成小偷了?我桃叶可以穷,可以没有笔墨,但决不能干出这种偷偷摸摸的勾当。那我的爹娘在地底下都会不安的。
至于桃心砚嘛,我只是想趁这会儿没人,好好地看一看,摸一摸,这应该没什么吧?
主意打定,我走到王献之的书桌旁,拿起桃心砚,还没来得及好好看呢,就见窗外人影一闪。
我吓得手一松,差点把砚台失手掉在地上。还好另一只手及时护住了,要不然,天那,我不敢想下去了。
我昨天还没进门,就砸了他一口天价缸;今天还没出门,又摔破他的砚。难道我和他有仇啊,专门给他败家来了。
刚刚放好砚台,门外就传来了急促的叩门声。这会儿还有谁会来呢?
门开处,紫色的衣袍一闪,一个声音极度不悦地说:“你在我书桌上鬼鬼祟祟地干什么?”
原来刚刚的那个人影是他,那他有什么资格质问我?他自己还不是在窗外偷窥我。我也很不客气地说:“你才鬼鬼祟祟呢,你站在窗外干嘛?”
“我……”,他语塞了。想不到大少爷也有心虚的时候。
但他马上就转移话题,责怪我道:“我在门外等你那么久,你为什么在里面死磨蹭?害我脚都站酸了。”
这倒奇了,“你在外面等我?你又没事先跟我说,我哪知道你在外面等啊。”
他把我堵在墙与书桌之间,用低沉但饱含威胁的声音说:“本少爷是想告诫你一句话,今天的事,不准在外面说,一个字都不许提!”
威胁呢,我好怕哦。
“今天的事,今天什么事啊?今天发生了好多事,你不说清楚,人家怎么知道是哪一件啊。”我笑得惬意无比。咱们老百姓啊,今日个真高兴。
他却气得七窍生烟:“你明知故问!我告诉你,你少得意,你不过侥幸赢了我一次而已。等下次毛先生来了,我一定要再比一次,让你输得心服口服,哑口无言!”
看他气成那样,我决定不逗他了,真把大少爷惹火了可不是好玩的。我马上表示;“少爷您放心,就算您不交代,我也决不会在外面乱说的。桃叶不过偶尔一个字入了猫先生的法眼,这不能说明什么的。桃叶哪敢跟少爷您比呀,就少爷昨天写的那个‘之’字,就够桃叶学几年的了。”
果然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此话一出,他的脸立刻由阴转晴,眼神也柔和了许多,声音中甚至带着一点隐约的笑意;“你很喜欢我昨天写的那个‘之’字?”
“嗯”,我猛点头,这倒不是假话。“少爷那个‘之’字简直写神了,我后来越想越觉得,它就像在水里游动的鹅,优哉游哉,潇洒自在。”他家的人拼命地用‘之’字取名,弄得家里那么多“之”,是不是也正是由于羡慕这份潇洒自在?
他眼睛里顿时光彩迸发,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只好低下头,以避开那灼人的光芒。
沉默了一会儿后,他伸手拿过那方砚,递到我面前说:“你要是真的很想要这个,我可以让你拿回去。但不是送给你。”
“那是什么?”借给我看两天?
“这个,以后就是我们之间的奖品。这次比赛,你赢了,这砚台暂时归你。下次毛先生来,再比,要是我赢了,你就得把这砚台带来还给我。”
“好!”我一口就答应了。这个游戏我喜欢。
“那就这样说定了”,他抬头看了看窗外,然后把桃心砚塞到我手里说;“时候不早了,你该回去了。一个姑娘家,太晚了回去不安全。”
想不到堂堂的大少爷也关心我这个小丫鬟,好感动,好激动哦。
就在我眼冒红心,笑得春花烂漫的时候,一个嚣张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事不准告诉那三个家伙,也不准告诉任何人。要让别人知道我王献之跟一个丫头打赌赢奖品,那我的脸不是要丢光了?”
笑容凝结,春花凋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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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相见欢 (13) 贵公子VS小老板
再三警告过我后,王少爷手一挥,衣袍一摆,就转身离去,只留给了我一个很潇洒的背影。
我却望着手上的桃心砚发起愁来:这么大个东西,又是个值钱的宝贝,我怎么拿出去啊。藏又没地方藏,有地方我也不敢藏。万一被人发现了,说我是小偷,那我不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最要命的是,那家伙还不准我告诉别人这是我们打赌的彩头。也就是说,即使我被诬赖成小偷了,也决不能牵扯出他王少爷,因为,少爷的面子高于一切。
要是我不拿回去呢?也不行!少爷看得起我,才赏我这个机会跟他打赌比赛,要是我不听他的话把砚台拿回去,那不是狗坐轿子——不识抬举了?
想来想去,还是只有再去求他。于是我在他后面追着喊道:“少爷,王七少爷,请您等一一下。”
还好他没出大门。看我走近,他不高兴地说:“你以后,要么喊我七少爷,要么喊我王少爷,就是千万不要喊什么王七少爷。幸亏我没弟弟,要不然,照这样喊下去,那不成了……”说到这里他猛地住了口,懊恼地向四周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