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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有被胡一刀捅死,就别想死得这么痛快!说到底,彤月是还记恨着颜略先前的无礼。
颜略此时已发起高热,只是他自己并不自知,他只觉得全身身轻如燕,脚步极轻灵,每一步都仿佛踩在棉花上。
他双眼痛红,神形瘦削却精神异常亢奋。他观察了一会儿,决定改变绕过乐弋掳走彤月的计划。
颜略看乐弋和彤月亲密的样子,断定二人间有了首尾。他若是杀掉乐弋,而后向皇上告发,说是因为他发现了乐弋想对彤月不轨,所以乐弋才想灭他口,却被他反制,那这一身伤就有了解释。而乐弋一死,彤月必要嫁予他人,那么她破身的秘密就守不住了。届时他大可大义凛然的站出来说他不嫌弃,愿意当这个绿头驸马,就算彤月不愿意,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还能有多大能耐?自己就算废了一只手也能轻易制服!
☆、第六十二章 朱砂小匕
很快入了夜,颜略把身上仅剩的干粮就着壶凉水吃掉。左手提着陌刀就潜进了营。
人手锐减的一行人根本做不到无懈可击的岗哨。颜略轻手轻脚的就摸了进去。
轻轻松松来到主帐前,他心中得意:乐弋那个毛孩子藏在深宫之中有什么出息!手上那群孩子也都是愣头青,哪儿比的上他原先上过战场的百人小队?
说二十卫没上过战场,这话倒是不假。但保卫贵人的工作其实也不比上战场轻省多少,甚至有时还更要难。若是战场,大可义无反顾。一个人若想要拼命,那自然是容易些的,可若是在拼命的基础上,再保全个什么,这可就难了。
一个合格的侍卫,要在击退来敌的前提下,还要让所保护的对象从从容容退走,有时为了这个目的,甚至先要保全自己的性命,才能带着所保护的对象一起走。要不,若是贵人自己吓得手软腿软瘫在一边,难免被敌人夺了空子。这不比上了战场的士兵,一朝身死,虽死犹荣。这时侍卫纵是身死也难辞其究,说不定还会连累亲友。
颜略慢慢提起陌刀,轻轻挑开帐帘,一猫腰钻了进去。
黑暗的帐篷中,颜略阴阴的笑起来。
在颜略靠近扎营地的时候,彤月一行人就已然觉察。颜略自以为轻便的脚步,在彤月他们听来却是沉重不堪,因高热而迟钝的识感让颜略觉得自己体轻步灵,却不过是个病得昏沉的人罢了。
乐弋早得了吩咐,将二十卫散了开去。人少,包围圈散的越大,空隙就越大,这才让颜略很轻松的就潜入进来。成业抱着春饼睡在另一个营帐,由笑霜看护着。她自己带着奉雪、裁云守在帐内。而乐弋,则带着二十卫反抄回来,将颜略堵在营中。
黑暗中,颜略见榻上人形起伏,身形曼妙,在心中啐了乐弋一口:呸!这都睡到一块儿去了,连装都懒得装了!
没错,颜略潜进的,正是乐弋的帐篷。
照着乐弋的胸口来上一刀,然后趁乱蒙住彤月的嘴!这是颜略的全部计划。
此刻的他脑子里飘如柳絮,只觉得身在水中,沉浮不定。
“当!”
刀,已下,刀下却没有人。
颜略的陌刀浅浅刺在榻上,造了个寸许长的口子。
反应再迟钝,也明白自己这是失算了。颜略抬起头来,忽觉眼前大亮,帐外二十卫已成合围之势,人手一支火把,透过帐子,将内里也照得分明。
奉雪、裁云一左一右互为拱角,一人持匕,一人赤着双掌将颜略挟在帐中。
兵器之道,一寸短,一寸险。奉雪、裁云本就擅长拳脚,此时持匕,却是为挡颜略的陌刀。
匕也非凡品,匕身不过尺,薄如蝉翼,亮如秋泓,在火把映照下,幽幽泛着红光。
“云霓……朱砂?”颜略虽家世不显,但也是武将世家,从小舞刀弄枪,听得最多的除了前朝各名将事迹,剩下的就是江湖轶事。
那持在女子手中的,分明是失踪已久的朱砂小匕。
浑浑噩噩中,颜略只觉女子素手中小匕锐意逼人,直透心口。
奉雪见他竟识得手上小匕,微微点头:“正是!”话音未落,却是裁云趁着这机会动了手。
彤月远远的站在帐外,与乐弋说话:“你确实说的对。和此人同处一室,确实让人恶心。”原来彤月听从了乐弋的意见,并没有留在帐中。
乐弋的本意是,彤月乃千金之躯,不必以身犯险。彤月却是考虑到颜略的性格,没来由的让人恶心。
乐弋摇头笑笑,下令道:“帐中之人,除了小姐的婢女外,格杀勿论!”
“乐弋!”颜略在招架中喊道,“你这卑鄙小人!”
乐弋不理。
颜略又骂道:“朱彤月!你不过是个不知廉耻,没有孝悌之心的淫荡妇人!啊——!”话声戛然而止,却是被护主的奉雪一匕刺入胸口。
趁着颜略还未断气,二女合力将他踢出帐。
乐弋走过去,看着苟延残喘的颜略,惋惜摇头:“宁远将军,你这又是何苦?”
“救……救我!我……我不想死……呃……”颜略的陌刀已不知落在何处,右臂已发黑坏死,左手握住胸上匕首手柄。
“你起了歪心思那时,便该想到有今天。”
“你……我不过……不过是一路……货色,有……咳咳,有什么立场教训我!我不过……输给你……我不服!”
彤月冷冷接口:“成王败寇。即使是输给他人,也是你自己实力不济。乐弋,拔刀。”
乐弋应了声是,便上前提住朱砂小匕,轻轻一提。
刀身一出,颜略的血就喷溅出来,乐弋快速躲开,却仍是沾了一袖。
火光中,乐弋单手持着朱砂小匕,半袖血染,神情莫测的看着彤月。
彤月回望他一眼,转身而去。
收拾好一切,乐弋躺在榻上,了无睡意。天色已经泛白,今夜已然过去,太阳就要出来了。
朱砂小匕也已洗净,此时正在乐弋手上把玩。
即便乐弋原先没有见过它,昨夜颜略叫破了它的名,乐弋也想起了此物的传说。
朱砂小匕成形时便是没有鞘的,它的第一任主人乃前朝江湖中的杀手组织伏仙楼天命堂堂主,也是三十二堂第一杀——云霓。
传言云霓是个红脸汉子,传言云霓是个美貌少妇,传言云霓是个轻狂浪子……但乐弋知道,云霓是个女子,还是个灵动可爱,身形娇小的小姑娘。她面如满月,还有一双笑起来就弯如新月的眼睛。
这都是他的父亲告诉他的。
他不知道父亲是怎么知道的。但他知道,父亲说起这些话来的时候,眼里有着说不出的怅然若失。
如今这柄名动天下的朱砂小匕就在自己手里。乐弋翻了个身,将它放在枕下。彤月并没有着人将朱砂小匕取走,乐弋就含混着没有归还。
彤月,云霓。这两个名字间似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是他看不分明。
☆、第六十三章 火凰的记忆
临睡前,奉雪提了朱砂小匕仍在乐弋手中的事,彤月眼帘半垂:“不必去取了,就放在乐公子那儿吧。”也算是一种形态的物归原主吧!
晚间,彤月发了个梦,她梦见她正站在一处仙雾缭绕,花木扶疏的地方,雕栏玉砌,宝玉琳琅,有英俊男子一身红衣,遍地金纹,额上碧色发带,中嵌淡白琉璃珠,端地是玉树临风,清逸出尘。
“你怎会在这里?”
“我……”这不是她的声音!这是……
只一句话,彤月就明白,这恐怕是来自火凰的记忆。
那男子略有惊喜:“是在等我?”
“是。”在梦中化为火凰的彤月答道。
“有什么事,在家里不能说,非要跑到这儿来……”莫非……?
“凤哥,你我二人相识多久了?”火凰的一句话引起了火凤的沉思。
“你我本是双生,共同诞于火中。自是生有多时,相识亦有多时。”火凤认真的回答着。
火凰开始走动:“从前我总以为,双生,便是相依相伴一生。可曾几何时,我才发觉,也许……我们并不是非要这样?”
火凤追上来,急急问道:“为什么?你我本是阴阳双生,就是要生生世世在一起的呀!”
火凰停下来,摇了摇头:“我们本就同根同源,心灵相通,或是行止默契,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火凤当时还很年轻,闻言只想要挽回。他一把抓住她手臂,强迫她与自己对视:“凰儿,你是受了谁的蛊惑才说出这样的话来!”
火凰轻轻挣脱:“凤哥,你其实有没有想过……”她一咬下唇,欲言又止。
火凤果真急急追问:“想过什么?我什么也不想,就想和你在一起天荒地老!”
若是往常,火凰会很开心的绕着火凤奔跑,甚至二人齐飞于天,羡煞旁人。可今日,火凰却无奈一笑,似乎觉得这样甜的情话,不过如白水一般,淡而无味。
“凤哥,人界已同姓不婚。”
火凤完全不理解火凰为何在此时提到人界:“就算人界如此,又与你我何干?”
“凤哥,你不觉得……你我更像兄妹?而不似夫妻?”
火凤惊得直问:“什么叫更像兄妹?什么叫不似夫妻?你我二人同生同长,神识相连,我早已将你视作伴侣,怎么能说变就变?”
火凰又是无奈一笑:“凤哥,你看,你从来都是这样。谈到你我,定要提同生同长,同根同源。凤哥!同生未必同心,同根未必相伴啊!”
火凤满眼哀求:“凰儿!”
火凰却是一狠心:“我与星君已表明心迹,此生定然追随他左右,再不理会旁人!”
这话直劈得火凤一个踉跄。
火凰见他失魂落魄的样子,心中也不好受。她也是近日才发觉自己的真实心意,就连朱雀星君都被唬了一跳,此时怕也不十分信服。
也不怪他人不信,凤与凰从来相知相伴,又是不死之鸟,从未听说有如此之事。可她不明白,世人皆同姓不婚,天界为何还保有这样古早的陋习?更何况,相处多年,火凤之于她,亲情更甚,二人间却再无波澜。反倒是朱雀星君,却给了她久违的憧憬。
“凤哥,我在此地侯你,便是要与你分说清楚。我意已决,也望凤哥你,早觅佳人。”说罢飞身而去。
视角一