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是大少爷的脸立刻由阴转晴,笑容可掬地说:“原来是你的一对朋友啊,早点说嘛。这位兄台,老在门口站着干嘛,快进来喝茶呀。扫雪,把你带来的茶食拿出来摆上。”
“是,少爷。”扫雪一边答应着,一边四处寻找搁东西的地方。
我屋子里只有一桌几椅,然后就是两个柜子和一张床,以及锅碗瓢盆之类的厨房用品,再无别的家什了。本来就是租地房子,除必要的家具,不可能添置更多。就这些东西,大部分还是胡大娘借我们用地呢。
现在,桌子椅子我们占着,扫雪手里的东西就没地方放了。
这个时候我也认出了扫雪,其实就是上次在乌衣巷见过一回地,那个很哀怨地说“少爷以前总说最喜欢用我磨的墨写字”的那个仆人了。
看他为难的眼神,我只得交代他:“东西先就放在地上吧。”
王献之也注意到了我屋子里的简陋,不满地对胡二哥说:“你不是说这是你家的房子吗?你家的房子租给别人住,连个家具都没有,叫别人怎么住。她们从北方那么远来,难道能随身自带家具吗?”
胡二哥被噎得翻白眼,可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话回。
我只好又跳出来打圆场:“七少爷,出租屋就是这样地,胡二哥家的房子还算好地了。想当初我跟娘刚从北边来的时候,一连好几天都找不到房子,只得住客栈。那时候看了好多家,屋子里脏还不说,里面空空如也,除了墙壁就摸不到别的了。最后找到胡二哥家,看屋里有床有柜,我们才总算有了落脚之所。”
这是实话,一般的简陋出租屋里的确是什么都没有的。但大少爷一出身就住华堂美屋,一个人占着一处园子,当然觉得房子里没家具很不可思议了。
听我这样说,他用心疼的眼神看着我,轻轻地说了一句话:“委屈你了,可惜我那时候还不认识你。”
不然怎样?您现在认识我了,我还不是一样住简陋出租屋?
我这样想不是怪他,只是他的话虽然让我感动,却并不以为然。
每个人都只能接受命运给定的事实,在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准下努力打拼,努力改善。遇到大贵人,然后突然一步登天的幸运儿是有,但毕竟罕见,不能以此为理想。
就像我,即使遇到了王献之这样的超级豪门少爷,那又如何?他就能真的改变我的命运了?他在娶了贵族小姐的正室后再纳我为妾,把我也接进华堂美屋,这样我就真的幸福了吗?
也许比现在还不如呢,在大房妻子手底下求生存,每天早请安晚告退。那样的日子,想想都觉得难过。
还不如像我现在这样,住简陋出租屋,打工赚钱养家。至少,这样我活得自由自在。
只要那些牛鬼蛇神不来烦我,我的身体也不跟我作对,我和妹妹相守的日子,原本可以天青日朗。
浓腻肥甘非真味,真味只是常。
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这一切人为的羁绊,和妹妹一起,找一处安静祥和的所在,去过悠然见南山,以菊花佐酒的日子。那韵味悠长、纯真美好的日子。
卷三 碧云深 (67) 七少爷的字(一)
在王献之为屋子的简陋责问房东胡二哥之际,想不到开口的素素这时候突然发话道:“这屋子的确简陋了点,不适合桃叶妹妹住。我家虽然败落了,好歹房子还保住了一所,不如,桃叶妹妹以后就搬到我家去住吧。”
不单我诧异,连胡二哥都用不解的眼神看着素素。这,算是跟胡家抢房客吗?而且,素素这样说,明显是站在王七少一边了。她明明是胡掌柜的手下,怎么跑去声援王七少了?
素素可能自己也意识到这样说有点“叛徒”的嫌疑,故而赶着补充了一句:“不收租金的。我只是想让桃叶妹妹住得舒服点,反正,我家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
我注意到了她对我称呼的改变,刚进门的时候还“二掌柜”长“二掌柜”短的,现在自动改成亲亲热热的“桃叶妹妹”了。
这样突然对我示好,实在让人有点错愕,也觉得别扭。不过,认真想想,我也能理解她。
她本是富商之女,也曾呼奴使婢。谁知一朝破产,她就从千金小姐沦落到出头露面当店小二,她心里有多少委屈,自不足为外人道。现在好容易遇到了一个出自超级豪门的少爷,她自然想结交笼络了。若她能成功地搭上王献之,至少,她爹想要东山再起就不再是难事。
至于她自己还想怎样,那又另当别论了。
对她的行为动机我无权置评,她有她自己的无奈与不甘,憧憬与希翼,还有对家庭的责任。唯独她那一声声甜腻的“桃叶妹妹”,让我有点吃不消。
而且,我好好地在胡二哥家租房子住,和胡二哥一家相处融洽,还有胡大娘那么好的一个人帮我带桃根,我为什么要搬到另一户陌生人家去?
我只能是婉言谢绝了:“多谢素素姐姐关心,我在这儿住得挺好的,桃根有胡大娘带着,我也很放心。”
谁知素素还不死心,马上说:“原来桃叶妹妹是担心你妹妹没人带啊,这个更好办了,我妈反正在家没事,让她帮你带就是了。我妈最喜欢小孩子了,看见邻居家的小孩都忍不住抱过来的。”
这年头,还有不要钱非要拽着你住她家房子的,还真是稀罕呢。我有点不耐烦了,不想再跟她罗嗦,索性一句话堵住她的嘴得了:“我跟胡大娘一家住惯了,:吧。
亏我还一直想撮合她和胡二哥,觉得他们开夫妻店再合适不过。可如果素素是这样急功近利不择手段的人,我倒觉得她配不上胡二哥了。胡二哥这么好的人,理应得到幸福。
如果胡二哥的生意能做得再大一点就好了。他那个小店子才两、三个伙计,也难怪素素看不眼了。她家生意红火的时候,可是开着好几家分店的。
看着王献之,我突然灵机一动。
于是我对王献之说:“七少爷,胡二哥现在正开着一家文具店,店名叫‘文房五宝’。”
王献之立刻对这个名字起了好奇之心:“文房五宝,怎么会是五宝呢?”
我把这个店名的来历解释了一番,然后指着素素笑着说:“这就是店里的‘第五宝’了。”
我这话,怎么说都是恭维了吧。当面说一个女孩子是美女,可以和文房四宝并称为一宝,难道不是夸奖吗?
没曾想,素素却一下子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我不是,不是啦,少爷您可千万别信真了,桃叶妹妹就爱开我玩笑。我不过偶尔在胡二哥忙的时候去店里帮了几次忙,他们就打趣说我是什么文房第五宝。真是的。”
她越说脸儿越红,颊飞桃花,眼横春水,含羞带嗔的,煞是迷人。
我和胡二哥却互相看了看,然后就彻底地沉默了。
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这个时代,女孩子们是以出头露面靠自谋生为耻的,家里不窘迫
上顿没下顿的地步,不会让女孩子出去做事。
以前娘在的时候,即便她自己挺着一个大肚子不能找活干,我们那点微薄的积蓄也看着看着就坐吃山空,她还是坚持把我养在家里。我也曾多次提出要出去找事做,都被她拒绝了。她只盼着自己能早点生下孩子,然后她出去做事,我在家里带妹妹。
在娘的观念里,女孩子出去做事,就跌了份,丢了人,以后也别想嫁到好人家去了。
素素之所以如此激烈地辩解,就是因为我犯了这个忌讳。一个姑娘家,不只是出去当店小二,还被打工的店子钱当成活招牌,利用她的姿色赚钱。说得难听点,这甚至有点出卖色相的嫌疑了。所以她才会那么着急恼怒,只是不好当场发作出来。
王献之倒没注意到她在说什么,只是笑呵呵地称赞着店名取得妙,又看着我说:“这店名是你取的吧。因为”,他朝胡二哥噜了噜嘴,“他不像是会想得出这种店名的人。”
胡二哥正为素素的表现而满心不悦,听到这里才笑道:“是啊是啊,这么好的店名,我哪儿想得出来。”
王献之却突然站起来说:“那我们去看看那家‘文房五宝’吧。”
胡二哥当然是求之不得,王家少爷肯去看他的店子,甭说他会买什么了,单这一行为本身就能为他的店子带来商机。因为,王少爷肯赏光驻足的店子,那肯定是有什么非凡之处。
王献之去过之后,他甚至可以在店里做几个招牌,上写:“王献之少爷曾站处”、“王献之少爷曾坐处”“王献之少爷曾摸处”,那不得了,那些崇拜王献之的少男少女们会蜂拥而至都去站一战,坐一坐,摸一摸,店里的名头一下子就打响了。
我却坐着没动,认真打量了一下王献之。因为,会这么主动地跑去看一家跟他毫不相干的小店子,这不像是他会做的事。他没这么无聊,更没这么热心快肠。
见我用疑惑的眼神打量他,他朝我神秘一笑,然后,居然,很轻佻地向我眨了一下眼睛。
搞什么,当着两个人,四只瞪得圆鼓鼓的眼睛,跟我当众调情?!
亲爱的王七少爷,您很快就会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滴。
瞧我怎么使唤你吧。
我转身捧出一套文房四宝,很恭敬地双手捧到王献之面前,笑眯眯地说:“去看胡二哥的店子之前,先请少爷题几个字吧。”
“题什么字呀?”他没想到我会来这手,有点懵了,样子呆呆的。
“文房五宝。”
王献之还没说什么,胡二哥已经跳了起来:“啊,真的!这太好了!还是桃叶想得周到。七少爷,求您给小店赐字!”一边说一边不停地打躬作揖。
此时,素素已经快手快脚地舀来水,开始磨起墨来。我注意到,她磨墨的手都有点微微颤抖了。不过给王献之磨墨而已,我天天在书塾里必做的日常事务,值得她这么激动吗?
再看王献之,大少爷一副不乐意的样子,鼓着腮帮子坐在那儿动都不动。
怎么,天天在书塾里不知道练多少字,害我收他的废纸都收不赢,现在要他写个字很难吗?
到底在别扭什么嘛。
卷三 碧云深 (68) 七少爷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