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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愚在感觉到我的冷淡时,我已经很疏远他了。我当时想,我们就到这儿了。
师傅旬假回来跟我说,皇帝有意给阿愚这个当今太子指一门婚事,对方是余家的女儿,当今赫赫有名的燕国公的小侄女。余家是名门中的名门,甚至这大余朝的国号都是因为余家的缘故。
这是门好亲事。我真的是这么觉得的。
阿愚这小子一点也不懂我成全他的心思。就在上元节的晚上,在我拒绝和他同游灯海之后,他从宫内的皇家团圆宴上溜了出来,醉醺醺闯进那小小的甚至有点破败的四合院里,指着我鼻子骂:“你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确实觉得自己的良心不够。不止一个人说过,我的冷淡是一把锋利的寒刀。
我说:“你给我的恩,我会想办法还你的。”
我说得是多么真诚。真诚得他都难以置信。他红着眼睛,凶狠地扑过来说:“那用你自己还!”
他这就叫飞蛾扑火。我就那么轻轻推了他一把。他摔在门槛上,左腿顿时就折了。骨头裂开的声音清晰无比。
那会儿,他为了这事,鬼哭狼嚎。我很惭愧,更加理亏,不得不放下生意住到他无比华丽的东宫,伺候他生活起居。
民女当然是进不来东宫的。我非得乔装一番。阿愚这个时候就表现出他的恶趣味,非要我穿一套宫里阿监的藏青色衣袍。
没人看不出我是个女的。但东宫里称我为公公的人比比皆是。
天大的笑话。
阿愚躺在他那壮观的床上,看着我无奈的表情,说:“怎么着了你?乌良国皇宫里不都是一群女宦官吗?”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现在谁这么干,还不被笑话死。”
“谁敢笑话你呢?你是我的人。”他笑眯眯地唤我道,“小昧子,去把吐蕃进贡的美人指拿来喂我。”
他说的是西域一种极珍贵的提子,形如女人的小指,尖尖上是一片嫣红,仿佛涂了豆蔻。我像伺候祖宗似的喂他,他有时候吃提子,有时候吃手指。
阿愚那时候开始把我从他猎艳的名单中删去。他说他开始幻想跟我一起过日子,天亮时一起梳洗一起吃早饭,一天忙完了回到家里能挨在床上聊聊天,说说私房话。
我说这是好事,阿愚,你要长成男人了。你以后找个好老婆,就是这么跟她过日子的。
我很明白,他没有真的爱上我。他只是新鲜世上有我这种女人。我这个人对什么事情都很淡,对苦日子也是,对好日子也是。说好听了是逆来顺受,说难听了是随波逐流。
就像轩忆把我留在他身边一样。我并不反感,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欣喜。我每天很早起来做饭,给他换药,然后回去农舍。他晚上多晚都要等我。我给他做冷了也可以吃的面饼,他不会在我没回来前吃。我以为他只爱吃热腾腾的东西,回回把面饼热了又热。
轩忆比阿愚更爱闲聊,或者说更爱探究我过去的生活。我们甚至彻夜长谈,点一盏贵得要命的长明灯,再泡壶浓茶。
我乏善可陈的短短十九年生活,有一大半是模糊不清的。师傅说我摔坏过脑子。所以,我通常满足不了轩忆对我浓重的好奇心。
“你有过心上人吗?”他对这个问题相当谨慎,不惜饶了很久才这样单刀直入。
我说,我有。我指的不是阿愚,因为轩忆问话里有个“过”字。我在阿愚之前,还有过一段。
这个男人叫做余慈崖,年岁足可以做我的父亲。他是中原来的,身份、年纪不详,名字也可能有假。我究竟是怎么招惹了这样的男人,实在有点无厘头。
因为十八岁那年摔坏了脑子,师傅说我比以前傻气了许多。我自己也活得昏昏沉沉,对师傅以外的人和事并没有特别的反应。
但我已经这么大了,必须要过活,不能由着师傅拿老本养我。我找了份工,是隔壁元大婶介绍的。她说中原来乌良国的游人骚客多了,乌良河一带的吊脚楼都给人买了去,或是当客栈做生意,或是有人落户,所以需要些人手。我就是去了余慈崖买的吊脚楼里,给他做些洒扫收拾的活,类似个丫环,就是不住那儿。
我在做这份工的头一个月,没有一次机会见到余慈崖。我对于这个男人的认识全来自于他满屋的书卷、竹简、笔墨和熏香。我像所有无知少女一般,对于年长的,神秘的,充满智慧的男人有了某种朦胧的情愫。特别是,在我见到余慈崖本人,他略带沧桑的好看面孔和彬彬有礼的修养,让我有了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师傅后来说我是没有爹养大的缘故,所以对父亲一类的男人特别容易产生好感。不管是不是如此,我封闭的,单调的,纯粹的生活里,因为余慈崖这个富有的,智慧的,好看的,有情趣的男人而有了些色彩。
我反复地回想这段回忆,想第一次见到余慈崖在吊脚楼的竹椅上握着一本《花间集》,回头看见我拿着扫帚走上来的时候脸上露出的表情,又或是他教我读书识字,夸奖我轻轻摸我的头发时的神态。余慈崖给我的东西很多,知识和见识这两样尤其可贵。以至于阿愚拿着派头拿着大款热烈追求我的时候,我没有一丝动心。因为我已经过了那个阶段了。
师傅说,对一个年纪能做自己女儿的姑娘伸出魔爪的老男人绝不是什么好果子。而我没等到余慈崖向我伸出魔爪,我就先离开了他。
此事源于他的儿子千里迢迢从中原过来找他,询问他为何迟迟滞留在乌良,不肯回去。我见过他的儿子,那人只比我大一岁,却已经是有了个快满周岁的儿子了。他说,他的儿子,余慈崖的孙子,满周岁要按传统举行抓周,祖父不去主持不是个事。
余慈崖是个鳏夫,我是知道的。但我不知道他已经做了爷爷。我渺茫地想象我的未来,最后还是决定跟师傅去中原淘金。
我向轩忆讲述我用了一年时间从无知少女变成了现在的老太婆,并非是因为余慈崖跟我有过什么刻骨铭心的故事。相反地,那段时光淡得我都恍惚是不是跟他有过一段,以至于都懒得跟人讲述,怕人耻笑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阿愚,上卷那个六岁的胖墩小皇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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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罂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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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忆对于我回顾与别人的故事表现得很平静。他同样跟我说他的未婚妻子。那是一个极为活泼且有些圆滑的姑娘。她很会伺候人,做事不遗余力,又十分忠诚。轩忆觉得她满身堆砌着女人的优点,极具吸引他的魅力。当然,他也会埋怨她的鲁莽、笨拙和不重视他的感情。
我很能感觉到这个女人给轩忆留下的伤痛。就像我常常在回忆余慈崖的时候都是在自己都难以相信的美好时光里打转,与现实有短暂的脱节。
本以为轩忆不过是一时有些感慨那些心底的伤疤,不会愿意再向人提起。但我很快就又听他好了伤疤忘了疼地絮叨。受其感染,我也如此。
我们都不避讳对曾经的恋人无法超脱的怀念。余慈崖对我很好。这种好并非都是男女之间。说他是我的恋人其实是我有些一厢情愿。我每天去给他住的吊脚楼里收拾打扫。那间一头吊的吊楼,杉树皮盖顶,椿树做梁,梁上画着荷花莲籽,连着一排木扇,正屋一边的厢房悬在半空,屋檐还是富贵人家爱用的向天飞檐。
我在乌良时不太穿鞋,进余慈崖的吊楼前总要先把脚底板给清洗干净,然后拿个系着麻绳的木桶扔进下面的乌良河里打上水,拧了抹布跪在地上慢慢擦地。余慈崖给我的工钱相当丰厚,我不敢要那么多,想退回去。他便说剩下的钱用来给他买菜做饭。
我开始天天去城里的集市买菜,也跟人打听怎么做中原人爱吃的菜。余慈崖当然吃不惯乌良国的烩蚂蚁和炒蜂蛹。我那时候费了很多心思讨好他的胃口。他有时候要我陪他一起吃,我答应的时候多。饭菜摆在他的书桌上,我拿张椅子坐在一边,常常偷瞄到他读的书和写的字。渐渐地,他便也教起我识字。
我识字的速度超乎想象,一本《论语》几天就都记下了。余慈崖夸奖我,说看到我进步比他自己写出好文章来还要高兴。
我们会在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出游,对着秀丽的乌良山水吟诗、作画、吹笙。这些事都酸得很,都是书生们和富人们爱干的。我因为余慈崖喜欢,也就附庸风雅。
当然,余慈崖喜欢的风花雪月很多,赌钱、看戏、骑马、打猎无一不精。他总鼓励我什么都去试试。我很想得到他的夸奖,每一样都进步神速。
彼时的乌良国城里被中原传来的文化渲染得有些变了味。所谓的名利场比比皆是。我被余慈崖带着长见识,去看普通人看不到的景象,无论是买卖奴隶,还是搏杀竞技。
那时候,我见识过一种美丽的红花,叫做罂粟。我们这儿通常采下它的茎和叶,晒干后切成菸草,放在旱烟袋里给老人和病人抽。中原人来了以后想了另外的法子,把没成熟的蒴果割开,取其乳汁,凝固成形再给人抽,劲道足了好几倍。
这生意相当火爆。抽上瘾的人大多醉生梦死。乌良国是禁止卖这种玩意的,但暗地里的勾当谁能说得清呢?
余慈崖说他曾经在乌良国做过几年中原的使臣。那个时候,乌良国还不是这样乌烟瘴气。他特别讨厌那种玩意,也特别讨厌中原把乌良国变成了这般模样。
我也很不喜欢,至今还记得那种味。轩忆第一次像鬼魂一样飘过我眼前时我就闻到了。当时我就在想,多么可惜,一个瘾君子。
我那时候自然没有想到轩忆会与我后来的事,所以带的是冷眼旁观的态度。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轩忆帮过我,我不能放任这样的恶习残害他。他苍白如同少年的面孔不应该染上罂粟乳汁的颜色。我答应留在他身边照顾他,很大的原因是想借此帮他一把。
于是,在我讲述有关罂粟一节的时候,我将痛恨这种东西的情绪暴露出来。我甚至旁敲侧击地威胁,如果我的朋友沾了这种玩意,铁定要跟他绝交。
轩忆是聪明人。聪明人对疼痛比普通人来得敏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