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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儿,你是不是一直等着我跟你说那句话呢?”
她在我怀里微笑着把头埋下去,默默不语。
“唉,我要是再敏点儿就好了,早就该说了,是吧?”
“你才知道啊。”
“那你也不提醒提醒我?”
“废话,哪有女孩儿先开口的。”
我们把婚礼定在了明年“五一”,到那时候,我们刚好认识整整两年,现在再回想起那个疲惫烦躁的五月的黄昏,我们沉默地相聚在了一起,又险些擦肩而过,真有点儿恍若隔世的感觉。
“凌晨,你说咱们的婚礼办得简单点儿还是隆重点儿?”
“听你的。”
“不,你说。”
“我说呀……还是听你的。”
“我想去教堂。”
“……”
“怎么啦?—你不愿意?”
“没有。那咱们干脆就热热闹闹地大办一场。”
“怎么都行,我就是想去教堂举行婚礼,真的,从小我就一直这么想。”
“没问题,全凭我媳妇儿做主。”
“你真好。”
……
“你真好。”曾晴手捧着那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脸上挂满了满足的笑容。
“我不一向如此嘛。”
今天晚上的王府井放眼过去,完全被密密麻麻的人海包裹起来,我在DONUTS店里排队排得腿肚子都转了筋才终于买上了那两杯咖啡和几个齁人的甜甜圈儿,这是曾晴一直钟爱的甜食。
“臭美吧你就。”她用还没摘下毛线手套的手拍着我的脸,“说你胖你就喘。”
“我胖?我哪儿有你胖呀。你瞧瞧你自个儿,穿着这件羽绒服多像个大熊猫。”
“我打你啊!”
毕业这几个月,曾晴确实日渐丰满,连小肚子上都鼓起了一缕赘肉,弄得她成天愁眉苦脸的,茶饭不思。
我爱你(14)
“怎么办呀,这可怎么办呀你说,我必须得减肥了,从明天就开始行动。”
“瞎减什么呀,我瞧这样挺好。”
“好什么好?难看死了。”
“你不懂,”我躺在她腿上懒洋洋地说,“操起来舒服,跟大沙发似的。”
我真觉得她现在这样儿挺合适的,上学的时候她可太瘦了,体重还不到100斤,我一只手就能抱着她爬上我四楼的宿舍。奇怪的是,和几乎所有的女孩儿一样,曾晴一直为自己这副营养不良的造型沾沾自喜,好像多长一斤体重就会吃多大亏一样,让我难于理解。
可惜,除了长胖了这点令我比较满意之外,自打毕业上了班,曾晴的身上还出现了一些不太喜人的变化:她开始越来越喜欢化妆,每天均需细心涂抹好两个蓝紫的大眼圈儿和一副鲜红刺眼的嘴唇才肯出门;身上板板的职业套装层出不穷,从身边经过必定香气逼人;由于频频陪客户应酬锤练得酒量陡增,包里还时不时地揣上一盒儿又细又长的事儿逼“绿摩”。说实话,我对她这路作派怎么看怎么别扭,有一次趁着她向我显摆新买的一双状如图钉的高跟鞋时,我大胆直言:“你觉得你这么穷倒饬特好看吗?跟鸡似的。”,说得她当时勃然变色,随即泪如泉涌,我不得不又追上了一百句甜言蜜语才把她哄回原状,并由此得出结论:与其付出百倍代价还是最终屈服,不如始终面露微笑地接受现实,一时冲动要不得啊。
当然,抛开类似无伤大雅的小风波,我们的感情算得上一帆风顺、圆满如意。每次出差回来,我们都会加倍地如胶似漆、恩爱缠绵,曾晴还仗着自己身为外企老板小秘的优势频频拉着我出入各色昂贵饭馆儿,偶尔还能订间五星级酒店的房间和我一起去消遣一晚,总之,我们的小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滋润顺心,当时我可不会想到,这只是我们崩溃绝裂之前最后的明亮时光,仅仅几个月之后,一切都将变得迥然不同。
99年的平安夜,我们一起去了王府井大教堂。从上小学开始我就天天经过这座哥特式的尖顶建筑,可从来都没有过想要进去瞧瞧的念头儿,那天由于曾晴的强烈要求,我才拉着她的手第一次跨进了那扇阴暗高耸的大门。世事是如此奇妙,谁能料到几年过后,我的婚礼就将在这个古老肃穆的教堂里举行,并且,和我牵手的人已经换成了另外一个姑娘。
我们在DONUTS店里泡了一个多小时,隔着布满水汽的落地玻璃看着外面街上摩肩接踵的来往人群,道路两旁的枯树上挂满了鲜艳闪烁的廉价灯泡,衬出一派热闹喧嚣的节日气象。八点一刻,我们喝完咖啡,相互依偎着穿过马路走进对面的教堂,一年一度的圣诞弥撒已经开演了。教堂里面和门外的街道一样被人塞得满满当当,我们蹑手蹑脚地从排排座椅和信徒中间找到两个空位坐下,听着神父低沉的声音从远远的前方模糊传来,除了一句话都听不清楚,还真有几分神圣庄重的意思。
尽管如此,我的耐性也只允许自己坚持个十来分钟。我开始如坐针毡,频频朝身旁的曾晴挤眉弄眼示意撤退,不料此人竟一个劲儿地摇头皱眉表示反对,就像她真能听出个子午卯酉来一样,其实我知道,在宗教信仰方面,我们俩程度仿佛,一对儿白痴。
我百无聊赖地抬头环视着教堂高高的弧形穹顶、雕刻细致的石头立柱、五彩缤纷的精美玻璃和一幅幅挂在墙上的压抑图画,一时间头脑中天马行空,像是和自己的身体正在渐渐分离。不知道是不是出于职业的关系,我喜欢所有华丽宏伟的古老建筑,置身其中,它们让我惊叹,又让我随时感觉着自身的渺小。千百年过后,它们将依然健在,继续屹立在风雨和阳光下,可我们呢,早已化作泥土或尘埃,消散无形。
这样的念头儿总让我感到气馁和悲哀,幸亏它们在我的心中只是偶尔闪起,一瞬即逝,其余的时间,我还是能够确保自己总和那些轻松愉快的想法依偎伴随。那时候,我还不到24岁,刚刚走出校门,步入社会,渐渐开始发现生活其实并不如想象得一般美妙,却又时常迷失于五颜六色的诱惑中流连忘返;渐渐开始明白自己对于这个世界原本不足为道,却又不时迸发出一腔莫名其妙的壮志豪情;渐渐开始意识到情感本来飘忽不定,却又总认为自己的那一份儿与众不同、坚不可摧。一句话:那时候,我还年轻,依旧生猛,心头遍布可笑的幻想,而且,并不认为那很可笑。
将近半夜,我们才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出教堂,街道已经清静了下来,天也变得越来越冷,曾晴紧紧地挽着我的胳膊靠在我身旁,好像快要冻僵了一样。
“冷吧?”
“嗯。”
“咱们快打辆车回家吧。”
“不,我就想和你这么走走。”
我们拐过路口的“天伦王朝”饭店,沿着我熟悉无比的灯市口大街走下去。道路一下子变得幽暗,偶尔有一辆车闪烁着耀眼的大灯迎面开来,很快又飞快经过,把我们重新放回一片黢黑。
我爱你(15)
“再过几天就是2000年了。”
“可不是,日子过得真快。”
“咱们都认识了快四年了。”
“要是抓得紧,儿子都会打酱油了。”
“我说你怎么那么不正经啊?”
“你怎么那么假正经啊?跟教堂熏陶的吧?”
“讨厌,不理你了!”
“别可不行,”我低头碰碰她的嘴唇,“你嘴上都是草莓味儿。”
“那是唇膏,”她笑了,“香不香?”
“好吃。”
“馋死你。凌晨,我觉得进教堂真挺有感觉的。”
“那下次我再陪你来。”
“下次……下次等到咱们结婚的时候吧。”
“啊?你不是说要弄个电影里面那样的婚礼吧?”
“干吗不?到时候我穿一件拖地的大婚纱,你穿礼服,咱们互相交换戒指,说‘我爱你’—多棒呀。”曾晴一下子来了兴致,满脸都是向往的神情。
“那也……太事儿逼了点儿吧?”
“怎么事儿了?我就喜欢,你同意不同意?”
“……”
“同意不同意呀?”
“你不觉得丢人啊?”
“我不觉得。”
“你可真要命,咱们再议,再议好不好?”
……
15
我们再也没有时间商议过那件事儿,事实上,那也正是我和曾晴长达四年的恋爱中唯一一次提及结婚的话题。几天之后,我们告别了1999年和整个世纪;几个月之后,我们又告别了曾以为必会天长地久的爱情,冷漠地分道扬镳,孤单地去面对着和对方再无关联的将来。一夜之间,我开始体会到痛苦的犀利与难缠,开始领悟到生活的易变和无情,开始慢慢地成熟和长大,有时候,我甚至都不知道是应该感谢还是应该憎恨那个带给我这一切的姑娘。当然,无论我怎么看待她,她终于已离我远去,我生命中的一个段落也随着她消失的身影嘎然而止,就此结束。
2003年的春天,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北京一改往日的喧嚣,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事实上,死亡真的就不请自来地降落在了我们每个人的前后左右,一时间,处处人心惶惶,唯恐自身难保。
我带着大口罩开着被沈月消毒了不下十次的汽车坚持上了一个月班之后,终于被告知彻底放假,心情大靓,从空空如也的超市里采购了满满一推车的食物饮料,然后风驰电掣地奔回家中,决定就此修生养息,闭门不出。除了吃的和床,家中还时刻会有沈月的陪伴—身为教师,她们学院从3月底就关张停了课,她也早已在家自我封锁多时。
自打上了班,我总是一年到头的忙个没完,沈月虽说每年有寒暑两个假期,可接手的家教或翻译的私活比平时还要繁重,也是终日忙碌不休,那个“非典”肆虐的罕见4月,我们一下子重新拥有了大片的休闲时光,一时间竟都有点儿不太适应。起初几天,我们俩整日除了憨吃傻睡之外简直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