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它的人还未窜出网底,前面已经有一片刀光在等着他。刀光密不透风,刀势连绵不绝,用的竟仿佛是昔年东方魔教的独创刀法“如意天魔连环式”,刀法虽然还未练成,威力已足够让任何人都无法越雷池一步。
白荻立刻被挡了回去。
一挡回去,就被巨网罩住,只听见一个人在鼓掌。
卜鹰在鼓掌。
“太湖三十六友,撒网的手段果然高明,难怪有一网打一千八百八十斤湖鱼的惊人纪录。”卜鹰道,“只可惜白荻花走遍天下,太湖群渔中的人居然连一个都不认得,否则也不会象鱼一样落网了。”
白荻居然就在网中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居然还是面不改色,反而对也在网中的卜鹰笑了笑。
“网本来就在,我不入网谁入网?”
“有理。”
“何况你可不是特地来看我入网的,这次你想必又赢了一注。”
“一面看看,一面赌赌;若是只看不赌,岂非无趣得很?”
“有理。”白荻微笑,“只可惜最有趣的事你没看到。”
“最有趣的是什么?”
“是魔刀。”白荻说,“如意天魔,如意魔刀,横扫天下,绝代天骄。”
“好一把刀。”
“端地是好一把刀。”
“幸好我也已看过了,”卜鹰说,“程小青程大官人用的虽然不是昔年那一把横扫天下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可是他的刀法我总算见过了。”
白荻又笑,大笑。
“你见过了?你见过了什么?”白荻说,“昔年魔教教主以一柄‘小楼听雨’纵横天下,独创如意天魔连环八式,每式三十六招,每招一百零八变,招中套招,紧扣连环,第一刀劈下,就让人再也没有喘息的机会。”
他大笑问卜鹰:“你说你已见过了,你见到了什么?”
卜鹰苦笑。
程小青忽然开口,冷冷地说:“你们若是要看一看我的刀法,那也容易。”
程小青的确变了,变得异常冷静,只是那一股傲气确是永远改变不了的。
一个人若是少了这股傲气,这个人活着就无趣得很;可是一个人如果有了这股傲气,他的对手就有了诱他犯错的机会。
程小青也不例外。
他犯下的第一个错误,就是要人把那面巨网象帐篷般撑起。
他自己居然也钻了进去,带着他那柄最近才请当今江湖铸刀的第一名匠徐稚子打造成的奇型弯刀钻入了这面他自己设下的巨网中。
他不但要让白荻看一看他的刀法,也要让卜鹰看一看。却忘了魔教的魔刀绝不是给人看的。
这一点不但他自己忘记,卜鹰和白荻好象也忘记了。
白荻本来绝对不该忘记,也不能忘记的。
在那些神秘的沙漠和旷野中,在那些黑暗而恐怖的孤寂之夜里,他应该听过某一位天魔的咒语:“阿萨迷,般刹奇古古,阿诺萨奇古古,迦叶亚,德斯特尼,迦利亚,奇诺米西。”
那意思就是说:“至尊无敌的刀,使敌人的鲜血化为地狱之火,若有人的眼看过,他的眼必瞎,身心都将受火炼之苦,万劫不复。”
也许白荻曾经听过这咒语,但是他心里并不是真的想看这把刀,魔刀,他只是想乘程小青入网的时候,乘机冲出去。
所以巨网刚刚掀起一尺多高时,他的身子已经窜了出去。他整个人就象是贴着地面一样,平平的窜出去的,就象是一枝被强弓射出的箭。
这种身法并不好看,也并非时常都能用得着,可是练起来,却比练任何一种轻功都辛苦,所以武林中练过这种轻功的人并不多。
程小青显然也没有想到他会使出这种身法,拔刀时已迟了一刹那。
一弹指间即为六十刹那,可是在某些情况下,这一刹那就是生死之分了。
电光火石一闪,生死已经异途。
人类的生命,多么脆弱。
就在这一刹那间,眼看着白荻已自程小青身子的右边冲了出去。
当然是身子右边,程小青用的是左手,刀也在左手边,他身子右边的某一个角度正是他全身唯一的死角。
白荻的身法一展,不但可以乘机冲出,还可以从他的死角发动突击。
这一击,很可能就是致命的一击。高手决战,每一次出手都可能是致命的一击。
但是这一击并没有发出,白荻也没有冲出去。因为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极尖锐,却极轻细的暗器破空声。
白荻只觉得左腿的关接处仿佛被虫蚁叮了一下,仿佛有一刹那失去了知觉。
他身子的平衡力立刻被毁,虽然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却已足够。
足够让程小青拔刀、出手;足够毁灭一个人的魂魄,将他打入万劫不复的火狱。
刀光一闪,带着种奇妙而诡异的弧度划出,就象是倒映在水中的一弯新月在水波被微风吹皱时那种变形的月影般的弧度。
没有人能形容这种月影的诡秘变化,因为每一次微风吹动水波时,水中月影都会有一种完全不同的变化。
每一种变化都不是任何人事先可以预料得到的。
白荻没有避开这一刀。
刀光一闪,一串血珠就象是一条珠练般斜斜的抛了出去。
白荻用尽全身力气,想改变自己的身法行动的规律。
他知道魔刀的可怕。
只要一刀得手,第二刀就会立刻跟着划出,依照对方行动时某种不变的准则划出,就象是鬼魂已附上了你的身一样,永远紧跟着你;第二刀之后,立刻就有第三刀,第四刀……
白荻明知它的可怕,可是悲惨的命运已经无法改变了。
天魔已经紧紧贴住了它的魂魄。
第三刀,第四刀,第五刀……血珠一串串抛起。鲜红的血珠,暗淡的黄昏。
但是白荻还没有死,刑部也不要他死,还有口供没有问出来,一条有关上百万两金银的口供,有时候远比几十条人命还重要的多。
白荻的身子已经站不起来,神志却仍清醒,脸上因痛苦而扭曲的肌肉,看起来就象是一个充满了怨毒的笑纹。
他仿佛是在带笑看着卜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卜大老板,多谢你来看我,让我总算也看清了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这一生再也不会忘记。”
卜鹰居然还笑了笑:“只可惜你这一生剩下的日子已太少。”
第三章 神仙公主
人退去,羊皮袋中的酒已空;卜鹰脸上的笑容却还在脸上,就象是已凝结成形。
就象是有人用一把刀,将那一条条扭曲的笑纹雕刻到他脸上去了。
黑暗的枯林外,却亮起了一串灯光,一连串巧手缀成的珠灯,一盏盏飘飞过来,在这凄冷荒寒的深山中,看起来明明应该象是鬼火,却又不象。
天上地下,都不会有如此辉煌美丽的鬼火。
四个黑脸白牙的昆仑奴,抬着张两丈长一丈五尺宽的平榻,自飞舞的珠灯中,大踏步而来。
一个神仙般的绝色丽人斜坐在平榻上,一头漆黑的长发轻柔如雾水,一双明亮的眼睛灿烂如晚星,身上穿着件非丝非麻、五色缤纷的彩衣,却将左边一半香肩露出,露出了一片雪白的皮肤,滑如凝脂。
她的手里也在发着光,一只用波斯水晶雕成的夜光杯里,盛满了蜜汁般的美酒。
她的笑容却比蜜更甜。
看见了这么样一个人,卜鹰却在叹气。
“是你。”他苦笑着叹气,“你到这里来干什么?这里不是一位公主该来的地方。”
“你能来,我就能来。”神仙般的公主发起了娇嗔,“我要来就来,谁也管不着。”
她生气的时候,笑得居然还是那么甜。
卜鹰却好象看不见。
“对,你可以来,幸好我也可以走。”卜鹰说,“我要走就走,别人也管不着。”
他已经振衣而起,好象真的要走了,神仙般的公主却象活鬼一样大叫了起来:“不行,你不能走!”
“为什么?”
“因为我是特地来找你的。”公主的眼珠子直转,“我有要紧的事找你。”
“什么要紧的事?”
“要债,当然是找你要债。”
卜鹰又在叹气了,他实在不能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比要债更要紧的事确实不多。
“这一次,我也在你们的赌局里压了一注,我赌那个白荻花一定跑不了的。”公主得意洋洋地笑,“这一次你总算输了。”
原来卜鹰赌的是白荻,白荻要逃走,他就赢了。那他为什么要用隔空打穴的功夫,用一块碎石去打白荻右腿的穴道,让白荻恨他一辈子?
卜鹰做的事,总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明了的,他自己也不愿解释。
他本来就是这么样一个人,我行我素,谁都不顾。
所以现在他只问这位公主:“这一注你下了多少?”
“不多,一点都不多。”公主笑得更甜,“这一次我只不过押了两百五十万两而已。”
这一次轮到卜鹰吓一跳了,好象差一点就要从树上摔下来。
“两百五十万两?”卜鹰又在鬼叫,“你是不是钱太多了?你是不是有点疯病?”
“我什么也没有,只不过想赢点钱而已。”
“你若输了呢?”
“输给你又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外人,两百五十万两又不算太多。”
卜鹰不但在喘气,而且开始呻吟,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居然把两百五十万两看得不值一文,遇见这种人,你能拿她怎么办?
除了喝酒之外,还能怎么办?
刚抢下她手里的水晶夜光杯,将杯中酒一口气喝下去,卜鹰就看见太湖三十六友中石伯人远远的飞奔了过来,就好象刚碰见鬼一样。
太湖三十六友都是钓友,钓友讲究的是忍耐、镇静、等,一定要能等,一定要沉得住气,水里的鱼儿才会上钩。
现在这位钓友早已将平日养气的功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喘着气道:“糟了糟了,跑了跑了。”
“什么事糟了?”卜鹰问,“谁跑了?”
“白荻花跑了。”这位钓友说,“他身受刀伤二十一处,想不到居然还是被他跑了。”
“跑去了哪里?”
“除了死路,他还能去哪里?”
程小青铁青的脸骤然在灯光下出现,脸上绝对没有任何一丝表情,“他不跑,也许还能多活些日子,跑了只有死。”
“带着五百万两一起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