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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他熟识已久的女人。也因为太熟了,所以在我面前,他难免会暴露出属于生活本色的一面。明星也是血肉之躯,谁说他不会在吃饱喝足后摸着自己的肚皮叹息:“八块肌肉就快成一块肥肉了,当年我十几二十多岁时候也是学校里的运动先锋。”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多了,玉树临风。如今他四十有余,依旧风度翩翩,羊胎素令他面部肌肤如二十多岁一般光滑滋润。可是敏感如我,还是能够嗅得见他身上日益浓厚起来的,属于中年人的陈旧气味。
那一年临近我生日的某天,他让我陪同去龙华寺烧香举愿。门口有个老人摆摊求签解签,Sam一时起劲起来,拉着我上去求签。老人说求的时候一定要虔诚。
我们一起求,但得到的却是下下签。他就笑:“好玩而已,不要当真。”
我也笑:“我也不相信。即使是孽缘,我也认了,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即使短短光阴,我也已经很感激上天了。”
他显然动情,握住我的手,良久。他的声音如醍醐灌顶般,从上面传送下来,他说:“我觉得我来到这个世界上,不过是为了能够遇见你。”
我的身体有些颤抖。幸福的刺激感,从上至下振奋起我每一个毛孔。我将自己的脸整个埋入他的胸前,嗅着他身上的气味,想起彼此缠绵的每一个日日夜夜。
他的衬衣上,渗透出一道道淡淡的泪迹。
黄昏时分我们回到城市里。看看天黑得差不多了,他就戴上球帽,我们一起牵着手,去繁华街头上漫步,有的时候,街上人越多,我们就越感觉安全。
他说过,只有在大陆,他才不会害怕随时会有狗仔队跟着。
所以我同他每次在香港相见,永远近乎陌路。只有回到内地,无论上海还是周边地区,他都会带我参加一些PARTY,进入某些夜总会。那一段时间,陪伴在他身边的,始终只得我一个。
在那些地方,我们经常遇见各种融化过镜头的熟面孔,他们见了我,也只是客气地招呼一下,没有一个人问过我的身份。我也不知道是否Sam私下同他们介绍过我。但我并不介意这些。
Sam被歌坛评论定义为桀骜、英俊又不失温柔的实力派,其实我看见他更豪放更放纵的一面。虽说已经是个中年男人,但还是那么热爱运动和舞蹈,力度和投入度绝对不亚于年轻人。
他同我说:“不管你看见什么,都要表示理解,做艺人是很苦的,因为没办法做真正的自己。”
这句话,让我对Sam更为敬佩和入迷。一度,我觉得只有在娱乐圈里不但遵守规矩还坚持原则的艺人,才是最棒的艺人。
他有个很相好的同行,知道我同Sam的关系。但Sam同我这样解释:“你放心,他和我没有私人嗯怨,在这行大家都同甘共苦,不会随便伤害别人。”
一次他去拿酒,那个同行和我单独呆了一会。他先开口:“大哥对你不错吧。”我点头,笑一笑:“我很幸福。”他也笑了,问我允许不允许他抽烟。我点点头。
接着我问他来这除了喝酒抽烟还干什么。
他说:“找马子。”
我很惊讶:“你不怕惹新闻?”
他不置可否:“这里是大陆。”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后来再见他,是Sam让我一个人过去那里等他,这个同行已经在那里,跳舞跳了一身汗。看见我进来,就拍拍身边的沙发,挥动手臂示意我过去坐。
“很久没见你了,最近很无聊,你还好?”他笑嘻嘻地跟我打招呼。
“有新闻要我帮你吹捧?”我也笑嘻嘻,我知道他同台湾的一女星有传说中的八卦……而且,用人情帮人写关系新闻,于我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我知道你想知道什么。”他还是呵呵笑,吐出一口烟,“不过告诉你也没关系,大哥的女人,我放心。”
“哦?”我微微皱一皱眉,半开玩笑地问,“你怎么不说我是他的马子?”他笑得更狂野放肆了。
“跟你说句实话吧。”他的声音低下来,“大哥很疼你,你是不一般的女人。再跟你说句实话吧,我觉得,其实你也可以来我们这里发展,你的皮肤和身材都不错,眼睛也蛮大,脸架子也刚好,有大哥在后面加把油,我觉得你一定会红。”
“呵呵,我这样的女人,也可以向娱乐圈天后级进军?”
“是啊,你对自己要有些自信。有时,做天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呵呵,谢谢谢谢,如果我没有吃过记者这碗饭,如果我一直同你们这个圈子保持距离,也许我会对进入你们这行十分有兴趣,但是,现在就算了。这里的生活,实在太冷热交加了,我怕我会感冒,并且至死不愈。”
路过蜻蜓19(2)
话虽如此,但我心里还是有一些暖,有一些小小的得意。后来他陆续同我说了有关绯闻女星的事情,我只听着。话语里我听出他其实很讨厌别人拿他们说事。
“如果她不提,我也不会提,可是……”
“可是女人就是女人……”我替他接上,他愣了一下,笑了。
Sam来了,他让出座位,临走前说:“蜻蜓,有机会让大哥带你去打球,很棒的高尔夫!对了,你不会写我的绯闻吧。”
Sam推他一把:“走吧走吧。大哥的人品你还不了解!”然后轻轻在我脖子后面拧了一把。
这个同行笑啊笑地,真的走了。
Sam说:“我先去跳个舞,回来跟你讲,你在这里乖乖等我。”
一会他就浑身大汗,目光发亮地回来了。这个地方没有歌迷,所以他很放肆。我还在原处喝我的橙汁。他一身热气地在我身边坐下,像刚出锅的一条清蒸鱼。
“多认识些艺人没什么坏处,他们也想认识你。大家都在一条阵线上,没有他们你们也没有钱拿,没有你们他们也红不起来。”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总结。
“不过我不希望你长期做这一行,压力太大。但这就是香港记者的工作方式,和你们内地不一样吧。”他很诚恳地说,
“我知道,不过也谢谢你提醒我。”我给他叫了一瓶啤酒,心里想:你可以带我进入这里,你也可以带我离开这里。
Sam带我去的这些地方,Steven从来没有带我去。他也不会带我去。偶尔装作无心地同他打探,他只说:“那里没什么意思,你去干吗?不过都是一群江湖人士在混,只会惹麻烦。”我只好不再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从来都没有当我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作搭档。许多事情,他都设法替我在前头打好游击。
他总是强调说:“有我做你坚强的后盾,你何必跟他们一样去搅这趟浑水,你不知道远观才能清醒地做出正确的判断吗?”
我知道他是爱我,保护我。从头到尾,他宁愿我是那个冰雪聪明、矜持保守的朱嘉华。他自己身上有刺青,随时可能同人打群架,我却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接受。
也许是因为我的宽容,也许是因为对他没有爱之切的感觉。
Sam却觉得那是他私人的,放松的世界,没有任何顾虑,对他而言就是正常的生活,所以他允许我介入,也乐意带我出没其中。
如今对我来说,这段感情故事即使有朝一日公开,对我个人并无多大损伤。我担心的,不过是Sam的态度。
丽莎偶尔同我联系,说一些有关Sam的八卦小道。我隐约能听出些许猜测,但我始终镇定自若,也就阻止了下文的延续。
但我,终究是凡间一名普通的妇人。即使曾经在香港,与Sam出没超市的时候,看见有大而圆而白的闪光灯出现,无论从哪来,冲哪去,我都会本能地,自觉地离开他身边,装着,装着从来不曾认识过他……
可是我的内心,终究还是有些不甘,而我也清楚,这样的不甘,总会如星星之火。
从出生以来,我就是有目的地生活着,奋斗着,不允许一点行差踏错。
某夜做爱后,我们并排躺在一起,他顺势侧过来亲了我一口。
“宝贝,只有和你在一起,才觉得自己是自由的,无忧无虑的。”
“难道莎伦姐管你管得很凶吗?”我将他的脑袋靠近自己胸前,抚着他的耳垂说。他身上的气味,还是那样好闻,绝对不是某个牌子的香水或者沐浴液所制造的。
他似乎不高兴我提到她:“你不知道,她对吃没什么追求,也不爱跳舞聊天。她最大的爱好,也就是每月飞一次巴黎米兰大采购而已。”
“这样也不错啊,她享受着很女人的生活。”我内心充满羡慕,“物质女郎”的情结是每个女人都无法拒绝的。但是我又说:“你有没听说,叶倩文和林子祥要结婚了。”
“啊,是吗?怎么没听他们提起啊。除非故意连我这个老朋友都瞒了。”他正玩弄着我脖子上的一块玉,突然坐起来,“蜻蜓,你不是套我的话想弄个八卦吧。”说的时候,目光很正经地看着我。
“什么呀。”我娇嗔一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早已不是跑腿的小编了。我多嘴一句,老板也不会因此加我工资。”
“这倒是。”他张开双臂,仰面陷进沙发里,长吁了一口气,“如果你需要一些什么线索,我也不是不愿意帮你。”
“上次回家,妈妈跟我说,我可以开始考虑了。”
“考虑什么?”他坐起来,“你是说结婚吗?”
“当然。我都快23了。”
“还小嘛。”
“我妈可不这么认为。”我故意将那句话说得很响。
他看着我,不动声色:“你想说什么?”
我也看着他,心里却有些忐忑:“你曾经说过,你喜欢我,是因为我懂事,乖巧,而且,不贪心。更重要的是,我帮你将上海歌迷会打点得稳稳妥妥,更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事情,从来没有让外人发现一点蛛丝马迹。我跟着你,做你的地下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