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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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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你退下!”

“小姐?”

“你别那么紧张,”我推开罗长风搭住剑柄的手,道:“这位叔叔要真有恶意,不早就动手了?狂人叔叔,您说是吧?”

中年人含笑道:“小女娃你又怎知我对你没有恶意呢?说不定我还真是来绑架你的匪徒呢?”

第三十二章 干爹

我笑道:“要是世界上真有您这般神仙似的匪徒,七七也认了。”

中年人凝目道:“你叫七七,是那个小气财神的小女儿?”

我道:“咦,你怎么也知道我老爹小气,莫非你也向他借过银子?”

中年人仰天狂笑不止,道:“小女娃你还真猜对了,我确实向你老爹借过银子,而且还借了不少。可你老爹现在若是见了我,只怕非但不要我还银子,反而巴不得当作没见过我。”

倘若换了别的清瘦书生,衬上这狂笑之声简直就是牛头安在马身上,别扭之极。可是他这一笑,却极为自然,浑然天成,使人无论如何也生不出一丝厌恶来,反而觉得这狂放肆意的笑声,也唯有他才配上。

我微微侧头佯作思考状,道:“让我猜猜这是为何?哦,定是我老爹怕你再向他借银子,而他又不得不给,才会躲你。”

中年人的笑声嘎然而止,认真地瞧了我几眼,突然轻笑道:“你这女娃娃,果然是冰雪聪明,竟能猜得出其中的缘由。不简单,不简单哪!”

他忽然扯下腰中的玉佩,拉过我的手,将玉佩塞到我手上,“你甚投我意,这个就送给你了!”

我微笑着接过玉佩,只见一面雕刻着一位仰首向天负手而立的书生,一面却只刻了楚狂人三个字,想是他自己亲手雕刻而成的。玉佩成色均匀,雕工精致,入手更是一片温凉,应是极为名贵。我也不推辞,仔细地系在腰上,然后举起手中的树叶帽子,意示他俯下身子,将帽子带到他的头上。

“这个帽子是我刚才亲手所编,所谓礼尚往来,就送给叔叔了,想必叔叔定然不会介意七七的这份回礼吧?”

“好好好,这样的礼物,叔叔最是喜欢!”中年人扯过一条叶辫仔细打量,笑道,“古人以叶裙遮身,今有小友赠我叶帽,甚好甚好!来,与我一起下山。”

“好啊!”

我自然地将将右手放入他伸过来的右掌之中,只觉手上一紧,人已随他跃下岩石。

“小女娃儿,你适才吹的是什么曲子?曲调怎会如此悲伤?”他稳稳地握住我的手,缓步往前。

我心中一黯,强笑道:“这曲子名叫‘父老乡亲’,说的是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思念家中的父老。”

中年人点头道:“创作此曲的人必定离家已久,方才谱的出如此动情的曲子。”

我“嗯”了一声,不想再提这个,展颜道:“七七还会唱许多曲子,要不,就唱几段给叔叔听听?”

中年人欣然道:“好啊!”

我快速地在脑海中搜索了一边,笑道:“那七七就给叔叔唱一曲‘笑红尘’吧,七七觉得,此曲用来形容叔叔最好不过了。”

“哦?”中年人笑道,“那我可更要听听看了。”

我微微笑了一下,调节了一下声音,放声高歌: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

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

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

爱恨一笔勾销

对酒当歌

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再冷不想逃

花再美也不想要

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

不问因果有多少

独自醉倒

今天哭明天笑

不求有人能明了

一身骄傲

唱自一半,突有清越的笛声相合,中年人竟不知何时放开我的手,取了一根短笛出来,渐渐地应合上我的歌声,我笑容更甚,丝毫不奇怪他居然能这么快就跟上我的节奏,索性更加放开喉咙,稍稍用了点内力,将歌声更加地传播开去,荡在山林之中。

一曲既罢,中年人顿住脚,含笑看着我,我也含笑看着他,两人都未提刚才应曲之事,只是重新携了手,并肩向山下走去。

罗长风虽不再言语,但依然紧紧地跟在我身后两步处,丝毫不敢松懈。

下了山来到湖边,他才松开我的手,奇道:“你怎么不问问叔叔的来历?”

我笑道:“今天七七有幸能见到叔叔这般神仙人物,已然开心的很,至于叔叔的来历姓名,又有什么重要的呢?不过倘若叔叔愿意告诉七七,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七七还想和叔叔把酒畅谈呢?”

“哦,你会喝酒?”中年人挑眉道。

我笑道:“七七不会喝酒,可却很会斟酒啊!”

“哈哈哈,真是一个妙人儿,小气财神居然能生出你这样一个女儿,真是他的造化。小女娃你听好了,叔叔姓李,别号九天。此次本是一时兴起,才来钱塘,没想到竟能遇见你,也算是我们的缘分。”

“李叔叔的意思,难道是这就要走了么?”我心中大是不舍,眼圈顿时泛红。

我平生第一次遇见这等潇洒如神仙的人物,又和他聊的极为投机,虽说只是初次相见,之间的相处也不过短短的半个多时辰,可却似已相识了许久,这种感觉莫说是今生,便是在前世也未曾有过。现下听他之意仿佛即要离去,心中竟是十分难受。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相聚本来也是为了别离,小女娃你莫要难过。”李九天微笑地看着我,负手而立,任由湖风拂动他的长衫,飘飘然似即将隐去。

这样的道理我岂不知道,只是人海茫茫,他这一去便如黄鹤,不知何日才能再见。我欲待放开紧捉住他衣袖的手,又放不开,只好咬牙不语,但眼中却已露出乞求之色。

李九天凝视了我一会,忽然叹了口气,道:“九天膝下无子,女娃儿可愿做我的干女儿?”

我猛然抬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却见李九天正微笑地注视着我,眼神温柔无比,记得前世小时侯发烧,终于烧退醒来,爸爸也正是用这样的眼神瞧着我。

“七七拜见干爹!”我只觉得一股热泪涌上心头,立时跪下重重地磕了三个头,还未磕完,已被一股柔和的力道扶起,我顺势扑到他的怀中,哽咽道,“干爹!”

“乖女儿!”干爹将我环在怀中,轻轻拍哄我的肩背,声音中也有一丝湿意,

罗长风却已在边上惊的目瞪口呆,他万万想不到我竟拜了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为父,而且情深意重的仿佛是久别重逢的亲父女一般,饶是他的定力惊人,此时却也不禁怔住了。这两年来,他见惯了我的顽皮和捣蛋,也见惯了我收留乞儿后的满足和偶尔低落的情绪,却从没见过我如此依恋一个人,哪怕是我的老爹和娘亲,我也没有过这般的不舍。真不知这个李九天究竟有何魅力。

其实连我自己也想不通,只觉得一见到他就十分的亲切和熟悉,待到扑到他怀中,我更似感觉好象又回到了爸爸的怀抱里,无比的温暖和安全,心中早已把对爸爸姆妈长达六年的思念之情转移到他的身上。

“傻丫头,认了干爹怎么反而倒哭起来了?这可不象刚才我认识的小女娃儿啊!”

我吸了吸鼻子,将眼泪忍了下去,这才抬起头来,笑道:“干爹,您既然认了七七,总不会马上就走了吧?”

干爹刮了刮我的鼻子,笑道:“你这个鬼灵精,干爹就为了你再呆两天,不过两天之后可不许再哭鼻子了!否则干爹以后就不来看你了!”

只有两天么?也好,总胜过马上离别。

“好!那干爹以后每年都要来看七七哦!我们打勾!”我压下心中的不舍,绽开灿烂的笑脸。

“好,打勾!”

一大一小两只手指一勾,就此约定!从此这个世界里又有了爸爸的影子,我的思念不再似断线的风筝无处停泊了。

两日后一大早,当我赶到河坊客栈时,店主却告诉我干爹已在天色刚明之时飘然离去,只留了一封短信和一本薄薄的小册给我。全文一挥而就,字迹苍劲挺秀,一如其人:

“七七吾儿:自古多情伤离别,干爹先行离去了。此本小册记载了干爹的越歌剑法和逍遥步,需小心保管,此两种功法干爹已各演示过两次,吾儿如遇有不明之处,可与尔师切磋,静月师太实乃方外高人,吾儿有幸,务须珍惜!明年霜叶飘落时,宝淑山中眠石处,吾儿可携酒来会,再与干爹抚琴高歌!干爹笔。”

明年冬天才能再见吗?我轻轻地叹了口气,将书信和小册子放入怀中,努力漾开一个微笑,干爹说过,他不希望我因为他的离去而不开心,那么,干爹,一年后你再来检查七七的功课吧!越歌剑法和逍遥步,楚狂人的成名绝技,看我这个干女儿能得几分真传!

至于现在么,还是去孙婆婆那里去买桶豆浆,补偿补偿这段时间来连续被冷落老爹和娘亲吧,否则………………我吐吐舌头,以后若要出来可就要费一番功夫了呢!

第三十三章 花茶

哄完了爹娘,乖乖地在家呆了一上午,突然想起这两天都和干爹呆在一起,都忘了开心坊里还有两个新人了。

不知道书儿她们祖孙适应了怎么样了,听说书儿洗净了脸后居然是个非常漂亮的小姑娘,而且还泡得一手好茶,加之性情温和又善解人意,因此很快就博得了众人的喜爱,那些年纪小的孩子更是口口声声地喊她姐姐,不过想想也是,书儿已经有十二三岁了,倒还真得可以当这些孩子的姐姐呢!

夏日的午后,烈阳散发着熊熊的火焰,骄傲地俯视着人间。

地空气中到处都是闷热的气息,偌大的庭院里没有一丝风儿,树叶也白怏怏地翻着,似乎都快被高温烤出油来了,只有藏在树上的知了最是起劲,从早到晚,一直没完没了的叫着。下人们拿着竿子在下面捅了许久也不见一丝效果,反而叫的更欢了。

勉强地用过午饭,老爹和娘亲便敌不过炎热和瞌睡,到凉阁午睡去了。我趁机又溜了出去,顺便让罗长风带了一小桶冰块,用棉布包住,坐上马车往开心坊驶去。

马车辘辘地行在几无行人的大街之上,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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